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988
颗粒名称: 司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4
页码: 144-14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1~2003年浮梁县司法局工作情况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正式成立、走访慰问浮梁籍服刑管教人员、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乡镇调委会组建工作现场会召开等。
关键词: 浮梁县 政法 司法

内容

【综述】 2001~2003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克服困难,务实创新,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全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自觉性及法律政策水平的措施和手段。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首先是抓规划落实。及时制订了“四五”普法规划,并上报县委、县人大批转实施;二是按年度抓系列活动。2001年是启动年,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浮梁县实际,制定了《浮梁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五年规划》,重点宣传普及《行政复议法》、《产品质量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知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4700本《农村法制讲话》送到农民手中。2002年是“四五”普法规划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首先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定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健全县委常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常委中心组学法。特邀中国政大学法学教授来县讲解民法;多次请市司法局领导和法律专家作法律辅导讲座。建立健全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学法日制度,每月确保一次重点学习《江西省2002年重点普及法制辅导讲话》及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了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农村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企业经营管理者中推行法律素质教育的意见》。组织全县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集中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关法下乡”活动,全县74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统一普法考试,1632名一般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县统一普法考试。认真做好2002年普法考试阅卷、入档、登记、发放工作。理顺教育、卫生系统普法考试考核工作,全县共有教师2573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291人参加了2002年度普法考试。2003年普法工作围绕预防“非典”中心工作展开。把《传染病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纳入全民共学法内容。通过悬挂过街横幅、播放电视游走字幕、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全面规范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政法委联合抽查了全县1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中的浮梁镇、县一中、县林业局、市木材厂和蛟潭镇礼芳村5个示范点的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与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联合举办“国土杯”法律知识竞赛,主要加强《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林业、民政、安全生产等部门到湘湖镇北安村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2997人参加了全省普法考试。
  夯实基础,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热情为浮梁县经济建设服务,维护司法公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001年,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全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使乡镇法律服务市场走向规范化。全县已建立村级调解组织232个,调解人员已发展到820多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共调处民事纠纷3989起,避免民转刑案件60件,调解成功率在96.8%以上。根据市局及县政法委“严打”部署,对全县“两劳人员全面清查完毕。2001年,全县刑释解教共计40人,全部采取了“三帮一”措施,帮教、安置率均达100%o“148”法律服务工作在“热情、文明、高效、优质”宗旨的指引下共受理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2002年,各乡镇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共培训调解员300多人。调处民事纠纷17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86件,化解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2002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共18人,全部落实就业安置,帮教率和安置率达100%,“148”法律咨询136人次。
  2003年,各类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共调处各类纠纷1045件,避免民转刑案件1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防止群体上访6件,120人次,调解成功率98%以上。2003年全县刑释教人员共有67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
  2001~2003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7家,办理民事代理96件,刑事辩护6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件。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1928件,其中办理涉台公证8件。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4家,代理诉讼13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112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学习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以及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和创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等一系列活动,使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干警思想、作风、纪律观念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三年无一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三年来有1人获2001年“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光荣称号;1人获2002年江西省“十佳”称号并记二等功;1人被评为2003年全省“五星级”干警;1人获2002年省“两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38人次获市级表彰。
  2001年,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县,蛟潭镇被评为全省“两劳”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获市表彰先进单位19个(次)。2002年“浮东灵洞”联调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县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被评为“五星级”单位。
  【法律援助机构正式成立】 按全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浮梁县还相继成立了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03年协办和开展法律援助案件5件。
  【公证为企改护航】 浮梁县公证处积极介入县国企改制工作,先后为重阳水泥厂、臧湾金矿、市毛纺厂、县供销社办理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公证,办证1500件,解除了双方的后顾之忧。
  【走访慰问浮梁籍服刑管教人员】 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利用春节等节日时机带上慰问品前往景德镇监狱、景德镇市劳教所探望浮梁籍服刑和劳教人员,召开帮教座谈会,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促进服刑、劳教人员的成功改造和教养。
  【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乡镇调委会组建工作现场会召开】 2003年8月27日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乡镇调委会组建工作现场会在蛟潭镇隆重召开。县司法局领导对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要求各乡镇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逐步落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和工作的规范化,注重实效,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大力搞好乡镇调委会的组建工作。
  【送法下乡】 2003年县司法局出动宣传车下乡(镇)、村巡回宣传,围绕“非典”防治和安全生产这个中心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往浮梁镇、鹅湖镇、蛟潭镇开展法律咨询,一年中,发放普法教材9000余份。其中:《农村法制讲话》4860本,《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400余本,《婚姻法讲话》350本;《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讲话》450余本,送给乡镇、村及农民。
  【配合全县“严打”斗争】 2001年5月,为配合全县“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三类刑事犯罪”和“整治”三大突出问题,县司法局采取灵活的方式,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营造“严打”整治斗争的强大声势,动员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严打”整治的支持和参与,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县整治斗争的顺利进行。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多样】 围绕每年的法制宣传日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通过县领导电视专题讲话、报纸专栏、悬挂横幅、设台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把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向高潮。
  领导名录
  局长:黄伍斤(至2002年9月)
  朱家峰(2002年9月任)
  副局长:洪松(至2002年9月)
  潘跃进
  王开忠(2002年10月任)
  王平(2003年4月任)
  纪检组长:胡天云(2003年4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阅读

相关地名

浮梁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