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14
颗粒名称: 法制工作
分类号: D927
页数: 1
页码: 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乐平市政府的法制工作,其中包括了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修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
关键词: 乐平市 政府 法制工作

内容

【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修改】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4年2月2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72号文件和江西省政府赣府发[1992]76号文件精神,以乐府办发[1994]3号文下发了《关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首项职责是“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讨论稿的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工作”。同年6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又以乐府办发[1994]22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乐平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此项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全年参与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乐平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乐平市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乐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乐平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暂行办法》、《乐平市安居工程暂行办法》、《乐平市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等。上述文件均以乐平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实施。(饶松金、刘庆明)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法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之一。1994年法制办公室主要参与了三次行政执法大检查:一、会同市矿山安全监督部门,对矿山企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精神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两项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三、会同市物价局、交警大队、监察局对公路“三乱”进行两次集中整治。(饶松金 刘庆明)

知识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阅读

相关地名

乐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