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3006
颗粒名称: 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2
页码: 173-1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机构编制与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情况。
关键词: 机构编制 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

内容

机构编制与人事劳动
  【综述】 3年来,县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县乡机构改革力度和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为浮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扎扎实实。3年来,全县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实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严格控制机构个数和编制数,严把人员“入口关”,把实有人数严格控制在编制总量限额以内,使全县县乡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得以顺利完成。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趋于规范。为使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步入规范管理轨道,县政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仅在组织建设上给予了高度重视,而且在硬件投入上给予了倾斜,购置了微机、打印机、档案柜等,保证了登记工作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截止2003年,已登记事业单位250家,注销登记44家,登记率达到97%。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认真开展县乡机构改革。2002年9月,根据上级改革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并结合县情,拟定出台了《浮梁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浮梁县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浮梁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意见》、《浮梁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定岗定员实施办法》,着力实施县乡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县委共设工作部门5个,县政府共设工作部门21个,归口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县政府直属机构1个。县直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由481名减至404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639名减至492名;乡镇事业编制由880名减至630名。在人员分流上,县委、县政府把精简人员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务员队伍,开发人才资源相结合起来,做到无情分流,有情操作,整个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县直机关分流了121人,乡镇机关分流了79人,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了90人,教育部门分流了122人。2003年7月1日接受省机构改革检查组检查,得到充分肯定和好评。二是为了吸纳人才,留住人才,2002年出台了《我县引进和激励各类人才若干政策意见》,为浮梁县引进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并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浮梁籍在外工作的领导、专家和学者新春座谈会,为浮梁的发展献计献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认真做好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严把“入口关”。2001年,录用了8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同时对1999年度第一批到农村基层锻炼的8名高校毕业生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为今后组织上用人提供了依据。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赣人办字〔2000〕15号文的批复精神,对全县62名乡镇聘用制干部办理了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手续。2002年,对基层锻炼的15名高校毕业生锻炼期满及时进行了考核并办理了录用呈报手续。四是深化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新进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实行社会化管理,有利于人才流动;2003年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与了县属高中招考教师的考录工作,为学校招录了23名高中教师,免试录用了2名本科毕业生。五是积极开展了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2002年至2003年,分别组织了1116名和1296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取得了较好效果。
  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增资及社会福利工作。2001年,根据景府办发〔2001〕号文件精神,审批机关、调标1452人,月增资153127元;事业单位调标4226人,月增资450350元;离退休人员调标554人,月增离退休费53840元,审批教护龄津贴186人,月增资470元,审批职务晋级172人,月增资2064元,审批正常晋级256人,月增资7680元,共办理干部、工人退休手续77人,其中事业单位干部36人,工人6人,企业干部1人,工人34人,审批办理遗补25人。2002年,办理机关正常晋级1300人,月增资28600元,事业单位晋级3096人,月增资117776元,办理职称晋级438人,月增资7746元,办理技术等级63人,月增资936元,审批教护龄津贴170人,月增资425元,审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人员80人,其中机关3人、事业39人、企业38人,办理遗属补助人员手续13人,审批企业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次,审批人员3556人。2003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汇同县教育局、财政局对接管的企业学校教师身份资格进行了认定。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开展了两次劳务单位用工检查、共检查企业65家,发童工2人,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辞退童工2人。开展了一次技术工种持职业资格证上岗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0家,检查职工人数450多人。加强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全年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3起,仲裁结案2起,调解结案1起,结案率100%。2002年,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强化劳动行政监察,一年来,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以《劳动法》为准绳,实现了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书面材料汇报。经统计,共有97家企业,企业人员5120余人,其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有洪源镇11家企业,973人,湘湖镇:13家企业,770人;寿安镇11家企业,730人,浮梁镇:9家企业,803人。从检查情况看,各用人单位办理民工用工手续情况较好,没有使用童工的现象,工作时间比较正常,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良好。二是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开发力度。根据市劳动局统一部署,开展了2002年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和技校招生工作。申报总人数为36人,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8人,中级工10人,初级工17人,通过考试考核已获得了技术等级证书。三是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对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赴现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起,均已结案,结案率达100%。四是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工作,根据市劳动局景劳发〔2002〕2号文件精神,在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了创建“三优”文明窗口的活动,申报了四个文明窗口单位:职业介绍、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经办、医疗保险经办。2003年,一是成功地举办了浮梁县首次就业和再就业春季招聘洽谈会。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三是着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统计分析工作扎扎实实】 2003年,全县机关公务人员数1151人(其中党群380人),事业单位人员数3678人。机关人员工资总额19282647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51262874元。其中:全额拨款417125765元,差额拨款7644112元,自收自支1857240元。机关离退休人数为210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为436人。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3097人。其中聘用的有高级100人;中级953人;初级1926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114人。其中有职称的高级1人;中级10人;初级27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2002年度全省干部统计分析先进单位。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测试】 2002年3月23日,全县1116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第一阶段的更新知识测试,测试科目是《依法行政知识》和《中国加入WTO知识》。全县共设12个考场,各考场考纪严肃、考风良好,参考率达99.5%;2003年4月12日,全县1296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公务员更新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门科目的培训考试,取得了较好成效。2003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先进单位;陈仁旺同志被省人事厅授予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先进个人称号。
  【鲁玉荣副厅长到县调研】 2002年12月底,省人事厅鲁玉荣副厅长一行4人,在市人事局江永副局长的陪同下,专程来县调研人事人才工作。县领导马翔陪同调研。
  【召开旅外人士新春座谈会】 2003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三,在县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旅外人士新春座谈会。黄小华、周华保、方永新、范希贤、董晓健、朱民安等在浮梁工作过的领导与大家欢聚一堂,共同抒发浓浓乡情,畅想美好未来。县领导伍枝勤、吴光辉、郑小平、王培东、冯干勤、张承龙、马翔、庄金莲、孙庚九、洪贵胜等参加座谈会。
  【举办首次全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招聘洽谈会】 2003年3月18日,在县汽车站内,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省内外40余家企业举行了首次就业和再就业招聘洽谈会,全县共有3000余名求职人员前来咨询、洽谈,其中793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性应聘合同。
  【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2003年6月,向全县2000多名下岗职工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9户,计人民币18万元。已有30%下岗人员享受到了扶持再就业优惠政策。 2001~2002年8月浮梁县机构设置情况一、县委
  县委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
  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二、县人民政府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县计划委员会(物价局)
  3.县经贸委
  4.县教委
  5.县科委
  6.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7.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办公室)
  8.县监察局
  9.县民政局
  10.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11.县地税局
  1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3.县审计局
  14.县统计局
  15.县建设局
  16.县土地管理局
  17.县农业局
  18.县林业局
  19.县水利电力局
  20.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21.县交通局
  22.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为公安局内设机构,森林公安分局双重领导)
  23.县司法局
  24.县粮食局
  25.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26.县卫生局
  27.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人大四、政协五、纪委六、人武部七、人民团体有:县总工会
  团县委
  妇联
  工商联
  文联
  社联八、法检
  法院
  检察院九、县直属事业单位
  1.中共浮梁县委党校
  2.房地产管理局十、乡镇场个数
  1.西湖乡
  2.勒功乡
  3.经公桥镇
  5.江村乡
  6.峙滩乡
  7.兴田乡
  8.蛟潭镇
  9.福港乡
  10.黄坛乡
  11.三龙乡
  12.洪源镇
  13.罗家桥乡
  14.寿安镇
  15.湘湖镇
  16.浮梁镇
  17.新平乡
  18.王港乡
  19.臧湾乡
  20.鹅湖镇
  21.天保乡
  22.金竹山乡
  23.瑶里镇四个垦殖场
  九龙山垦殖场
  万寿山垦殖场
  罗家垦殖场
  臧湾垦殖场
  十一、乡镇事业单位
  23个乡镇事业单位均为:林业工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广播站、农技站、畜牧站、农机站、农经站、水产站、水保站、财政所、乡镇企业服务站、土地管理所
  十二、中小学校
  1.县第一中学
  2.蛟潭中学(县一中分部)
  3.黄泥头(高级职业)中学
  4.县第一小学
  5.瑶里中学
  6.鹅湖中学
  7.天保中学
  8.臧湾中学
  9.王港中学
  10.旧城中学
  11.新平中学
  12.南安中学
  13.东安中学
  14.寿安中学
  15.西湖中学
  16.勒功中学
  17.经公桥中学
  18.储田中学
  19.江村中学
  20.兴田中学
  21.峙滩中学
  22.蛟潭二中
  23.福港中学
  24.三龙中学
  25.黄坛中学
  26.洪源中学
  27.瑶里镇教育办公室
  28.鹅湖镇教育办公室
  29.臧湾乡教育办公室
  30.王港乡教育办公室
  31.浮梁镇教育办公室
  32.寿安镇教育办公室
  33.湘湖镇教育办公室
  34.西湖乡教育办公室
  35.勒功乡教育办公室
  36.经公桥镇教育办公室
  37.江村乡教育办公室
  38.峙滩乡教育办公室
  39.蛟潭镇教育办公室
  40.三龙乡教育办公室
  41.黄坛乡教育办公室
  42.洪源镇教育办公室
  43.兴田乡教育办公室
  44.储田乡教育办公室
  45.福港乡教育办公室
  46.罗家桥乡教育办公室
  47.新平乡教育办公室
  48.天保乡教育办公室
  49.金竹山乡教育办公室
  十三、卫生医疗机构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2.妇幼保健所
  3.鹅湖中心医院
  4.蛟潭中心医院
  5.经公桥中心卫生院
  6.湘湖中心卫生院
  7.洪源中心卫生院
  8.寿安镇卫生院
  9.西湖乡卫生院
  10.勒功乡卫生院
  11.江村乡卫生院
  12.储田乡卫生院
  13.峙滩乡卫生院
  14.兴田乡卫生院
  15.福港乡卫生院
  16.黄坛乡卫生院
  17.三龙乡卫生院
  18.瑶里镇卫生院
  19.金竹山乡卫生院
  20.天保乡卫生院
  21.臧湾乡卫生院
  22.王港乡卫生院
  23.浮梁镇卫生院
  24.新平乡卫生院
  25.罗家桥乡卫生院
  十四、县直下属事业单位
  1.县委党史办公室
  2.县委招待所
  3.县档案馆
  4.县委机关食堂
  5.地方志办公室
  6.县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7.县政府机关食堂
  8.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9.价格事务所
  10.蚕桑办
  11.蚕种场
  12.供电局
  13.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14.会计事务所
  15.审计事务所
  16.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
  17.环境监测排污管理站
  18.土地监察队
  19.食用菌生产管理办公室
  20.经营管理站
  21.农机管理站、农机安全监督站
  22.乡镇企业培训中心
  23.公费医疗办
  24.卫生防疫站
  25.药品检验所
  2002年9月~2003年
  浮梁县机构设置情况
  (2002年9月党政机构改革后)
  一、县委
  1.纪委机关
  2.办公室
  3.组织部(机关工委)
  4.宣传部
  5.统战部
  6.政法委(610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7.农工部
  二、县政府
  1.办公室
  2.发展计划委员会
  3.经济贸易委员会
  4.教育体育局
  5.科学技术局
  6.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其内设机构)
  7.监察局
  8.民政局
  9.司法局(公证处为其内设机构)
  10.财政局
  11.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国土资源局
  13.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14.交通局
  15.水务局
  16.农业局
  17.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其下属行政机构)
  18.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19.卫生局
  20.计划生育委员会
  21.审计局
  22.统计局
  三、其他机构
  1.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编委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2.信访局(是县委工作机构,也是县政府工作机构,归口县委管理)
  3.老干部局(归口组织部管理)
  4.人民防空办(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县人民政府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5.粮食局(为县政府直属机构)
  四、人大、政协、群团
  1.人大机关
  2.政协机关
  3.总工会
  4.团县委
  5.妇联
  6.工商联
  7.残联
  五、法检两院
  1.法院
  2.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为其正科级内设机构)
  六、县直事业单位
  1.中共浮梁县委党校
  2.史志档案局
  3.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2年成立)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5月改为政府工作部门)
  5.房产管理局
  6.招商协作局
  七、县直下属事业单位
  1.县委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成立)
  2.老干部(老年人)活动中心(2003年成立)
  3.浮梁报社
  4.记者站
  5.瑶里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6.县政府驻上海工作处(2002年成立)
  7.县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8.县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成立)
  9.经济信息中心
  10.利用外资办公室
  11.物价检查所
  12.价格认证中心
  13.黄金管理局
  14.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15.新技术推广站
  16.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
  17.教育电视台、教学仪器站(电教室)
  18.勤工俭学办公室
  19.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办公室(2003年成立)
  20.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2003年成立)
  21.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2.劳动就业服务局(含培训中心)
  23.人才交流中心
  24.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25.浮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2003年成立)
  26.移民办公室
  27.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2003年成立)
  28.殡葬改革服务站
  29.政府采购办、采购中心
  30.财会培训中心
  31.农税局
  32.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33.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2003年组建)
  34.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35.市政工程管理处
  36.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37.园林绿化管理处
  38.规划测绘管理处
  39.建筑设计室
  40.建筑施工质量综合管理站
  41.路灯管理所(2002年成立)
  42.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003年更名)
  4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2年成立)
  44.城镇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45.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03年更名)
  46.土地估价事务所
  47.土地测量队
  48.土地储备中心
  49.土地交易中心(2002年成立)
  50.经济作物局(2003年成立)
  51.农技推广中心
  52.农村经营管理局(2003年更名)
  53.畜牧水产局
  54.农业机械管理局(2003年更名)
  55.种子管理站
  56.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57.木竹检查总站
  58.林业勘察设计队
  59.林业建设投资管理站
  60.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61.银坞林杨
  62.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2003年成立)
  64.气象站
  65.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
  66.水政监察大队
  67.防汛抗旱服务队
  68.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03年成立)
  69.公路管理站
  70.公路运输管理所
  71.渡口管理站、航运管理所
  72.粮油质量检验站
  73.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74.粮食内部资金结算中心
  75.县政府驻广州工作处(2002年成立)
  76.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77.文化馆、图书馆
  78.广播电视台
  79.文化稽查队
  80.卫生监督所(2002年成立)
  8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3年组建)
  82.计生服务站
  83.工人文化宫
  84.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成立)
  85.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3年成立)
  86.昌南律师事务所
  87.住房资金管理所、房地产交易所
  八、17个乡镇都设置下列事业单位:财政所(农税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务中心、林业工作站、计划生育服务所、劳动服务管理站、土地管理所
  1.瑶里镇
  2.鹅湖镇
  3.湘湖镇
  4.寿安镇
  5.洪源镇
  6.浮梁镇
  7.蛟潭镇
  8.经公桥镇
  9.西湖乡
  10.勒功乡
  11.江村乡
  12.兴田乡
  13.峙滩乡
  14.三龙乡
  15.黄坛乡
  16.王港乡
  17.臧湾乡
  工业园区设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务中心、小区经济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十、中小学校
  1.县第一中学
  2.蛟潭中学(县一中分部)
  3.黄泥头高级职业中学
  4.县第一小学
  5.瑶里中学
  6.鹅湖中学
  7.天宝中学
  8.臧湾学校
  9.王港中学
  10.万平学校
  11.新平学校
  12.南安中学
  13.东安中学
  14.寿安中学
  15.西湖中学
  16.勒功中学
  17.经公桥中学
  18.储田中学
  19.江村中学
  20.兴田中学
  21.峙滩中学
  22.蛟潭二中
  23.福港中学
  24.三龙中学
  25.黄坛中学
  26.洪源中学
  27.景光学校
  28.仙槎学校
  29.瑶里镇中心学校
  30.鹅湖镇中心学校
  31.王港乡中心学校
  32.浮梁镇中心学校
  33.寿安镇中心学校
  34.湘湖镇中心学校
  35.西湖乡中心学校
  36.勒功乡中心学校
  37.经公桥镇中心学校
  38.江村乡中心学校
  39.峙滩乡中心学校
  40.蛟潭镇中心学校
  41.三龙乡中心学校
  42.黄坛乡中心学校
  43.洪源镇中心学校
  44.兴田乡中心学校
  45.工业园区中心学校
  46.罗家学校
  十一、卫生医疗机构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2.妇幼保健所
  3.鹅湖中心医院
  4.蛟潭中心医院
  5.经公桥中心医院
  6.湘湖中心卫生院
  7.洪源中心卫生院
  8.寿安镇卫生院
  9.西湖乡卫生院
  10.勒功乡卫生院
  11.江村乡卫生院
  12.经公桥镇储田卫生院
  13.峙滩乡卫生院
  14.兴田乡卫生院
  15.蛟潭镇福港卫生院
  16.黄坛乡卫生院
  17.三龙乡卫生院
  18.瑶里镇卫生院
  19.鹅湖镇金竹山卫生院
  20.鹅湖天保卫生院
  21.臧湾乡卫生院
  22.王港乡卫生院
  23.浮梁镇卫生院
  24.工业园区卫生院
  领导名录
  局长:汪炎海(至2002年9月)
  胡益根(2002年9月任)
  副局长:王镇春
  齐丕成(至2002年9月)
  邵辉林(2002年9月任)
  徐泉河(2003年4月任)
  纪检组长:王辅林(至2003年4月)
  徐积余(2003年4月任)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章青春(至2003年4月)
  叶国权(2003年6月任)
  仲裁办主任:徐泉河(至2003年4月)
  毛庆红(2003年4月任)
  社会保障
  社会就业
  【综述】 浮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是浮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保险,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就业、再就业培训、劳动服务企业管理、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等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8人,局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县就业培训中心、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县职业介绍所、企业管理股和江西省昌南建筑有限公司浮梁分公司。
  2001~2003年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金的足额到位。3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42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金298.8万元。同时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发放工作。全县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保25户,参保人数3262人。3年累计征缴失业保险金322万元,共计有340人次申领失业救济金。
  抓好再就业免费培训工作。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与就业需求同劳动力供给结合起来。3年累计培训3058人次。同时做好职业介绍服务,搞好劳务输出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组织大、中型招聘会5场,劳务输出65874人次。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各项优惠政策。至2003年底,共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099份。
  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缓解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带来的人员分流的压力做出应有的贡献。截止2001年底,浮梁县共计有进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2327人,其中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857人,进中心享受优惠政策1470人。
  根据县政府安排,就业局,县经贸委于2002年7月1日首次对县毛纺厂进行改制。工作历时一个月,经核对,129人符合改制条件,就业局筹集补偿金40.23万元,职工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景府办字〔2002〕136号文件规定和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工作。决定对4类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具体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关闭需安排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经调查摸底,全县共计有4类下岗失业人员5753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3921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1056人;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776人。
  【举办全县2003年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 3月14日,浮梁县2003年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在县汽车站候车大厅召开。县委、县政府领导吴光辉、马翔,市劳动局领导吴龙祥等同志参加招聘会。到会的企业共计43家,筹集岗位4462名(其中外省3453名,省内1009名);参加招聘会人员6000余人;进行招聘报名的793人(其中省内361人,外省432人),意向性录取657人(其中省内326人,省外331人)。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根据江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赣劳社就[2003]3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始发放《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为4类下岗失业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了企业内部退养人员,2002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它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不在发放之列。凭《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免费职介、免费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各项优惠政策。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牌】 2003年10月20日,浮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牌。事务所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就业,开展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其它工作。领导名录局长:汪祥驹(至2002年9月)
  董细根(2002年9月任)副局长:操振文(2002年10月任)
  方玉珍(2002年11月任)
  社会保险
  【综述】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拓展和完善了对县域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商保险业务,认真贯彻中央的“两个确保”精神,以基金征缴和扩大覆盖面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
  2001~2003年,共收基本养老金2580万元,这期间为2295名离退休人员委托邮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99%,3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3896万元,确保了2318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支付率100%;3年新增扩面1330人,收缴基金53.8万元。为配合县政府做好企业改制中有关社保工作。于县林业公司、县供销系统20家基层社改制时,依据国家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要求改制企业变现资产,首先为下岗人员预交若干年基本养老保险金,为740名改制下岗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1年底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准备工作,草拟了“浮梁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起草了“浮梁县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并对申请定医院、定点药店进行了认真细致摸底考查和设备登记工作。2002年,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将本县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均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比例,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确定支付方式及限额,基本完善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作1年后,随之出台了“关于浮梁县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浮府字〔2003〕17号文),对慢性病、特殊病种报销上作了进一步的调整。
  2003年,为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工作,减轻工作压力,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医疗保险网络,现有8家定点医院(6家已联网),有3家联网定点药店。8月份对个人帐户(门诊)全面实行IC卡管理,网络建设由县内扩展到市区(市二院、康达药店)从而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社保定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公开诊疗费用、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2003年11月份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对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定点机构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诊疗费用、服务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定点机构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参保人员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全县共有参保单位77家,参保人员达5996人。2003年收缴医疗保险基金248万元,收缴率达95%,及时为参保患病人员支付医疗费172万元,结余76万元(含个人帐户结余)。较好地遵循了国务院44号文件关于“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基金平衡原则,保证了广大参保人员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特别是高额保险,使患重病的参保人员避免了患重病而致贫的情况发生。
  巩固和完善工伤保险业务,把工伤的重要任务放在预防和救治两个方面,多次下到各参保单位宣传政策,打好安全生产“预防针”,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伤残人员,在调查核实后,积极给予工伤保险待遇。2001~2003年,为参保企业处理了36起工伤(亡)事故,及时为14名伤(亡)人员解决了伤(亡)事故费21.8万元。
  努力开辟基金收缴新渠道,扩大覆盖面。遵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和赣劳社养〔2003〕21号文,积极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全局工作人员群策群力,下基层,鼓励和动员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保险。全县共扩面新增人数1330人,收缴养老金53.8万元。同时,进一步简化续保程序,为165名因各种原因中断社保关系人员办理了续保关系。
  【积极筹措基金】 在基金结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基金。最主要的渠道就是向上争取中央补助金。 2001年争取到补助基金98万元;2002年争取到补助基金519万元;2003年度争取到补助基金618万元。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 遵照中央“两个确保”精神,着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2001年对1746名离退休人员委托邮政局实行发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90.4%。2002年社会发放人数扩大到1916人,社会化发放率上升到90.8%,2003年社会化发放人数增加到2295人,社会化发放率上升到99%。三年累计支付养老金3896万元,支付率100%。
  【狠抓基金征缴】 遵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社保工作人员深入各参保单位,督促企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收缴。2001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820万元,收缴率达96%;2002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860万元,收缴率达102%;2003年全年收缴基本养老金900万元,收缴率达98%。
  【清理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 为进一步清理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强化清欠力度,把欠费3万元以上的单位列为清欠主攻对象。各业务股每办一笔业务,必须做好一次清欠工作。对重点户,难点户,局领导亲自挂帅,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并与欠费大户签定还款计划,2001~2003年,累计清欠历年老帐233万元,确保了离退休费的正常发放。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成功】 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三优”文明窗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营造一个奋发向上,爱岗敬业、勤奋好学、扎实工作的氛围。2003年,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经考核评比,县社保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领导名录
  局长:胡志华
  副局长:胡水太(至2003年5月)
  章青春(至2002年10月)
  钱新平(2002年10月任)
  李建文(2003年5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阅读

相关地名

浮梁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