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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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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953
颗粒名称:
浮梁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22
页码:
83-10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浮梁县人民政府情况包括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等。
关键词:
浮梁县
人民政府
提案办理
内容
综述
2001~2003年是浮梁县发展史上不平凡的3年。2001年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2002年12月下旬成功地召开了中共浮梁县第六次代表大会,2003年初又胜利地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年来在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部署,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浮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出现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
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2003年生产总值完成15.6亿元,比2000年净增3.6亿元,比2002年净增1.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2%,创1996年以来的最高增幅;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018万元,比2002年增长15.9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16万元,比2002年增长20.27%,均为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4亿元,比2001年净增2.54亿元,比2002年增长57%;农民人均纯收入2453元,增收122元,比2002年增长5.2%,是自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2亿元。
改革开放有较大进展。引进外资力度不断加大。2001~2003年利用外资8.6亿元;基层和企业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在优化经济结构、简化用地和工商登记等方面赋于企业更大的发展权;整治投资环境成效明显,制定了一系列“亲商、安商、富商”的政策措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县政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农林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顺利完成,全县农民减负幅度达49%,减负总额1321万元,人均减负61元,亩均减员41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基本保证了农林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开支,达到了预期目标。县乡机构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社会治安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三年来,坚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和社会恶势力团伙,抓捕了一批“网上”逃犯,加大了大案、要案的侦破力度,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了整治安全生产力度,2002年,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了违法、违规的整治力度,生产安全状况基本好转;集中整治了重点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项社会事业有新的进步。科技进步和创新步伐加快,“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完成,已延伸至大部分自然村。城乡卫生条件不断改善,计划生育已进入低生育水平。县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增加,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县政府常务会议
第六届县人民政府2001年3月26日~2003年元月4日共召开了33次常务会议(第36次至第68次)。
【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2001年3月26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政府200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问题,强调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真抓实干。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听取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的汇报,并及时跟踪督查。会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对目标任务进行修改后,下文实施。
二、会议原则通过了县计委《关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草案)安排》报告,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三、会议认真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尽快建设景浮大道的请示》。认为县城区距景德镇市城区中心仅3公里,景德镇市建设大城市,浮梁县城区势必成为景德镇市北城区。尽快建设景浮大道既符合景德镇市建设大城市的需要,也带动县城经济的发展。会议决定向市政府请示将景浮大道列入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列为景德镇市政建设近期重点工程,请求市政府上报立项。
四、会议原则同意成立《浮梁县土地整理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五、会议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处理臧湾金矿一号采金船的请示》,同意臧湾金矿一号船采取竞价方式出卖。
六、会议原则同意县教委《关于从罗家学校借调六名教师情况的请示》。
【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4月9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谢茹、任文政出席了会议。会议认真讨论了《浮梁县旅游业“六个一”工程实施方案》。指出:浮梁县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广阔,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拓宽思路,增强信心,加快培育建设旅游支柱产业。会议决定:1.《浮梁县旅游业“六个一”工程实施方案》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发文。2.开设我县旅游窗口,加大宣传力度。3.县政府成立浮梁县旅游规划指导委员会,统一协调,分块经营。4.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旅游业发展。
二、会议原则通过了县民政局《关于对我县村民自治模范村进行命名的请示》。要求对未检查验收的三个乡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会议对煤炭局《关于加强乡镇煤矿维简费征收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要求严格按规范操作,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
四、会议对浮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另行发文)。
五、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意修改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
六、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求,会议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关系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同意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职能调整到县政府办公室。
七、会议对县粮食局关于经济适用建房问题进行研究,决定:1.同意粮食局在鹅湖、湘湖、洪源、三龙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是全额集资(包括土地价格)。2.参与建房人员必须是粮食系统职工,享受了房改优惠购房人员不许参与建房。3.建房要符合小城镇建设规划。
八、会议同意成立浮梁县防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 2001年4月26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县人武部政委罗晓云出席了会议。
一、为加快我县医疗体制改革步伐。会议原则通过了《浮梁县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会议决定:①成立浮梁县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体制改革工作。②把蛟潭医院定为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单位。③蛟潭医院体制改革后,卫生防保所必须承担防、保健等社会卫生工作,县财政按原规定进行补贴。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体由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县政府研究。
二、会议研究了县人事劳动局关于《浮梁县企业特种用工监管规定》,监管规定要从安全生产角度进行规范,请王培东副县长把关。
三、会议对《关于调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标准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意将县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10元/平方米调整为15元/平方米,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会议对市移动公司《关于请求划拨土地建浮梁移动通信楼的报告》进行了研究,决定将原先规划给市移动公司在浮红街与民福路交叉地段的1.6亩土地收回县政府。另外规划一处10亩土地给市移动公司建浮梁移动通信楼,由县土地管理局按原来优惠政策办理用地手续。通信楼须符合城建规划建设。
五、会议对县工商局《关于请求减免新昌市场改造工程土地出让金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同意按原来的操作方式给予办理减免新昌市场改造临街696平方米用地的县本级土地出让金手续。
六、会议对技术监督局《关于要求解决建办公用房用地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同意规划一块土地给县技术监督局建办公用房,用地价格按现行规定优惠办法按原标准执行。
七、会议讨论了县交通局《关于要求将渡口管理经费划归渡管部门管理使用的请示》,渡口管理是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责任重大,必须切实抓好。①进一步明确渡口管理责任,县里负责民渡更新,乡镇负责民渡维修,村、组负责渡工人员报酬。②渡口管理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今后乡镇渡船更新或维修,经费由县交通局拿出意见并与财政部门协商后,凭更新或维修协议下拨,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要互相配合做好这一工作。③同意安排渡管经费3万元,不足部分再行考虑。
八、会议原则同意设立浮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挂靠县政府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编制不单列。该项工作由江木发副县长负责,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九、为做好我县企业改制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组织召开浮梁县企业改制推介会,并解决1万元经费,地点定在县城。重点是推介现有改制企业,空闲厂房,空闲土地,旅游景点。
十、会议讨论了非常设机构成立、调整问题:
1.同意成立浮梁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2.同意调整浮梁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另行发文)。
3.同意调整浮梁县整顿小煤窑领导小组成员(另行发文)。
4.同意调整浮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另行发文)。
【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 2001年5月22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人武部政委罗晓云出席了会议。
一、为做好黄坛大洲砂坝防汛除险工作确保矿坝安全渡汛,会议决定:1.黄坛乡政府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体在坝区流域内开采瓷土;2.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3.今年大坝防汛除险所需防汛储备物资经费水利局在尽可能节约的原则下列出预算(原则控制在2万以内)由财政在小农水经费中解决。
二、为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会议对景德镇大千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减免县级土地出让金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同意减免景德镇大千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20亩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县级土地出让金。
三、会议对县经贸委《关于下达全县利用外资责任目标的通知》进行了讨论,具体任务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下达。
四、会议原则同意《浮梁招商引资考核奖惩规定》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通过。
【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2001年6月1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认真讨论了《浮梁县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对列入省、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的督查力度,争取工作主动。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摘掉省、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的帽子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乡镇挂点部门要给予工作和经济支持。会议决定:1.要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解决必要的电脑和B超设备。2.县计生委草拟一个《浮梁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3.《浮梁县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后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另行发文)。
二、为创建我县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企业利益,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促进浮梁经济的发展,会议认真讨论了《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工作方案》,并原则同意,待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三、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全县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决定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四、会议认真讨论了《浮梁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修改送县政府法制局规范(另行发文)。会议决定近期开展县城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由县建设局制定整治方案。
五、会议原则通过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五年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三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六、会议原则通过了《浮梁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决定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另行发文)。
七、会议原则同意《浮梁县煤矿安全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决定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通过。
八、会议认真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臧湾金矿一分矿要求终止招标经营有关问题的请示》,决定:1.原则同意提前终止臧湾金矿一分矿招标经营合同;2.县经贸委、臧湾金矿、臧湾金矿一分矿、臧湾乡政府四家要根据原签合同签订中止合同协议,并处理好终止合同时的遗留问题。
九、会议同意成立浮梁县扶贫济困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十、会议同意规划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用地。
【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2001年6月7日,代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谢茹、任文政、人武部政委罗晓云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认真研究了县检察院《关于要求转让宅基地用所得收入解决办公楼修膳费的请示》,决定:1.根据县政府1999年10月24日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二议题中“不允许任何个人在县城规划临街处自行批地建房,要建房只准参加土地拍卖购地”的规定,县检察院闲置的临街土地应拍卖。具体由县建设局规划,县城土地开发办公室操作。2.严格按县城统一规划建房,房屋风格与滨江小区设计相协调。3.拍卖土地收入用于县检察院办公楼修膳费用和偿还建办公楼欠款。原县委抄告单财政未拨给县检察院的24万元今后不再拨给。
二、会议原则同意:1.《县政府工作报告》;2.《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3.《浮梁县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要求认真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三、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情况汇报。原则同意从2001年元月份起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鉴于中央补助的72%部分市财政是按1999基数下拨的,原则同意按1999年基数下拨给乡镇,待提请县委常委会议通过。
【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2001年8月20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认真讨论了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景黄公路(206国道)两侧用地管理的通告》,景黄公路的拓宽改造,将带来我县沿途乡镇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加强景黄公路沿途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宏观规划管理十分重要。会议要求:1.县建设、土地部门与沿途乡镇共同做好公路两侧15米外至50米内的土地规划、村镇建设工作;2.由县土地管理局、建设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景黄公路(206国道)两侧用地管理的通告》进行认真修改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另行发文)。
二、会议对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要求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决定:1.同意挂牌成立浮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编4人,由县土地管理局在现有编制人员调剂解决,储备中心负责人由原土地管理局派一名副局长兼任。2.县土地管理局尽快草拟《浮梁县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园区的领导,使工业园形成规模效益、集体效益,会议决定成立浮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洪源工业园、何家桥工业园、湘湖工业园、蛟潭工业园、御宝工业园5个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具体人员名单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四、会议对《洪源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我镇国讯、吉尔福两企业的用地由行政划拨变更为有偿转让的请示》进行了研究,鉴于两企业当时和洪源镇签的是土地有偿转让合同,为维护在我县投资企业的利益,解决用地遗留问题,会议同意为国信通讯公司、吉尔福公司用地由原行政划拨变更为有偿转让。补办手续免交一切费用。土地出让金问题,按现在最新政策规定,省级20%可以不交,县级全部免交,必须上交的部分由洪源负担。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地税局《关于浮梁县营运车辆税收整治方案》,决定:1.批准开通“浮的”在浮梁县范围内进行营运,具体由县出租车办、交警大队、地税局拿出方案。2.营运车辆税收整治后进行规范管理,税适当降低,每辆车每年减收2~3个月,同时对乱收费行为也要进行整治。
六、为加强对全县经济工作指导,使全县上下关心支持经济工作,形成合力,加快经济大发展,会议决定制订全县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月月初召开由县六套班子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相关职能部门,涉企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正县级老干部参加的全县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施行。
七、会议对布置的几个重点工作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要求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抓紧时间努力完成任务。
八、会议认真讨论了县政府近期六大类二十六项重点工作(工程),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印发到县六套班子和各部门进行督促完成。
【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2001年9月21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政府采购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有利于有效控制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实行政府采购意义重大,对资金紧张的浮梁尤为重要,《浮梁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符合当前实际。会议要求:1.《浮梁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必须严格执行,首先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坚持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压缩各种支出,把费用降下来;2.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自我监督、约束;3.审计、监察要加大对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实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
二、会议认真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会计委派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会计委派制度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从财务管理上根本解决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有利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减少开支,减轻财政压力。会议决定:1.从2002年开始,先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和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土地局、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进行试点;2.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对会计委派管理中心人员、办公场所的确定等问题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研究;3.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要尽快开展工作。10月底必须拿出具体方案,12月开始具体操作,人员必须到位。
三、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会议认为土地储备非常重要,是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切实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土地二、三级市场,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土地资产潜能,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意义重大。会议决定:1.土地储备中心定为行政事业性单位。隶属县土地管理局;2.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土地储备中心,从组建开始就实行会计委派制度;3.《暂行办法》内容宜粗不宜细,以后逐步加以完善;4.成立县土地储备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四、会议同意下发《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会议认为,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有利于提高县城建设档次,把县城建设成景德镇市区的“后花园”和建成具有文化、旅游、休闲、山水园林特色的“北城区”。会议要求要通过电台、报社等加大宣传,县城建、土地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督查。
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另行发文)。
六、会议同意成立浮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共浮梁县委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 2001年10月29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县林业公司国企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要求批准县林业工业公司土地出让金的请示》。会议认为县林业公司改革势在必行,会议决定:1.成立县林业公司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文政任组长,吴木才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县体改委、县人事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房管局、县土地局、县国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李献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另行发文);2.由领导小组按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先调查摸底,形成改革方案,再报县政府研究。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管理办法》,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办《关于续修(浮梁县志)的请示》。会议认为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的文化传统,是一项连续性很强的工作,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会议决定:1.同意续修《浮梁县志》;2.同意调整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另行发文);3.同意从2002年开始每年列支叁万元用于修志经费(除干部工资外)。
四、会议讨论了县人事局《关于要求解决黄丽飞等八位高校毕业生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等问题的请示》。会议决定:1.县财政局每月负责向县人事局拨付黄丽飞、刘建东、洪玲、张宏政、廖淑雯、叶宏、刘国良、郭卫华八人工资、津、补贴。由县人事劳动局代发给录用人员,其余流动性津贴,如:下乡补贴、旅差费等,由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负担。工资福利待遇从2001年9月1日起执行;2.录用人员的医疗费,由县公费医疗办公室按照规定金额,全年一次性拨付给县人事劳动局,再由县人事劳动局统一代为办理公费医疗保险,保险不足部分经费,由录用人员自己负担;3.录用人员锻炼期的人事档案、特定情况的考核(平时及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负责)等其它工作由人事劳动局负责。
五、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 2001年11月13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乡镇合并工作方案》,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会议认真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划》和《关于县城规划建设暂行规定》。会议决定:1.原则通过《规划》和《规定》(另行发文);2.修改后再由政府办公室和政府法制局核稿后下发;3.对建设部门或土地部门已办理手续,但不符合本暂行规定办理程序的都要进行清理,建设和土地部门要互相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共同做好清理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县土地局《关于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搞活土地二级市场的决定》。会议对《决定》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细致修改,原则同意修改后下发(另行发文)。为搞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储备,城镇规划建设等工作,会议决定近期召开相关会议,由建设局、土地局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县土地局关于土地储备中心职级、编制性质的请示,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 2001年12月12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谢茹、任文政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民政局《关于城镇退伍军人、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有关问题和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的决定》,会议认为安置城镇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和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是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国防建设、征兵工作及《兵役法》的执行。会议决定:关于退伍士兵安置有偿转移,由县民政局参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决定》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同时县计委提出安置计划和意见,报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确定。
二、会议讨论了县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我县引进和激励各类人才若干政策的意见》,会议认为引进各类人才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很有必要。会议要求,引进人才要把握四个原则:1.凡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生到浮梁均予以安排工作,不受“凡进必考”制约,硕士、博士生可给予适当的补贴;2.对急需人才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立几个岗位和待遇,再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具体由县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确定,从2002年开始实施;3.人才与技术同时引进的,要结合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考虑;4.同意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按照“谁负责,谁负担”原则,补贴资金,企业单位由企业自己负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部分由财政负担,高中教育部分实行财政补贴,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三、会议讨论了县财政局《关于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实行“银行代收制”的意见》,会议认为实行“银行代收制”就是改变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资金收缴方式,防止资金的截留、坐支和不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与国库现象,有利于从源头控制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决定:1.同意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银行代收制”(另行发文);2.“银行代收制”要与办证服务大厅相结合,在办证服务厅内设岗位办公;3.县监察局、县物价局、县法制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抓紧清理审核,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4.《意见》中要增加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要有处罚措施,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四、会议讨论了社保局《浮梁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浮梁县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县社保局参照市、兄弟县市的做法修改(另行发文),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五、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要求县林业公司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请示》,会议决定:请县就业局对县林业公司84名职工进行审查,按政策规定进再就业服务中心。
六、县一中因教学急需一名物理教师,会议同意县一中引进一名素质高有教学经验的物理教师,由县人事劳动局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七、会议同意成立浮梁县办证服务厅管理委员会,浮梁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浮梁县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 2002年1月5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1.县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2.政府工作报告;3.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原则通过以上讨论内容。
【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2002年3月4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1.会议原则通过《浮梁县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2.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城绿化方案”。
【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 2002年3月11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社保局《浮梁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浮梁县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浮梁县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管理办法》,会议认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这样既可使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得到保障,又可减轻单位的经济负担,今年必须在全县铺开。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广明茶场租赁经营合同,会议要求县茶叶局就茶场租赁金的使用和职工身份了断问题拟定具体方案,报县政府研究。
三、会议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景德镇市地毯砖厂实行产权转让方式进行企业改制的请示》,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地毯砖厂实行产权转让方式进行企业改制;2.企业产权转让分两步到位:①地毯砖厂的国有资产暂不办理过户手续,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②待市宇辰公司发展达到合同规定预期目的,再确定地毯砖厂国有资产过户问题。3.地毯厂的债权债务要明晰,特别是债务的转移等办理手续,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产权转让合同要请县政府法律顾问把关并进行公证。4.对市宇辰公司要给予宽松发展环境,要当作招商引资企业一样对待保护,县土地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促使其加快建设,尽快投产。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农户小额贷款婺源的做法和经验的汇报,会议指出关于农户小额贷款问题,省政府非常重视,怎样借鉴婺源的经验促进我县农民致富,探索这一条路子,逐步推广,结合“三个代表”的要求,给农民解决致富的困难很有必要。会议决定:1.成立浮梁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前期工作;2.尽快拟定《浮梁县开展小额信用贷款的实施意见》。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2002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六、会议同意县安委职能从县人事劳动局划入县经贸委,其人员编制、办公经费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七、会议讨论了县计生委《浮梁县2002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浮梁县对计划生育重点管理村的方案》、《关于从乡镇统筹部分事业费的请示》、《关于2002年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的请示》、《关于要求兑现浮发[2001]6号浮办发[2001]2号文中奖惩规定的请示],会议认为计划生育是一件大事,我县形势不容乐观,应采取过硬措施切实抓好。会议要求县计生委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对《意见》、《方案》、《关于2002年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的请示》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制定《乡镇书记、乡镇长考核办法》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同意按浮发[2001]6号和浮办发[2001]2号文件对计生工作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拨专款开会表彰。会议决定,由计生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四家联合下文,加强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乡县管,财政监督”运行体制的监督。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教委《关于实施我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为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领导,加快我县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切实保障学校安全,会议决定成立浮梁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筹措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另行发文)。同意召开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会议。
九、为加强迎宾东大道的领导和协调,会议同意,成立迎宾东大道延伸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十、会议讨论了机构改革事宜。
十一、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 2002年3月12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1.会议讨论了《浮梁县2002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浮梁县对计划生育重点管理村的工作方案》、《乡镇统筹部分计划生育事业费的请示》;
2.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成立迎宾大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会议讨论了《关于实施我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
【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 2002年3月22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经贸委关于浮梁县2001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情况的汇报,认为2001年是浮梁县招商引资历史上取得最好成绩的一年,共引进项目91个,签约资金达2.77亿元,到位资金8246万元,有26个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会议要求,对200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兑现奖惩,一是对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二是对仅有部分实际引资而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对既未签订协议又无实际进资的单位要进行黄牌警告。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经委下达《2002年度全县利用外资考核办法和责任目标的通知》,要求按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建设局《关于鹅湖镇小城镇建设规划》。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旅游局《浮梁县2002年度旅游工作实施意见》、《浮梁县旅游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会议同意召开全县旅游工作会。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城建局《关于浮梁县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六、会议原则同意调整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和调整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会议讨论县教委《关于要求转让黄泥头中学房地产权的请示》,鉴于黄泥头中学所在地属昌江区管辖,会议决定,由县土地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土地使用权办证,过户手续和办理公益事业用地办证费用情况。由县房管局对黄泥头中学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
八、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浮梁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会议决定:1.同意成立浮梁县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2.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后下发。
【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 2002年3月27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1.会议原则通过县旅游局《2002年旅游工作实施方案》、《浮梁县旅游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待提交县委常委会通过;
2.原则通过县建设局《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划分县城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和保洁责任区的通知》,待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 2002年4月11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会议。
1.会议听取了与会部门对开发千年古城旅游区的意见,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开发千年古城旅游区的决定》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下文;
(2)同意成立千年古城景区管理委员会(另行下文);
(3)同意成立浮梁县千年古城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开发公司”),负责千年古城旅游区范围内的景区、景点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县土地局为该公司投资主体;
(4)鉴于千年古城开发范围内的古县衙、红塔的开发管理原由县文广局负责,现由旅游公司接管,为保证千年古城开发工作顺利移交,接交后的责任分工为:
A.县衙内的公厕、迎宾馆建筑及地面砖铺设由县文广局负责承建;
B.县衙外的房屋拆迁,道路续建由“旅游开发公司”接交后承办;
C.县衙内新恢复的建筑、绿化等债务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旅游开发公司”承担。5月8日之前办理好债务等相关事项的接交手续;
D.今年“五·一”黄金周由县文广局承办。
【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2002年5月4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与会各部门及单位对如何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管理的意见,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浮梁县野生植物资源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下文。
2.《关于年产十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原材料供应可行性报告》,由林业部门按照程序上报。
3.县森林公安和监察部门要加大以县城内乱采乱伐野生植物查处力度。
【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 2002年5月13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人民政府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会议讨论了“两基”复查年检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实施“两基”的职责的通知》(浮府发[2001]8号文)精神,对照2002年江西省“两基”复查年检抽查评分细则,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狠抓落实。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景九支线、景白公路、景瑶公路、黄涌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上述公路沿线两侧的规划、建筑和管理,近期由胡素平副县长负责召集四条公路沿线乡镇专门就严禁乱搭乱建和抓好科学规划,强化建设管理进行布置,提出具体要求,今后县建设局、县土地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公路沿线乱搭、乱建现象的查处力度。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监管实施办法》。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蛟潭镇2001-2015总体规划》。
六、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意见》,按会议要求修改补充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局《关于加强我县生态保护,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的通告》,会议同意由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五单位联合发布通告。
八、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严禁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通告》,会议同意由县林业局、县林业公安分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六单位联合发布通告。
九、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办《关于杭州西湖区与浮梁县结为友好区县协议书》,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十、会议讨论人事任免事宜。
【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 2002年6月26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民政局《关于要求调整蛟潭镇等部分行政区划及“鹅湖镇”和“浮梁镇”易名的请示》,会议同意浮梁镇易名新平镇,鹅湖镇易名高岭镇,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会议讨论了县水利局《关于防洪保安资金征集工作的请示》,会议决定:1.成立防洪保安资金领导小组,江木发副县长任组长,任文政副县长、肖爱国局长任副组长(另行发文);2.防洪保安资金征集的标准,按会议要求修改后,以县政府名义发通知。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浮梁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1.成立浮梁县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应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另行发文);2.任文政副县长负责把关《浮梁县解决农村人口应急项目实施方案》;3.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投帐制;4.项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筑工程,专款专用;5.工程项目建设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建筑标准要高既要保证建筑质量又要有外观形象。
四、会议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要求建立浮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请示》,会议决定:1.成立浮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鉴于县机构改革在即,交易中心编制3人,在建设局内部调剂;3.同意拨付一万元用于交易中心开办经费。
【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 2002年6月27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建设局关于实施《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暂行规定。会议决定:1.《暂行规定》规划建设的重点是:乡镇所在地;四条公路(206国道、景三、黄涌、景白)沿线,国、省、县、乡道沿线及通过景区道路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庄;2.规划建设要突出特色,即体现生态特色和浮梁历史文化内涵;3.《暂行规定》按会议要求修改后发文。
二、会议讨论了县科委《关于加强科技工作意见》及调整县科教领导小组的请示。会议同意调整“县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另行发文),会议原则通过《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研究了县统计局《关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目标任务分解》和《关于2002年乡镇GDP任务分解》,按会议要求修改后待报县委常委会进一步研究。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会议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要求退还真空开关厂股权的请示》,会议同意真空开关厂收回该厂股份。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其自身承担、收基数归县本级。
六、会议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浮梁县驻县、省、市属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同意制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以县政府名义发文。
七、会议讨论了县经贸委《关于成立浮梁县招商引资机构和职能调整的请示》,为便于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同意县招商局与县使用办合署办公。会议要求县合作办的牌子、公章、职能移交给县经贸委,人员由县经贸委内部调剂,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八、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经贸委《关于成立浮梁县工业园筹建领导小组的请示》、《关于成立浮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请示》和《关于成立浮梁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九、会议讨论了县妇联《2001-2010年浮梁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浮梁县儿童发展规划》,会议原则通过,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发文。
【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 2002年7月2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旅游局《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 2002年7月8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人事局《关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实施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经贸委《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 2002年7月27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第60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原则同意县林业局《关于林业公司改制的方案》,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规定》;
三、原则同意三个办事处及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任务计划,并由政府下通知,按会议要求落实;
四、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 2002年8月3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臧湾金矿买断职工身份的有关问题和毛纺厂退休职工遗留问题。
【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 2002年8月26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副县长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县林业局《关于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和市场建设的决定》;茶业局《关于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县经贸委《关于招商引资任务的考核和奖惩补充意见》;县计生委《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意见》;县农业局《关于要求设立上海办事处的请示》,以上事项待报县委常委会定。
【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2002年9月10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浮梁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待报县委常委会定。
【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2002年9月18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钱鸣华、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
一、原则通过浮梁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请示;
二、原则通过浮梁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原则通过《经公桥镇2001~2020年总体规划》的请示;
四、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五、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 2002年10月21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浮梁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县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 2002年10月21日,县长伍枝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江木发、寇江河、王培东、任文政、胡素平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浮梁县实际,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 2002年12月27日,代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及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在浮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草案稿;
二、讨论并原则通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要求全县教职工工资统筹发放的请示》;
三、原则同意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 2003年元月4日,代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人劳保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有关事业单位职能合并问题的意见》,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会议讨论了县交警大队《关于要求核定县交警大队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的请示》,会议决定县交警大队定编为39人,其中省定事业编12人,县定自收自支编27人。同意在县定自收自支编中解决18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并列入财政预算,会议要求县交警大队的所有县地方规费和罚没收入必须进入县财政,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财政局《关于浮梁县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办《关于千分制检查考核标准的请示》,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第七届县人民政府2003年元月29日~2003年11月17日共召开了10次常务会议(第1次至第10次)。
【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 2003年元月29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第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2003年度乡镇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及2003年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二、原则通过《浮梁县2003年地方财政收入计划表》;
三、会议讨论了县招商引资责任目标具体任务分配的请示。
【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 2003年2月25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参加了会议,县人武部部长杨宗福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认为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在我县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加速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会议决定:1.县公安局要结合浮梁的实际,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以最优惠的政策鼓励外来人口在我县落户;2.《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局审核后下发(另行发文);3.《意见》出台后,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会议认真审议了县民政局《浮梁县救灾预案》,会议决定:1.《预案》由县民政局按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政府法制局审核后下发(另行发文);2.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各乡镇依据《预案》制定本乡镇具体实施细则;3.《预案》下发后,要传达到乡镇、村、组;4.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三、会议讨论了县民政局《关于浮梁镇要求撤并渡口村等三个村委会的请示》,会议同意渡口村并入旧城村,茶叶村并入大洲村,杨家坞村并入新平村。
四、会议认真研究了县教体局《关于解决教育系统人事问题的请示》。会议决定:
1.同意给县高级职业中学经2002年9月6日县长办公室决定聘入的8位教师(万颂九、江新国、郑建民、蒋节祥、袁建友、周美光、吴德琼、章良发)办理工资调入手续,县财政局从2003年元月1日起列入财政预算,涉及到8位教师欠发的工资(2002年期间),原在乡镇的,由乡镇解决,新聘入的,由职高解决,县教体局负责协调落实。同时要认真做好8位教师思想稳定工作。
2.鉴于县一中急需部分专业教师,同意调对口专业的徐国平、林金顺、童景源三位教师进县一中任教,请县编办、县教体局给予办理核编手续。
3.同意给蛟潭中学经2002年9月6日县长办公会决定聘入的20位教师(朱建强、胡利玲、计军圣、彭兰花、王月英、汪新福、程文忠、郑文锋、齐桂和、胡杨开、金明、杨春霞、汪丽玲、王玉爱、施祖庆、周奇英、叶朝春、龙小飞、徐雪平)先行核发工资,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办理,鉴于省编办对我县呈报的教育事业编还未批文,故核编工作待后进行。
4.会议要求县编委根据我县编制管理的实际,尽快制定出一套规范管理人事编制的意见,便于今后严格操作。
五、会议研究了县水务局《关于三贤湖开发区建设若干意见的请示》,会议要求,由县水务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六、会议研究了县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私人建房规范性管理的请示》,由县建设局、县法制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补充后,报孙庚九副县长把关后发文(另行下文)。
七、会议研究了市气象局《关于商请成立县雷电防护管理局的函》,会议决定:1.浮梁县的雷电防护管理工作采取委托的方式由市气象局进行管理;2.同意市气象局在其内部设立浮梁气象分局;3.浮梁气象分局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规则及收费标准,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八、会议研究了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推广会计委派工作的请示》,会议认为通过会计委派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了会计业务和收支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会计委派工作。
九、会议研究了县人事局《关于给予王秋林等三位同志记功嘉奖的请示》,会议认为王秋林、李浙东、曹根才三位同志在抓捕杀人犯吕秋顺过程中,有立功表现,为弘扬正气,打击邪恶,会议决定:给予三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发嘉奖,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请县政法委在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中,给予每人600元的物资奖励。
十、会议认真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办《浮梁县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执法督办等11项规定》(另行下文)。
【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2003年3月9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浮梁县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决定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后下发;
二、原则通过《浮梁县茶厂改制方案》,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同意成立“茶厂改制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2003年3月22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农工部部长孙艳峰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农工部《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会议要求,按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认真研究了县社保局《关于浮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会议认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一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在对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执政为民的充分体现,会议决定:
1.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将乡镇离休干部纳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对象。对2003年乡镇离休干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局妥善解决。
2.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市直以上医院(包括市医院)起付线每次住院调整为380元,县直、厂矿医院每次起付线调为33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每次起付线调整为280元。
3.对个人帐户划拨进行了调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按缴费工资的4.6%计入个人帐户。
4.对住院需转往市医院诊疗标准进行了调整。原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由原来的10%,调为6%,其它规定不变。
5.对慢性病报销标准进行了调整。糖尿病、心脏病、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糖(二级以上)等常见慢性疾病,需医院出具确诊证明,经社保部门核实后,其门诊发票、药店购药发票,视同住院发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6.特殊病报销标准。各种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透析治疗等特殊病多次住院治疗的,其起付线按市直以上医院起付线标准每年支付一次。
7.转院治疗。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就诊治疗的,其治疗前三天门诊发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并报销。
三、会议同意调整浮梁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四、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纳税大户地方收入快速增长奖励办法(试行)》。
五、会议讨论了县计生委《关于要求表彰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先进工作者的请示》及《关于请求增加计生委本级事业费及二女户养老保险配套资金的请示》,会议决定:1.同意对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表彰经费:3.6万元;2.关于增加计生委本级事业费及二女户养老保险资金问题待下半年调整县财政预算时,视财力情况优先予以安排。会议同时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对2002年度30个计划生育委员管理村中的部分村退出重点管理的通知》、《关于2003年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对计划生育后进村实行重点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发文。
六、会议同意成立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七、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处分事宜。
【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2003年4月10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平华出席了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局《关于开展放心肉工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实施方案》,会议认为,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非常必要,会议决定:
1.生猪定点屠宰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在县城规范,然后延伸到建制镇,最后在县域内全面铺开。
2.县城范围内原则上定一个屠宰场,由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新建,可采取招商引资、公开招标等办法。
3.定点屠宰工作实施初期要尽量降低收费标准,采取一票式收费。一头生猪交纳各项规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检疫费3元,工商1元(不含市场管理费),地税4元,国税9元,定点管理办1元,屠宰场所租赁、水、电、卫生、消毒和看护等有偿服务费5元,共计23元,并向社会张榜公布。以上收费标准实行一年一定,每年作适当调整,随着定点屠宰市场逐步规范,收费标准将逐渐调整到国家规费标准。
4.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法,不准乱收费,并切实搞好服务。
5.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6.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监督。
7.《方案》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交县法制局把关后发文。
二、会议认真审讨了县交通局《关于加快全县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浮梁县乡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会议要求,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交县法制局审核后发文。
三、会议认真讨论了县合作办《浮梁县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实施意见》(试行),会议要求,县合作办要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工业园区、乡镇意见,待充实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国土局《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县政府办把关后发文。
五、会议研究了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洪保安资金征集工作的请示》,会议原则通过,由县法制局把关后发文。
六、会议研究了县物资总公司《关于在原物资局办公楼基建基础上进行干部职工集资建宿舍要求加层复工的请示》,会议决定:1.物资局办公楼建了两层,已满足办公需要,再建办公场所,已没必要。为了不影响县城整体规划,同意县物资总公司在第二层以上,采取干部职工集资方式建宿舍。2.复工工程的设计由县建设局把关,要体现高品味;整个复工工程经县城建设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3.在加层复工建设中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集资解决,严禁动用公有资产。4.县物资总公司要进一步做好公司干职内部工作,确保干职工无意见,确保不出现遗留问题。
七、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任免事宜。
【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 2003年5月30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讨论了《关于要求批转<浮梁县河道采沙规划>的请示》及《关于成立浮梁县河道采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会议同意成立浮梁县河道采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由领导小组负责重新制定县河道采沙规划,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报县政府审议后,再发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贯彻实施。
二、会议研究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请示》,会议认为,由于当前县财政非常吃紧,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相当困难,故暂缓实行。
三、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通知》,要求按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后发文。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成立浮梁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县政府工作规则》。
五、会议讨论了《关于浮梁县国债项目管理意见》,由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交县法制局把关后发文。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2003年财政工作和财政收入任务考核办法》。
七、会议研究了《关于新增木材加工企业的请示》,原则同意新增5家木材加工企业,具体为:浮梁县龙门木材加工厂、鸦桥木竹加工厂、英溪木制厂、七甲村竹器厂、长源竹器加工厂。会议强调,以后凡是木竹加工企业入户我县,必须由县政府审批,对于科技含量、附加值高的木竹深加工企业,县政府将予以大力支持,并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给付金喜同志落实干部编制解决退休待遇问题的请示》,原则上同意给付金喜恢复干部编制退休待遇按有关规定落实,从批准之月执行。
九、会议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及有关干部调动等事宜。
【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 2003年7月23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陈雅岚出席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浮梁县非常设机构调整方案》,对有关涉及县委领导和县委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二、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会议要求按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模范县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要求按讨论意见修改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同时强调方案的实施要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自查,及时补课,把工作做到实处,确保圆满通过省有关单位的检查。
四、会议研究了《关于对我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特困户若干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浮梁县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会议认为,落实特困救助制度很有必要。对于所需的部分救助款和工作经费,由于2003年度财政预算已定,将此经费再列入当年预算确有困难,县政府将在有关经费中给予解决,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浮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县就业局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补充意见的请示》。会议强调,凡已辞去公职的人员,三年后要求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必须在编制空余时,经政府招考合格后才能办理录(聘)手续,对于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机关工作人员所空出的编制,辞去公职人员所在的行政部门三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充调配人员抵空出的编制。会议一并讨论通过了《关于要求批准王绿林同志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请示》,同意王绿林同志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并按浮办发[2002]26号文件精神享受有关待遇。
七、会议讨论通过了人事任免及有关干部到龄离岗退养等事宜。
【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2003年9月2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陈雅岚出席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基础教育资源整合意见》。会议强调,教育资源整合要坚持资源调整与办学条件的改善相结合,现实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各教学网点的布局调整在现有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征询乡镇意见。今年要调整的网点,在9月底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到位。
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厂矿子弟学校隶属关系的请示》。会议明确,按属地管理的原则,740厂景光学校、897厂万平学校、仙槎煤矿仙槎学校分别由湘湖镇、浮梁镇、寿安镇按要求进行接收,接收乡镇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会议要求,三所学校的教职员工工资套改工作由人事和教育部门在9月10号前全部完成,教职员工工资从2003年元月1日起由财政按新套改工资标准,在9月份足额发放,绝不能拖延。关于这三所学校归乡镇接管的教职工工资、生均经费和景德镇监狱学校的学生归湘湖镇接管的生均经费问题,会议决定应在乡(镇)财政上解中予以调减。具体算帐工作由县财政局落实,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要求成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债建设领导小组的请示》。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实行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请示》,会议强调,县财政代扣的保障金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会议研究了《要求解决县计委项目前期经费的请示》,会议决定,由县计委会同县财政局草拟一个具体的《关于争取国家项目资目的奖励办法》后再行研究。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要求成立县城防洪工程管理处的请示》,会议同意成立“县城防洪工程管理处”,涉及机构定编等事项,视三贤湖工程进展情况下再研究。
七、会议最后强调:安全和稳定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未雨绸缪,把安全和稳定工作的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各类矛盾。同时各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2003年9月29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陈雅岚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老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请示》,待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2003年11月17日,县长吴光辉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陈雅岚出席会议。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的通知》。会议强调,依法保护和管理好林地非常重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确实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在征占用之前办理征用手续,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切实配合好、把好关,同时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及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会议一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浮梁县征占用林地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另行发文)
二、会议研究了《浮梁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会议认为,退伍安置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妥善解决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对稳定军心、支持国防建设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由于连续数年的安置,我县事业单位实难以再承受,因此,从2003年开始,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士兵一律安排到企业工作。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义务兵的补偿标准由每服役一年4000元提高至一年5000元。会议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协同县政府办等有关部门就此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2)对2002年已安置了的退伍兵,无论那个单位都必须安置到位。
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待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一并讨论了《关于要求协调落实罗澄冰同志退休待遇的请示》。会议决定:罗澄冰同志2002年1~9月退休费由洪源镇解决,2002年10月以后的退休费由工业园区落实,退休工资参照其所在单位其他类似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会议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征询有关部意见,对上述三个规范性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稿后报孙庚九副县长把关发文。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浮梁县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国土资源局按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由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发文。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鹅湖镇高岭等四个村委会划归瑶里镇管辖有关问题的工作意见》,待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人事任免及给予干部行政警告处分等事宜。
县长办公会
【2001】 2001年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专题会26次:①加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题会议;②香料厂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协调会议;③臧湾金矿复田交田工作协调会议;④关于滨江小区开发建设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⑤城建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⑥关于供销社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协调会;⑦关于民福路人行道改造建设协调会议;⑧关于景德镇市区至高墩庙公交专线开通有关事项协调会议;⑨关于瑶里旅游开发现场办公会议;⑩滨江小区开发建设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⑪景德镇市区至玉田水库公交专线开通有关事项协调会议;⑫城建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⑬滨江小区开发协调会议;⑭教育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⑮先锋瓷厂遗留问题协调会议;⑯关于处理臧湾金矿有关问题的会议;⑰全县市场办管脱钩专题办公会议;⑱九景支线有关问题的会议;⑲九景支线工程“11·8”阻虹纠绌协调会议;⑳全县锅客管特工作职能划转工作专题会议;㉑新昌菜市场内残疾人建房问题协调会议;㉒关于县中医院土地征用协调会议;㉓天惠食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专题办公会议;㉕全县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专题会议;㉖浮梁县二中建设专题县长办公会议。
【2002年】 2002年县政府召开了20次县长办公专题会议:①罗家垦殖场退休职工集访有关问题专题会;②滨江小区沿江护堤护岸暨滨江路第一阶段工程设计审查会议;③商贸街第二期工程遗留问题协调会;④东一路延伸工程协调会议;⑤解决景德镇木材厂原材料供应问题协调会议;⑥机场路设计等有关问题协调会议;⑦众鑫旅游度假村投资项目现场协调会议;⑧关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暨“两基”复查年检工作专题会议;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移交专题会议;⑩滨江小区部分楼房审查会议;⑪关于毛纺厂改制专题会议;⑫景光电子公司有关问题专题会议;⑬浮拍十六区有关问题协调会议;⑭万辉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协调会议;⑮县城建设遗留问题会议;⑯县城防洪及三贤湖工程建设专题会议;⑰县城防洪及三贤湖工程拆迁安置协调会议;⑱城建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⑲景德镇市毛纺厂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协调会议;⑳三贤湖工程拆迁安置工作会议。
【2003年】 2003年县政府共召开县长办公会议26次。①景婺公路沿线(湘湖地段)乱埋乱葬现象处理协调会议;②县城建设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③浮梁古城旅游开发暨商留街二期工程建设协调会议;④县职业教育基地置换为县人武部训练基地协调会议;⑤县衙路拓建拆迁户宅基地规划协调会议;⑥预防非典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⑦农口工作调度会议;⑧浮梁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⑨菜菌花园建设协调会议;⑩储严公路改造现场办公会议;⑪西湖乡茶宝山村民转移协调会议;⑫中国瓷都九州洁具厂破产有关问题协调会议;⑬城建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⑭城建专题县长办公会议;⑮县城建设用地县长专题会议;⑯林业专题县工办公会议;⑰关于景蛟线广场水路至东港桥段公路改造洋湖水厂专用供上线迁移协调会议;⑱关于景蛟线广场水路至东港桥段公路改造拆迁工作现场办公会议;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的建设规划用地协调会;⑳江西省高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出让签约洽谈会议;㉑县防洪保安资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㉒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㉓关于经公桥镇城建项目建设及储严公路改造现场办公会议;㉔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会;㉕峙滩乡公路建设协调会议;㉖关于兴田乡锦里村严明小组山体滑坡,村民搬迁协调会议。
建议和提案办理
【概述】 2001~2003年,共收到人大六届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和人大第七届第一次会议的建议共122件。涉及农业、林业、水务、工业、交通、财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建设、环保、供电、电信等16个方面;收到政协浮梁县三届三次、四次会议和四届一次会议的提案共计153件。涉及到农业、林业、水务、工业、交通、财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宗教、供电、电信、城建、环保、旅游、民政、社保、工商、计委物价、人事劳动等22个方面,每次会议转交到政府来的建议、提案,都及时接内容与涉及的部门分发到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限时进行办理或答复,政府并进督办,对每项建议、提案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办复率100%。
【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2001年度县人大常委会转来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8件,其中农、林、水类5件,工交类9件,财经4件,文工类2件,城建类3件,其它类5件,共由13个单位承办,全部建议已按时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2002年度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代表建议共33件,其中农、林、水类3件、工交类8件、财经类3件、文卫类7件、城建类7个、电信类3件、其它类2件,共由14个单位承办,全部建议已按时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2003年度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代表建议共61件,其中重点建议5件。61件建议中公路交通类24件,科教文卫类11件,建设环保类4件,电信供电类5件,农林水类4件,财政类8件,其它类5件。61件建议已于5月上旬全部答复,办复率为100%。
【县人民政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01年度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提案共38件,其中农林水6件,工交类5件,财经类12件,文卫类4件,宗教类3件,电力电信类3件,城建类1件,旅游类1件,其它类3件,全部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2002年度县政协三届四次会议转交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提案共40件,其中农、林、水类7件,工交类8件,财经类8件,文卫类8件,宗教类3件,电力电信类2件,城建类1件,民政类1件,社保类1件,旅游类1件,共由16个单位承办全部提案已按时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2003年度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的提案74件,闭会期间1件,其中公路交通类19件,科教文卫类17件,建设环保类5件,财政类8件,农林水类8件,工业类3件,工商、国土、民政、计委物价、人事劳动各2件,其5件。共计33个单位承办。全部提案已于6月中旬办理完毕,办复率100%。
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府办公室
主任:汪金林(至2002.7)
章国茂(2002.7任)
副主任:胡建繁(至2003.3)
章国茂(至2002.7)
何再顺(至2003.4)
刘喜初(2003.5任)
程春勇(2003.5任)
方全胜(2003.5任)
纪检组长:王灶田(2002.10任)
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胡建繁(至2002.9)
副主任:程春勇(至2002.9)
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任:何再顺(至2003.4)
副主任:程镇娣(2003.4任)
李文开(2003.4任)
民族宗教事务局
局长:程镇娣(至2002.9)
地方志办公室
主任:冯云龙(至2003.12)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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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浮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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