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地名标准化处理中的几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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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825
颗粒名称: 附录1 地名标准化处理中的几个文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321-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乐平县地名标准化处理中的几个文件。其中包含: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意见的报告、乐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原则批准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的决定、乐平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的通知、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
关键词: 乐平县 人民政府 报告

内容

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国务院提出的“地名是历史形成的,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对待,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的原则,在地名标准化处理过程中,我们对全县不同类型的不标准地名,采取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处理,地名的更名、命名(包括恢复原名)力求达到“尊重历史,面向群众,照顾习俗,体现规划,含义健康,一地一名,符合原则,好找好记”的要求。
  根据地名办关于地名更名、命名的意见申报,经第三十七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人大常委会研究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1982年8月1日起,应启用新地名,同时废止旧地名。经批准使用的新地名,要及时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和邻县,并利用广播、公告、更换图表、站牌、路标、街门牌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所有地图、书刊、报纸、文件等均应使用新地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批。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乐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原则批准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通过)
  乐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草案)》,会议认为,这个意见符合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暂行办法》的精神,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会议决定通过并原则批准这个意见,由乐平县人民政府颁布执行并上报备案。
  乐平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乐平镇人民政府、各公社(场)及有关大队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县地名中的实际情况,拟订出《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经报请乐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现特予以颁布,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乐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的意见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地名标准化工作是行政管理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反复考证地名,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全县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地名,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重名大队更名
  镇桥公社:
  汪家大队,更名为“塘西大队”;
  华家大队,更名为“神溪华家大队”;
  渔业大队,更名为“镇桥渔业队”;
  桥头大队,更名为“桥黄大队”。
  浯口公社:
  汪家大队,更名为“石明大队”;
  蔡家大队,更名为“尖山大队”;
  李家大队,更名为“望楼大队”。
  众埠公社:
  杨家大队,更名为“桐坡大队”;
  黄家大队,更名为“黄铁炉大队”;
  港口大队,更名为“铜山大队”;
  徐家大队,更名为“河头徐家大队”;
  大田大队,更名为“大田岗大队”;
  横路大队,更名为“铁峰大队”;
  界首大队,更名为“南界首大队”。
  洺口公社:
  蔡家大队,更名为“朱坞大队”;
  港口大队,更名为“五一桥大队”;
  南岸大队,更名为“上南岸大队”。
  涌山公社:
  杨家大队,更名为“杨潭大队”;
  刘家大队,更名为“闵口大队”;
  渡头大队,更名为“渡桥大队”。
  塔前公社:
  杨家大队,更名为“塔杨大队”。
  双田公社:
  黄家大队,更名为“箬塘大队”;
  华家大队,更名为“双华大队”;
  童家大队,更名为“童姚大队”。
  后港公社:
  张家大队,更名为“庙顶大队”;
  高桥大队,更名为“新高桥大队”。
  接渡公社:
  坑口大队,更名为“上坑口大队”;
  方家大队,更名为“淇头大队”;
  渔业大队,更名为“杨家渔业队”。
  港口公社:
  程家大队,更名为“龙塘大队”;
  陈家大队,更名为“陈高大队”;
  袁家大队,更名为“打油袁家大队”。
  高家公社:
  仓下大队,更名为“仓田大队”。
  洄田公社:
  孙家大队,更名为“孙塘大队”。
  文山垦殖场:
  墩上大队,更名为“墩建大队”。
  十里岗垦殖场:
  店上大队,更名为“店上胡大队”。
  科山垦殖场;
  汪家大队,更名为“里冲大队”。
  凤凰山垦殖场:
  蔡家大队,更名为“墨潭大队”;
  张家大队,更名为“张家洲大队”;
  刘家大队,更名为“薛家滩大队”;
  程家大队,更名为“程新大队”;
  泥家坞分场,更名为“倪家坞分场”;
  墩上分场,更名为“阳台山分场”。
  二、与当地地名不一致的大队名称更名临港公社:
  红旗大队,更名为“胡家大队”。双田公社:
  和平大队,更名为“梅林大队”。接渡公社:
  星星大队,更名为“刘家垄大队”。崌山垦殖场:
  新村大队,更名为“下埠塅大队”。
  三、含义不好的村名更名文山垦殖场:
  猪场(村),更名为“梨塘丘”(村)。接渡公社:
  猪栏部(村),更名为“窑背畈”(村)。
  四、一地多名的山名定名浯口公社与高家公社交界的山:
  确定“乌云峰”为标准名称,“威峰”为别名。
  高家公社与洺口公社交界的山:
  确定“白玉峰”为标准名称,“白牛峰”为别名。
  五、县城地名更名命名
  从乐平中学门口至坝口东方红水闸的路,命名为“环城东路”;
  从县搬运公司汽车队经程家畈至沿河街的路,命名为“环城西路”;
  从蔬菜公司收购站至乐平中学的路,命名为“环城北路”;
  位于城邹油榨和程家东北方向的新居民区(不包括杨家巷),命名为“程家畈”;
  位于县电机厂北边的饶建二公司居民区,命名为“省建新村”;
  位于县广播事业局西边的饶建二公司居民区,命名为“省建二村”;
  现西后街34号至38号的巷,恢复“新安里”巷名;
  现龙溪巷12号至13号和陶家桥(巷)5号至6号的巷,恢复“三溪巷”巷名;
  现西门外1号至45号的居民区,恢复“转湾头”名称;
  现站前公路(从二轻局招待所至乐平县火车站),更名为“站前路”;
  现联盟公路(从县自来水公司东侧至乐上公路),更名为“联盟路”;
  现居民新村,更名为“向北居民新村”;
  现居民二村,更名为“向北居民二村”;
  现居民三村,更名为“向北居民三村”。
  六、含生僻字的地名更名涌山公社:
  〓田(村),更名为“厚田”(村)。接渡公社:
  南迪畈大队,更名为“南畈大队”;
  南迪畈(村),更名为“南畈”(村)。梅岩垦殖场:
  㠑头大队,更名为“岿头大队”;
  㠑头(村),更名为“岿头”(村)。
  上述新地名,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推广使用,同时废止旧地名。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换公章、站牌、路标、街门牌,所有地图、书刊、报纸、文件等均应使用新地名。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

知识出处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江西省乐平县地名志》

本志主要内容有政区与居民地、专业部门、名胜古迹、重要建筑物、自然实体等五大类地名的语源、沿革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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