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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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414
颗粒名称: 财政·税收
分类号: F812.7
页数: 7
页码: 130-13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浮梁县2004年到2005年财政,2004年到2005年国税,2004年到200年地税情况。
关键词: 浮梁县 财政 税收

内容

财政
  【综述】 浮梁县财政局成立于1989年3月,位于浮梁县城开源街8号,机关内设11个股室,下辖6个事业单位及17个乡镇财政所,在职人员138人。主要职责: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拟订地方性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草案及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组织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国债资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委派工作;管理外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在本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组织和管理全县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2004~200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协调发展,两年实现财政总收入分别为9696万元、1088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12.27%。两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6038万元、702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9%、11.4%。2004年,由于农业税税率降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取消等政策调整,以及排除引税等因素影响,全县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有所下降,但通过积极争取上极的支持,实际可用财力却比上年有较大的增长,财政实现了平稳过渡。2004~2005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别为19149万元、2573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9%、34.4%。各项重点支出和应急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做到省政府提出来的保工资、保运转、保社保、保稳定、保法定增长“五个确保”。
  支持经济发展,注重培植财源。加强农业投入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牵引效应,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支农支出的增长。2004、2005年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5811万元,其中: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601万、生态效益林建设16.23万亩,共投入资金174万元、国家造林项目建设资金70万元、退耕还林14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417万元,用以实施以工代赈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定贫困村建设等。2004、2005年,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6000亩。突出茶叶优势,积极推广优质良种有机茶园的苗圃建设,发展新茶园及有机茶园开发近8万亩,完成茶叶良种苗圃建设50亩,其中,2004年,建设完成西湖乡、江村乡有机茶园基地项目,共建成有机茶园700余亩,扶持了浮瑶仙芝、瑶里崖玉、西湖珍芝等一批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抓基地、抓龙头、抓市场,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实现“供、产、销”一条龙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全县的茶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强化征管应收尽收,做大做实政府财力。2004年,根据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出台了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税率由7%降为4%。为做好农税征收基础工作,同年,成立了契税征管所,加强了县本级契税的征管,两年县本级共征收契税1238.4万元,完成耕地占用税148万元。2004年成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并出台了《浮梁县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意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坚决做到以票管钱,使各项收费和罚没款做到了及时足额入库。2005年共完成专户收入3999.4万元,同比增长了86%,入库行政性收费218万元,入库罚没收入715万元。
  争取上级支持,缓解财政困难。2004年,努力争取到上级财政对浮梁县吉湖项目贷款风险补助1208.9万元,为财政债务减负起到了促进作用;2005年,及时向县、市政府反映情况,并取得支持,全面落实了“卫六”债务,到目前为止,已归还到期“卫六”债务79.6万元。2004、2005两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财政补助资金36938万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200万元、争取社保补助资金3524万元、争取农口专项补助资金2496万元、争取教育专项资金1184万元、争取国债补助资金869万元。
  【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5年开始,着手实施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中,坚持“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对乡镇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上解),分灶吃饭,自求平衡,促进发展”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各乡镇实有税源以及上年度实际完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确保乡镇编制内干部职工工资等日常工作基本需要等综合考虑,重新核定收支基数,根据核定的收支基数,核定乡镇上解或补助的数额,体制调整后,乡镇由原来的净上解700万元调整为净补助500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 2004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两取消”,即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取消县、乡、村出台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取消了县本级林业工业公司向木竹收购者征收的每立方米13.63元的木竹经营所得税;取消了县林业工业公司向木竹经销商征收的每立方米22元的林业公司改制费用;取消乡镇以育林基金、维简费、管理费等名义向木竹收购者征收的每立方米20~40元不等的收费;取消了村、组向木竹生产、经营者收取的山佬费;降低了育林基金的计价标准。通过一系列的税费改革措施,全县农民税费负担由改革前的2648.8万元减至1363.05万元,全县总体减负幅度达49.23%;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125.46减至63.69元,减负率达49.23%;农田亩均负担由96.47元减至55.2元,减负率达47.28%。为巩固和扩大税改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还组织开展了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管理,17个乡镇全部实行“村账乡管理”,规范了“一事一议”制度。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两年共发放各种补助资金2738.2万元。
  【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 完善和规范支出管理制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集中财力,较好地保障了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特别是保证了各级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发展;二是支持教育发展,全县2005年教育事业费支出已达到5798万元,比上年增长34.03%,多方筹措资金9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积极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并确保发放标准的逐步增长(2003年初中生均30元/人年、小学生均20元/人年,2005年提高到初中生均60元/人年、小学生均40元/人年),从而保证了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三是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再就业。2005年,结合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将乡镇卫生院收归县直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完成了对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财政则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拨付差额补助经费240余万元,为重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奠定了基础。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启动与实施,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积极配合劳动就业部门、县信用联社等部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足额安排小额贷款担保贴息。2005年,共完成小额贷款63笔,资金达141万元;支持劳动保障部门搞好再就业服务,共安排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03万元,再就业培训支出170万元,保证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统一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04、2005年累计达到695.4万元,特困户救助资金达200余万元。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建立采购监督机制】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扩大规模、依法采购”的总体思路,增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质量,扩大招标范围,完善规章制度。根据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按照《浮梁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办法》,重点抓好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工作,除此之外,2005年,还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两年来,政府采购金额达2224.5万元,节约资金236.9万元,节约率为10.96%。
  【继续加强会计委派工作】 2004年,对40个二级拨款单位实行了会计委派,使全县实行会计委派集中核算单位累计达到84个,会计委派工作面进一步扩大。在为各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各单位财务收支的审核,严把支出关,共拒付违规违法、不合理开支128万元,真正为创建“节约型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
  【强化监督,创建优良财经环境】 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对国债、社会保障、公教人员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扶教助学、农业、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不适当的做法,并对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跟踪问效,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深入开展会计监督,严格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对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两年来,共培训会计人员达1130人次。
  领导名录
  局长:范幸福
  副局长:李胜来
  吴忠娣
  江洪波(2005年8月任)
  纪检组长:董和瑞
  工会主席:蔡童珍(2005年8月任)
  县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主任:郑培昌
  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主任:江洪波(至2005年8月)
  副主任:付建群(2005年8月主持工作)
  县农税局
  局长:洪振生
  县财会培训中心
  主任:王清萍
  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局长:林志平(2005年8月任)
  国税
  【综述】 县国税局下辖2个征管分局(洪源分局、黄泥头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全县1891户(一般纳税人企业150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23户,个体工商户1518户)的税收征管任务。负责征管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1人,占总人数的94.2%,本科以上学历24人,占总人数的34.8%,在读研究生1人。
  两年来,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累计完成9979万元,其中:2004年完成税收收入4690万元,完成当年任务数的116.67%;2005年完成收入5289万元,完成当年任务数的109.5%;两年入库累计为9105万元,其中:2004年入库数为4305万元,同比增长26%;2005年入库数为4800万元,同比增长11.5%。2004~2005年,县国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国税局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国税局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人事档案达国家二级档案标准。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两权”监督,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施行税务效能监察,切实加大源头防腐力度。2004年以来,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并连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县】 一是围绕大局谋发展。策应全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国税人员跳出税收看税收,自觉地把国税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落实。制定、落实《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助推浮梁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两年来共依法办理各项减免、退税2999万元,两次提高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调节促进作用。
  【创造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建立统一规范、便于操作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高质量运行《江西省国税局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通过纳税评估,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申报异常的企业及时进行审计和约谈,对发现涉嫌偷税、骗税行为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两年中,纳税评估826户,评估入库税款72万元。
  【省级集中版V2.0系统成功上线运行】 省级集中版V2.0系统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以省国税局为信息集中处理平台,使税收征收、管理各环节置于计算机管理监控之中,同时可实现全省数据信息共享。2006年1月1日,成功地在县局上线运行了省级集中版V2.0系统,各项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实现了规范操作。
  【开通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 开通了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语音、金融网点和计算机网络申报纳税,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为纳税人申报缴税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自开通以来,形成了纳税人、国税机关、银行、国库“四位一体”的、实时在线的申报纳税格局,实现税款征收的社会化。
  【推行能级管理制度】 以能力管理为核心,以能力发展和提高为目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分行政综合、税收业务、信息管理三个不同类别,对每一个岗位的干部所具备的能力进行评定分级,作为确定干部使用、职责和待遇的重要依据,做到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岗能匹配、绩酬挂钩、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各尽所能,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全局共有57人参加了首次能级认证,初步构建了充满竞争和激励的干部管理新机制。
  领导名录
  局长:童发柱
  副局长:吴精华
  宋建穗
  饶建平
  戴来贵(2004年9月任)
  税源管理一科
  科长:汪俊杰
  税源管理二科
  科长:郑顺和(2004年6月任)
  办税服务厅
  主任:郑建明(2004年6月至今)
  稽查局
  局长:戴来贵(2003年5月至2004年9月)
  胡风明(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
  副局长:吕子文(2005年9月主持工作)
  黄泥头国税分局
  局长:朱建平(2004年1月至2004年6月)
  谢胜茂(2004年6月任)
  洪源国税分局
  局长:周闽芳(2003年5月任)
  蛟潭国税分局
  局长:胡风明(2004年1月至2004年9月)
  周闽芳(兼)(2004年9月任)
  地税
  【综述】 浮梁县地方税务局主管全县地方税务工作。属浮梁县政府和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双重领导,以市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为主,机构、编制、人事、经费四垂直的管理体制。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税政股、征管股、计财股、发票所、信息中心八个职能股室和机关党支部、团总支、工会、妇委会四个党群机构;下设3个副科级直属机构:城区分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5个副科级基层分局:黄泥头分局、鹅湖分局、洪源分局、经公桥分局(只保留机构,两名干部负责工业园区税收管理)、蛟潭分局。现有干部、职工78人(含女干部9人),其中,中共党员39人,团员6人,民盟1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59人、中专学历11人、初中学历2人。
  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全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筵席税(暂停征收)等税种的征收管理;还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授权的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资金(费)的征收管理。
  2004~2005年,全局分别实现年组织收入3936.85万元、5623.1万元,其中浮梁县级收入3397.98万元、4678万元,分别占县政府下达年计划任务的102.04%和107.54%。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县地税局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一项“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重要工程来抓。2004、2005年度,分获全省地税系统和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称号。2004、2005年分别被授予市级“文明卫生庭院”和省级“文明卫生庭院”称号。2004、2005年还分别被授予江西省第九届(2002—2003)文明单位和江西省第十届(2004—2005)文明单位。2005年度,由于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被县政府以2006年一号文件通令嘉奖。
  【整顿税收秩序,加强征收管理】 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组织收入“三个严禁”要求,切实开展整顿税收秩序活动,严禁超范围征收税款,并加强辖区内单项税种和行业税收的管理,突出抓好重点工程的税收征管工作。2005年,重点工程税收成为浮梁县主体税源之一,共征收景—婺—黄高速公路工程收入1100万元,陶瓷学院新校区工程、东景陶瓷实业公司收入700万元,合计占年度全局征收总税款的32%。
  【推广省局核心征管软件,实现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2004年下半年,按照省局推广核心税收征管软件的要求,及时成立了推广机构,并成立了信息采集、数据录入、技术保障、业务培训、推广督导、综合后勤保障等六个工作组,制定了《浮梁县地方税务局征管业务软件上线实施方案》和上线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确保了省局征管业务核心软件的成功上线,实现了内部文件、资料传输的办公自动化。地税征管工作开始步入信息化、科学化轨道。
  【以“三个服务”为指导,提升服务水平】 县地税局深入开展江西地税系统“三个服务”(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学教活动,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和形式,拓展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优质服务,如在城区开展了“一窗式”服务、农村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按照省局优化经济发展“六公开、六不准”服务承诺和“为纳税人服务无小事”的原则,在全局建立或完善了“延时服务”、“假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限时办结”和“首问负责制”、“集中代办”等各项服务制度,进一步精减了涉税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程序,优化了办税流程,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优化地税政务环境,积极支持全民创业】2005年4月,以城区分局为试点,率先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了民主评税工作。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民主评税督察组,共同参与核定公平个体定额税负,规范了县城范围内的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秩序,使个体申报率达100%。同时,按照江西地税“三个服务”100条服务措施,结合《“三个服务”违诺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支持全民创业100条服务措施,大力开展办税优质服务和贯彻落实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并开展优质服务监督,支持了全民创业。
  【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2004年以来,通过举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培训,计算机知识培训、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普法考试,鼓励干部参加成人学历教育等,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同时,通过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电教光盘和有关资料进行党风廉政正反警示教育。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上缴一定数量的廉政保证金;加强税务执法监察和干部离任审计;抓好各基层单位开展的“纪检日”活动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不廉行为发生,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改善治税环境】 两年来,突出抓好4月份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宣传机制,如送税收政策上门,长期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和手册等,把税收宣传与实际征管、稽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做到持久宣传、深入宣传、广泛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良好社会环境。
  领导名录
  局长:余海波(至2004年8月)
  涂敏(2004年8月任)
  副局长:胡炳金(至2005年9月)
  王耀华(2004年8月任)
  计建华(2004年8月任)
  纪检组长:王耀华(至2004年8月)
  陈韶平(2005年10月任)
  城区分局
  局长:周德华
  稽查局
  局长:邢世金
  办税服务厅
  主任:程玉龙
  黄泥头分局
  局长:吴德发
  鹅湖分局
  局长:刘成
  洪源分局
  局长:朱俊彦
  蛟潭分局
  副局长:蔡衍记(主持工作)
  经公桥分局
  局长:霍云鹏(2005年3月人员撤并到城区分局,机构保留)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记载2004~2005年,浮梁县围绕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的发展定位”,全县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方面所发生的新变化、新成就、新思路。本书内容包括:特载、中共浮梁县委员会、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浮梁县人民政府、政协浮梁县委员会、军事、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政法、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国土资源·民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经贸管理·工业·企业、乡镇概况、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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