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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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浮梁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399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6
页码: 100-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浮梁县政法工作的综合治理、公安工作、交警工作、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司法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浮梁县 政法 治理

内容

综合治理
  【综述】 2004~2005年,全县综治工作围绕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打造“和谐平安浮梁”,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安稳定,全县未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性纠纷械斗、重大治安和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法轮功”滋事破坏等事件。刑事案件、八类案件、治安案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均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
  【实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 从2005年起,浮梁县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度,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领导成员、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过去维护稳定、综合治理的责任由分管领导一人承担变为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承担。同时,实行综治责任人考核制度,把综治责任人工作考核与县委组织人事考核工作结合起来,采取述职、测评、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绩效评估由考核组直接向县委汇报,并建立责任人工作绩效档案。实行综治工作奖励制度,对连续从事综治工作5年以上,所在乡镇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以上综治先进集体或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的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经批准可享受副科级待遇。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发生重大问题不知情的,实行一票否决;知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及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大问题,没有采取得力措施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凡是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对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责任人,免职调整,对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的单位责任人,不能提拔重用。
  【综治基层组织建设】 从2003年开始创建规范化乡镇综治办以来,乡镇综治办人员、房子、办公设施、办公经费达到四落实。全县共配备专职干部73名,兼职干部56名,17个乡镇100%达标。在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各村委会设立综治室,由村主任任主任,村民兵、青年、妇女、治保、调解等方面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综治包村,全县151个行政村,均成立综治室,建立了调委会和治保会,共有调解人员151人,治保人员151人,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格局】 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各级调解组织管理,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全县共有各类调解小组1710个,调解队伍3551人,调解力量明显增强。
  【防控体系建设】 针对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构建了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交警街面巡逻为骨干,以治安卡点为支撑,以社会治安巡逻为依托,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辅助,点、线、面结合的较为严密的集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一是构建治安防控网络。2005年共投资60余万元,用于监控网络建设。二是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已组建了群防群治“六支队伍”,构筑了“六道防线”。三是增强边际联防,组建边际联合调委会8个,形成了“跨界协作、联调互动、共保平安”的工作机制,做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全县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 2004年以来,浮梁县境内的湘湖、寿安、瑶里等边界乡镇的部分群众因受周边地区的影响,积极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由于欺骗性大、诱惑力强,短短两个月便形成蔓延之势,涉及全县40%的乡镇,参赌群众有工人、农民、学生、个体劳动者等,导致农民不种田、工人不务工、学生不上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针对这一现象,浮梁县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打击“六合彩”的批示,迅速成立“飓风”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共摧毁“六合彩”赌博窝点9个,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26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85人。同时,在行动期间还查处由“六合彩”赌博引发的偷、盗案件12起,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005年,通过半年多的集中处理,全县政法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批涉法上访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是,当前涉法涉诉方面的信访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缠访缠诉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努力实现“一杜绝三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政法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哪个作出终审、裁决的就由哪个负责处理。按照“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的要求,逐一落实督办责任,并尽快结案。对进京赴省访、集体访、重复访和有可能引发异常访的案件,有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在集中处理过程中,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全部有理全部解决,部分有理部分解决,处理正确的依法维持;二是要坚持因案施策,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公开听审、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公开谴责及联合调处等多种方式,多做耐心细致的释法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上访人的合理请求,防止矛盾激化;三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对涉法涉诉信访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动,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引导上访人员知法守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政法委员会会议纪要】 2004年7月26日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几起案情讨论会,参加会议的领导有伍枝勤、郑小平、马翔、胡中华及政法各部门有关领导、案件经办人。会议讨论的主要有2003年4月27日陈文彬交通肇事案赔偿事项及责任认定问题,同时还有县城居民朱增生与李昭林之间斗殴问题及大石口村民付尚核之子为争夺浮梁镇朝阳瓷厂原土地,在运土期间将拦截运土车的胡某撞死的赔偿和责任认定问题,还有2004年8月11日湘湖镇湘湖村村民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如何处置问题。
  【610办工作职责】610办成立于2002年10月,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非法宗教,对“有害气功”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2、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的动向,收集有关信息;3、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各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4、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5、负责反邪教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6、承担反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7、完成中央和省委610办、市委610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名录
  政法委员会
  书记:郑小平
  副书记:马翔 胡中华 王顺玲 刘军
  综治办副主任:王德元
  汪茂良(2005年7月任)
  610办主任:汪新明
  副主任:何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
  稳定领导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伍枝勤
  第一副组长:吴光辉
  副组长:郑小平 陶永昌 马翔 江萍 胡中华 王顺玲
  成员:刘军 叶鑫凤 宁少瑜
  胡益根
  办公室主任:王顺玲
  公安
  【综述】 2004~2005年,县公安局以争创“一流”为工作重点,即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法制工作、警体活动、管理水平、治安防范工作、刑侦工作、交通管理工作、档案工作、统计工作、法制工作等方面争创一流,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坚持执法为民,推进队伍建设
  (一)强化队伍建设。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方针,牢记“执法为民”的思想,重点解决“为什么当警察、为谁当警察、怎样当好警察”的问题。编写应知应会一百题及百条制度汇编,组织全体民警学习。
  (二)强化班子建设。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对新任科所队主要领导的跟踪考察,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常性对照自查县局“五个坚决”,执行好“六前六后”。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委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召开廉政执法监督员会,搞好内外监督。
  (三)强化学教活动。县局联系实际,采取“五个十”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大练兵、学长霞及机关作风教育活动。2005年全局对外宣传上稿682篇,其中国家级1 7篇、省级40篇、地市级482篇、县级231篇,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上稿任务。建成有31台电脑规模的警官电脑培训中心,面积60平方米的警官阅览室,面积500平方米的警官餐厅,全县一流的灯光篮球场,集散打、体操器械训练于一体的健身房,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综合楼等。
  二、抓好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狠抓“制非打邪”。积极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共收集439条,上报283条。按照“四个纳入”的方法,对原“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监控、教育,查禁其它非法邪教活动。
  加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对迁入庄湾乡、王港乡的三峡奉节移民,始终做到一切从大局出发,全警动员,做好安置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2004~2005年共处置因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拦门、堵路、聚访38起,出动警力2400人次,车辆810台次,确保了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坚持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47件,已报(结)47件。查结涉及公安上访问题2件,查结率100%。通过查办信访件,查获违法犯罪人员21人,其中逮捕13人,刑拘3人,治安处罚2人,取保候审3人。
  加强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下发整改意见书15份,对屡教不改的7家网吧及时报请市公安局网监处给予处罚。经过多次检查,全县网吧经营已步入了正常轨道,未成年人上网和封闭安全通道营业现象明显减少。
  加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景德镇千年华诞庆典和浮梁千年瓷坛开坛仪式的安全。同时,还圆满完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县的警卫任务,确保了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以及重要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和安全。共完成各种保卫任务81次,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车辆1000台(次)。
  三、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治安
  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犯罪上升势头,相继开展了百日破案大会战、夏季严打整治、“两打一追”夏季攻势、命案侦破、打击盗抢机动车、“反盗窃、追逃犯”、“雷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做到现行命案全部侦破,破案率100%,年前、年内命案侦破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
  实施重点缉捕、外出追捕、网上对比、敦促投案和巧用特情治安耳目等方法,全方位地打好了“追逃”主动仗,追捕逃犯127名。
  两年来,经侦大队受理案件23起,立案12起,破案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拘11人,逮捕2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四、强化治安管理,解决突出问题
  两年共受理治安案件465起,查处371起,收缴赌博机253台,查处违法人员625人。
  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的百日整治,铁路沿线及周边治安状况专项整治,景鹰、景婺黄沿线专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状况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并在省公安厅组织召开的“11·13”修水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枪支、剧毒危险物品及内保单位的管理。破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3起,刑拘2人,起诉1人;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1起,刑拘1人,起诉1人;盗窃爆炸物案1起,逮捕1人;非法使用爆炸物案1起,刑拘1人;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案13起,拘留8人,罚款7人;炸毁非法小煤窑37个;收缴非法枪支60支。对全县民爆物品网点、仓库、单位写出检查记录147份,下发整改通知书99份,提出整改意见112条,停业整顿5家。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做好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全县共核对77331户240092人,核对率97.9%,16周岁以上居民相片采集率65.9%。建成了人口信息数据库机房,做好了换发“二代证”准备工作。
  规范了入境管理工作,处置了两起外国人非法旅行事件。受理出国(境)申请481人次,其中出国68人,赴港澳台413人次。
  保安服务公司努力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满足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安全防范要求。为客户安全实施爆破作业22次,安全押运炸药1147.24吨、雷管147.907万发、导火索99.945万米。
  大力实施“161”工程,进行了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全县梭式窑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对全县8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调整,警告7人,检查整改44处火灾隐患,建立重点单位电子档案50份、一般档案30份,成功扑救火灾25起,成功率100%,并成功参与处置了“1·10”辖区液化气槽罐车翻倒泄漏事故。
  【完成无房派出所建设】 在2003年新建、改建四个派出所的基础上,2004年又新建了瑶里、鹅湖、蛟潭、经公桥四个派出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总造价240多万元,从而在全省率先解决了无房派出所问题。
  【扎实有效地开展大练兵活动】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县公安局采用“五个十”措施,即:十条措施方案、十项基本功要求、十大基础投入、十大实战培训、十项宣传活动。2004年10月22日、23日两天举行的“大练兵”竞技比赛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在全市“大练兵”比赛和考核中,一举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和个人1000米长跑第一名、100米短跑第二名。
  【县局内设机构全部升格】 遵照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四公”会议精神,经2004年3月3日县编委会研究,报县委第31次常委会批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工科、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户证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信息通信科、法制科、警务督察大队等内设职能机构升格为副科级,县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县城中队、鹅湖中队、蛟潭中队、荞麦岭中队、洪源中队升格为副科级。
  【重大案件侦破】 2004年县公安局成功侦破“2·5”特大抢劫杀人案、“7·1”、“7·27”特大投毒杀人案等6起现行命案,命案破案率达100%,名列全市前茅。同年4月14日,森林分局成功破获复县以来第一起“特大系列森林纵火案”。将连续纵火七次,毁林面积46.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70346.26元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抓捕归案。10月13日,经侦大队从一封群众求助信入手,成功侦破一涉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76位群众,案值达27万余元的集资诈骗案,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飓风”行动】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县公安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2004年共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28起,处理违法人员91人,其中1人被送劳动教养,3人被刑事拘留。为此,县局在省厅组织召开的“11·13”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另外,县局总结的打击“六合彩”《三字经》被省厅作为经验推广材料。
  【加强硬件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生活质量,丰富民警业余生活,县局建成了面积500平方米的警官餐厅、面积60平方米的警官阅览室、拥用31台电脑的警官电脑培训中心和符合三级标准的独立刑事科学技术室。
  【公安执法】县局法制工作通过建立一套六级执法责任制、实行案件催办制度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行重大疑难案提前介入,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并为此获得集体三等功一次,在2005年全市公安系统法制工作考核中又获优秀成绩。
  【派出所等级评定】2004年在派出所等级评定中,浮梁县获得一个一级、三个二级,总数占全市公安派出所的50%;在档案管理方面,5个派出所档案工作获一级,其总数在全市位居第一。城关派出所还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三峡移民工作】 2004年县公安局派出工作组,两赴三峡库区奉节县,走村入户,对迁入浮梁县的移民168户878人的户口进行了核对调查,并做好迁移、落户工作,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峡移民于8月28日顺利在庄湾乡、王港乡安家落户。
  【开门大接访工作】2005年县公安局开展了开门大接访工作,采取了“五个到位”的措施,使22件群众信访全部办结,全部停访息诉,81件由基层派出所受理的信访也全部息诉。“大接访”期间,全局为群众做好事100余件,调处矛盾纠纷45起。县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创下了复县至今的最高荣誉。8月8日,县公安局获悉三龙乡双蓬村部分村民因抗旱设备多年来未解决而准备到市政府上访,局领导立即带领20余名民警,借来挖掘机,冒高温奋战两个工作日,清淤、拓宽水渠1000余米,解决了群众的抗旱问题。
  【情报信息工作】 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报送预警性、深层次信息,共收集情报信息221条,被市、县采用116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由于预警性信息收集上报及时,县局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了三峡移民闹事、八九七厂职工群访、瑶里景区一清洁工失足淹死其家属索赔巨款等事件。
  【刑侦工作】 县局以命案侦破为龙头,紧盯各类重大恶性案件和盗窃、两抢等多发性案件。共立刑案223起,破案160起,与2004年同期比破案绝对数上升20.3%,其中可防性案件立案126起,破案58起,3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且侦破一起命案积案,抓捕网上逃犯64名,年内抓捕率达59%,年前抓捕率达30.3%。刑拘131人,逮捕103人,取保100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7起162人,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9起170人。
  【经侦工作】 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案件13起,立案5起,破案7起(其中积案2起),刑拘6人,逮捕2人,取保7人,移诉6人,抓捕逃犯2人,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县局从一封涉嫌诈骗56元的举报信入手,运用侦查手段,破获一涉案价值达27万余元的集资诈骗案,将犯罪嫌疑人刘毛毛绳之以法,该案涉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72位群众。
  【治安工作】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治安集中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共受理治安案件226起,查处179起,查处违法人员271人,调解各类纠纷209起。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八条措施”。二是组织开展民爆物品整治。加大了对全县19家民爆储存仓库、53家民爆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同时创新民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如对寿安镇的放爆员、安全员、保管员队伍采用“划片分区、组队建制”,成立五支民爆队,制定作业章程、队员守则,举办培训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三是开展治爆缉枪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持有、使用、制造、贩卖枪支的违法活动。今年来,全局共收缴非法枪支19支,其中土铳10支、汽枪2支、猎枪6支、小口枪1支,消除了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了黄赌毒整治力度。全年共查处卖淫嫖娼案7起17人、赌博案30起102人、毒品违法犯罪案件6起7人。
  【户政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2005年全省户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公安局景公字
  【2005】43号文件精神,围绕浮梁县户籍管理规范化要求,县局于三月底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户口核对及身份证号码纠错工作。9月,县局投入了近五万元建成了全市公安系统中第一个人口信息数据中心机房。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县共核对77331户240092人,核对率为97.9%,16周岁以上人口相片采集录入率为65.9%。各派出所单机内的身份证重错号、户口重复的问题全部解决,不符合规范的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全部清理纠正,为实现全县的户政微机联网办公及“二代证”的换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档案管理】 在市、县档案局、市局指挥中心的精心关爱下,县局综合档案室被省档案局评为省一级,10个派出所档案管理达省一级(其中2005年被省公安厅评定为5个一级)。同时,被评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消防管理】大力实施“161”工程,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成立练兵革新小组,研制出一项“冷却消防靴支管”装备,同时对全县8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调整。全年警告7人,检查整改44处火灾隐患,建立重点单位电子档案50份,一般档案30份,建档率100%。中队共接警54次,参加社会救助35次,扑救火灾12起,无人员伤亡,灭火成功率100%,并成功参与处置了“1·10”辖区内液化气槽罐车翻倒泄漏事故。
  【法制工作】县公安局法制工作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一年来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公安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严把案件审核关,制定了主办警官责任制、法制工作月通报制度,建立了民警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建立了执法质量奖惩办法,对执法质量欠缺的单位领导和个人进行局长戒勉谈话和到法制科跟班学习,大大促进了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县局法制工作连续五年获得省公安厅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的等次。2005年度,法制科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领导名录
  局行政
  局长:胡中华
  副局长:程木林 汪新明 周玉登 陈晓
  黄家乐
  政委:谢临鹏
  副政委:汪跃群
  局党委
  书记:胡中华
  副书记:谢临鹏 程木林 汪新明 周玉登
  委员:陈晓 汪跃群 黄家乐 徐野
  胡明辉 林群华
  局纪委
  书记:徐野
  政工科
  科长: 胡明辉
  办公室
  英劼(主持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胡亚春
  教导员:余江鸿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大队长:蔡镇生
  教导员:徐松根
  治安警察大队
  大队长:齐菊生
  刑事警察大队
  大队长:姚双朝
  教导员:王秋太
  出入境管理科
  科长:吴新发
  信息通信科:刘建民(主持工作)
  巡逻警察大队
  大队长:苏文辉
  教导员:郑根庆
  法制科
  科长:金华亮
  警务督察大队
  大队长:朱新平
  教导员:孔祥金
  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名录
  派出所名称 所长 指导员
  城关所 林群华 尹兰(女)
  瑶里所 徐习仁 胡亚春
  鹅湖所 汪金才
  臧湾所 陈爱华 蔡庆华
  荞麦岭所 肖小宁 龚小华
  柳家湾所 吴文平 朱新茂
  洪源所 程输文 章群乐
  三龙所 孔祥金 郑文田
  蛟潭所 杨拔华 张徐发
  经公桥 所王波 金华亮
  西湖所 李云
  交警
  【综述】 两年来,浮梁交警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纠正各类违章过程中,共出动警力10208人(次)、查处各类违章达53167起,疏导交通368次,暂扣各类严重违章车辆1650辆,暂扣两证(即驾驶证和行驶证)1965本(次)、批评教育8109人(次),警告5021人(次),罚款47447人(次),治安拘留15人,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59起。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共受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456起,其中死亡事故30起,伤人事故160起,财产损失事故267起,死亡35人,受伤215人,直接经济损失81900元。在车辆管理方面,全县管辖内的机动车保有量共计13699辆,其中各类摩托车保有量11358辆,低速载货汽车2341辆。各类驾驶证保有量共计11613本,其中B证3687本,C证1214本,D证605本,E证9100本,F证7本。两年来总共执行各类交通警卫任务达130余次。
  【救助遇险少女】 2004年3月19日下午3时许,洪源交警中队的宋栋梁中队长驾车途经景德镇市技校路段时,看见路上有许多围观群众,便下车走近人群,发现一辆小客车旁边地上躺着一个女孩,血流满面,伤势十分严重。便向“110”报警,并将受伤的女孩抱上警车,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到市一医院五楼的脑外科抢救室。医生说,晚一点送来这女孩就危险了。一个小时后,宋队长等来了伤者的家属后便悄悄地离开了医院。后来经了解,该女孩名叫李燕,17岁,鄱阳人,是景德镇市技校的一名在校学生。
  【优化投资环境,派员跨省年检】 3月28日,在市车管所的大力支持下,由市车管所和县大队车管科派员组成的跨省车辆年检工作组乘火车前往福建,为招商引进的福建省建阳市武夷出租汽车公司浮梁分公司分布在福建各地的车辆进行年检。体现了浮梁县“安商、亲商、富商、帮商”的政策。
  【庞然大物遇尴尬,警车开道帮其忙】 4月3日上午8时许,一辆长达30多米,宽5米的特大型挂车(车牌是冀A15704)停靠在浮梁县洪源交警中队的门前,一名中年汉子跳下驾驶室行色匆匆地走进中队的值班室求助。原来,司机王师傅从河北送货到鄱阳,途经此地,上高速公路进不了收费站,走老公路会车又很困难,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当地交警求助。让王师傅意想不到的是,中队民警不但热情地接待了他,而且专门派了两个干警和一辆警车给他开道,直至这个“庞然大物”顺利地驶入鄱阳境内。
  【交通安全进校园】 4月6日下午,鹅湖交警中队在鹅湖中心小学举办了一次全校700余师生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受到了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为预防全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浮梁交警大队从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入手,经常组织民警下到中小学校为学生上交通安全教育课,向学校下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挂图》等,还组织“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图片展进校园展出。
  【基层交警中队全部升格】 2004年4月16日县编委(2004)19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同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等11个内设职能机构及县交警中队升格的通知》,明确规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的县城中队、鹅湖中队、蛟潭中队、荞麦岭中队、洪源中队(机动中队与其合署)5个中队升格为副科级。
  【超速行驶酿车祸,游客2死众受伤】 2004年5月5日9时30分许,徐志祥驾驶赣H90875号昌河微型车载8人由景德镇沿景瑶公路向瑶里风景区方向行驶,途经景瑶公路三墩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致使车撞上三墩大桥护栏,造成车辆损坏、乘车人江萍、郑美荣死亡,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雾天超速行驶,撞车2死众伤】 2004年6月20日,景德镇市竟成镇昌江村欧阳小林驾驶赣H00577号大型货车(装载昌河微型车轮胎1300只)由安徽合肥往江西景德镇方向行驶,凌晨4时18分许,途经206线1397KM+6700CM地段时,由于雾天超速行驶,将停在公路边上装载蔬菜和水果的浮梁县三龙乡杨家村芦松文的赣H22524号三轮农用运输车撞翻,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情系三峡,警车开道护移民】 2004年8月27日下午,副县长任文政带领公安、民政、交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专程前往九江市迎接三峡移民物资运输车队。县交警大队派出6人交通安全护送小组,分乘三辆警车,与县公安局的干警一道执行护送运输车队的安全保卫工作。19时许,三峡移民物资运输车队在九江市交接后,采取前面警车开道,后面警车护卫的办法,使整个车队能在九景高速公路上封闭状态下安全行驶,22时30分,庞大的三峡移民物资运输车队安全抵达县政府大院。
  【科技强警,建立监控系统】 2004年9月县交警大队投入资金近8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县城的交通安全设施,新建了多向位交通指挥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县城的各主要交通路口或路段进行全程监控,对减少车辆违章现象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2005年在全县5个路面交警中队全部开通了公安4级网。
  【档案管理上台阶】 2004年12月10日,浮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档案管理工作被考评组审核批准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此前,该大队各种档案既多又杂,尚未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给查阅利用档案资源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大队决定于年初开始建立了档案室,不但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和相关设施,而且还采取走出去取经和请进来指导的办法,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就达到了达标升级的要求。
  【严重违章开病车,造成3死和6伤】 2005年2月3日下午4时许,江西省高安市筠阳镇驾驶员武道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CE2450号琴岛牌重型厢式货车经景白线由婺源向景德镇市方向行驶,行经景白线96KM+140.7M处本县湘湖镇余村路段时,适遇王建飞驾驶浙CU7995号本田雅阁小轿车和宁海根驾驶的赣H23276号北斗星车由景德镇向婺源方向行驶,由于武会车时判断不准,操作不当,措施不力,制动不灵,先后与“雅阁”和“北斗星”发生碰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案发后,由于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事故科民警的日夜奋战,仅用3天时间,就将肇事者抓获归案,并顺利调处了这起事故,确保了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2005年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就是速度、安全就是效益,为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队以此为契机,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通过走访、讲座、宣传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和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和教育专题片。此外,还散发了大量的交通安全书籍和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和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
  【加强中队建设,全部配备桑塔纳】 为加强基层交警中队的硬件基础建设,提高警务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大队多方筹措资金,为全县五个路面交警中队全部新购了桑塔纳警务用车,以利于进一步做好防事故,保畅通等各方面的工作。
  【接访群众办实事】 2005年,交警大队长在接访一个交通事故受害群众时获悉,一年前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三马车”驾驶员汪秋男,正举家潜逃在浙江省的瑞安市打工。县大队干警驱车千里,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在8月3日将这个外逃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汪秋男缉拿归案。
  【搞好一级交通警卫】 8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首次来景德镇市视察工作,在总书记的车队到来之前,大队领导就在相关路段多次进行实地检察,反复推敲工作方案,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全体交警冒酷暑,战高温,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一级交通警卫任务。
  【鹅湖交警中队大楼建成】 鹅湖交警中队所处的鹅湖镇既是浮东地区四个乡镇的中心集镇,又是通往高岭、瑶里、金竹山寨三个著名旅游点和连接安徽休宁的必经之路。县大队投资70多万元,在新建的街道旁征地7亩,建造了一栋三层,共65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和相关的附属设施,并绿化美化,于12月11日投入使用。
  领导名录
  交警大队领导
  大队长:周玉登
  副大队长:吴柳宾
  副大队长:朱武茂
  教导员:朱建华
  副教导员:戴志华
  公路巡警大队领导
  大队长:周玉登
  教导员:吴柳宾
  检察
  【综述】 2004~2005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服务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加强四个建设,抓好五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2004~2005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贪污案件6件9人,受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两年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1、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两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大案3件。占立案总数的30%。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犯罪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6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件,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2件。2、依法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7件,占立案总数46.7%。3、认真查处一批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中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6人。4、认真查处基层组织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村委会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4件。5、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力度。检察机关从抓宣传工作入手,形成宣传促进举报,举报促进办案,用办案成果再促进举报的良性循环。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举报宣传挂图等形式每年在县城、重点乡镇进行举报宣传,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举报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热情。两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线索117件。认真负责地做好举报宣传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
  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296名,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8名,受理本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1件390人,提起公诉231件335人。报市检察院三大刑事案件14件16人。1、积极参加整顿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针对一些地方治安状况不好的情况,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对农村治安、林业秩序、206国道、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等进行重点整治,促进区域治安好转。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察机关在抓好“严打”这个首要环节的同时,坚决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回访、考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消除不安定因素。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1、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书(函)4份,监督刑事立案9件,有5件7人作了有罪判决。2、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在侦查监督中,对个别漏捕、漏诉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意见。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深查细究,追捕、追诉一批漏犯、漏罪,建议公安机关报捕犯罪嫌疑人6名,追诉被告人2名。对51名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移送案件定性11件1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12件18人。3、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在审判监督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2人。4、认真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受理不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案件7件。立案复查4件,立案复查的申诉案件均改变了原决定。5、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抗诉已经生效但明显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两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民行申诉案件17件(市检察院交办14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1件,提抗的案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1、强化教育,执法为民。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执法公正。2、加强纪律,严格监督。通过开展办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和省政法委“五条禁令”及省检察院颁布的“六条禁令”、“六个必须”等纪律,确保“两条底线”不出问题。3、加强管理,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赃款赃物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各科室局(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于2004年2月被省检察院评为“五星级”先进检察院。
  【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05年4月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平带领民行科干警到乐平矿务局,为该局46名中层以上干部上了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党政干部廉洁从业”的法制课,用具体案例就各种职务犯罪立案条件和量刑处罚等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企业改制,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做好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工作。
  【吴文献贪污公款被查处】 吴文献于2003年4月至6月份利用担任江村粮管所所长职务之便,多次挪用销售稻谷的公款合计24万余元。2004年6月8日,吴文献被县检察院决定逮捕,该案移送起诉后,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高检院检查组莅临县检察院检查工作】2005年12月4日,以高检院控告厅王高生副厅长为组长的涉检信访检查组一行6人,在省检察院控申处刘炽处长、市检察院方清副检察长、控申处程永泉处长等人的陪同下,对县检察院集中开展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到县检察院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县检察院的工作,尤其是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组对县检察院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为县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打下了基础。
  领导名录
  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四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玉柱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平 段晓红
  刘书展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程皞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建辉
  反贪污贿赂局
  政委:许瑞开
  副局长:郑民庆 石向虹
  正科级检察员:宁根荣 郑年吉 刘月华
  朱卫民 刘来顺
  副科级检察员:胡联涛 易江春 汪国兴
  张少田
  章康化(2005年7月任)
  苏水奇(2005年7月任)
  汪剑平(2005年7月任)
  审判
  【综述】县法院内设审判和综合工作机构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3个部门。派出审判工作机构有鹅湖、湘湖、寿安、经公桥、蛟潭、三龙和乐涌矿区等7个人民法庭。为了充分发挥审判人员作用和合理安排审判资源,根据各人民法庭管辖区域状况和案件数量情况,县法院决定鹅湖、湘湖、寿安和乐涌矿区四个人民法庭合署办公,经公桥、蛟潭和三龙三个人民法庭合署办公。有效地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费用负担,降低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费用成本。
  至2005年底,县法院实有行政编制人员46名,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4人、副县级调研员1人、法官(含中层领导)31人、书记员5人、司法警察4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书记员2人、会计员1人、驾驶员1人。50名工作人员中,学历教育大学法律本科生3人,在职教育大学法律本科生21人,在职教育大学法律专科生22人,其它专业大专生1人,高中文化程度以下3人。
  2004~2005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5件,结案1074件,结案率为79%。其中,执行案件收案371件(含支付令27件),个案全部执结的有105件,个案部分执行的为83件,执行标的额为1126万元,执行率为51%,“执行难”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扭转。在所受理的诉讼案件中,刑事案件收案283件414人,审结276件405人,结案率为98%;民商事案件收案530件,审结463件,结案率为87%;行政诉讼案件收案3件,审结3件,结案率为100%,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收案164件,执结140件,执结率为85%,执结标的额为58万余元;再审案件收案4件,审结4件。另外,共接待群众来访1031人次,处理来信25件,观摩和抽查庭审12次,抽查刑事和民商事案件56件,评查各类案件431件,对涉法不稳定因素个案排查320件,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1万余元。
  两年来,县法院先后有16人次受到省、市级表彰,刑事审判庭还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司法为民“十佳”先进单位称号;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在全体干警中认真开展“四项制度”、“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学习讨论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7人通过省高院专业培训获结业证书,4人获法律本科学历,1人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迎春联欢卡拉OK比赛】 2004年1月10日,县法院举办全院干警和家属迎春联欢卡拉OK比赛。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江萍到场祝贺。比赛邀请了市著名节目主持人郭顺安担任主持,市音乐家协会和市群众艺术馆5名资深专家担任评委。
  【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 2004年2月17日,县法院邀请10位县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人大代表对县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即将提交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刘海涛到县法院考察调研】 2004年4月13日,《人民法院报》案件报道部主任刘海涛在省高级法院宣传处处长姚晨奕,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水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清等人的陪同下,来到浮梁法院进行考察调研。
  【尹鲁先到县法院视察调研】 2004年5月14日,省高院副院长尹鲁先在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水根,刑二庭庭长钱文清的陪同下来到县法院视察调研。
  【院长审案】 2004年5月18日,胡俊萍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余立君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位县人大代表与近百名社会各界群众一道旁听了审判全过程。这是复县以来,第一次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的案件。
  【祝铭山到县法院调研】 2004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级大法官祝铭山在省高级法院原院长李修源、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崔可夫、市中级法院院长曹林淼、市检察院检察长纪红华的陪同下,来到县法院就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
  【市中级法院在县法院举办培训班】 2004年6月30日,市中级法院在县法院举办全市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短期培训班。全市各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立案庭的负责人和法官30余人参加培训。
  【中共浮梁法院总支委员会成立】 2004年8月17日,中共浮梁法院总支委员会成立暨表彰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陈晓明、中共浮梁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付梦珠到会祝贺并讲话。
  【曹林淼到湘湖法庭调研】 2004年8月31日,市中级法院院长曹林淼到湘湖法庭就人民法庭的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曹林淼认真听取了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就人民法庭的未来建设前景等问题与陪同调研的同志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
  【司法警察开展大练兵活动】 2004年9月4日,浮梁法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利用双休日时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大练兵活动,内容包括三大步伐、队列练习、十八种擒拿技术、实弹射击、规范值庭、警务理论知识学习等五项课目。
  【县法院网站视频栏目开通】 2004年11月26日,县法院网站视频栏目开通,该栏目取名“视频聚焦”。设置风格上采用动态式全景,全新展示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精神风貌。
  【荣获全省“绿色旋风”行动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1月5日,全省“绿色旋风”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昌召开,县法院荣获全省“绿色旋风”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人民法庭建设启动】 2005年4月6日,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金龙在县法院领导的陪同下,来到经公桥镇实地察看法庭建设用地情况。经过现场勘测,与镇领导充分协商,确定了经公桥法庭新址,标志着浮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全面启动。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堂审案】 2005年5月1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天上午,经县人大常委会首批任命的2名人民陪审员,与县法院法官组成合议庭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同堂审案。
  【刑事审判技能巡回比武】 2005年7月20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技能巡回比武活动在县法院举行。
  【全县政法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调度会在县法院召开】 2005年7月29日,县委政法委在县法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调度会。来自县政法各单位分管“专项整改”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人大代表座谈测评县法院工作】 2005年8月18日,来自全县各乡镇的26位市、县人大代表在县法院会议室畅所欲言,对县法院两年多来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测评项目进行了测评打分。
  【尹鲁先到浮梁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2005年8月21~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尹鲁先一行在浮梁调研人民法庭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力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林淼,县委书记伍枝勤,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小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邹金龙,县委常委、瑶里镇党委书记吴建旺和县法院院长胡俊萍陪同调研。
  【县法院集中宣判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 2005年9月29日,县法院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林木等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一审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处以罚金。
  【县法院法官参加全市法院“专项整改”统一考试】 2005年11月18日,县法院组织法官分别在市电视大学和县法院党组会议室两处考点参加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统一考试。
  领导名录院 长:胡俊萍副院长:彭斌娥(女) 袁镇兴 任昌镇
  于秀晃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盛长征调研员:谢火金
  正科级庭长、审判员
  庭长:冯全镇 徐彩毅
  审判员:吴家丁 胡亮生 邬红辉
  副科级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庭长:胡永明 朱源安
  副庭长:汪秀文 王胜根 韩祖新 童浙远
  审判员:石巍 胡华荣 蒋和平
  司法
  【综述】 2004~2005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证、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学法制度,每月确保一次重点学法,每年组织普法考试,全县85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统一普法考试,一般干部2700多名参加了普法考试,理顺了教育、卫生系统普法考试工作,全县2600名教师和289名医疗工作者参加了普法考试。司法局认真做好普法考试阅卷、登记、发放、入档工作。2005年9月会同人事局组织举办了全县公务员《公务员法》培训,共有230人参加培训,785人参加了考试,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在3·15期间,协助县消协开展了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有关内容。深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2005年新增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46个。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过街横幅、播放电视游走字幕、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浮梁县经济建设服务。2004年解决了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2005年配齐配强了司法所长(副科级),使司法所建设走上了规范化。全县已建立村级调解组织160个,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2004~2005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000余件,避免民转刑案件35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截止2005年底,全县共有刑事解教人员236名,全部采取“三帮一”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
  2004~2005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7家,共办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77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45件,办理法律援助18件。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经司法局研究同意,于2004年6月16日在县妇联成立“浮梁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浮梁县法律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在县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受理县妇联管辖范围内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侵害的法律事务。援助方式: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巩固和完善司法所建设】2004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了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2005年,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司法所,配齐了司法所长(副科级)。争取了国债项目资金,投资近40万元第一批建设了洪源、鹅湖、蛟潭、瑶里四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另外7个司法所装备了摩托车,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
  【“四五”普法考核验收】2005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司法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督查各乡镇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迎接上级考核验收。9月9日,市考核验收组对浮梁县进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9月23日,省考核验收组对浮梁县进行了抽查。省、市考核验收组对浮梁县“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四五”普法实现达标验收。
  【“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 2005年新增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单位46个,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 2005年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周年。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于12月4日在县城举行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内容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四五”普法成果图片展。
  【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2005年昌南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建设活动中,要求每个律师都重温了《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使律师事务所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促进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发展。
  【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 2005年3月司法局在全县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提高公证队伍素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信誉和形象,改善公证执业水平。
  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朱家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开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天云

知识出处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2006》

《浮梁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记载2004~2005年,浮梁县围绕建设“以工业经济为支撑的文化生态大县、绿色经济强县、特色旅游名县的发展定位”,全县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方面所发生的新变化、新成就、新思路。本书内容包括:特载、中共浮梁县委员会、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浮梁县人民政府、政协浮梁县委员会、军事、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政法、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国土资源·民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经贸管理·工业·企业、乡镇概况、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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