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意见的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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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826
颗粒名称: 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意见的报告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21
摘要: 本报告是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意见的报告。
关键词: 乐平县 人民政府 地名标准化

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国务院提出的“地名是历史形成的,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对待,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的原则,在地名标准化处理过程中,我们对全县不同类型的不标准地名,采取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处理,地名的更名、命名(包括恢复原名)力求达到“尊重历史,面向群众,照顾习俗,体现规划,含义健康,一地一名,符合原则,好找好记”的要求。
  根据地名办关于地名更名、命名的意见申报,经第三十七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人大常委会研究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1982年8月1日起,应启用新地名,同时废止旧地名。经批准使用的新地名,要及时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和邻县,并利用广播、公告、更换图表、站牌、路标、街门牌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所有地图、书刊、报纸、文件等均应使用新地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批。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知识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本志主要内容有政区与居民地、专业部门、名胜古迹、重要建筑物、自然实体等五大类地名的语源、沿革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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