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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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403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631.5
页数: 3
页码: 109-1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4~2005年浮梁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综述、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五星级”先进检察院、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吴文献贪污公款被查处、高检院检查组莅临县检察院检查工作等。
关键词: 浮梁县 检察 人民监察院

内容

【综述】 2004~2005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加强四个建设,抓好五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2004~2005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贪污案件6件9人,受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两年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1、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两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大案3件。占立案总数的30%。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犯罪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6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件,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2件。2、依法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7件,占立案总数46.7%。3、认真查处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中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6人。4、认真查处基层组织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村委会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4件。5、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检察机关从抓宣传工作入手,形成宣传促进举报,举报促进办案,用办案成果再促进举报的良性循环。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举报宣传挂图等形式每年在县城、重点乡镇进行举报宣传,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举报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热情。两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线索117件。认真负责地做好举报宣传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
  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296名,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8名,受理本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1件390人,提起公诉231件335人。报市检察院三大刑事案件14件16人。1、积极参加整顿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针对一些地方治安状况不好的情况,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对农村治安、林业秩序、206国道、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等进行重点整治,促进区域治安好转。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察机关在抓好“严打”这个首要环节的同时,坚决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回访、考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不安定因素。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1、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书(函)4份,监督刑事立案9件,有5件7人作了有罪判决。2、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在侦查监督中,对个别漏捕、漏诉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意见。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深查细究,追捕、追诉一批漏犯、漏罪,建议公安机关报捕犯罪嫌疑人6名,追诉被告人2名。对51名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移送案件定性11件1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12件18人。3、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在审判监督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2人。4、认真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受理不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案件7件。立案复查4件,立案复查的申诉案件均改变了原决定。5、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抗诉已经生效但明显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两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行申诉案件17件(市检察院交办14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1件,提抗的案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1、强化教育,执法为民。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执法公正。2、加强纪律,严格监督。通过开展办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和省政法委“五条禁令”及省检察院颁布的“六条禁令”、“六个必须”等纪律,确保“两条底线”不出问题。3、加强管理,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赃款赃物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各科室局(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于2004年2月被省检察院评为“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05年4月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平带领民行科干警到乐平矿务局,为该局46名中层以上干部上了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党政干部廉洁从业”的法制课,用具体案例就各种职务犯罪立案条件和量刑处罚等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企业改制,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做好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工作。
  【吴文献贪污公款被查处】 吴文献于2003年4月至6月份利用担任江村粮管所所长职务之便,多次挪用销售稻谷的公款合计24万余元。2004年6月8日,吴文献被县检察院决定逮捕,该案移送起诉后,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高检院检查组莅临县检察院检查工作】2005年12月4日,以高检院控告厅王高生副厅长为组长的涉检信访检查组一行6人,在省检察院控申处刘炽处长、市检察院方清副检察长、控申处程永泉处长等人的陪同下,对县检察院集中开展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到县检察院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县检察院的工作,尤其是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组对县检察院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为县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打下了基础。
  领导名录
  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四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玉柱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平 段晓红
  刘书展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程皞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建辉
  反贪污贿赂局
  政委:许瑞开
  副局长:郑民庆 石向虹
  正科级检察员:宁根荣 郑年吉 刘月华
  朱卫民 刘来顺
  副科级检察员:胡联涛 易江春 汪国兴
  张少田
  章康化(2005年7月任)
  苏水奇(2005年7月任)
  汪剑平(2005年7月任)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记载2004~2005年,浮梁县围绕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的发展定位”,全县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方面所发生的新变化、新成就、新思路。本书内容包括:特载、中共浮梁县委员会、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浮梁县人民政府、政协浮梁县委员会、军事、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政法、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国土资源·民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经贸管理·工业·企业、乡镇概况、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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