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水利纠纷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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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039
颗粒名称: 山林水利纠纷调解
分类号: F293.2
页数: 2
页码: 67-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年乐平市山林水利纠纷调解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处理鸟树与周家坞竹山权属纠纷、调解耆德村与张冲村荒山权属纠纷、调处洄田村与端山村柴山纠纷、解决路口村与湖塘村荒山权属纠纷、裁决华家村与欧家村“昶天畈”水塘权属纠纷等。
关键词: 乐平市 山林水利 纠纷调解

内容

【综述】 乐平市调解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1993年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和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年共接受土地山林水利争执纠纷案24起,已调处结案21起,占受案率89%。(调纠办)
  【处理鸟树与周家坞竹山权属纠纷】 争执面积2.5亩。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反复核对证据,召集双方代表座谈协商,于1993年5月24日达成有关协议。协议规定:“托成湾”的山权归洪岩乡吴家分场周家坞、角箭峰两村集体所有。(调纠办)
  【调解耆德村与张冲村荒山权属纠纷】 两村争执荒山面积为5亩。经过调查取证,召集双方代表座谈协商,于1993年7月27日达成协议。协议规定:19块荒山(5亩旱地)及使用权归金家村公所张冲村集体所有。
  (调纠办)
  【调处洄田村与端山村柴山纠纷】 面积为105亩。经过调查取证,召集双方代表座谈协商,于1993年9月5日达成协议。协议规定:“前源坞”柴山权归洄田乡洄田村集体所有。
  (调纠办)
  【解决路口村与湖塘村荒山权属纠纷】 面积为14.72亩。此争执纠纷80年代已经暴露,1990年曾着手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三年来,先后多次召集双方代表座谈协商,因问题错综复杂,协商意见难以统一,一直悬而未决。1993年4月29日市政府裁定:“双方争执的‘后头山’路东归湖塘村集体所有,面积为4.8亩,路西归路口村集体所有,面积为9.91亩。”(调纠办)
  【裁决华家村与欧家村“昶天畈”水塘权属纠纷】 双方争执激烈,几次都差一点引发宗族械斗。市委、市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制止了事态的恶性发展,并召集双方代表座谈协商解决办法。通过调查取证,反复核对证据,1993年9月2日市政府根据调查结论和双方协商意见作出了裁决:
  1、昶天畈水塘以金家桥遗址为界,界北属欧家村集体所有和管理;界南归华家、欧家、井头、朱家、上程等村共同所有和共同管理。
  2、不论华家、欧家、井头、朱家、上程等5村在大塘两岸各有多少田地,也不管今后是否有乐平发电厂的排水进入自流灌溉渠,各村都不能擅自对大塘进行开发和改变,大塘蓄水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用水。
  3、如需对大塘进行新的开发或改变大塘水的用途,必须经5个村庄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后,报经接渡镇政府批准。未达成一致性意见之前,任何一村均不得改变大塘现状和用途。(调纠办)
  【洺口二村与湖洋村山权纠纷的裁定】 洺口乡洺口村公所二村与十里岗乡湖洋村争执“毛楂岭平顶山、朱山和虎山”权属纠纷面积为452亩。经双方代表座谈协商提出调解意见,并调查取证,核对了证据,1993年10月4日市政府根据座谈协商和调查情况作出裁定:
  1、毛楂岭平顶山以湖洋到洺口村穿山小路(即从山场南端脚下农田处的梓树至北端的两棵大松树)为界。界东归湖洋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界西归洺口二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
  2、朱山以山脊分水岭为界。界南归湖洋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界北归洺口二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
  3、虎山以大山脊分水岭为界。东南归湖洋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西北归洺口二村集体所有和经营管理。(调纠办)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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