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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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2003
颗粒名称: 重大决策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32-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年乐平市的重大决策,其中包括了确立商贸兴市战略、建立经济工作通气会制度、部署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确定实施十万亩蔬菜工程、决定抓好十件实事、决定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
关键词: 乐平市 重大决策

内容

确立商贸兴市战略
  1992年10月,中共乐平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乐平撤县设市的批复,就乐平撤县设市后如何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形成特色鲜明的经济格局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以贸促工,以贸促农,贸工农一体化”的“商贸兴市”战略思路。
  当年10月11日至12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发展乐平特色经济,建设商贸城市的相关工作。确定与省蓝涛房地产公司合资兴建华东第一大蔬菜批发中心,兴建煤炭市场、赣东北大市场、商贸大厦,并配套进行道路、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商贸城市的基本格局。(市委办)
  建立经济工作通气会制度
  首届乐平市委选举产生后,市委、市政府为迅速掀起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高潮,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努力实现全市经济超常规发展,经过充分的酝酿和深入的研究,市委决定:
  1、建立经济工作通气会制度。即每月10日(后改为每月8日)召开有市六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工作通气会。有事就商议决策,无事即通报经济工作情况。并明确指出此例会是最高层次的决策会议之一,经通气会定了的事,须全力抓好落实。事后督查督办的依据是《经济工作通气会议纪要》。
  2、为具体抓好全市经济工作,市六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线抓片挂点。即:分片落实市六套班子领导蹲点,负责对乡镇经济工作的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协助乡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市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每人以一个国营工业企业或骨干乡镇企业为点,深入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总结经验,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千方百计实现经济超常规发展。(市委办)
  部署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
  市委新班子选举产生后,首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工作问题,强调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并确定于2月14日至17日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把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作为会议主题。要求做到“两大”、念好“四字经”。“两大”即是农村工作要上一个大台阶,农业要打一个大翻身仗。“四字经”即“一上”、“一下”、“一稳”、“一增”。“一上”是指乡镇企业要抓上去;“一下”是指人口出生率要降下来;“一稳”是指社会治安要稳定”;“一增”是指增产、增资、增效益、增收入。同时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抓好“发展10万亩蔬菜工程”,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市委办)
  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
  为深化改革,推进全市经济既快又好地向前发展,市委举行书记办公会议,传达省、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在正确分析乐平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确定调整我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接着,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查市政府、市计委提交的《“八五”计划指标调整意见》,形成市委《关于调整我市“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并于6月5日至6日召开的市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这一《建议》,已由市政府按法定程序提交7月21日至7月22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决定后开始付诸实施。调整后的“八五”计划指标,主要目标是提前三年进入小康,提前四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提前两年(在1993年)完成原定“八五”计划主要指标。根据《建议》要求,到199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由原定8.1亿元调整为1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由原定6.67%调整为11.26%;工农业总产值目标由原定10.1亿元调整为2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由原来7.45%调整为23.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原定的3.6亿元调整为4.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由原定9%调整为13.9%;财政收入目标由原定0.78亿元调整为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由原定7.4%调整为12.8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
  (张金生、吴思)
  确定实施十万亩蔬菜工程
  1993年初,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商贸城市的战略构想,从既适应发展商业流通,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三高”农业的思路出发,在积极准备撤县设市各项工作的同时,经充分调查论证,决定在全市农村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并确定1993年市郊6个重点乡镇实施10万亩蔬菜工程。在首届乐平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上,再次讨论决定,从市财政切出20万元经费用于实施10万亩蔬菜工程,并规定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蔬菜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交纳200元风险抵押金,确保10万亩蔬菜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步伐,抓好蔬菜加工、储运、销售一条龙的启动运转工作。
  10月18日,市委胡应良书记、李昌华副书记、人大李金香主任率蔬菜生产和市场考察组前往山东寿光等地进行考察。10月30日,考察归来,根据外地经验,结合乐平实际,决定将蔬菜生产作为种植业龙头产业来抓,制订了《关于加快蔬菜生产发展的决定》,准备用3—5年时间将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30万亩的规模,使乐平成为省内第一流、华东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蔬菜生产基地和集散地。《决定》从组织领导、政策规定、科技举措、综合服务、市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决策措施。这一《决定》经市委一届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正式下发实施。
  (市委办)
  决定抓好十件实事
  1993年元月,市委、市政府提出着力抓好关系到全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全局的10件实事:一是与省蓝涛房地产公司合作投资4000万元,兴建华东第一大蔬菜批发中心和赣东北大市场;二是投资820万元建立煤炭市场;三是着力改善交通条件,铺设黄乐公路、官洪公路、田乐和乐弋公路乐平段沥青路面,建成乐平港邹家码头和乐平新汽车站;四是引进加拿大设备,新上扩容5000门程控电话;五是引进外资150万美元建成“赣台合资百乐门大酒家”和全自动加油站,建设投资1500万元、面积3万平方米的高档商贸大厦;六是拓宽迎宾大道,改造西门,打开东门口,修建东大街;七是建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八是开办市电视台、市教育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乐平报》改为周二刊;九是修建宽40米、长800米的珠海路(即南莲路)商业大街;十是重建沿河石堤,修建外滩式沿河公园。
  (市委办)
  决定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1993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提出了16条优惠措施,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跨上了一个新台阶。1993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284户,从业人员2275人,注册资金807万元;私营企业22户,从业人员303人,注册资金195万元。(金跃明)
  决定加快市区建设,加强市政管理
  撤县设市批复下达之后,乐平市委、市政府把建设一座现代化的新型城市作为任期内的重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年初,为迎接撤县设市庆典,市委、市政府决定并立即实施拓宽206国道乐平市区段、拓宽迎宾大道、改造西门、打开东门口、改造东大街等工程项目;并根据“建、管并重,软硬同抓”的思路,责成城建局及有关部门着手制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设计方案,在城市建设、市政管理、设施配套硬环境和文明卫生软环境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实现将乐平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型城市的目标。
  (市委办、政府办)
  增设驻外办事处
  1993年撤县设市后,为扩大对外经济技术联系,振兴乐平经济,市委、市政府决定增设“乐平市驻海口办事处”和“乐平市驻厦门办事处”,并确定所有驻外办事处由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辖。6月,进一步调整、充实、任命了4个驻外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由原来二级局机构升格为正局级单位。
  (市政府办)
  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
  年初,为筹备撤县设市庆祝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并且很快就将活动推向了高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将此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6月3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和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市直各部门股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大会对第一、二季度乐平市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和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进行了总结,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通报批评了落后单位。大会对在乐平镇开展区域共建活动进行了动员。会上,市城建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乐平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等10个城市管理职能单位与市政府签定了城市管理责任状。(市政府办)

知识出处

乐平市年鉴1993

《乐平市年鉴1993》

本年鉴设特载、概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市委、个人、政府、政协、纪检、武装、群团、政法、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乡镇概况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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