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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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257
颗粒名称: 关于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分类号: D630.1
页数: 5
页码: 206-21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文件关于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关键词: 景德镇 陶瓷工业 政府报告

内容

司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1986)81号文件《关 于颁布“江西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条例”的通知》和市 政府(1987)39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省政府(1986)84号文件的意见,结合陶瓷系统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保卫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 厂级领导具体负责,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赏罚分明,将此项工作 纳入企业管理法规,逐步做到安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 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增强职工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共产主义道德情操, 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搞好群众性的安全 防范工作。对有一般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要贯彻教育、改造和挽救的方针,逐人 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三、根据保障安全,便利生产(经营)、方便群众的原则,各单位要建立与健全严 格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安全保卫责任。贯彻执行安保 责任制,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把安全保卫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紧密 结合起来,保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
  四、加强现金、票证管理。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不准存放超限额的大量 现金在单位过夜,存放钱、粮和有价票证部位的门锁要坚固,窗户要有安全栅。保 险柜必须放在安全地点。掌管钱粮和有价票证人员的保险柜钥匙不准放在办公室的 抽屉内,到银行提取或送存千元以下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千元以上的要用专车, 保卫科派人护送。
  五、加强金水、贵重颜料和金、银等稀贵金属管理。金水、贵重颜料和金、银等稀 贵金属要存放在安全库房保险柜内,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收、发、领、退管理手续 ,定期核定账物;库存量大的企业,要派专人值班;职工生产领用的零星金水,下 班后要存入保险柜集中保管,严禁自带出厂,节余的金水一律交公,如自带回家, 私存私卖,按盗窃论处。单位购买金水,要配备专车,保证绝对安全。
  六、加强仓库物资管理。物资仓库要有专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 、领、退、核制度,日清月结,账目清楚,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离库时要认真巡 视检查库内,关窗锁门,关闭电源,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全因素;严禁在库内吸烟、 烤火、设炉灶用火;无关人员不得入库;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定期检查电器线路; 库内外保持通道畅通,仓库周围禁止堆放杂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比较强 的物资,应设专库储存,并增设必要的防爆、隔离或严封式电器设备。
  七、加强产成品保管。产成品管理人员对入库产成品必须认真点数登记,严格运输 入库手续,严防生产车间和运输途中的偷盗和丢失;成品仓库必须坚固、窗装铁栅 ;进、出库的产成品要指定专人进行收、发,手续齐全,账物相符,有关单据、账 薄、图章等须妥善保管;在库内工作的检选、包装、值班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 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发放和借出成品实物,已出售并提 货的产品,一律不准在库内调换,否则以内外勾结进行偷窃论处。贵重产品(如金 水、金红颜料、礼品瓷、陈设瓷、展览瓷等高档瓷)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严加防 范措施。
  八、加强枪支弹药管理。各种枪支弹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进行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和发生其他事故。保卫部门持有的公用枪支要有专人保 管,非执行任务时,将枪支解体存入保险柜,枪弹分开存放;执行任务需要,必须 做到随身佩带,枪不离人,人不离枪,持枪人不准将枪支放在提袋内、不准放在办 公桌抽屉内、不准放在家中,不准私自将枪支转借他人。民兵装备的枪支弹药按军 队和民兵系统有关规定管理。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内部消防 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和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 患,及时防范。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显防火标记,建立严密防火制度,行之有效 的消防措施。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非火险火警不 得动用。
  十、加强机密文件、图纸资料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记建卡,建立 必要的制度,严密传阅、借用、归档手续。报废、过时的机密图纸资料,要进行登 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国家机密安全。严格外事纪律 ,严防对外业务联系和接待中的泄密和窃密。
  十一、加强要害部位保卫。各单位要明确要害部位范围,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作出 规定,制订各项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担任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作风 正派、责任心强。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保卫要害部位的积极作用,经常 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事故灾害隐患。特别重要的部位,要组织专人守护。
  十二、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各单位使用外来建工队、运输队等民工,均需持所 在地介绍信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临时居住手续;由带队人负责内部安全,并 成立治保组织,加强管理;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者,视同单位职工一样 处理。
  十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各单位对内部的门卫、值班、巡逻、车 辆和食堂、澡堂、礼堂(俱乐部)招待所、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应健全安全保卫制 度、落实有关部门及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
  十四、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好专职或兼职保卫干部。人数不得少于职 工总数的千分之三。保卫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保卫科长的调动、任免事先要与公 司组织部、保卫科协商,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安部、财政部(87)6号文件《 关于企业事业单位保卫机构装备器材和经费开支意见的通知》精神,要逐步为保卫 部门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以利保卫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
  十五、加强群众性治保组织建设。各单位应建立与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安全生产 和防火安全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还应建立护厂队、义务消防队等群众 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六、严格执行奖罚制。对全年未发生火灾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单位,对预防和制止 火灾、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和查破案件有功人员;对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捉 捕罪犯和抢险救灾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本单位或公司应给予表扬、记功或 奖励。对不执行本规定的单位领导人和责任者;对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见危不救 、贪生怕死、知情不举、包庇犯罪的人:对发生火灾、伤亡事故、重大盗窃案件的 单位和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制裁,按《 治安条例》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案件、事故多,治安秩序乱的单位, 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十七、本规定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 实施细则。

知识出处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景德镇陶瓷工业年鉴 (一九八七)》

本书概述了1987年景德镇陶瓷工业深化改革,把握机遇,推动陶瓷工业的大发展与陶瓷文化的繁荣。详细介绍了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企业的改革改制和各项工作的新进展,促进了陶瓷工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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