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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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986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5
页码: 137-14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1~2003年浮梁县检察情况包括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黄某某玩忽职守被立案查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成效、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等。
关键词: 浮梁县 政法 检察

内容

【综述】 2001~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加强四个建设,抓好五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3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23件24人,其中贪污案件16件17人;受贿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5件5人。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1人。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3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万元以上大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55.6%。其中犯罪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8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件,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5件,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2件。在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中,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3件,占立案总数13%。严厉查处涉嫌破坏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案件。深入到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税收征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及时发现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金融部门发生的案件1件。依法查处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中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人,立案侦查乡镇站所工作人员5人,查处基层组织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村委会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2件。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三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线索237件,初查120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
  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的指示精神,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43名,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1名;受理本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6件620人;提起公诉332件484人,决定不起诉38人。报市院三大刑案件24件45人。在抓好“严打”这个首要环节的同时,坚决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回访、考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不安定因素。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深查细究,追捕、追诉一批漏犯、漏罪,建议公安机关报捕犯罪嫌疑人85名,追诉被告人12名。在审判监督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7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已改判)。受理不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案件6件,受理有关部门提请复核案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抗诉已经生效但明显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三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行申诉案件5件,提请上级院抗诉4件。检察机关与县法院签订了《关于办理民事行政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适用检察建议会议纪要》,为解决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处理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会议纪要》向法院发出改判建议2件。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进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大讨论,广大干警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严格执行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和省政法委“五条禁令”及省检察院颁布的“六条禁令”、“六个必须”等纪律,确保两条底线不出问题。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赃款赃物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各科室局(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遇有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领导班子中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提高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实施《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依法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个关键岗位。
  【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县检察院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受理和接待群众举报工作,严格管理举报线索。坚持署名举报每案必复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认真稳妥做好群众上访息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在争创全省文明接待室工作中狠抓“硬件”和“软件”建设,改善接待条件,完善各项制度,争创工作取得成效。控告申诉举报中心分别于2001年、2003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黄某某玩忽职守被立案查处】 原浮东分场场长黄某某在任职期间,于2001年3月份决定对该分场大转桥山场进行分伐,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超伐杉木1202立方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4万余元。县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进行立案侦查。此案侦查终结后起诉到县法院,黄某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高检院“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为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任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2003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了由县领导和县直单位、企事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会。县检察院先后与县30个部门、企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的预防网络,县检察院定期派员到有关部门、企业上法制课,以案释法,采取一案一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同时选择县重点工程,从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验收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与建设部门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2003年,县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三定方案”精神,提拔补充四名副检察长,二名党组成员,配齐配强了院反贪局领导班子。提拔了4名正科级干部和3名副科级检察员,提任了5名干部担任科室正、副职。
  【召开不诉案件听证会】 2003年9月24日,县检察院召开不诉案件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基层村委会代表及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到会听证,对犯罪嫌疑人符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通过召开听证会,对符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绝大多数与会代表赞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行公诉改革,提高办案效率】 大胆尝试公诉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至3天。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公诉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保证了无一案件超期。
  【加强立案监督,深挖盗窃团伙】 县检察院从审查批捕戴某某、戴某某抢劫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不但涉嫌抢劫犯罪,而且有伙同他人在仙槎煤矿多次盗窃的重大嫌疑,便及时向乐涌公安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查清戴某某等人的盗窃事实。公安机关根据检察建议,成功地破获了两个多人的盗窃团伙。
  【档案室晋升省一级】 县检察院坚持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狠抓“硬件”和“软件”建设,检察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设备先进,门类齐全,管理科学,有效服务”。2003年12月7日,经省档案局晋升考核小组评比,档案管理晋升为省一级,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公条件】 2003年,县检察院围绕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修缮了办公大楼,购买了三辆办案警车,电脑5台,新型复印机1台。建起了功能完备的全封闭监控室,经完善设施,密码传真机房达到省一级标准。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检察院评为全省“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被省检察院授予“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领导名录
  检察长:吴有根(至2002年12月)
  王四平(2003年3月任)
  代检察长:王四平(2002年12月任)
  副检察长:宁根荣(至2003年4月)
  郑年吉(至2003年4月)
  计新明(至2002年12月)
  程玉柱(2003年6月任)
  陈国平(2003年6月任)
  段晓红(2003年6月任)
  刘书展(2003年6月任)
  反贪污贿赂局领导名录
  局长:陈国平(至2003年5月)
  王建辉(2003年5月任)
  副局长:王建辉(至2003年5月)
  许瑞开(至2003年5月)
  郑民庆(2003年5月任)
  石向虹(2003年5月任)
  政治委员:段晓红(至2003年5月)
  许瑞开(2003年5月任)
  政工科
  科长:程皞
  侦查监督科
  科长:刘月华
  渎职侵权检察科
  科长:朱卫民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胡联涛
  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张少田
  监所检察科
  科长:易江春(至2003年5月)
  检察员正
  科级:刘来顺
  副科级:汪国兴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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