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27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3
页码: 216-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的国土资源情况,分别记述了浮梁县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浮梁县土地交易中心成立等情况。
关键词: 浮梁县 国土资源 土地管理

内容

【综述】 浮梁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9月县党政机构改革时,由原县土地管理局和矿产资源管理局合并组建而成。局行政设6个股室,机关编制人员14人;辖24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78人(退休、退养5人),另辖2个企业,人员18人,全局共有职工115人。
  县国土资源局是《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持与合理利用等工作。2001~200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和健全了一支通晓业务、严格执法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并完善了作业体系;治理和整顿了矿业秩序,并通过了部、省级检查验收;治理和整顿了土地市场秩序,先后通过了市、省、部和国务院的检查验收;矿业产权流转市场初步形成并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采取措施进行有效保护,土地的开发利用进展顺利,三年一直保持了占补平衡;招商引资与重点建设工程齐头并进。为此,先后多次受到国家、部、省、市表彰。
  【《浮梁县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2001年10月8日《浮梁县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发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土地资源潜能,规范供地方式,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浮梁县实际,制定该《办法》。该《办法》包括:总则、土地储备和范围、土地回收(收购)储备、土地置换储备、征用土地储备、储备土地的使用、储备中心资金运作管理和法律责任等8个部分。
  【浮梁县土地储备中心成立】 2001年11月14日,经县委第13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浮梁县土地储备中心,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4名,隶属土地局(现国土资源局)。
  【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发布实施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坚决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与监察部门联合查处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
  【浮梁县土地交易中心成立】 2002年12月2日,浮梁县土地交易中心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该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暂定事业编制4名,隶属国土资源局。
  【成功拍卖三龙砂石采矿权】 2003年7月31日,浮梁县三龙砂石矿区采矿权拍卖会在国土资源局七楼大厅成功举行,通过竞拍,两个采矿权各有其主。这次是浮梁县首次采矿权拍卖会。根据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精神,今后原则上停止采矿权以行政审批方式取得,要发挥市场对国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于4月份,开展三龙境内三龙砂石矿区采矿权的拍卖试点工作。本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有偿利用原则,进行精心准备。此次拍卖会的成功,是浮梁县采矿权走向市场的有益尝试。
  【《浮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通过市局评审】 2003年11月20日,浮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经专家组预审后,顺利通过市国土资源局评审。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在全县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县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编制该《规划》,报省国土厅批准后将予以正式发布,该《规划》适用于全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期为2001年至2005年,展望期2010年,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复垦治理作出了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发展】 县国土资源局严格建设用地管理,把好建设用地审批关。2003年度向省厅上报了17个批次的建设用地,规范了用地行为。加强了耕地保护,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管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保证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加强了土地权属管理,完成国有土地登记发证430宗,集体土地登记发证609宗,房改房登记发证42宗,地籍档案整理2710宗,调处土地纠纷16起,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依法有序发展。
  【执法监察重拳出击】 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重点巡查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城区、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充分调动乡(镇)所和村组监察信息员的作用。继续坚持与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的横向联席制度,积极探索与公路部门联合执法的新路。同时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将巡查、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2001~2003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5宗,其中简易处理一般土地违法行为13宗,立案42宗,结案42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宗,立案率76%,查处率和结案率达100%。加强对全县小煤窑及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依法炸封非法小煤窑5次共141座次,取缔鹅湖非法采金和黄坛大洲非法开采瓷土,砸毁柴油机7台,拆除工棚3座,捣毁沉淀池3个,有效震慑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浮梁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应对,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地灾防治宣传工作,购买200多本《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读本》及《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手册送到地质灾害点地区,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地质灾害现场进行监测方法及防灾知识辅导,切实做好全民参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明确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群测群防机制。建立乡(镇)、村、组监测预报网络,层层落实到人,下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卡》200余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50余份,使地灾防治工作基本做到各级有组织、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防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生活有着落、防疫有保障。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巡查力度,县局、乡(镇)政府及国土所采取联合巡查与各自巡查相结合,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采取对重要地灾点进行督查,汛期对各处重要危险点及一般级地质灾害点巡查,组织应急调查,妥善处理地质灾害点防范措施及灾民临时避灾安置问题。通过建立制度,群防群测等措施有效地防范灾害和切实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了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国土资源局作为业主承接了高岭路征地拆迁、旧城旅游开发、滨江东路建设等重点工程,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将重点工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集中力量,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高岭路征地拆迁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直接关注下,一期征地拆迁已基地到位。滨江东路建设工程,该工程在2003年第三季度才开始进入实施阶段,但进展情况良好,投入730万元,截止2003年12月10日,已完成整个土方、管线迁移等工程,水泥路面的浇铸已完成总面积的50%,整个工程已完成70%。古城旅游开发区建设工程稳步推进。旅游区内各景点建设正紧张有序的开展。
  局行政领导名录
  局长:吴宏昌(至2002年12月)
  张文生(2003年2月任)
  副局长:乐绍琴(至2003年12月)
  潘长旺(至2002年10月)
  李学海(至2002年10月)
  王宏强(2002年10月任)
  俞寿发(2003年4月任)
  王和平(2003年5月任)
  纪检组长:潘长旺(2002年10月任)
  局党委领导名录
  书记:张文生(2003年9月任)
  副书记:乐绍琴(2003年12月任)
  委员:潘长旺(2003年12月任)
  俞寿发(2003年12月任)
  王和平(2003年12任)
  局纪委领导名录
  书记:潘长旺(2003年12月任)
  局工会领导名录
  主席:程联合(2003年12月任)
  土地储备中心领导名录
  主任:张世红(2002年10月任)
  国土监察大队领导名录
  大队长:庄顺良(2002年10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阅读

相关地名

浮梁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