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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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034
颗粒名称: 精神文明
分类号: D64
页数: 2
页码: 63-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年乐平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单位(村)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此同时,还充分发挥文明办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的职能,组织开展了以治理环境卫生为突破口的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使市区城市管理实现了“一年改变面貌”的目标。
关键词: 乐平市 政府 精神文明

内容

【综述】 1993年,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单位(村)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此同时,还充分发挥文明办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的职能,组织开展了以治理环境卫生为突破口的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使市区城市管理实现了“一年改变面貌”的目标。(卢昭勇)
  【组织市容市貌整顿】 从1992年10月中旬至1993年2月,为迎接乐平撤县设市,原县委、县政府抽调部分待分配的副局级干部集中在文明办办公,由文明办牵头组织实施,在市区开展了拆除违章建筑,整顿环境卫生,清理乱摆乱设摊点,督促贴墙面砖等工作,为撤县设市庆祝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气氛。(户昭勇)
  【督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为适应设市的要求,改变过去“脏、乱、差”状况,1993年3月3日召开了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暨创建卫生城的动员大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的目标,要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一年改变面貌,两年走上正轨,三年赶上全省先进水平”。动员大会召开后,全市各条战线的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以治理市区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开展了整治“脏、乱、差”工作,使1993年乐平市城市建设管理实现了“一年改变面貌”的目标,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卢昭勇)
  【成立城管工作协调小组】 4月2日,为加强设市后的城市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和乐平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乐平市城市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保增担任。协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卢昭勇)
  【开展1993年度文明单位(村)申报验收工作】 按照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从7月至8月开展了省、市、县(市)三级文明单位重新申报、验收工作。遵照“自愿申报,逐级上报,坚持标准,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动态管理,有上有下,宁缺毋滥,持续发展”的要求,1993年向省推荐文明单位(村)8个,向景德镇市推荐文明单位(村)134个,送审本市级文明单位(村)331个。(卢昭勇)
  【“十件新事”评选】 在省、景德镇市’93文明新风十件新事评选活动中,乐平市推荐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典型——工商银行乐平支行南外储蓄所》和《陈秀英、罗菊英赤手空拳斗歹徒》两件新事参加评选,其中《陈秀英、罗菊英赤手空拳斗歹徒》被评为省、景德镇市’93文明新风十件新事之一。
  (卢昭勇)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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