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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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年鉴1995年版》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101
颗粒名称: 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16
页码: 7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乐平市政府经济决策与实施、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目录、提案、信息工作、劳动人事、招商引资等。
关键词: 政府 乐平市 政府工作

内容

经济决策与实施
  【概况】 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在领导全市经济工作中,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总揽全局,把握经济发展宏观决策,指导各行各业实施经济发展进程,使全市国民经济实现了超常规发展,步入了发展快车道,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实现了新跨越。1994年各项经济工作在1993年取得转折性变化的基础上又有新突破。全市完成社会总产值38.4亿元,比1990年增长232.39%;国民生产总值11.6亿元,比1990年增长97.78%;市属工农业总产值22.1亿元,比1990年增长486.51%;财政收入1.29亿元,比1992年增长136.86%;农民收入1303元,比1990年净增755元,增长137.77%,提前6年翻两番,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的排位逐步前移,进入“十强”行列。
  【实施“商贸兴市”战略】 乐平实施“商贸兴市”战略,首先是从冲破县域经济局限,顺应建市要求,朝着市域经济转变上着手,从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上展开,从增强城市功能方面突破。一是从乐平的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的角度考虑,重新制订和调整城市建设规划,打破城市面貌多年一贯制的格局,面向未来拉开架势。近两年每年用于城建资金近500万元,城市面貌展现巨大的变化,初步具备了新型小城市的规模,显示了日趋繁荣的新面貌。二是卓有成效地实施城市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改造西门广场,打开东门通道,改造迎宾大道,兴建仿古商业长廊;为了连接向北大道与城西大道,着手规划建设珠海路商业街,形成市区的又一商业中心。同时,在市区建成一批高层建筑物。如高9层邮电大楼和中国银行大楼、百乐门大酒家、商会大厦、通源商场、社救服务中心,并兴建东门、西门、南门体育场四处高至六层融商业住房为一体的商品房。三是推进专业市场建设。建市二年来,先后建成赣东北大市场、蔬菜批发中心、果品批发市场、仔猪交易市场,扩大了具有乐平特色的商贸规模,在繁荣市场,促进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对蔬菜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对周边地区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四是改变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搞好硬件配套。投入大量资金,实施程控电话工程,首期5000门程控电话已经开通,年底扩容为万门容量。公路干线油路化工程已经完成,李家岭立交桥建成,城西大道拓宽工程竣工,多处输变电站建成,既使市区交通畅达,又美化了市区环境。这些基础设施的日趋完善,为加快“商贸兴市”的实施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培育六大支柱产业】 一是稳定发展粮、棉、油这一传统性大产业,全面发展“三高”农业。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3亿公斤左右,人均占有量达到500公斤。棉花按“五·八”计划实施,即播面5万亩,总产8万担。油料生产重点抓好20万亩双低油菜,总产达到3万吨。二是大规模发展蔬菜生产。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发展为20万亩,其中常年性面积10万亩,套种、季节性种植1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23.4万吨,产值2.5亿元。市政府及农业职能部门对全市蔬菜工程实行经济和科技倾斜,着力指导菜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用新技术培育新品种,使蔬菜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同步上升,增强乐平蔬菜在全省乃至全国蔬菜市场上的竞争力,达到高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现在蔬菜生产已成为乐平农业最有特色、最具影响力的优势产业,成为兴市富民的经济支柱。三是狠抓果业开发。市政府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奋战三至五年,集中财力、物力开发宜果荒坡,使全市果树面积在现有2.8万亩的基础上发展到20万亩。在实施果业工程的过程中,市政府注重宏观指导和具体服务。四是加快养殖业发展步伐。以生猪生产为重点,实现人均一头猪。水产养殖实施“1123”工程,即“稻萍鱼”工程1万亩,牛蛙养殖1千亩,珍珠养殖2千亩,螃蟹养殖3千亩。五是继续发展煤炭生产。过去煤炭采掘产量一度在40万吨左右徘徊,这两年,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实行优惠政策,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上规模,大突破,大发展,1994年产量近150万吨。六是壮大建材工业,办好龙头企业。以水泥、石灰为主的建材工业,逐年稳步增长,力争水泥年产量达到40—50万吨,创税收1500万元;石灰年产量达到100万吨,创税收800万元。同时,办好龙头产业,争创名牌产品,带动支柱产业发展。乐平酿酒厂和江西食品厂主要产品“南酒”、“安牌桃酥”声誉日高,市场占有率逐步增长。为促进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组建了煤炭协会、建材协会、食品协会、蔬菜产销协会等松散型经济组织,对全市同行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协调,促进互通信息、互相交流,实现自我服务、不断提高。
  【培植财政增收三个增长点】 一是大力发展“三高”农业。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大农业科技含量,把农业推上优质、高产、高效的发展轨道,促使粮、棉、油、菜、畜、禽、鱼、林、竹、特种水产等农副产品和经济效益迅速提高,使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市域内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很大,是财政增收的一大增长点。在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重头戏来唱,使其快速崛起。一年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155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77户,私营企业80户,较上年分别增长10.1%和380%。同时,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按照集镇城市化的要求,从改造老镇区、开辟新镇区、修建镇区道路入手,抓好小集镇工业小区、商贸小区和居民小区的规划、建设,逐步把众埠、涌山、镇桥、乐港、接渡等集镇建设成为人口密集、生产勃兴、商贸繁荣、设施配套的城市卫星镇。三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保持乡镇企业高速高效发展,一改过去齐头并进的习惯做法,实行非均衡发展,梯次推进战术。以上台阶、上规模为总目标,采取重点扶持,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增强实力,使有限的资金、物资最大限度发挥作用。通过重点乡镇上台阶工程的实施,带动全市乡镇企业大发展。市政府鼓励各乡镇冒尖,围绕乡镇企业上亿元台阶,组织攻坚战,与有条件、有积极性的乡镇第一责任人签订军令状,全力以赴抓落实。分阶段指导实施,给以优惠政策,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组织有实力的单位对口扶持工程的实施。同时,建立激励机制,经考核达标的给予重奖,奖励书记、乡镇长和有功人员。全市1993年乡镇企业产值过亿元的发展到3个,1994年增到7个,财政收入达到百万元的9个。
  【基础设施建设六大新闻】 全市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818万元,兴建和改建了一大批商贸市场、交通、邮电、金融设施。
  1、建成沿河千米防洪石堤。关系到全市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沿河防洪石堤共投资1000余万元全部建成。堤上还建筑了中国古典城楼式楼阁,堤体内建筑商业用房,堤外水运码头也修葺一新。沿河石堤的建成,不仅能保障城区汛期安全,同时还为城区增添了一道雄伟壮丽的景观,对水上运输、沿河商业繁荣都有很大促进使用。
  2、建成江南第一长廊——乐平仿古商业长廊。这座位于西市区黄金地段的大型建筑,外型融明、清宫殿楼阁建筑和现代建筑风格于一体,楼顶重檐,翘角均为金黄色琉璃瓦构成,金碧辉煌,古色古香;内部装修为钢筋水泥结构的现代建筑形式,牢固坚实,宽敞明亮。长廊全长350米,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高三层,主楼六层。整个建筑气势宏大,雄伟壮观,被专家誉为江南第一长廊。
  3、五千门程控电话开通。乐平市邮电局投资1000多万元,引进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DMS——100型程控电话交换机已安装完毕,于3月19日开通使用,从此乐平的电话可以畅通海内外。
  4、建成邮电通讯大楼,坐落于向北大道繁华地段。高9层的乐平市邮电通讯大楼主体工程于7月中旬完成,并进入内外装修阶段。该大楼上建有全市最高的塔式通讯天线。
  5、实施黑色油路工程。省级干线黄乐(乐涌段)、田乐、乐江(原乐弋)公路全部完成了油路铺设工程,乐平的重要旅游线官洪公路油路工程和环绕市境东南且与德兴市连通的流湾公路改造工程也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6、建成中国银行大楼。位于市区中心新北街的中国银行大楼总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高7层,投资300多万元,于年底竣工,1995年初将交付使用。该楼是市区十大高层建筑之一。
  重要会议
  【市人民政府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1994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政府礼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全省和景德镇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3年政府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1994年工作任务。会议由王光秋市长主持。会上,程长相副市长作了关于市政府1993年工作情况和1994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市政府各位副市长、调研员、市长助理分别就分管工作作了发言;市税务局局长就实行分税制后的税务工作发了言。会议结束前王光秋市长作会议小结。他要求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同心同德,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大各项工作的力度,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超常的干劲,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199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刘晓雷)
  【市人民政府专题工作会议】 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市长或对口分管的副市长主持,内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如,4月13~14日,市政府先后在众埠、接渡、浯口、礼林四个乡镇召开了乡镇企业产值创亿元现场办公会;4月17日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了镇桥、后港、双田三个乡镇财政收入创百万元专题会议。这两个专题会着重研究并解决了这些乡镇在乡镇企业产值创亿元和财政收入超百万元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促进了全市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刘晓雷)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1994年,市人民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12次(第20次至31次),研究了179项议题。
  第20次常务会议于1月17日召开,有15项议题。主要审议了《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若干规定》、《乐平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等文件;研究了粮食购销问题;经周密审查之后,取消了一批国家、省、景市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
  第21次常务会议于2月19日召开,有10项议题。主要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初稿)》,审议了《关于199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切实搞好一九九四年棉花生产的决定》、《筹集乐北联圩石堤工程建设资金方案》,研究了工资改革问题。
  第22次常务会议于4月6日召开,有24项议题。主要审议了《乐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联络员制度》、《关于我市农村教育实施“3696”工程的意见》、《乐平市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的方案》、《乐平市公墓基建方案》、《关于加强林地管理的规定》,研究了接受世界银行“贫困二”教育项目贷款的有关事项,以及粮食定购、黄包车管理等问题。
  第23次常务会议于4月30日召开,有10项议题。主要审议了《乐平市1994—1997年依法治市规划》、《乐平市文化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研究了选聘乐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联络员等问题。
  第24次常务会议于5月26日召开,有15项议题。主要审议了《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实施意见》、《乐平市清理乐安河河道淘金船实施方案》,研究了煤矿安全以及部分山林权属纠纷等问题。
  第25次常务会议于7月3日召开,有15项议题。主要审议了《我市今冬明春农业开发第七仗实施方案》、《乐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关于认真做好1994年粮食收购工作的意见》,研究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转业干部安置以及珠海路开发等问题。
  第26次常务会议于8月11日和13日召开,有26项议题。审议了《乐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厂长(经理)激励机制的暂行规定》、《乐平市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果业发展的决定》、《乐平市河道清淤、圩堤加固大会战实施方案》,研究了开展第十个教师节庆祝活动以及市政府市长、副市长、调研员、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等问题。
  第27次常务会议于9月6日和9日召开,有10项议题。主要审议了《乐平市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研究了棉花收购工作。
  第28次常务会议于10月27日和28日召开,有23项议题。主要审议了《1995年主要经济指标计划表》、《乐平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关于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研究了追认项继亮同志为革命烈士等有关问题。
  第29次常务会议于11月30日召开,有5项议题。主要审议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各乡(镇)撤销村公所,组建村委会规模设置的请示》,研究了税收工作。
  第30次常务会议于12月4日和5日召开,有25项议题。主要审议了《乐平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快“三高”果业发展的决定》、《乐平市农村劳务输出管理暂行规定》,研究了启动和繁荣赣东北大市场的有关问题。
  第31次常务会议于12月28日召开,专题听取了市总工会关于本市推荐省级、景德镇市级劳动模范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呈报的19名景德镇市级劳动模范进行审定。
  (刘晓雷)
  重要文件目录
  乐府发[1994]第4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1994年
  全市乡镇企业各项指标计划的通知
  1994年2月19日
  乐府发[1994]10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通过乐平立交桥通行费征收站的
  本市籍车辆收取通行费的通告
  1994年3月28日
  乐府发[1994]12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市地方税种征收管理的通知
  1994年4月9日
  乐府发[1994]15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的通知
  1994年4月15日
  乐府发[1994]18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乐平市文化市场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4年5月4日
  乐府发[1994]25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一九九四年政府工作目标的报告
  1994年5月21日
  乐府发[1994]29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通知
  1994年6月1日
  乐府发[1994]31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乐平市人民政府1994—1997年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
  1994年6月1日
  乐府发[1994]34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洪涝灾害情况的报告
  1994年6月21日
  乐府发[1994]37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一九九四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1994年7月9日
  乐府发[1994]48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小煤窑安全和防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4年9月3日
  乐府发[1994]51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乐平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4年9月8日
  乐府发[1994]53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乐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9月19日
  乐府发[1994]57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10月7日
  乐府发[1994]61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乐平市安居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11月5日
  乐府发[1994]68号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繁荣和发展赣东北大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4年12月16日
  提案、信息工作
  【建议、提案办理综述】 市政府办公室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转办的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共计120件,接受市政协协商监督办公室转办的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要求、批评和意见共计109件(立案87条)。接受办理任务后,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科根据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的办理方案,以及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意见,分别与有关单位、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逐条调查办理。人大建议于当年9月中旬全部办理完毕,政协提案于当年8月底全部办理完毕。
  全部办理完毕之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写出了书面汇报,分别上报人大和政协。还给每位提议案和建议的市人大代表,提建议、要求的市政协委员寄出专题答复函,并附调查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人大一届二次会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 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转交市政府办理的议案和建议共120件,其中议案1件,重点建议2件,建议117件。属工业交通方面的44件,属农林水方面的23件,属财贸金融方面的23件,属教科文卫方面的9件,属政法方面的7件,属民政、监察、劳动人事方面的4件,属城建环保方面的10件。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办理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意见,按议案和建议内容分类,行文发至7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去分头办理,按期督促检查办理进度,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深入12个重点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了办理任务按时完成。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35件,因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目前难以解决,需要说明情况的有28件,参考性建议3件。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有两条重点建议:一是杨筱鸣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要求市政府解决街道干部的编制问题》,二是许发泉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边远地区安排校建资金予以倾斜的建议》。市政府对上述两条建议十分重视,责成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等单位认真办理,抓紧落实。
  1、要求市政府解决街道干部的编制与待遇问题的建议,经市政府办公室与乐平镇政府多次调查摸底,审慎分析,认真研究之后形成书面材料,呈送王光秋市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乐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街道干部转编问题的请示》,经审议后确定:①街道办事处作为乐平镇的派出机构,为事业单位;②现有街道干部、职工身份不变,属干部编制的,按事业单位干部套改工资,属职工编制的,按事业单位职工套改工资;③街道办事处定编30人,从1995年起财政按每人每年3000元安排资金,不足部分由乐平镇解决。
  2、关于边远地区安排校建资金予以倾斜的建议,市政府认为,因市、乡财政比较紧张,全市各地特别是边远地区校建资金严重不足。近几年市教育局此前在校建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对边远地区实行了倾斜。全市教育统筹金实施乡征市管乡用,市里不作统一安排。
  【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要求、批评意见109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逐件审查后,决定立案99件(含4件同类合并件),另外6件转作信访处理。立为提案的,工交方面16件,农林水方面10件,财贸方面13件,城建方面12件,教科文卫体方面29件,劳动人事方面3件,政法方面5件,政协统战方面5件,精神文明建设方面2件,廉政建设方面4件。
  会后,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科协同各承办单位逐件落实,到10月下旬已全部办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立案办理的提案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6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5件;因目前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16件,政策不允许的2件。
  (市府办提案科)
  【政务信息综述】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1994年围绕党中央“20字”工作大局,结合乐平地方实际,突出经济建设主旋律,深入扎实地开屉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传播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编发《乐平政务》(周刊)68期,增刊8期,共收录信息512条。上报信息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上报省政府信息64条,《江西政务》采用26条;上报景德镇市政府信息70条,《景德镇政务》采用30条;上报省政府的关于乐平蔬菜价格的信息,被上报列入“全国大中城市蔬菜价格信息”网络,这是乐平价格信息进入全国价格信息网络的发端。
  市人民政府被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评为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受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表彰。
  【颁行《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使各单位各部门信息采编人员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工作的任务、原则和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信息的采写范围,筛选原则,签发程序,编辑规范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该“暂行办法”的颁行,使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投资更新传真机】 3月,市人民政府拨款8000元,用以更新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的传真机,购进panasonic—Kx—F90传真机,取代原有的旧传真机,确保了乐平与景德镇市和省政府信息机构通讯渠道的畅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劳动人事
  【宣传、学习《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决定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和宣传好《劳动法》,市劳动人事局根据上级劳动部门的统一布置于12月12日至12月18日开展了《劳动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周中,副市长程长相代表市政府发表了宣传《劳动法》的电视讲话。同时还通过《劳动法》咨询日、宣传车、黑板报、书面知识智力竞赛等各种形式对《劳动法》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
  【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 于5月6日至6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城镇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重点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大检查,查处和纠正了一些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择优录(聘)用干部】 市劳动人事局严格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经过考核录用干部,对应录(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考核,为公、检、法三家录用人民警员33人;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27人为乡镇机关聘用干部。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为干部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劳动争议仲裁】 为了更好地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市劳动人事局加强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发放国务院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图释150份,深入企业、街道进行宣传。为减少因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全年共鉴证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652件,临时工劳动合同345件,外资企业劳动合同48件。全年共裁处劳动争议案3件,其中维护劳动者权益的2件,维护企业权益的1件。
  【强化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监察】 1994年,市劳动人事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江西省劳动保护条例》。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年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6期,培训432人次。全年还监检锅炉87台次,检查测试有毒气网点30多个,检测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20台次,机电设备接地保护装置80余个点。矿山安全监察方面共查出事故隐患310余条。为了加强对小煤矿的治理整顿,制定了《乐平市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付诸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 1994年1月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下达以后,市劳动人事局组织各机关单位的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发[1994]5号和赣人薪发[1994]2号),并且举办了以工资套改具体运作办法为内容的学习班,使参与套改工作的同志具体掌握了实施套改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第二步是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职务及任职时间、工种和职级进行准确无误的考核。市劳动人事局在完成此项任务的过程中,配合市委组织部(副县级以上干部由景市市委组织部核定)和各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工资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任务。
  此次工资套改总人数为11627人,人均增资83.10元,其中增资最高的达678.10元,最低的为35元。
  与此同时,市劳动人事局还根据赣薪[1994]3号文和5号文件精神规定,协助市域内91家企业单位为1889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调资增资工作。
  【举办厨师培训班】 市就业局转变工作职能,立足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于4月、12月先后举办了两期厨师晋级考试培训班,共有51人参加培训。经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由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有6人为一级厨师,5人为二级厨师,40人为三级厨师(其中有5名女性)。同时,培训班还为驻乐部队培训了二级厨师1名,三级厨师14名。
  【就业一条街破土动工】 为解决待业青年就业难和合理安置部分富余职工,市就业局多方筹措资金在市人武部东侧兴建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的就业一条街。10月10日该工程破土动工。这是市就业局“再就业工程”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整个就业一条街工程将于1995年9月全部竣工交付使用。(以上由李建华供稿)
  招商引资
  【概况】 市招商局紧紧抓住本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各项工作飞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本着“扩大开放,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共谋发展”的宗旨,认真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的工作职能,积极稳妥地开展招商引资,协助市内有关单位和27个国内外企业、财团及其代表进行了接触,接待来乐外商15批;全市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6个,意向投资额7718万元,协议外资额7214万元;签订正式合资、合作项目合同2个,合同投资额1840万元,合同外资额1273.5万元。
  【参加深圳’94江西利用外资新闻发布会】 6月18日至6月28日,市招商局、物资局及江西化纤化工厂的领导一行4人,出席6月21日至22日在深圳三九大酒店举行的’94江西利用外资新闻发布会。期间,和香港中银集团中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长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巴山贸易公司的代表进行了合资项目的洽谈,并签订了2项投资意向。
  【参加首届中国环渤海地区中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洽谈会】 10月25—30日,由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政府联合召开的首届中国环渤海地区中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洽谈会在北京举行。市招商局局长张炎林、经委副主任卢泽生等参加了此次洽谈会。在会上向国内外隆重推出了’94乐平十大招商项目,广泛接触了各界人士,宣传了乐平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乐平的知名度。
  【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乐平市蔬菜生产、建立蔬菜基地项目】 11月25日至12月8日,市招商局局长张炎林随同市人大主任李金香、市委副书记李昌华、市蔬菜开发总公司经理王水根等前往北京,向国家计委、农业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蔬菜生产,建立蔬菜基地项目,受到了国家计委副主任陈耀邦、农业部副部长张延喜等有关领导的亲切接见。
  (以上由朱敬锋供稿)
  经济技术协作
  【概况】 1994年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围绕“外引内联”这一中心职能,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在工作思路上实现四个转变:1、在协作内容上由单一、简单的企业物资协作为主,向多渠道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转变,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2、在发展战略上,由组织企业横向联合为主,向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转变,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3、在联合方式上,由松散协作向紧密联合发展,发挥联合竞争的整体作用;4、在联合领域上,由国内联合协作向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转变,以内联为基础,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导向,从本地实际出发,在推动企业和地区联合方向上探索一条新的思路。1994年完成合作项目34个(协作办直接参与联系的有8个),引进资金755.5万元。物资协作协进成交额3586.68万元,物资协出成交额7668.70万元,超额完成景市合作办下达的各项任务,被评为1994年度景市地区合作办系统考核评比“目标管理综合第一名”,获得先进奖牌和奖金。
  【举办五省十七县市农机产品展销会】 3月,“乐平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放赣东北大市场举办为期三天的“五省十二市五县”共计二十九家厂商参加的农机产品展销会。展销会中一次性贸易成交额达200余万元。徐有根副市长致开幕词。来乐平视察工作的省委负责同志参观了展销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负责同志参观了展销会。《江西日报》3月29日头版刊登了展销会的照片和文字报道。
  【港乐化工电子有限公司解体】 6月9日,合资企业“港乐化工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乐方投资总额为49%,港方投资总额为51%,但由于港方委派的总经理工作严重失职,乐方委派的副经理工作不得力,未能维护乐方利益,导致经营管理不善,财务收支混乱,造成企业亏损10万余元,致使双方无法合作下去,于同年11月14日与港方签订了解体清算协议。11月18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解体清算请示报告。11月22日景德镇市对外经济贸易局以景经贸外字第59号文件批复同意解体清算。按照乐港双方签署的清算协议规定,基本建设工程液化石油气储灌站划归乐方接管。接管后,市协作办及时指导协作总公司组织了以退休老干部为核心的筹建班子,承担储灌站工程收尾验收和新企业组建工作。工作进展顺利,竣工后即投入营业,使协作总公司协作销售额首次突破400万元大关。
  【石油液化气储灌站竣工投入营运】 乐平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投资60万元兴建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经上级安监和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于12月底投入运行。一次储气30吨,是景德镇地区专业性的石油液化气储灌工程,也是乐平市唯一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此项工程的竣工投入营运,使市协作总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资70万元,安排6名职工子女就业,安排编余人员14人(其中安排驻沪办、驻昌办遗留人员6人),使全系统无待业子女。
  (合作办人秘科)
  精神文明建设
  【强化城市综合治理】 市文明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和市容市貌要“一年一变化,三年上台阶,高起点、高标准地把乐平建设成为一座文明而又美丽的新型城市,尽早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的总体要求,在上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综合治理。首先是加强了舆论宣传和教育工作,突出了市民教育。为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交通意识、文明意识、全民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个个为创建活动献计出力局面,先后组织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7次,印刷宣传物品5000余份,出简报8期,并组织摄制了反映创建国家卫生城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古城展新姿》,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加强了协调、督促、检查。全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5次城市管理综合检查,召开城市管理协调会议4次,研究解决了10余项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铺平了道路。三是进行了城市管理的重点整治。春节期间,集中力量对市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和强化管理,使春节市场繁荣而又秩序井然。5月下旬,又对群众反映大的站前路集中进行了重点路段整治。10——11月,对市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问题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中突击整治。经过重点整治,使乐平的城市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正规化轨道。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了迎接全省17个城市创国家卫生城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6月份成立了“乐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领导小组”,举办了《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培训班,召开了各种协调会议,集中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市区街道、单位进行了5次卫生评比检查,以向北大道、人民大道为重点开展了创建城市市容环卫示范路活动。通过上述工作,城区市容市貌焕然一新。省检查团在对乐平进行全面检查后,给予了“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容市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窗口单位卫生条件不断改善;环保工作步入依法治理轨道;饮食、食品卫生管理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高度评价,并对乐平市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能达到这样的城市管理水平给予了赞扬。(肖刚)
  【创建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建设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它对社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是毋庸勿视的。因此,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保证创建活动的质量,首先对1993年度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进行了逐个检查、评比、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将所有申报文明单位名单印发至全市各单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重点征求纪委、监察、计生、政法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了命名文明单位的质量,增强了文明单位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其次是突出文明单位的行业特点,对不同行业进行分类指导,要求企业干部职工树立“厂荣我荣”的精神风貌,窗口单位以坚持优质服务为宗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勤政为民的创建活动,着力弘扬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精神情操和道德规范,使乐平市创评文明单位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1994年,全市上报命名了省级文明单位8个,景德镇市级文明单位142个,乐平市级文明单位331个。(肖刚)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年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对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新人新事新风尚,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为使思想道德建设更具规范性,市文明办与各单位共同抓了各行业立章建制工作,积极推广和协助制订了具有各自特色的道德规范,让思想道德建设和纪律要求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逐步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在工作实践过程中,文明办还着意收集材料,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在1994年景市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乐平市选送的3篇论文全部获得奖励。(肖刚)
  侨务外事
  【概况】 1994年,市侨务外事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在严守外事纪律,执行侨务外事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开展国内和国外侨务工作,搞好接待,为“侨”服务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被评为景德镇市侨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市侨办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了侨务执法检查,认真查处了侵权案件,保障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各类人员97人(次),处理国内外来信3件,为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农转非、出境探亲、外出会亲、调整住房等方面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按照省侨办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乐平籍台胞亲属下落的查找工作。
  侨务对外宣传工作一年来有新的起色。全年有十余篇稿件被各级电台、报纸采用,其中一篇在《羊城晚报》(港澳海外版)上刊登。市侨办还通过信函和邮寄宣传品,保持和发展了同海外人士的联系与交往。
  1994年,全市有国内侨务对象91户448人,比上年增加2户7人。出境探亲的归侨侨眷9批11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来乐平市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洽谈贸易、进行商务活动的境外人员13批24人,来自美国、法国、意大利、匈牙利、土耳其、日本、摩洛哥和香港、澳门等9个国家和地区。
  (甘迪波 王绿茵)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贯彻情况】 12月19日,景德镇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景德镇市侨办联合检查组来乐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情况。上午,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上游代表市政府作了情况汇报,下午,检查组召集部分归侨、侨眷和侨务干部进行了座谈。通过检查和座谈,联合检查组认为乐平市在宣传贯彻侨务法律法规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总体情况不错,但要继续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侨务法律法规的认识。市政府副市长程长相、市人大副主任汪天然、市人大法制办主任程正水参加了接待。(甘迪波 王绿茵)
  【视察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 8月2日至4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江西化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乐平矿务局等三个侨务对象较多的中央省属厂矿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进行视察。视察期间,听取了各单位的情况介绍,并召开了归侨侨眷代表座谈会。市政协主席毕向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李思唐参加了视察。
  (甘迪波 王绿茵)
  【省侨办来乐考察观峰、洄田乡中心小学】 为搞好香港爱国同胞沈炳麟先生在乐平市第二个捐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市侨办的要求下,省侨办侨务处处长丁云如、副处长汪敏等一行四人在景德镇市侨办主任刘忠信、副主任刘行根的陪同下,于4月9日至10日专程来乐考察观峰乡和洄田乡两所中心小学。市政府副市长程长相、李萍文,市教育局局长胡家根,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上游等陪同考察。考察后,省侨办侨务处领导对捐建项目的材料准备和申报提出了要求。(甘迪波 王绿茵)
  【港胞沈炳麟为孤寡老人捐款】 香港爱国同胞沈炳麟先生在连续十几年为江西无偿捐建学校、医院的同时,1994年又为江西灾区孤寡老人捐钱捐物,奉献爱心。3月底,省侨办拨给乐平市1500元,由市侨办转交观峰乡政府,发放给50位孤寡老人。(甘迪波 王绿茵)
  【侨胞阎福安向市林科所捐赠轿车】 原下放乐平市的上海知青阎福安,现侨居摩洛哥王国,担任中摩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阎福安先生对第二故乡——乐平有深厚的感情,曾先后三次来乐探亲访友。4月12日,阎福安先生致函市林业局黄新根局长,表示以公司名义向市林科所捐赠桑塔纳轿车1辆。
  (甘迪波 王绿茵)
  【外籍华人范垂琳邮赠农业科技书籍】 乐平籍加拿大华人范垂琳先生,早年毕业于广西国立大学,后去台湾。1969年应约由美国赴加拿大,在多伦多财经部从事财经统计研究,1990年退休,现为美国大学教授学会和国际农业经济学会会员。范垂琳先生身居国外,对家乡经济建设十分关心。3月22日和7月22日,先后两次给市侨办邮寄了由他的恩师、美籍华人教授骆君骕先生编写的《甘蔗学》、《蓝色的农业》等农业科技书籍。市侨办受范先生委托,将所赠书籍转交给了市农委。(甘迪波王绿茵)
  地方志工作
  【成立年鉴编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4月6日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编纂1993年《乐平市年鉴》。4月8日下发《关于成立乐平市年鉴编纂委员会的通知》(乐府发[1994]42号),宣布成立乐平市年鉴编纂委员会。
  年鉴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余盛仁任主任、杨长锡任副主任,在地方志办公室办公。
  4月16日,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乐平市年鉴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了《编纂方案》、《编纂提纲》,还讨论了文稿组织、照片征集、工作日程安排等项事宜,并决定于4月23日召开“乐平市年鉴工作会议”(大会)。
  【全市第一次年鉴工作会议召开】 4月23日,在市政府大礼堂召开首次年鉴工作会议。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分管年鉴工作的领导和撰稿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会议。市长王光秋、政协主席毕向明、常务副市长程长相及全体编委委员出席了大会。会上程长相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市委办公室主任詹冬生宣读了《编纂方案》。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余盛仁对年鉴编纂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副主任杨长锡就年鉴编写具体方法和要求作了介绍。
  市长王光秋在会上就编纂1993年《乐平市年鉴》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对编纂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要求突出“认真、求实、求精、求真”八个字,既要写成绩,也要写存在问题,要使年鉴发挥资政教化作用。
  【《乐平市年鉴》(1993)编纂就绪】 4月下旬,乐平市年鉴工作会议召开以后,5月份各单位各部门陆续将文稿交到了年鉴编辑室,至6月底,80%的单位已完成供稿任务,其余单位绝大部分在7月上旬交了稿,只有个别单位延至8月交稿。编辑室基于人手少,为按时完成编纂任务,采取组稿、编辑两项工作同步进行。即白天到未交稿单位催稿,晚上编辑整理,因此,到8月上旬已完成初稿编辑任务。在编辑初稿时,采取复写方式誊清各单位文稿,并以此返还各单位征求意见。在初稿编辑过程中,编辑室4人共复写文稿40余万字,共节约打印费8000多元。8月底9月初,进入二稿复审阶段:第一步是以特约编辑为班底,逐篇、逐个条目集体审查;第二步各单位供稿人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文稿。首先审查内容的真实性,然后是行文方式,包括各行业的专业用语发现不当之处,当即改正。此项工作为时20余天,至9月初完成。初审以后,编辑室对篇目结构进行了再修改,对文句进行了再修饰,编成送审稿后进行了一次全面校核,于9月下旬交付打印。打印工作至11月15日完成,历时两个月,期间校对4次。
  送审稿由王光秋市长题写书名,市委书记胡应良作序,采用水性制版胶印成书,全书共47万字。
  【为《江西省建材志》提供资料】 2月,市志办根据江西省和景德镇市建材工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为《江西省建材志》提供乐平市部分资料的编稿任务。为完成此项任务,市志办主持召开了全市建材行业各单位参加的征稿会议,详细传达了《江西省建材志》编辑部的征稿内容和要求,议定了本市各有关单位的交稿时限。会议之后又组织人员深入各有关单位催收稿件。稿件收齐后,市志办根据来稿和本办收藏的资料,编辑成关于乐平市建材资源、建材生产、建材运销等方面的全面、系统的文稿,共2万余字,按时寄交景德镇市建材局。该局对乐平市提供的稿件予以好评。
  【为《江西省民俗志》提供资料】 4月,市志办根据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为《江西省民俗志》提供了乐平部分的民情风俗资料长篇,共2万余字。
  【为《景德镇年鉴》(1993)提供文稿】 5月,市地方志办公室为《景德镇市年鉴》(1993)“县区概况”等篇目提供年鉴条目48条,共2万余字。由于交稿及时、条目质量高,年终被景德镇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评为1994年度地方志(年鉴)工作先进集体。
  【再获省地方志(年鉴)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乐平市地方志办公室在1993年荣获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授予的“全省地方志(年鉴)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后,1994年再获此殊荣。余盛仁同志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杨长锡)
  档案工作
  【概况】 1994年,市档案局共馆藏档案资料41713卷,整理各种门类档案2000余卷。为领导决策、落实房屋权属争执,解决山林水利纠纷、经济纠纷以及为干部职工晋级增资提供档案服务519人次,调阅案卷资料1062卷次,减少了山林水利纠纷、房屋纠纷26起。直接或间接创造了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与有关单位合作利用档案资料编研了乐平市地图及地方志、党史等资料。(王跃跃)
  【全市5单位档案管理晋级】 1994年全市有五个单位跨入了省级先进档案管理行列:市公安局、审计局、烟草公司三单位晋升为省一级先进档案管理单位,市法院、保险公司晋升为省二级先进档案管理单位。(王跃跃)
  【全省公安档案工作会议在乐平召开】 8月11日至13日,省公安厅办公室在乐平市召开了全省公安档案工作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各行署、市公安局和乐平市公安局、省武警总队、省公安专科学校、南昌铁路公安处的档案干部共计35人。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兼指挥中心主任叶为宝主持会议并讲了话,对乐平市公安局档案室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王跃跃)
  无线电管理
  【概况】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4]34号文件,抓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调整和建设。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无线电技术标准,着力整顿和治理空中电波秩序,把无线电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促进了全市无线电通信事业健康发展。截止年底,全市各类无线电台的总数达到800余部,BP机用户发展到700户,邮电系统正抓紧筹建移动通讯网(大哥大)。
  【加大《条例》宣传力度】 《条例》是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准绳。市无委在新年伊始就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1994年度的中心工作。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紧密配合景市无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除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外,还结合“两费”收缴工作深入设台单位,把《条例》精神贯彻到用户中去。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设台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未办设台手续的单位积极主动地到无委办补办了手续,所有用户都能按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为党政机关办实事】 市无委认真贯彻李鹏总理关于无线电管理要为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结合乐平市的实际,着力办了几件实事。一是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完善了市政府无线电通讯网,用户已由政府机关向市区单位及沿河乡(镇)扩展,初步显示了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针对1994年汛期比往年来得早、来得猛的特点,及时督促协助市防汛办提前对防汛频率使用和无线电通讯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检测,做到未雨绸缪,保证了防汛期间无线电通讯畅通无阻。三是积极主动为法院、检察院、水电局、工商局等部门设台网或更新设备提供咨询服务,为其牵线架桥,出谋献策。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拟定法院等四家的主台集中安装到市府大楼由无委办统一监管,6月份法院通讯网先行到位。这样,既节约了设台单位的费用开支,又弥补了其管理经验不足和人手不足,同时也便于市无委办检查督促。(钟长顺 蔡庆福)
  法制工作
  【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修改】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4年2月2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72号文件和江西省政府赣府发[1992]76号文件精神,以乐府办发[1994]3号文下发了《关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首项职责是“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讨论稿的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工作”。同年6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又以乐府办发[1994]22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乐平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此项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全年参与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乐平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乐平市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乐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乐平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暂行办法》、《乐平市安居工程暂行办法》、《乐平市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等。上述文件均以乐平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实施。(饶松金、刘庆明)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法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之一。1994年法制办公室主要参与了三次行政执法大检查:一、会同市矿山安全监督部门,对矿山企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精神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两项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三、会同市物价局、交警大队、监察局对公路“三乱”进行两次集中整治。(饶松金 刘庆明)
  山林水利纠纷调处
  【概况】 乐平市调纠办1994年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下,全年共处理山林土地水利争执纠纷13起。结案调处10起,占受案率80%。(王道义)
  【调解乌石山山林纠纷】 后港乡庙顶下村公所黎家仓村与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争执乌石山面积12亩4分。经过调查取证,多次召集双方代表座谈,于1994年元月14日达成协议。协议规定:山地权属畜牧水产局6亩、农业局3亩,乐平镇镇东村公所3.4亩。乌石山上的林权按照谁造谁有的原则,林权属黎家仓村所有。(王道义)
  【调解镇桥镇埂上余家村与乐港镇高家村山界纠纷】 经过调查取证,召集双方代表座谈,于1994年11月1日达成协议,协议规定:埂上余家村在鸣山北面山的山林范围:东以现乐港镇办茶籽山煤矿以东第一个合水(即鸣山庙遗址旁的一块大石头以下四棵黄竹直到山下)为界,南以鸣山岭分水为界,西以山背徐家村山为界,北以山下路为界(以50年代军用图上标的路为准)。(王道义)
  【调处“石头菩萨仂”土地权属纠纷】 后港乡辽山坞村与大田村争执“石头菩萨仂”土地权属,互相都认为“石头菩萨仂”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本方,互不相让。市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缜密的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对该项纠纷的裁决提供了可靠的资讯。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将该项纠纷列为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了裁决:“石头菩萨仂”土地约18亩(含水库淹地约6亩)归官将村公所辽山坞村集体所有并经营管理。处理决定于1994年6月3日以乐府处字[1994]第2号文下发给有关单位。处理决定下达后,双方当事人都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该决定已具备法律效力。(饶松金、刘庆明)
  【调处“封山坞亭”山林权属纠纷】 封山坞亭又叫九墩亭,是高家乡上阳村与乐河镇九墩村交界处的一块山场,东界至九墩村农田,南至山脚老路,西至胡家山水库坝分水或上阳村山,北至程冲坞水口山山脊,面积约36亩。因该山场含有金矿石,九墩村与上阳村双方争执十分激烈。经过有关部门的协同调查,弄清了事实,掌握了证据。乐平市人民政府根据调查结果,于6月3日以乐府处字[1994]第3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封山坞亭”山场权属裁为高家乡上阳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
  市政府裁决下达后,九墩村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仍坚持“封山坞亭”山场应归九墩村所有。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市法院于1994年8月26日以乐行初字第13号判决书作出一审行政判决,维护市政府的处理决定。
  九墩村仍不服,随即上诉至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市中院经过审理于11月18日以景终字第07号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饶松金、刘庆明)
  【调处“挡岭水库南面”林地权属纠纷】 挡岭水库南面林地原属墈上公社南岸大队(今墈上乡南岸村),1966年被原“乐平矿区指挥部机电修配厂”征用。该厂同南岸村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呈报乐平县抓革命捉生产领导小组和江西省革委会筹备小组批准。1971年原乐平工业区决定将征地和三幢房屋全部移交给江西维尼纶厂(即今江西化纤化工厂)使用。江维厂接交后,即因界线不清发生纠纷,致使该厂一直无法利用这块地皮。1990年11月5日江维厂因扩建需要,特向乐平县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解决此项纠纷。土管局有关人员经过调查邀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座谈,并于1991年1月29日争执双方达成协议,但没有兑现。1992年又经原乐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伟林及有关单位人员出面调解,又达成一个协议。协议肯定江维厂有原征地124亩的使用权,并规定厂方再付给征地范围内青苗补偿费8万元整。还经过多次协商在124亩征地范围边界埋设了16柱混凝土桩为界址。此项协议仍未能全部付诸实施,厂方终未能利用这块地皮进行扩建。1993年厂方先后多次要求乐平政府及有关单位尽快予以调解。市政府根据厂方要求,责令有关单位组成专案调查组进行详细查证,并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1994年5月26日乐平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江西化纤化工厂与墈上乡南岸村公所林地权属争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会议同意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决定由市法制办公室修改定稿,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1994年6月3日以乐府处字[1994]第4号文对“江西化纤化工厂与墈上乡南岸村公所林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明确肯定江西化纤化工厂对该项征地的使用权及范围面积,并规定厂方在裁决生效后一次性付给南岸村公所青苗补偿费8万元。
  处理决定书下达以后,争执双方在法定期限均未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处理决定书届时生效。(饶松金 刘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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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年鉴1995年版》

《乐平市年鉴》是由乐平市年鉴编委会主持逐年编纂出版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工具书。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地按年记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成就和新问题,旨在为后世保存翔实资料,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借鉴经验,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乐平提供信息、资料。本年鉴记叙内容以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部分涉及跨年度事件稍有上溯或下延。附录部分专记1985——1992年的大事和获奖名录,以弥合《乐平县志》(下限1984年)和《乐平市年鉴》1993年卷之间的断档。本年鉴采用中编体类目编辑,不标“政治、经济、文化”大部类编目。类目划分按部门、单位、行业划分,重要单位和企业立简介条目排列于所在分目之后。凡条目均列入目录之中,不另作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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