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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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053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2
页码: 85-96
摘要: 本文概括了1993年乐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
关键词: 乐平市 政法 政法工作

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述】 1993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在胜利结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第一仗的基础上,又分期分批对接渡镇、涌山地区、鸣山地区、乐平市区开展了重点整治,接着开展总体战第二仗,使全市的社会治安由乱到治,政治形势更加稳定。全市未发生政治案件,未发生防碍社会稳定和影响经济建设的重大事件,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到1983年以来的最低点,广大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重振了乐平的声誉,重塑了乐平形象,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扬,被评为全省和景德镇市199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邵添水)
  【实行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把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身上,列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视综合治理并作出了突出成绩的20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对4个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4个单位主要领导提出了黄牌警告,限期改变治安面貌。(邵添水)
  【坚持以打击开路】 把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先后组织和开展了反盗窃专项斗争,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夏季治安专项斗争,“瓷都卫士”杯侦破大会战,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1993年全市共发生和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4起,比1992年的586起减少172起,下降了9.8%。一般刑事破案率达88.6%,重特大刑事案破案率达91.7%。追捕逃犯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市1983年以来负案在逃人员共有263人,已归案159人,归案率60.5%;1990年以来批捕在逃人员97人,已归案59人,归案率为60.8%。在“严打”斗争中,有426名罪犯被判刑,其中15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处决。
  (邵添水)
  【总体战第二仗】 为巩固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第一仗的成果,实现乐平长治久安,市委、市政府于1993年10月作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第二仗的决定。
  召开万人动员大会。1993年10月14日上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第二仗动员大会在市第三中学操场隆重举行。市六套班子领导和乡镇、市直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共1.2万名干部、职工、农民、学生参加了大会。景德镇市委书记江国镇、副书记黄木华莅临大会指导。《江西日报》总编室主任朱雪志专程到会采访。市长王光秋主持会议,市委书记胡应良作动员报告,景德镇市委书记江国镇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成立总体战第二仗指挥部。由27人组成,胡应良任指挥,王光秋、黄辉富、李昌华、程长相、邹天福、石道成、杨学洪、汪天然、李思唐任副指挥。指挥部其他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督导组、专案协调督查组、调纠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加强总体战第二仗力量,市委从市直机关抽调500余名干部下乡开展工作,其中副局长以上干部57名。
  总体战第二仗战果辉煌。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62起,其中特大刑事案件69起;摧毁犯罪团伙40个;抓获各种犯罪分子154人,其中抓获逃犯79人。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136起,收缴各种凶器159件,协助法院执行已判案件79起,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6件85人,人民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6件,判刑133人,其中死刑犯6人。全市调处各类纠纷413起。(邵添水)
  【政法各部门为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政法各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为乐平的经济建设献计献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市政法部门把整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政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1993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件42人,立案侦察26件34人,其中大案要案12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661件,比1992年的274件增长141.2%。市司法局在全面开展“二五”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以经济合同公证为重点的公证业务,全年共开办公证业务372项,办理各类公证2282件,其中办理经济合同公证2000件,办理涉外公证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邵添水)
  【实现第二个无械斗年】 民间纠纷是一个大量的、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方法简单,很可能激化矛盾,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影响到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为了有效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993年5月组建的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把预防、处理群众性纠纷械斗摆上了重要议程,摸索出一条“依靠党委政府、消除纠纷隐患”的处理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第二个无械斗年。全年成功地调解纠纷99起。8月17日上午8时许,镇桥镇徐家村民徐道兵窜到黄湾村村民黄新林承包的鱼塘偷鱼,不久被对方当场抓获、挟持至黄湾村做人质,由此引起两村民愤,各方都已准备了对峙的鸟铳、大砍刀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案后,一面向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一面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会同镇桥派出所、政法办疏散了双方准备对峙的群众,平息了事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詹国华)
  【中央六家新闻采访团来乐采访打击车匪路霸情况】 1993年6月19日下午,新华社记者牛长征、任卫东,人民日报记者李德全,法制日报记者孙春英,人民公安报记者徐雅雅、李红等中央六家新闻单位记者,在省公安厅五处副处长潘斌、景德镇市公安局长邓子泉等人陪同下,来乐平市公安局就打击“车匪路霸”情况进行了采访,最后,中央新闻单位记者还冒雨到由乱到治的乐港镇里汪村进行了实地采访。(江风平)
  公安
  【综述】 1993年市公安局以围歼车匪路霸为突破口,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和重点整治,全力维护了全市政治稳定。全年没有发生反革命案件,仅发生二类政治案件6起,查明5起,查明率为83.3%。成功地破获了一批影响重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14起,比1992年下降29.4%。破案率为88.6%,其中重特大案件破案率为91.7%,比上年分别提高9.6个百分点和11.24个百分点。逮捕、劳教数分别比上年增加41%和53.3%。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受理治安案件588起,与上年相比,下降19%;查处586起,查处率为99.7%。(江风平)
  【深化公安局内部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公安局大力推进公安自身改革的步伐。首先,对财务管理进行了整顿改革,清除了由来已久、积弊甚多的“小钱柜”,清出各类罚没款、规费15万余元,重新制订了《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等7项新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了财务由局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其次,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刑事侦察工作的决定》,提高了刑侦的规格,增加了刑侦人员,初步建立了大刑侦格局,形成了一般刑事案件由派出所为主侦办,重特大案件由局刑侦大队为主侦办的两级破案责任制。在刑侦大队内部推行了破案责任制和量化考核制度,提高了刑侦的破案能力。三是市公安局针对本市治安状况,将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强化以动态管理为主的防范机制,平时组织干警、武警上街上路包干巡逻,在治安复杂地区和206国道上设立治安报警点14个,健全了治安信息反馈处置制度,全年及时处置纠纷苗头99起。采取了制度化的公共场所管理措施,年内公共场所流氓滋事、斗殴事件较上年同期下降27.1%。(江风平)
  【市公安局主动撤销10种收费项目】 市公安局在反腐败斗争中,针对群众意见特别大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逐项清理,取消了与上面有关规定不符的收费项目10种,即爆炸物品保管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的审查费、开业费、补验费、过境证管理费、变更、更正户口项目调查费,蓝印户口工本费,会见人犯费,留所服刑犯保押金,免诉、缓刑、无罪释放等留所的伙食费,病犯的医药费等。
  (江风平)
  【公安干警和武警战士投入抗洪战斗】 6月16日至7月6日,乐平发生两次特大洪涝灾害,全市250多名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全力以赴,投入了抗洪抢险战斗。乐港镇的草上湖圩堤出现了10余处泡泉,情况十分危急,百余名公安干警、武警官兵殊死拚搏一昼夜,终于转危为安;接渡镇李洪圩堤堤体严重滑坡,随时有倾覆的危险,以公安干警、武警官兵为主体的抢险突击队连续奋战了20多个小时,终于化险为夷。同时,市公安局在保证抗洪抢险战斗中无线电通信联系和交通畅通及治安稳定等方面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群众高度赞扬。
  (江风平)
  【《江西公安》骨干通讯员培训班在乐举办】 为加强全省公安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通讯员写作水平,强化通讯工作,《江西公安》编辑部于8月21日在乐平市崌寺招待所举办了为期3天的骨干通讯员培训班,全省各地、市、县共23名公安骨干通讯员参加了这次培训。(江风平)
  【市治安巡逻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年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安巡逻机制,把警力摆到街面,健全了民警巡逻体系,取得了较好效果。截止12月底,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123名,侦破各种案件62起,制止打架斗殴84起,调解纠纷43起,处理各种突发事件50起,为群众办好事50件。
  (詹国华)
  【查禁收缴仿真手枪工作】 遵照公安部《关于坚决禁止生产、销售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等仿真枪的通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采取重点与一般、集中与分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自10月至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清查收缴仿真手枪工作。在收缴过程中,注意追踪枪源,堵销路,捣窝点,共收缴从江苏3304厂购进的非法持有的49支钢珠枪。(詹国华)
  【死刑逃犯詹国枝在乐平市落网】 3月27日下午15时许,省第三监狱死刑犯詹国枝脱逃。詹犯,男,20岁,万年县人,家住乐平城。1987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变本加厉,为非作歹,杀死多人。1992年被抓获,1993年3月被省高院以流氓罪、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詹犯的脱逃,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
  市公安局28日接紧急协查通报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配合省第三监狱追捕组搜捕詹犯。当晚20时5分,接渡派出所值班民警获悉;詹犯在接渡镇淇头村一带露面寻食。市局接报后立即组织追捕,于20时30分在接渡大桥边将詹犯抓获。(江风平)
  【重大杀人逃犯王志明、王元南拒捕被依法击毙】 王志明(男,22岁,乐平接渡镇儒林杨家村),1992年1月3日晚,因盗窃、抢劫杀人,一直畏罪潜逃在外。1993年3月25日上午,接渡派出所发现王犯在接渡大桥下三叉路口露面,立即组织围捕,王犯跳河逃窜。为阻止其脱逃,公安干警鸣枪警告,王犯置若罔闻,继续泅逃。在此情况下,公安干警果断开枪将王志明击毙,为民除了大害.
  1990年7月5日下午5时,王元南(男,24岁,乐平市接渡镇坑口村公所湾里村民)因自行车相撞与吴起雪(坑口村公所南窑村民)发生纠纷,王犯伙同同村村民王德洪等人将吴起雪活活打死。案发后,王元南一直潜逃在外。1993年6月17日,接渡派出所获悉王元南潜回家中,立即组织干警围捕。王犯闻讯后,拒捕逃窜,为不让重大杀人犯脱逃,公安干警在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向王元南开枪射击,当场将王犯击毙。(江风平)
  【“7·12”特大抢劫杀人案主犯在深圳落网】 7月12日晚上9时许,住在上饶第二建筑公司单身宿舍内的杨慧玲(女,34岁,“蓝宝吃城”服务员)遭抢劫被杀害并裸尸房内两天后才发现。7月14日上午10时,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后组成“7·12”专案组,采取以物找人的方法,缜密侦缉,于8月4日在深圳将罪犯王少平擒获。根据王犯交待,9日又将同案犯曾利华、沈建来捉拿归案。因3名案犯见杨慧玲一身珠光宝气,以为杨十分富有,早就动了抢劫之念。7月12日晚,杨下班回宿舍,事先埋伏的3案犯闯进杨的房间,对正在洗澡的杨实施抢劫,并持刀将杨杀死,劫走金首饰,丢弃凶器,各自逃遁。一个月后,3罪犯受到了法律严厉制裁:王小平、曾利华被依法判处死刑,沈建来被判处无期徒刑。
  (江风平)
  【3天侦破报复杀害全家的特大杀人案】 曾经两次劳改、刑满释放的王水源(男,26岁,乐平市双田乡华丰村人),10年前盗窃耕牛被同村村民叶烈金之父检举,王被捕归案后一直怀恨在心。8月10日凌晨2时左右,王犯携带锄头潜入叶家,对熟睡的叶一家4口疯狂砍杀,当场杀死叶烈金(男,26岁)和其长子叶保苗(6岁),叶的小儿子和妻子受重伤。市公安局10日凌晨5时接报后,局长王元华、副局长熊武亲率刑侦人员赶赴现场勘察,经全方位搜查,12日下午2时,找到了慑于法律神威、走投无路而畏罪上吊自杀的王水源的尸体,经法医对王的尸体验证和其他物证确认:王水源为“8·10”命案的真凶。
  (江风平)
  【车匪路霸在市境内遭到毁灭性打击】 曾猖獗市境内的车匪路霸在1992年遭到迎头痛击后,于1993年又受到市公安机关的毁灭性打击。市公安局本着“露头就打”的方针,在公路沿线建立治安报警点14个,同时调集警力对公路沿线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制度。全年市境内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上共发生车匪路霸案件36起,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破获了34起,其中206国道上发案10起,侦破10起,破案率为100%,给车匪路霸以毁灭性打击。(江风平)
  【侦破“10·28”特大抢劫案】 1993年10月28日12时许,上饶至珠湖的客车行驶至乐平接渡镇民兵水库路段,乘客徐云波(系上饶市电池厂供销员)被3名歹徒持刀抢劫现金11000元。市公安局接到报案,赶赴现场时案犯早已离去,没有留下明显线索。为侦破这起恶性案件,刑侦大队与接渡派出所组成专案组,经过50多天的缜密侦查,终于12月24日侦查终结,将案犯唐发龙(男,20岁,双田乡唐家村人)、李钱忠、方金林3人捉拿归案。此案侦破后,连带侦破了乐上、乐弋线“10·15”、“10·18”、“10·22”系列抢劫案。
  (李闽江)
  【侦破鸣山蒙面入室系列抢劫案】 1993年11月26日上午11时许,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凌晨1时许,乐港龙塘村公所岭背村村民张良明(男,45岁,个体户)突遭几名蒙面歹徒入室殴打成重伤并被抢去现金1900多元及其它物品。案发后,通过现场勘察和案情分析,抓住歹徒受了伤的线索,广泛发动群众追查,于30日下午发现了嫌疑对象为龙塘村公所程家村程金明(男,21岁)。经过周密细致的查证,以事实和物证迫使程犯俯首招供,交代了“11·26”案作案全过程,并供出同案犯程小芳(男,21岁)、程福辉(男,23岁)。经追捕,程小芳落网,程福辉在逃。经审讯,共带破系列入室蒙面抢劫案5起,盗窃案4起,其中特大案2起,重大案3起。(李闽江)
  【江西化纤化工厂重大敲诈案被侦破】 7月中旬,江西化纤化工厂某领导连续收到6封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妄图敲诈巨额现金的勒索信。市公安局接报后,组织精干力量,对案情认真分析研究,多方调查走访,于10月3日在案发现场将案犯抓获。案犯苏鸿卿,男,现年28岁,高中文化,系该厂有机车间职工。该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受到法律制裁。(余丽霞)
  【取缔台湾左坤基督耶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两个传教点】 台湾基督教牧师左坤,自1980年10月以来,先后以旅游、观光、洽谈贸易、投资办企业为名,率领“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成员频繁入境,在涌山梢田、双田横路等地非法发展教徒,建立教会组织,培植骨干,散布反动言论,偷运散发境外宗教书刊及宣传品等。“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与“新约教会”一样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组织。它提出的政治口号是“推翻人的国度,建立神的国度”。从11月11日开始,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对该组织在本市横路、梢田的两个传教点予以取缔。(余丽霞)
  【市区派出所筹建常住人口信息微机管理系统】 10月,由市委、市政府联合批转了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派出所常住人口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并率先在市区城西、城南、城北3个派出所实施。此项工程的建成将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余梅华)
  【基本完成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 针对全市农村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有条件的乡、村统一订制村、户门牌,没有条件的地方自制村、户门牌。全市1647个自然村,共钉挂村牌1049块,门牌89267块,其中自制门牌17655块,绘制自然村住房平面示意图1168份。(余梅华)
  【出入境管理工作概况】 1993年,市公安局一科加强了对涉外宾馆、三资企业的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实地宣传有关出入境工作管理办法,确保了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步入正轨。全年公安局一科自办和督促涉外宾馆代办对国(境)外来宾进行了验证和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59人次。其中:外国人46人,香港同胞3人,台湾同胞10人,户口申报率为98%。办理签证延期3人次,居留证1人;办理台湾同胞回乐定居报批手续5人(份)。全年共依法受理公民因私申请出国(境)10人次,批准发证6人。其中:出国2人(已拿护照还未成行);赴港台4人(双程去香港探亲3人,赴台湾奔丧1人),对1名出境回归人员进行了回访,回访率为25%。通过调查核实,全市共有国(境)外人员445人(不含其家属子女)。市内现有“三资企业”4家,涉外宾馆4家。目前,全市有外事民警3名。
  (唐发林)
  【道路交通管理概况】 1993年,乐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206国道畅通为主线,以整顿市区交通秩序为重点,文明执勤,礼貌纠章,压事故,保畅通,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
  该队狠抓队伍廉政建设,健全了十项规章制度,取消了多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制定了《纠章执勤六项措施》,实行了公开挂牌执勤。全队干警中全年涌现好人好事60余起,拒贿20余次,收到表扬信9封、锦旗、镜框9块,奖状3个,单位3次受到嘉奖,6名干警受到表彰。
  在交通秩序管理上,对市内主要街道及路口、岗亭进行了重点整治,增设了停车场、点;加强了对个体客运车辆和黄包车的管理。各路检查组改固定检查为流动执勤,减少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畅通。园满完成了撤县设市庆祝大会大型保卫任务及各次特殊警卫任务。
  在车辆管理方面,审验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驾驶员726人,培训考核有关驾驶员639人,办理学习证170余个,检验农用车615辆,摩托车636辆,审验汽车驾驶员2800余名,配合景德镇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考核汽车驾驶员3批,为新购自行车挂牌2240余辆,换牌19423辆,暂扣可疑自行车210余辆,由失主领回近70辆,交市财政部门处理147辆。
  交通设施建设速度较快,先后修建西街口豪华岗亭1套,增设李家岭立交桥至城郊邹家畈隔离带3000米,油漆各类交通标线200平方米,树立大型组合标志龙门架4座,禁令标牌3套,增设组合禁令标志牌7套、防危险标志牌2套以及其它大小标志牌104副。
  1993年,全市发生等级以上交通事故116起,死亡44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与1992年事故四项指数相比为“三降一升”,其中死亡人数与1992年死亡38人相比上升15.79%,其他均为下降。
  在事故处理中,一是严格办案程序,狠抓事故结案率,全年受理重特大交通事故43起,结案42起,结案率达95.5%;受理一般事故73起,结案66起,结案率为90.4%。两项指标数均超去年。二是坚持原则,执法严明,先后拘留肇事责任者20人,建议追究刑事责任5人,撤销驾驶证21人次,吊扣驾驶证42人次。三是快速侦破交通逃逸案件。全年发生交通逃逸事故20起,侦破19起,侦破率为95%。(华东旺)
  【市区黄包车管理纳入正规】 乐平撤县设市后,黄包车迅猛发展。为将黄包车纳入正规化管理范畴,减轻城区交通负荷,新成立的乐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即挂牌、办证、拆除汽笛喇叭、实行单双号隔日行驶,共办理牌证332辆,拆除汽笛喇叭572只,同时强行报废处理无牌无证上路营运的黄包车6辆,使市区交通秩序趋于好转。(华东旺)
  【武警中队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乐平市中队(以下简称武警中队)前身是解放军驻上饶地区482分队,1950年改编为解放军乐平县大队,1983年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受武警驻景市支队党委和乐平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武警中队1993年看押目标人犯最高峰达452名,平时也在370名上下。全年累计担负押解任务17次,押解犯人180名,处决罪犯9名。逮捕逃犯3次,派兵21人次;担负配合打击车匪路霸33次,兵力137人次。在打击车匪路霸过程中,全体官兵坚持依法办事,树立打头阵、上一线的思想,协助抓获罪犯14名,捣毁黑窝5个。
  在军民共建活动中,武警中队积极参加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队不仅与老的共建单位继续保持密切来往,还与乐平镇城郊村建立共建关系。节假日,战士们为乐平镇的孤寡老人挑水、扫地、清理环境,还买水果糕点看望老人。主动请战,援助城郊村修圩堤6天,出勤150余人次,完成土石方1300多立方。据统计,一年来中队参加共建活动人员395人次,做好事47人次,帮助火车站搞春运56人次,参加抗洪抢险32人次,参加修建圩堤153人次。(张景如)
  【消防中队概况】 1993年消防中队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业务训练,提高执勤灭火战斗力。全队干战参训率达85%以上,三级达标率100%,二级达标率80%。全年共接火警26起,出动26次,52台车辆,500多人次,投入灭火战斗7次。认真宣传、组织、检查各单位消防工作,全年重新确立重点防火单位58个,重点灭火单位58个,重新制定灭火作战计划30份。春节前后全面进行了一次冬防大检查,达到了预防的目的。3月和8月份分别进行了一次全市性公共娱乐场所(舞厅、宾馆)、集贸市场、商场、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重点整治。11月19日进行了第二次“119”宣传日活动。分发防火宣传材料800余份。(柯洪伟)
  【几起影响较大的火灾】 1月20日,乐平镇周家巷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造成直接损失2万元。1月21日,乐平纺织厂因小孩玩火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8月19日下午5时,接渡镇供销社132车违章操作发生火灾,造成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的严重后果。(柯洪伟)检察
  【惩治经济犯罪】 市检察院坚持把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放在首位,把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在深入上下功夫。1993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件14人,其中要案1件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办案中遵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结合办案为企业服务。另外还配合粮、供、商等部门整顿经济秩序,积极开展了打击偷税抗税犯罪活动。(程美华)
  【搞好刑事检察】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93年受理各类刑事报捕案件247件547人,批捕231件509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307起663人。起诉224件449人,移送景德镇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07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和重点整治,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做到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了各种犯罪。严肃履行侦察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共追捕人犯18名,追诉7名,不捕10名,免诉57名,纠正公安法医鉴定6次;对法院量刑不当提出抗诉3件,既维护了法律公正性,又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程美华)
  【加强法纪检察】 严肃查办“侵犯”、“渎职”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全年受理此类案件35件40人,立案侦查27件3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件,解救人质型非法拘禁9人次,平息了事端,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程美华)
  【开展监所检察】 成立了驻监所检察室,使监所检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开展了执法检察、安全检察和协助狱政管理工作,对9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一次全面考察建档工作,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
  (程美华)
  【受理控申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 重点查处久诉不决和控告难的案件,对群众举报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不拖不压,坚持自办为主、多办少转的原则。199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0件,接待来访416人次,初审9件,办结5件,为自侦部门提供线索25件。设立了“文明接待室”,坚持检察长“周五”接待及批阅来信制度。8月,新设的民事行政检察科正式开展工作,在重点抓好自身业务素质提高的同时,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8件。
  (程美华)
  【廉洁自律新举措】 市检察院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四大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反腐倡廉、严格执法的整顿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检察干警廉洁自律的规定》(即20个不准),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秉公执法、廉洁办案的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干警共拒收贿赂钱物折款计7000余元,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1993年被乐平市委、市政府授予党风政纪先进单位。(程美华)
  【通讯报道工作成绩显著】 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反映干警的精神风貌,院领导十分重视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一年间,干警共投稿140篇,采用62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1篇,省级报刊采用4篇,市、县级报刊采用57篇。(程美华)
  【免诉一批投案自首犯罪分子】 元月19日,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战指挥部召开的宽严大会上,市检察院对投案自首的抢劫罪犯许金德、汪汉寿以及有非法拘禁罪的张金火作出了免诉决定。(程美华)
  【周应芳等同志被省检察院记功】 在1993年3月18日召开的景德镇市检察系统表彰大会上,周应芳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吴文泉荣记个人二等功;董金南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程美华)
  【查处西山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7月24日下午,礼林乡西山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井下巷道坍塌,7名井下作业人员窒息死亡。经查实,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方焱生(窑主)被依法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程美华)
  【加强举报工作】 为将反腐肃贪斗争引向深入,在纪念举报中心成立五周年之际,检察长俞桂模发表了电视讲话,为方便群众举报,制订了八条措施,切实保障举报人员的各项权益不受侵犯,并努力做好接待、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程美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来乐检查工作】 9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孙处长一行3人来乐平视察,听取汇报后,对乐平市检察院法纪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全年办理法纪案件数名列全省检察系统前茅而十分满意,并对今后的法纪检察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和期望。(程美华)
  【原沿沟煤矿矿长王忠兴受贿被立案侦查】 市检察院在侦查张国泉行贿案中,顺藤摸瓜,一举侦破原乐平矿务局沿沟煤矿矿长王忠兴(处级)受贿1.7万余元的大要案,实现了乐平检察院办理要案“0”的突破。(程美华)
  【省检察院检察长厥贵善等来乐检查工作】 3月8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厥贵善来乐平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11月13日,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兼政治部主任刘德福及景德镇市检察院有关领导来乐平市检察院,着重了解了有关办理贪污贿赂大、要案以及自身反腐败的情况,并对乐平市检察院的新班子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五点要求和期望。
  (程美华)
  【市检察院被评为景德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1993年,市检察院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己任,积极投入重点整治和总体战,院领导多次带队,并抽调业务骨干与政法各部门紧密协作,共批捕各类刑事案犯(69件)217人;参加大型公捕公判大会10次,公捕173人,公判153人。巩固了社会治安的成果,维护了乐平地区的社会稳定,被评为景德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程美华)
  【建立三个乡镇检察窒】 为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经景市检察院批准,成立乐港、高家、众埠三个检察室。尔后,进行了三个检察室挂牌前的筹备工作。(程美华)
  法院
  【刑事审判】 市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权益和公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6件,其中经济犯罪案26件。(洪和木)
  【经济审判】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642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20余万元。(洪和木)
  【民事审判】 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提高审判效率,做到快审快结,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并根据自愿原则,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增强公民之间的团结和企业之间的协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清理积压案件,深入厂矿农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法制宣传。一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71件,其中离婚案件居首位。(洪和木)
  【行政审判】 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办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1993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审判质量日渐提高,行政审判中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21件,居景德镇市法院系统榜首,其中治安行政案件居多数。(洪和木)
  【告申工作】 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并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加强群众法制教育。1993年共处理群众来信807件,接待群众来访2943人(次),审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14件,减刑案件1件,宣告无罪案1件。(洪和木)
  【执行工作】 坚持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维护法律的尊严。一年来共执行案件230件,执行标的金额200.72万元。(洪和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法院在审判任务重,人员紧的情况下,积极抽调骨干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先后召开宣判大会10次,其中万人公判大会3次,共判决各类刑事案件45件12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洪和木)
  【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 一年来,全院开展了勤政廉政教育。拒收钱物92人(次),折合人民币1.39万余元。并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洪和木)
  【从严判处“车匪路霸”】 “车匪路霸”是制约乐平经济发展,影响乐平声誉的头号之敌。为严厉打击境内的“车匪路霸”,市法院坚持从快的方针,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审结“车匪路霸”案件26件55人,其中1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期,从而维护了过往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全市交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洪和木)
  【组成少年合议庭】 为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正确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确保准确定罪,恰当量刑,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组建了少年合议庭,聘请了6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特邀陪审员,建立了与少年合议庭工作配套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的“社会一条龙”体系。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自身优势,把教育感化和挽救寓于整个审判过程。一年来共审结少年刑事案件39件8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18人,判处5年以下徒刑和拘役的44人,判处缓刑的19人。(洪和木)
  【景市中级法院暨乐平法院联合召开万人公判大会】 1993年9月2日、9月28日,景德镇中级法院暨乐平法院在乐平三中联合召开两次万人公判大会,中院方永新院长、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2万余人参加了大会。会上依法对56名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的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并遵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6名罪大恶极的杀人、抢劫、强奸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洪和木)
  【众埠法庭办公大楼竣工】 4月21日,乐平市众埠法庭新建办公大楼落成。景德镇市中院院长方永新及乐平市有关领导等40余人参加了竣工典礼。(洪和木)
  司法
  【综述】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法制宣传、基层司法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等工作。下辖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人秘、基层工作管理、法制宣教3个职能科。市普法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该局。全局现有在职干警48人。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25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
  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开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认真组织了《宪法修正案》、《税收征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学习。对全市30个单位的近3000名干部职工进行了首批经济法规抽查考试。
  调研、信息、通讯报道工作上规模、上档次。全局有4篇调研文章、40篇通讯报道稿和25条信息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其中2篇被中央级报刊采用,1篇还被评为征文一等奖。
  律师工作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律师工作过错责任有限赔偿制度(试行)》两个文件付诸执行,增强了律师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了服务质量。两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9家,办理民事代理181件,办理刑事辩护135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8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公证工作全年共开办公证业务37项,办理各类公证2282件,其中办理经济合同2000件,公证合同涉及金额1697.4万元。经省司法厅批准,市公证处于10月1日正式开办了涉外公证业务,开业仅3个月就办理涉外公证7件。
  调处各类纠纷25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15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了五项业务,共担任乡镇政府等常年法律顾问84家,联络协办公证471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72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4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汪海生)
  【关于律师工作过错责任有限赔偿制度(试行)的制定、实施】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律师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全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司法部《律师惩戒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吸收外地经验,经反复讨论修改,市司法局制定了《律师工作过错责任有限赔偿制度(试行)》共10条,从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汪海生)
  【市公证处开办涉外公证】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快乐平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1993年6月经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市公证处开办涉外、涉港、涉台公证,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开业,开业仅3个月就办理涉外公证7件,从而结束了建处12年来只办理国内公证的历史,改善了乐平市外商投资环境。(汪华、汪海生)
  【黄铁炉村调委会和朱德如分获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黄铁炉村调解委员会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四个落实”,狠抓纠纷苗头,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纠纷激化上,全村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死亡,各类纠纷全部得到调处,调解成功率达100%,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1993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崌山乡阳山岗分场调解委员会主任朱德如在调解工作中,任劳任怨,成绩突出,1993年1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吴仁才、汪海生)
  【副局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 6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假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副局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共分5期,培训人员达600多人,平均每期培训时间20天,较为系统地讲授了《宪法修正案》等12个法律法规,副局级以上干部普及率达到了95%以上。(汪海生)
  【3000名职工参加经济法律法规抽查考试】 12月27日至28日,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对江西电化厂、市税务局等30个单位的3000干部职工进行了首批经济法律法规抽查考试。考前,市普法办编印了《经济法律法规普法考试复习资料》,统一印制试卷,并对考试进行了周密安排。考试中参考人员参考率达98%,及格率100%。(汪海生)
  【市司法局与江西化纤化工厂联合举办“江维杯”经济法规有奖知识竞赛】 12月上旬,市司法局与江西化纤化工厂联合举办了“江维杯”经济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试卷在《乐平报》刊出后,反响强烈,先后收到答卷3000多份,把乐平法制宣传工作推上了新高潮。(汪海生)
  【举办“市场经济与法制”讲座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10月22日市普法办在市政府礼堂举办了“市场经济与法制”专题讲座,市六套班子领导和市直单位副局级以上干部240多人参加了专题讲座,播放了中央高中级干部讲师团录制的5盒经济法律法规录像带,同时举办了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较为系统地宣传了关贸总协定、证券、房地产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汪海生)
  【吕肇琪律师入选《中华名律师辞典》】 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吕肇琪律师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辛勤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共承办刑事辩护85件,经济与民事代理183件,担任法律顾问60多家,为顾问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共300多万元,从而赢得了威信,受到顾问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好评。1993年1月入选《中华名律师辞典》。(汪海生)
  【《舍得花钱买平安》一文获征文一等奖】 市司法局干部朱相炳撰写的《舍得花钱买平安》一文,获《农民日报》和公安部联合举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征文一等奖。该文盛赞乐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舍得资金投入,从而使乐平由乱到治,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汪海生)
  【律师事务所开展“义务咨询日”活动】 6月23日是“全国律师义务咨询日”,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的16名律师及律师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分别在十字街头和工人文化宫门前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咨询内容涉及经济、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律师们耐心地一一给予了解答,直至群众满意。“义务咨询日”共解答咨询300多人次。
  (汪海生、张镜)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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