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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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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947
颗粒名称:
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9
页码:
74-8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1~2003年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情况包括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等。
关键词:
浮梁县
人民代表大会
县人大代表
内容
综述
2001~2003年,是浮梁县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新老交替期。在县委的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县人大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开展各项工作。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主持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3次,举行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共20次,召开主任会议72次;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或汇报61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组织或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查和视察32次,撰写视察和专题调查报告或汇报20份;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22件,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134件,接待来访110人(次)。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积极开展个案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测评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创先争优”和乡镇人大工作“百分竞赛”活动,表彰一批乡镇人大工作“优胜单位”和“优秀人大代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圆满完成了全县乡镇人大和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参与国家地方立法服务工作,开展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横向联系,派员3次参加皖浙赣三省七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
县各级人大代表
1998~2002年,为九届全国人大、省九届人大的任期,浮梁县有驻县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九届人大代表5名。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和省十届人大任期开始,浮梁县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十届人大代表4名。
2001年6月,景德镇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浮梁县有市十一届人大代表58名。
2001年6月19日在浮梁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浮梁县出席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7名,后因1名代表因工作调出本市,代表资格自行终止。2003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指示,浮梁县分别在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市十二届人大代表2名。至此,浮梁县实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58名。1998年至2003年元月,为浮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确定浮梁县六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82名,1998年实际选出县六届人大代表181名,缺额1名。后因病故或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至2001年12月,浮梁县实有县六届人大代表178名,缺额4名。2003年2月,浮梁县六届人大任期届满,县七届人大任期开始,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浮梁县七届人大代表名额182名,经全县选民依法直选,选出浮梁县七届人大代表181名,尚缺额1名。
1998年,全县乡镇人大进行了复县后的第三次换届选举,此届乡镇人大任期至2002年届满。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按照乡镇人大代表基数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的规定,按全县乡镇人口总数223242人计算,确定浮梁县乡镇人大代表总数为1071名,并分配到23个乡镇依法进行选举,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1071名。2002年2月,浮梁县乡镇人大进行复县后的第四次换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乡镇人大代表总数849名,经选民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847名。
代表会议
【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浮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6月16日至19日在县工人文化宫举行。大会应到代表180人,实到代表158人。本次大会的议程有:(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三)听取和审议浮梁县200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四)听取和审议浮梁县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1年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出席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九)补选浮梁县人民政府县长;(十)补选浮梁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补选伍枝勤为浮梁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成德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浮梁县出席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7名。大会通过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检两院6个报告的决议,审查批准了《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会上表彰了2000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百分竞赛”优胜单位及先进个人;通报了2000年度县人大代表测评县政府23个职能部门的情况。
【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2002年1月13日至15日,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县工人文化宫举行。大会应到代表178人,实到152人。本次会议的议程有:(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浮梁县200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三)听取和审议浮梁县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2年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就上述6个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表彰了程国俊等21名2001年度县优秀人大代表。
【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2003年1月8日至11日,浮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工人文化宫举行。会议应到代表181名,实到178名,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共有十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浮梁县200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三)听取和审议2002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浮梁县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浮梁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八)选举浮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九)选举浮梁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补选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冯干勤为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天健、潘火仙、吴有根、朱爱民、程国俊为副主任;石姣凤、叶伟明、宁少瑜、江龙清、苏国田、李小荣、李晓红、汪丽萍、金志敏、胡成德、胡新胜、曹跃进、鲍小娟、鲍定超14位同志为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吴光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马翔、任文政、孙庚九、洪贵胜为副县长;选举胡俊萍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四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吴光辉为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大会还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
常委会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1年2月26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01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浮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研究成立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处等。
会议决定,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01年在县城举行,具体时间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确认伍枝勤、罗晓云、程炎德三位同志的县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至此,实有县六届人大代表181名,缺额1名。会议决定接受庄金莲同志辞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1年6月13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县政府关于发展浮梁县旅游事业情况的汇报;县土地局关于浮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的情况汇报;听取县政府办公室、交通局、司法局、审计局关于测评整改情况的汇报,决定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浮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6月16日至19日在县工人文化宫举行。会议建议议程有10项。会议决定免去任文政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金志敏为县农业局局长。会议还通过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1年9月4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0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县审计局关于浮梁县200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汇报,县计委关于浮梁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报告及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县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监察局、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关于测评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接受谢茹同志辞去浮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01年11月22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关于2000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县计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办关于测评整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公室报告有关补选县六届人大代表事宜,决定提名黄小华为县六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由湘湖镇东安选区补选。会议还通过了县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报告,县土地局、文广局、教委、计生委、科委关于测评整改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司法机关个案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司法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通过《关于召开浮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研究成立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处,通过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黄小华代表资格有效。至此,实有县六届人大代表178名,缺额4名。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02年1月16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任命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通过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02年3月15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会议。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教师法》情况的汇报,关于浮梁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县司法局关于调处边际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情况汇报;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要点。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02年5月2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听取县政府关于2002年县十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县政府关于浮梁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报告,通过了《浮梁县2000年~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听取县政府关于浮梁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三项教育”活动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测评县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根据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提请,通过人事任免。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002年8月2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01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审计局关于浮梁县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县计委关于浮梁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办理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浮梁县2002年十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作出《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法律顾问,设立法律顾问咨询组的决定》;决定聘请李辉来、彭剑、万松春、于秀晃、宁根荣、林新平、谢临鹏、章群乐八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咨询组,为人大依法监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会议根据县政府的提请,决定免去汪金林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陈松云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章国茂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汪金林为县审计局局长。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2年9月2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的汇报,决定人事任免。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于勤的提请,免去程炎德的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苏国田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主任,计春花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副主任。会议决定接受钱鸣华、马翔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汪水泉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决定免去陈福海的县交通局局长职务、刘模曾的县经贸委主任职务、黄伍斤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金志敏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吴木才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汪腊泉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了县政府15个职能部门的局长(主任)。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02年11月1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2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浮梁县农村税费改革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浮梁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决定人事任免。会议决定成立浮梁县选举委员会,委员会由黄小华任主任,伍枝勤、郑小平、冯干勤任副主任,潘火仙兼任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秘书、宣传、组织、联络四个组。会议根据伍枝勤县长的提请,决定免去汪炎海的县人事劳动局局长职务、刘明华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胡中华为县公安局局长,胡益根为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02年12月6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02年县十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县计生委关于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汇报;县交通局关于实施《公路法》及浮梁县近年来公路建设情况的汇报。调整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任命各选举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成立19个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组,指导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依法开展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县领导班子人事变动的情况,调整了县选举委员会成员。伍枝勤任主任、吴光辉、郑小平、冯干勤任副主任,委员有11名同志担任。会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浮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82名,通过了县七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会议补选汪天行为景德镇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会议决定接受江木发、王培东、胡素平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谢火金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吴有根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干勤的提请,任命胡俊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四平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根据县政府伍枝勤县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吴光辉、马翔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决定接受伍枝勤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吴光辉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胡俊萍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王四平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02年12月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成立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处,决定人事任免。会议根据县政府代县长吴光辉的提请,决定任命孙庚久、胡平华、洪贵胜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02年12月31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浮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安排、各项建议名单;听取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已选出的181名县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尚缺1名,并予以公告。会议决定:浮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9日至12日在县城工人文化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十项建议议程。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4月1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学习了《退耕还林条例》;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浮梁县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了人事任免。县委书记伍枝勤到会并讲话。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冯干勤主任的提请,任命叶伟明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免去胡成德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叶伟明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根据县法院胡俊萍院长的提请,决定免去秦东阳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县人民检察院王四平检察长的提请,决定免去计新明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宁根荣、郑年吉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翔受县长吴光辉委托所作的提请,决定了新一届政府22个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2003年6月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听取县政府关于浮梁县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县社会保障工作、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情况的汇报;听取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
会议根据县政府县长吴光辉的提请,决定任命陈雅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通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任免的法律职务。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03年8月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0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审计局关于浮梁县200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浮梁县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汇报。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聘请法律顾问,设立法律顾问咨询组的决定;会议决定聘请彭斌娥、袁镇兴、刘书展、林新平、金华亮、徐松根、李辉来、彭剑8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会议决定任命施筱红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03年9月26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浮梁县招商引资工作及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社会救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县文广局关于浮梁县文化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尤为关注浮梁县社会救济工作,针对存在的乡镇一级救灾款不能及时到位,多数乡镇五保转移支付金没有按标准足额发放给五保户,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偏低,没能按县政府下达的标准发放等突出问题,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2003年10月24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县森林公安分局关于县七届人大代表叶有林涉嫌犯罪要求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会议根据县森林公安分局的立案调查,鉴于叶有林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决定暂时停止叶有林执行代表职务,作出了《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暂时停止叶有林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003年12月30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城建设重点工程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关于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的汇报;县检察院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情况的汇报;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总结。作出了关于表彰二〇〇三年度乡镇人大工作“创先争优”优胜单位的决定;成立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处;通过人事任免。会议任命陈国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选任联工作
【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根据《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浮梁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2002年2月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浮梁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2002年2月28日前完成。为了切实做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委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浮梁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浮梁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全县抽调102名干部下派到乡镇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步骤是:2020年2月25日前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002年2月28日以前依法开完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选举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培训骨干队伍;第二阶段依法划分选区,搞好选民登记;第三阶段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全县各乡镇的选举日定为2002年2月22日~24日;第四阶段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和政府领导班子。根据《选举法》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基数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根据浮梁县乡镇人口总数为241672人,依法确定浮梁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849名。
据统计,全县17个乡镇,参加选举的选民数为153800人,参选率达96.8%;全县应选乡镇人大代表849人,实际选举产生代表847人。其中政党团体推荐候选人当选数为601人,选民10人联名推荐候选人当选数为246人,代表的群体结构体现了先进性和广泛性。大专以上文化145人,占17.1%;非党员代表301人,占总代表数35.4%;妇女代表148人,占代表总数的17.5%;农民、工人代表526人,占代表总数的62.1%。乡镇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法选举出乡镇政府领导人员65人,乡镇人大主席16人,副主席17人;35岁以下的29人,占总数的29.6%,妇女5人,大专以上文化78人,占总数的29.6%。
【县人大代表测评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工作】 2002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六届人大代表及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的工作进行测评。整个测评活动从2002年5月中旬至2002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宣传阶段;(3)组织测评阶段;(4)整改验收阶段。县人大常委会为精心组织好这次测评活动,成立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测评工作办公室,并于6月19日召开了测评动员大会,向全体县人大代表发出了“致县人大代表的一封信”,组织县法院审判员以上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员以上检察官、县工商局正股(所)级以上干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考试。三个受评单位分别邀请县人大代表和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向代表们报告1998年换届以来的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充分肯定受评单位所做的大量工作,又毫不留情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公正,不以个人好恶论是非。测评期间共组织座谈32次,520人。代表提出建议、意见36条,其中县法院16条、县检察院10条、县工商局10条。各代表小组按照测评方案的要求,以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组织代表集中测评,对受评部门工作按“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量化,填写测评表格,然后由测评工作办公室将测评表格收集统计,将四个等次分别折算百分制,即“满意”折算为100分;“较满意”折算为80分;“基本满意”折算为60分;“不满意”折算为40分。统计结果显示:有178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测评打分,三个受评单位得分情况是:县法院82分,县检察院84.5分,县工商局83.6,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的意愿。11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测评工作总结大会,通报了代表测评的结果。
【县级人大换届选举】 2003年2月,浮梁县六届人大任期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这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是进入新世纪后全县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浮梁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由县委、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3人,委员若干人,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机关设立选举领导小组,选区设立选举办事组,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浮梁县具体情况,浮梁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02年10月起2003年元月底以前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选举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培训骨干队伍;第二阶段:合理划分选区,搞好选民登记;第三阶段: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全县选举日确定为2002年12月28日至30日;第四阶段:筹备召开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县划分126个选区。
县委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非常重视,抽调100余名干部,组成19个工作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选区指导代表选举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浮梁县七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82名,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经过民主推荐、依法选举,选举产生县七届人大代表181名。其中,工农业一线代表89名,占49.17%,比上届增加2.2%;教育文化卫生代表10名,占5.52%,比上届增加0.5%,财税金融保险业代表3名,占1.65%,比上届增加1%;个体私营企业代表5名,占2.76%,比上届增加1.6%,干部代表76名,占41.98%,比上届下降了7%;妇女代表26名,占14.36%,与上届持平;非党员代表23名,占12.7%,比上届下降4.4%。在选举产生的181名人大代表中,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有65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有116名。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27名人员中,由主席团提名的有24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有3名,充分尊重了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5件;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30件,议案3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审议,3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议案1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其中5件议案,即《要求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的议案》、《关于要求三大公路早日开工建设的议案》、《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景蛟公路蛟福段改造配套资金的议案》、《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司法机关要加大农业税和农特税征收的执法力度的议案》列为重点建议办理,其余12件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代表大会结束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均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转交县政府办理。
内设机构领导名录
办公室
主任:胡成德(至2003年4月)
陈国兰(女,2003年12月任)
副主任:叶伟明(至2003年4月)
陈国兰(女,至2003年12月任)
法制办公室
主任:曹跃进
副主任:李滨(2001年2月任)
选任联办公室
主任:李晓红(女)
副主任:李文俊(2001年2月任)
财经办公室
主任:程炎德(至2002年9月)
苏国田(2002年9月任)
副主任:计春花(女,2002年9月任)
科教文卫办公室
主任:叶伟明(2003年4月任)
副主任:施筱红(女,2003年8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4年》
本年鉴记载2001-2003年浮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3大部分,共31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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