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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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08
颗粒名称: 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
页码: 181-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社会保障情况,分别有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等情况。
关键词: 社会保障 浮梁县 社会就业

内容

社会就业
  【综述】 浮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是浮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保险,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就业、再就业培训、劳动服务企业管理、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等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8人,局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县就业培训中心、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县职业介绍所、企业管理股和江西省昌南建筑有限公司浮梁分公司。
  2001~2003年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金的足额到位。3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42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金298.8万元。同时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发放工作。全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保25户,参保人数3262人。3年累计征缴失业保险金322万元,共计有340人次申领失业救济金。
  抓好再就业免费培训工作。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与就业需求同劳动力供给结合起来。3年累计培训3058人次。同时做好职业介绍服务,搞好劳务输出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组织大、中型招聘会5场,劳务输出65874人次。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各项优惠政策。至2003年底,共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099份。
  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缓解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带来的人员分流的压力做出应有的贡献。截止2001年底,浮梁县共计有进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2327人,其中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857人,进中心享受优惠政策1470人。
  根据县政府安排,就业局,县经贸委于2002年7月1日首次对县毛纺厂进行改制。工作历时一个月,经核对,129人符合改制条件,就业局筹集补偿金40.23万元,职工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景府办字〔2002〕136号文件规定和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工作。决定对4类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具体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关闭需安排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经调查摸底,全县共计有4类下岗失业人员5753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3921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1056人;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776人。
  【举办全县2003年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 3月14日,浮梁县2003年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在县汽车站候车大厅召开。县委、县政府领导吴光辉、马翔,市劳动局领导吴龙祥等同志参加招聘会。到会的企业共计43家,筹集岗位4462名(其中外省3453名,省内1009名);参加招聘会人员6000余人;进行招聘报名的793人(其中省内361人,外省432人),意向性录取657人(其中省内326人,省外331人)。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根据江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赣劳社就[2003]3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始发放《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为4类下岗失业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了企业内部退养人员,2002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它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不在发放之列。凭《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免费职介、免费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各项优惠政策。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牌】 2003年10月20日,浮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牌。事务所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就业,开展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其它工作。领导名录局长:汪祥驹(至2002年9月)
  董细根(2002年9月任)副局长:操振文(2002年10月任)
  方玉珍(2002年11月任)
  社会保险
  【综述】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拓展和完善了对县域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商保险业务,认真贯彻中央的“两个确保”精神,以基金征缴和扩大覆盖面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
  2001~2003年,共收基本养老金2580万元,这期间为2295名离退休人员委托邮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99%,3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3896万元,确保了2318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支付率100%;3年新增扩面1330人,收缴基金53.8万元。为配合县政府做好企业改制中有关社保工作。于县林业公司、县供销系统20家基层社改制时,依据国家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要求改制企业变现资产,首先为下岗人员预交若干年基本养老保险金,为740名改制下岗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1年底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准备工作,草拟了“浮梁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起草了“浮梁县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并对申请定医院、定点药店进行了认真细致摸底考查和设备登记工作。2002年,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将本县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均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比例,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确定支付方式及限额,基本完善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作1年后,随之出台了“关于浮梁县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浮府字〔2003〕17号文),对慢性病、特殊病种报销上作了进一步的调整。
  2003年,为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工作,减轻工作压力,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医疗保险网络,现有8家定点医院(6家已联网),有3家联网定点药店。8月份对个人帐户(门诊)全面实行IC卡管理,网络建设由县内扩展到市区(市二院、康达药店)从而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社保定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公开诊疗费用、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2003年11月份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对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定点机构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诊疗费用、服务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定点机构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参保人员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全县共有参保单位77家,参保人员达5996人。2003年收缴医疗保险基金248万元,收缴率达95%,及时为参保患病人员支付医疗费172万元,结余76万元(含个人帐户结余)。较好地遵循了国务院44号文件关于“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基金平衡原则,保证了广大参保人员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特别是高额保险,使患重病的参保人员避免了患重病而致贫的情况发生。
  巩固和完善工伤保险业务,把工伤的重要任务放在预防和救治两个方面,多次下到各参保单位宣传政策,打好安全生产“预防针”,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伤残人员,在调查核实后,积极给予工伤保险待遇。2001~2003年,为参保企业处理了36起工伤(亡)事故,及时为14名伤(亡)人员解决了伤(亡)事故费21.8万元。
  努力开辟基金收缴新渠道,扩大覆盖面。遵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和赣劳社养〔2003〕21号文,积极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全局工作人员群策群力,下基层,鼓励和动员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保险。全县共扩面新增人数1330人,收缴养老金53.8万元。同时,进一步简化续保程序,为165名因各种原因中断社保关系人员办理了续保关系。
  【积极筹措基金】 在基金结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基金。最主要的渠道就是向上争取中央补助金。 2001年争取到补助基金98万元;2002年争取到补助基金519万元;2003年度争取到补助基金618万元。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 遵照中央“两个确保”精神,着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2001年对1746名离退休人员委托邮政局实行发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90.4%。2002年社会发放人数扩大到1916人,社会化发放率上升到90.8%,2003年社会化发放人数增加到2295人,社会化发放率上升到99%。三年累计支付养老金3896万元,支付率100%。
  【狠抓基金征缴】 遵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社保工作人员深入各参保单位,督促企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收缴。2001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820万元,收缴率达96%;2002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860万元,收缴率达102%;2003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900万元,收缴率达98%。
  【清理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 为进一步清理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强化清欠力度,把欠费3万元以上的单位列为清欠主攻对象。各业务股每办一笔业务,必须做好一次清欠工作。对重点户,难点户,局领导亲自挂帅,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并与欠费大户签定还款计划,2001~2003年,累计清欠历年老帐233万元,确保了离退休费的正常发放。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成功】 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三优”文明窗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营造一个奋发向上,爱岗敬业、勤奋好学、扎实工作的氛围。2003年,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经考核评比,县社保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领导名录
  局长:胡志华
  副局长:胡水太(至2003年5月)
  章青春(至2002年10月)
  钱新平(2002年10月任)
  李建文(2003年5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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