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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027
颗粒名称: 人大
分类号: D624.0
页数: 6
页码: 51-56
摘要: 本文概括了1993年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包括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关键词: 乐平市 工作 人大

内容

【综述】 民政部关于乐平撤县设市的批复下达以后,乐平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即作出《召开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1993年初召开了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乐平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一年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7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含政府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汇报22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10多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了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22次;召开两次颁发任命书大会,向44位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1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5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制定了《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百分竞赛”评比和代表“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乐平市人大常委会宣传报道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检查与督促;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培训;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了乡镇人大主席团评议基层站所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评议活动积累了经验。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来乐考察工作的兄弟县(市、区)人大工作人员21批98人(次);与全国15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刊物;先后派出5个走访组,前往周边9个相邻县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和交流,加强了与兄弟县市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此外,还先后派出人员(包括部分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参加了在福建龙海召开的南方9省(市、区)19县(市、区)人大工作横向联系会议,参加了在北戴河举办的第六期全国人大干部培训班和在桂林举办的人大干部培训班学习。
  (舒珺)
  【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月6日—10日,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乐平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340名,实到代表33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光秋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金生作的《乐平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华永益作的《乐平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源生作的《乐平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学兰作的《乐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应芳作的《乐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大会期间,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提出的议案30件。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关于要求全市教师工资由教育局统管的议案》、《关于要求解决乐平市市区公共设施、卫生环境、交通秩序、加强市容市貌的整治的议案》立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其余28件改为建议、批评、意见连同代表提出的118件建议、批评、意见,一并归类整理,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依法选举了乐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舒珺)
  【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3年,市一届人大共举行7次常委会议。
  3月2—3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1984]8号、[1984]9号文件;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香传达了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总结了换届选举工作,审议通过了《乐平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同代表联系制度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祝火才等11人为市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命王胜军为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李建国等2人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汪联福等3人为市人民检察院副险察长,胡光祖等44人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5月7—8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和江泽民、乔石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集资收取和使用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委关于春耕备耕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乐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乐平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伍允寿为乐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曹金柱等17人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徐家成等32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新国等10人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汪联福等9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7月21—22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的讲话;田纪云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市计生委关于贯彻《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汇报,市经委关于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草案》,市政府《关于办理乐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乐平市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张石根为市经委主任;吴成丰为市商业局局长;王新国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免去濮长寿市经委主任的职务。
  9月8—9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委关于灾后生产自救情况的汇报,市物价局关于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和服务性价格的汇报,市计委关于乐平市1993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关于1993年1—8月份全市财政预算完成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免去罗贤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程乐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罗贤俊为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副主任,程乐福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11月19—20日,举行了第五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江泽民同志在学习<邓小平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乔石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局关于反腐败斗争情况的汇报;市林业局关于决战荒山情况的汇报;市乡镇企业局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设市人大代表第259选区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伍允寿辞去乐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免去伍允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11月28日,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乐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徐仁保实行刑事拘留的决定》。
  12月11日,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乐平市1993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免去邹培荣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吴礼东等2人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程美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舒珺)
  【执法检查】 为了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食品卫生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
  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组织卫生、防疫、工商等部门的人大代表和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市区所有生产和销售食品的门点进行了检查,当众查获、收缴并销毁假冒变质食品2000多公斤,对一些不法商贩进行了处罚。
  1993年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政府发出通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落实上级规定取消、废止的74个农民负担项目和14种收费(税)方法,并结合乐平实际作出决定,再废止8个农民负担项目和14种税(费)。
  6月27—28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在市计生委配合下,先后对高家乡、涌山镇、鸬鹚乡、镇桥镇、礼林乡贯彻落实《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清理、检查工作,抓好孕前型管理,变被动为主动;要做好纯女户结扎养老保险工作,使人口增长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6月13—18日,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联合市政府办、市综治办对全市贯彻执行《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群的参与意识和执法守法自觉性。
  9月13—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把打击弃婴等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检查之后,形成了《关于在综合治理中坚决制止和打击弃婴行为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经常的工作来抓,抓好、抓实。
  10月24—26日,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安、司法机关执法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某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和少数干警素质偏低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有关单位研究执行。(舒珺)
  【视察和调查】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有关方面的工作和部分新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22次视察和专题调查,其中经济方面的12次;撰写调研材料20多篇,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了依据。
  6月15—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企业法》的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23条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督促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本身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付诸实施。调查之后,人大会同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企业自主经营制定出23条简政放权措施,114个放权项目,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提高企业效益。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洪岩乡、崌山乡、鸬鹚乡等重点风景区,对发展乐平旅游事业提出了建议。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古戏台等历史文物,着手制订旅游发展规划,加大旅游资金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一个以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好局面。
  12月29—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就市区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对10家国营企业、2家合资企业、2家私营企业、9家个体户、3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针对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少数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拿、卡、要以及流氓地痞的骚扰等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向市委写出了调查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为政府下决心整顿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提供了依据。(舒珺)
  【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包括建议、批评和意见)】 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议案2件,建议、批评、意见142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于1993年10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
  王广裕等10位人大代表《关于要求全市教师工资由市教育局统管》的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后,王光秋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市政府考虑到乡镇财政经济条件不一,为弥补乡镇教育经费的不足,决定各乡镇教师工资中新增部分由市财政解决132万元(不含市教育局本局60万元)。1992年底,全市教师工资基本兑现。
  林春周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乐平市区公共设施、卫生环境、交通秩序、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的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后,王光秋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十项整治目标:1、大街小巷清洁整齐;2、内河污染明显降低;3、垃圾入窖日产日清;4、临街工程封闭施工;5、商业摊贩定点经营;6、大小车辆停放有序;7、绿林、鲜花遍布市区;8、基础设施逐步完善;9、窗口单位文明服务;10、机关卫生成为样板。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有了明显好转。
  142件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落实了解决措施的有35件,占办复总数的2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58件,占办复总数的41%;因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目前尚难以采纳的有37件,占办复总数的26%;作为参考的有12件,占办复总数的8%。
  (舒珺)
  【上级人大来乐平市视察、调查情况】 3月2—9日,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南甫、副秘书长黄木火率视察组来乐平市开展农村工作调查。调查组在市政府副市长梅峰陪同下,到崌山乡、乐河镇、墈上乡、口乡、高家乡、镇桥镇调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3月24—25日,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新、调研员吴早来、法工委副主任陈龙麟、景德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袁水根率视察组来乐,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天然、政法办公室负责人陪同下,对侵权、渎职案件进行了调查、视察。
  1993年5月7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颜先进率视察组来乐平对贯彻执行《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调查。陪同视察的有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南甫、副秘书长王佩琥、内务司法委副主任陈龙麟。
  1993年10月5—6日,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佩琥率检查组,对乐平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舒珺)
  【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 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市委书记胡应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香,市政府市长王光秋,市委副书记李昌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道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珏、黄文楼、张美兴、汪天然,调研员詹源生,市法院院长周学兰,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桂模及被任命人员出席了会议。会上,李金香分别给被任命的60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胡应良、王光秋要求受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历史给予的使命,把握机遇,干一流的工作,创一流的业绩。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第二次颁发任命书大会,向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71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第二次常委会通过)。会议要求受任命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思想,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两个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舒珺)
  【学习《代表法》培训班】 7月7—9日,市人大常委在党校举办了首届市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培训班。311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因事请假29名。市委书记胡应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香、市长王光秋、市委副书记李昌华都以代表身份参加了学习。胡应良同志在开学典礼上,要求代表们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自身素质。市人大常委办公室主任祝火才、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吴德祥、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主任丁和祥分别给代表上了《代表法》学习辅导课。课后,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学习期间,有8位代表在大会上畅谈了学习体会。学习结束时,李金香主任作了总结发言。(舒珺)
  【乡镇人大工作“百分竞赛”评比】 7月12—15日,市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检查组,分片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百分竞赛”活动的年中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通知》。12月15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一条龙的方法,进行年终总评,评出双田乡、洪岩乡、乐平镇、高家乡、众埠镇、金鹅山乡、十里岗乡、洄田乡、乐河镇9个先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评出墈上乡、后港乡、涌山镇、乐港镇、临港乡、洺口乡、礼林乡、浯口乡、接渡镇、党群、教科文卫等11个先进代表小组,并以市委名义进行了通报表彰。(舒珺)
  【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专题汇报会】 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美兴、汪天然,市政府副市长李萍文,以及财政局、经委、工商局、物价局、税务局、劳动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公安局、矿管局、煤炭局、城建局、环保局、外贸公司、二轻局、土管局、供销社、计委、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市人大代表徐林满、彭雨尘、林震岳、石水莲、方长富应邀列席了会议。会上市政府22个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放权于企业的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香、市长王光秋、副市长李萍文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舒珺)
  【评议“七所八站”试点工作】 9月中旬至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放涌山镇开展评议“七所八站”试点工作。市委对这次评议活动非常重视,研究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指导涌山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评议“七所八站”工作试点方案》。涌山镇三级人大代表50余人,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参加了这次评议活动。这次评议的对象是双田法庭涌山接待室、法律服务所、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营业所、粮管所、供销社、工商检查站、税务检查站、邮电所、卫生院、兽医站、煤炭检查站、木材检查站等15个基层站所。评议的重点是思想、作风、政绩、执法等四个方面。法院接待室等12个单位被评为信任和基本信任单位,木材检查站、煤炭检查站被评为不信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天然自始至终在涌山镇负责指导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景德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信、选任联工委副主任蒋玉海及乐平市领导胡应良、王光秋、李金香、李昌华、张家珏等多次到涌山镇,分别在动员、评议、总结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舒珺)
  【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议】 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议。市人大主任李金香,副主任张家珏、黄文楼、张美兴、汪天然,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良种场、共库的书记,市直各代表小组组长,市人大各办主任、副主任出席了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乔石委员长、田纪云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毛致用主任、王昭荣副主任在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景德镇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分别汇报了换届选举以来的乡镇人大工作。市委书记胡应良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舒珺)
  【乐平出席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及提案】 1月27日至2月5日,乐平籍省人大代表李金香、王光秋、黄文楼、詹班贵、汪文雅赴南昌参加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期间,5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建议2件:(一)、关于兴建乐平市观峰乡山泉湖排涝站的建议;(二)、关于要求维修乐平市众埠镇古石堤的建议。(舒珺)
  【乐平出席景德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 1月12日至16日,出席景德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乐平代表共同提出3件议案:1、关于要求拨款兴建浯口乡西湖桥排涝站的议案;2、关于要求将地处乐平范围的沿沟、仙槎矿区行政管理权划归乐平的议案;3、关于要求兴建乐平市区沿河石堤的议案。
  (舒珺)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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