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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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24
颗粒名称: 林业
分类号: F327
页数: 6
页码: 205-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的林业发展情况,包括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花卉苗木发展等情况。
关键词: 农业 林业 水务

内容

【综述】 2001~2003年,县林业局在实施生态优先的战略中,积极调整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2001年初提出了“多封山、精造林、重低改、强管理、活机制、降消耗、增效益”的工作思路,2003年初又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整顿作风,规范管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促使浮梁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新的努力方向。全局上下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使林业事业得到了突破性发展,提升了林业在全县工作中的地位。
  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在分类经营全县310万亩山上做文章,紧紧围绕“三个一”的总体布局(封100万亩,经营经济林和营造人工林100万亩,改造利用100万亩),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和自然条件及经济实力等具体情况;一方面,积极想办法,出点子,努力给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引导林业生产单位和林农思想上转变观念,工作上转换机制,有计划地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扶持林业生产单位和林农发展毛竹、油茶等名优经济林和森林食品、森林蔬菜、生态旅游业等见效快的项目,提高了林业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处理好了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林区经济的关系:另一方面,大力推行宜林荒山、人工林、经济林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盘活林业资源,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全社会办林业,并一改过去“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培育什么,经营什么,完全由经营者根据当地的立地条件和市场前景自主决定,林业部门不大包大揽。在经营形式上可以国营、集体、个体等多种形式并存,其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流转,或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从而牢牢抓住了森林分类经营中的几个关键问题,有效地加快了营林生产的发展步伐和国土绿化的进程。据统计,三年共造林8.1万亩(其中经济林1万亩,用材林7.1万亩),义务植树240万株,新增封山育林20万亩,全县累计封山育林134.42万亩,次生林改造7.8万亩。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其中退耕还林和长防林这两个工程都是国家无偿投资项目,也是现阶段大面积造林的历史性机遇,县林业局十分珍惜这次机遇,自觉地把好苗木关、栽植关、密度关和质量关,认真地抓好幼林抚育和管理,确保了栽一片成林一片,巩固了造林成果。
  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省下达浮梁县退耕还林任务7万亩(其中2002年3万亩,2003年4万亩)。该项目是一项关系到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一项硬性任务,质量要求高,检查验收严,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项艰巨任务,县林业局在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及各乡镇积极努力下,调动了林业上的一切力量,全力以赴,长时间超负荷工作,打了一场攻坚战,2003年春季全面完成了2002年3万亩退耕还林任务,2003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工程质量在全省居第二位;2003年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经2004年4月份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全县实际已完成2003年退耕还林造林4万亩,占任务数的100%,并着手对个别地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进行限期“补课”,自己严把质量关,以确保2003年度全县的退耕还林工程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长防林工程项目。三年中,全县共实施国家长防林工程3.1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65万亩,低效林改造0.4万亩,封山育林2.12万亩)。该项目工程从2001年冬季开始实施,2002年春季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8万亩,2002年冬至2003年春完成荒山造林0.35万亩,封山育林0.82万亩,均已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验收。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项目。2001年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将浮梁县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试点任务为16.23万亩。接受任务后,县林业局决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函养水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措施,并随之出台了《浮梁县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办法》,从百万亩县级封山中划出66.1万亩,建立251个自然保护(小)区。其中以瑶里汪胡原始森林为核心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5.4万亩,该自然保护区有着十分丰富的森林资源,引起了国家林业局的关注。从2002年初开始,华东林业规划设计院曾4次派专家到瑶里进行实地考察,着手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可行性规划。目前,瑶里申报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在鹅湖、兴田、蛟潭等地建立县级国家工、Ⅱ级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6个,面积44.3万亩;并在国道、省道和昌江河流域等沿线区划国家公益林61.6万亩。为做好森林生态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和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好千年古樟、五百年古罗汉松、古柏、古杉和南方红豆杉、三尖杉、银杏、天竺桂、闽楠、香榧等国家I、Ⅱ级野生保护植物和珍稀树种以及云豹、金钱豹、黑麂等4种国家I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短尾猴、穿山甲、黑熊、大灵猫、金猫、河鹿、黄喉貂、白鹇、红腹锦鸡、鸳鸯、虎纹蛙等18种国家Ⅱ级野生保护动物。聘请了181名管护人员,完善了护林网络,建立健全了项目档案,强化了管护人员的责任。同时,县林业局加大了巡查和抽查频率,使每个管护人员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同时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精神和物质奖励。对管理有方,成绩突出的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经逐级筛选,蛟潭林工站站长刘根寿同志脱颖而出,2001年度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站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通过抓制度建设和管护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16.2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验收,管护质量合格率为96.5%,管护制度综合指数合格率为94%。2003年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54.8万元。试点工作的成功,同时也总结出了一套适合当地情况的管理模式,为下一步做好大面积的生态林管护工作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规范。林政管理多年来一直是困扰县林业部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县林业局新老两任领导班子蝉精竭力,拿出了种种治理林政管理混乱局面的办法,终于抓住了主要矛盾,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错综复杂的难题,使全县的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从建章立制入手。在不断总结提高的基础上,虚心借鉴周边林区县(市)在林政资源管理中的成功经验。三年中,先后完善了《浮梁县木材放行管理暂行规定》、《浮梁县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办法》和《浮梁县采伐区管理办法》,制定了《浮梁县人工林采伐管理办法》、《浮梁县集约商品材管理办法》、《浮梁县野生植物采集管理办法》、《浮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和《浮梁县基层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和森林公安派出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在源头管理上下功夫。争取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每年初,由分管县长与各乡镇长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巩固和完善乡镇人民政府源头管理责任制,把森林资源的消长作为考核乡镇行政领导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与此同时,逐步规范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手续。每年初把年度采伐计划全部下达到采伐单位,根据伐区作业设计,以小班为单位填发采伐许可证,建立采伐证审批和发放台帐,为严格执行伐区拨交、检查验收制度打基础,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如在2003年伐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西湖、江村两个乡严重违反规定乱砍滥伐后,县林业局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林业执法队伍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了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为全县全面实行凭证采伐木材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
  加大林业严打整治力度。三年来,林政执法队伍相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浮北地区林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黄坛乡毁林烧木炭整治行动;同时对全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两次全面清理整顿;将木材利用率低、耗材量大,产品附加值不高的加工企业进行关停并转;使木材加工企业由过去的96家减少为48家,重点扶持了木材利用率高的龙头企业。森林公安积极维护林区秩序,实行依法治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飓风行动”、“绿剑行动”和“霹雳行动”,三年中共侦破各类森林刑事案件53起,逮捕23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2人,直诉2人;侦破治安案件13起,治安拘留10人;查处林政案件796起,林政处罚876人次,收缴木材1006立方米。由于严打整治行动力度大,整改措施硬,使得多年来屡禁不止的无证采伐、无证收购、无证加工、无证运输木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老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和有效遏制,维护了林区的正常秩序,促进了木材生产计划的落实和商品材办证放行。2003年全县共办理商品材流通手续31453立方米,比2002年增加了17263立方米,增加了财政和林农收入,在林业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通过挖潜,较大地提高了林业的经济效益。
  【森林防火势态平稳】 浮梁县是全国第一批重点森林火险单位之一,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2001~2002年全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次数少,受害面积均控制在0.2‰之内。2003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经受了一次百年不遇持续干旱天气的严峻考验,森林火险等级一直居高不下,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但由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加强了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加大了经费投入,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森林消防队伍,做到自上而下,防范严密,组织扑救及时,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虽然火灾次数比往年多,受害面积比往年大,但横向比在全市以及全省都属于平稳状态,基本上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和无人员伤亡,无重特大火灾,无24小时未扑灭的火灾,无省际间火灾的“四无”要求,由于在森林火灾普遍多发之年的这种特定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省、市两级的充分肯定。
  【森林病虫害防治上台阶】 受气温的影响,我县从2002年8月份开始,三龙、湘湖等地约0.47万亩湿地松发生了思茅松毛虫和0.21万亩毛竹发生了竹蝗。县林业局立即多渠道筹集资金购买灭虫药物,森防站技术人员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坚持现场指导灭虫的各项具体工作,较好地控制了虫害的蔓延。2003年,县森防站对县境内的松材线虫和竹蝗虫害进行主动监测,监测面积分别为1.36万亩和0.83万亩。根据浮梁县处在皖赣交界线上的特殊地理位置,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相对较重的情况,经过不懈努力,2003年县森防站被列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己争取到测报项目资金30万元,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林地林权管理趋于规范】 在2002年对全县非法征、占用林地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2003年对全县征、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整顿,在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同时,对违反规定征、占用林地的事件进行了查处。为了更好地规范林地管理行为,组织开展了7万亩退耕还林的林权证发放工作,并与县法制局一道在尊重事实,互谅互让的前提下,对蛟潭、鹅湖、勒功、湘湖和工业园区等地山林权属纠纷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协商处理,其中有两起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协议,较好地维护了林区稳定和保护了合法权益。
  【野生动植物保护开端良好】 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既是一项刚起步的工作,也是一项基础较为薄弱的工作,又是关系到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不保得住的一项紧迫性工作。县林业局于2003年初报请县编委批准设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一年来野保站和森林公安在“春雷行动”和“飓风行动”中通力合作,查获非法采集野生植物39株;破获非法收购、倒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11只的特大案件,判刑3人;清理野味饭店64家和农贸市场12个,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130只,省级保护动物黄麂8头,棘胸蛙99只,蛇60条,捣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3个,共处罚违法人员15人次。通过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使猖獗一时的乱采滥挖和乱捕滥猎及违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不法行为得到了遏制。
  【花卉苗木发展快】 随着城市绿化、美化、香化进程的加快,花卉苗木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2年以银钨林场为依托建立花卉苗木基地0.016万亩,移植苗木5000多株。200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全县发展花卉苗木0.2万多亩,除银坞林场外,湘湖、王港、三龙、蛟潭、洪源、鹅湖和臧湾都建有花卉苗木基地,发展势头强劲,己成为林区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次生林改造从三个方面着手】 大面积低产林是造成全县林分质量提高不快的主要原因之一。从2003年起,全县按照“因林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林分采取不同方法和步骤逐步进行改造。重点改造低产毛竹林、低产经济林和天然次生林,不断提高全县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总量。
  【重塑林业执法队伍新形象】 从2001年起,县林业局党委连续三年每半年派出一个由局纪委牵头的林业执法检查组对各森林派出所和各基层木材检查站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把检查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通报和纳入年终工作考核,逐步规范了基层林业执法人员的行为。三年来,绝大部分森林公安干警和木材检查员都能够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在国家公路“三乱”检查和省廉政办明查暗访中均得到了认可,重新树立起浮梁林业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加大执纪力度】 2003年,局纪检监察立案5起,查处违纪林业执法人员7人,严肃了纪律。
  【银坞林场从项目建设中求发展】 银坞林场在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争取项目资金,用“借鸡生蛋”的办法不断发展壮大自己,据统计,三年共引进项目资金720万元,其中2001年食用笋竹项目15万元中幼林抚育项目290万元;2002年绿化苗圃改扩建项目20万元,招商引资办银坞松香厂200万元;2003年绿化苗圃改扩建项目45万元,中幼林抚育项目150万元。2002年11月22日,银坞松香厂开工典礼和银坞林场警务区挂牌。
  【局属单位机构升格】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00年11月3日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浮编发〔2000〕24号);银坞林场于2001年4月5日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浮编发〔2001〕5号)。
  【木材检查站重新核定编制】 经2003年6月16日县长办公专题会议讨论决议,2003年9月1日县委第20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木材检查站人员编制数由原85人重新核定为72人,人员经费从2003年1月1日起列入县财政预算(浮府办字〔2003〕109号)《林业专题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林业公司改制工作稳步推进】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医保资金已到位,职工置换身份的资金正在多方筹措,资产处理和改制后遗留问题的解决也正在谋划之中,公司改制定于2004年6月底结束。
  【森林二类资源调查取得成果】 2003年,县林业局克服退耕还林工作任务重等各种困难,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安排2003年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县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地组织实施全县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共筹措资金25万元,抽调专业技术人员36名,安排了6个月时间开展这项工作。2003年底全面完成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任务。共完成681个样地的调查和212385公顷林地固定小班细班的区划工作,为全县制定林业长远发展规划和编制“十一·五”期间的森林经营方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袁松爱)
  领导名录
  局行政领导
  局长:吴木才(至2002年9月)
  金国顺(2002年9月任)
  副局长:许炎太(2002年9月任)
  李勇
  李献春
  卢志恩(至2002年9月)
  徐四旺(2002年9月任)
  局党委领导
  书记:吴木材(至2002年9月)
  许炎太(2002年9月)
  副书记:金国顺(2002年9月任)
  郑仲英(至2003年4月)
  陈美予(2003年4月任)
  余德政(2003年4月任)
  王顺玲(至2002年4月)
  委员:李勇
  李献春
  吴木松(至2003年4月)
  卢志恩(2002年9月任)
  柳达光
  杨长发
  吴广峰(2003年4月任)
  森林公安分局
  局长:程木林
  副局长:谭华林(2002年10月任)
  杨拔仁(2002年10月任)
  刘范保(至2002年4月)
  王连发(至2002年4月)
  教导员:王顺玲(至2002年4月)
  余德政(2002年10月任)
  副教导员:朱乐昌
  木竹检查总站
  站长:李勇(至2003年4月)
  钱武流(2003年4月任)
  县银坞林场
  场长:金国顺(至2002年9月)
  卢志恩(2002年9月任)
  副场长:石来安、洪顺华(2003年4月任)
  卢金元(2003年12月任)
  县林业公司
  经理:高国英
  副经理:陈冬明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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