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要批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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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70
颗粒名称: 二、重要批复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的重要批复。
关键词: 浮梁县 重要 批复

内容

关于同意浮梁县婺源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赣府字〔2001〕103号
  景德镇、上饶市人民政府:
  景府字〔2000〕175号文收悉。经审核,同意《浮梁县人民政府和婺源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督促浮梁县与婺源县认真遵守该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同意浮梁县波阳县人民政府联合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赣府字〔2001〕150号
  景德镇市、上饶市人民政府:
  两市《关于报批浮梁县人民政府和波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景府字〔2000〕17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浮梁县人民政府和波阳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督促浮梁县和波阳县认真遵守该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共同维护双方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日
  关于同意景德镇市昌江区浮梁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赣府字〔2001〕151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和浮梁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景府字〔2000〕19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和浮梁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督促昌江区和浮梁县认真遵守该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共同维护双方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日
  关于对浮梁县调整鹅湖镇、瑶里镇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
  赣民字〔2003〕188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我市浮梁县鹅湖镇、瑶里镇两镇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景府文〔2003〕9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浮梁县将鹅湖镇现辖东埠(竹岭、竹新、界田、界新、良溪、良新、莲花山自然村除外)、高岭、南泊、查坑村委会划归瑶里镇管辖。
  此复
  江西省民政厅
  二〇〇三年八月十九日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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