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衣食住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7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衣食住用
分类号: K892.456
页数: 5
页码: 812-816
摘要: 本文从衣、食、住、用四个方面分别记述了景德镇市瓷业的生活习俗。
关键词: 景德镇市 衣食住用 习俗

内容

衣 行规规定琢器粉定、大件、官盖、淡描、滑石、古坛、镶器7业,部分工种发给草鞋,因而“草鞋”成为这7业的生产组合单位。一双草鞋的单位,只有装坯工一人穿草鞋;四双草鞋的单位,有装坯、二码头、三码头、打杂四人穿草鞋。徒弟也穿草鞋,但不顶岗。草鞋由老板供给,破了换新,不计数。柴窑每次窑发给一双草鞋,每三个月有顶草帽,半年发给一条六尺长的搭肩布。槎窑只发草鞋。窑工都习惯穿一套由白布用黄泥巴浆成黄色大襟
  的上衣和一条过膝的裤子,头上扎条包巾。另有工作时穿在身上的背搭(马甲)和套在两手臂上的袖套。用碎布片纳成,很厚,象盔甲,可抵御匣钵的高温和磨擦。
  茭草行工人工作时穿的是白围裙,相传是纪念为瓷工利益而牺牲的茭草工人郑子木而穿的,世代相袭,已成定规。白围裙上挂颈项,下绑两脚上,工作起来很方便。瓷行看色工人一般都能写会算,工作时穿蓝布围裙。瓷行的把桩人员都习惯用一条蓝布搭肩。
  画红工人工资较高,工作也比较干净一些,穿着上略讲究一点。一般都穿长褂,布料
  比较好一些。
  食 据有关史料记载,从明代至民国时期,无论是窑工或是坯工,都一律由厂主供饭,包括学徒工在内。在开工日或传统节日期间,也享有不同等次的酒饭。但是,由于厂主往往刻薄,伙食常常很差。为此,瓷工们自明代以来,经常为争取应有的膳食而罢工斗争,甚至流血牺牲。著名的“知四肉”、“雄黄酒”等就是通过瓷工运动争得的。这些共同争到的福利和各业相模仿的膳食具有普通性,如知四肉、十碗头、窑菜等。但由于瓷业各行业各具自己的生产特点,因此,各行业的膳食福利也不尽相同。
  圆器作坊的三餐米饭是窑户家挑来的糙米饭,也有的在坯坊里烧做的“利锅茶饭”。遇有饭不够吃时,只有打杂的可去补领,再不够就得领头去。行活叫做“凑饭”。大家都各坐一处吃窑户的饭,用自己烧的菜。各“脚”人工和挑坯、擂料都享有一份“红饭”(有油、盐和福利的叫红饭,只有饭吃没有油盐和福利的叫黑饭)福利。打杂的则享有“一红一黑”,享有的黑饭可以转让给别人。装坯的“红饭”福利中,食油、菜金要高过坯坊工人一倍,蔬菜至少要有两样,还要有荤腥,并不扣除菜金;在窑上做事时,请人吃饭,窑户并不计较;另外,按窑次计算的“使用”(补贴),一般每月可以得到二斤半至四斤半的肉牌子,凭牌子到肉铺支取猪肉。此外,还有一些固定的福利和节日膳食,因行业不同而略有差异,如圆器之脱胎业膳食待遇如下:
  1.开工酒面钱。开工时每人一碗面,按红饭计算人数。
  2.小酒钱。上年6次,每人200文。
  3.端午节伙食。早晨每人一碗面,棕子二只,灰包蛋二只,中午十碗头的黄花木耳酒,又叫雄黄酒(这种十碗头的雄黄酒是1929年5月经过一个多月的罢工斗争才得到的,在这之前的“十碗头”只是普通的酒菜,如生韭菜、生大蒜、生黄瓜、煎豆干、煎泥鳅、腌菜、猪肉等)。端午节休息三天。其中“十碗头”酒品种和数量为:(1)猪肉每人半斤;(2)咸鱼每桌半斤;(3)鸭蛋每桌二只;(4)粉丝每桌半斤;(5)木耳每桌五钱;(6)黄花每桌二两;(7)薯粉每桌二两;(8)炸豆腐每桌半斤;(9)黄瓜二条;(10)韭菜一斤。这十样菜,只有肉是按
  人数算,其余是按桌数算。八人为一桌,四个人为半桌,超过四个人按一桌计算。老板还另给每桌一些配料钱,为买香葱、生姜用。
  4.四季贴补钱。从五月五日起,每季2100文,一年四次。
  5.大酒钱。五、七、八月三次,每次800文,全年2400文(1600文折银元1元)。
  6.知四肉。每月初十、二十、三十日共三次,每次每人四两,每人全月十二两(16两制)。每当吃“知四肉”时,在坯坊的晒坯架上摆两三块捧坯用的板子(料板),用坯泥搭个插香烛的不子,烧香鸣爆,供肉祭奠,表示质朴哀思。吃“知四肉”时,对因故未到场的,按习惯给其打筹(留一份)或“带饭”(转交)。而这项为数不多的猪肉,用大蒜、豆豉爆,肉皮煮豆腐,味道鲜香浓郁,比之窑户老板家的任何烹调方法都胜一筹,引起镇上千家万户的赞羡,成为瓷都传统名菜。坯坊吃“知四肉”的习俗,一直沿续到1949年4月。
  7.冬至节福利。每人肉四两。
  8.七月十五中元节福利。十碗头黄花木耳酒,休息三天,十六日小酒钱,每人一碗面。
  9.八月十五中秋节待遇。每人一只酥饼,一只月饼,中午十碗头酒,休息一天。
  10.开工时间规定在农历三月初一以后,在此之前开工的叫“春窑”,这要事先约定,停工时间为十二月十三日,如老板要求延长,则每人每天增加肉四两。
  槎窑灰可器业瓷工的膳食规定大致有如下一些情况:
  1.全窑工人全年搭肩米一石二。
  2.七月半的起手大泡茶(即开工)二席,每席菜四大盘,白酒一斤,每人肉丝面一碗,香烟每席一包。
  3.起手肉三斤,另给大蒜、酱油钱。
  4.端午节、中秋节,各一桌半酒,为“十碗头”酒。
  5.端午节每人棕子、灰包蛋二只,中秋节每人素饼、酥饼各一只,以上二节早晨备面三斤、酒一斤半、肉一斤半。
  6.大米每人每月六十一斤十四两(16两制)。
  7.食油每人每月一斤。
  8.食盐每月每人一斤。
  器业饮食方面亦有许多规定,工人在厂期间,享有很多待遇。虽然规定二月十五开工,但有些人要到清明扫墓后到厂。全厂工人到齐后,老板请全体人员上茶馆吃泡茶,点心尽量吃,叫“起手茶”。接着上大酒楼吃“起手面”,每人面两大碗,每桌菜五大盘。因规定只能吃,不能带,后改为冰糖莲子或糖豆皮、肉炒饭、蛋炒饭,仍准吃两碗。顶岗的徒弟可以吃起手面,没顶岗的只能吃面两碗。
  端午节八人一桌,早上粽子尽量吃,每人咸蛋两只,还有大蒜等;中午,每人一大碗面;下午4时吃“雄黄酒”,有菜十余个。初六早上还要吃一餐,叫“遗食罐”,除无鸡外,其他菜肴与端午节吃的相似。吃不完的,中午继续吃。初七开工,晚上吃起手茶,初八吃起手面,所有茶点与菜肴与开工时一样。
  中元节中午每人芋头一大碗,要用肉汤墨鱼炖。这时季节尚早,芋头还没有十分成熟,而工人们按惯例要吃芋头,否则不开工,因此老板高价购买。下午吃酒,十六日早上吃“遗食罐”,十七日吃起手茶,十八日吃起手面。所有规矩与端午节一样。
  中秋节中午吃芋头,下午吃酒,每人发饼半斤。晚上,老板与工人们一同赏月,摆几桌点心,有酥饼、花生、瓜子、果子,尽量受用。十六日吃“遗食罐”,但没有起手茶和起手面。
  除传统三大节日外,还有四小节,即清明、重阳、冬至、元旦。有四盘两碗一汤的酒席。
  三节的菜单是规矩簿上所订的,老板不能马虎置办。如薯粉汤必须有鸡肚和鸡肫,红烧肉必须在最后上桌等。如果缺少某一样或者口味不好,当红烧肉最后上桌时工人便不下筷子。这样,第二天酒席要重办、重吃,否则工人不开工。所以当老板最后端红烧肉上桌时,总是提心吊胆,看见工人下筷子,心里就落下了一块大石头。
  工人的日常伙食,除双造粉定外,向来由老板供应熟米饭,菜由老板发钱和食油,盐不限制,由工人自己做。民国18年(1929)琢器业打派头,要求老板做菜,资方答应,从此,菜由老板雇人做,四菜一汤,八人一桌,每月的初一、十五两次“知四肉”,每人四两(16两制),用豆豉爆,汤煮水豆腐。
  厂里设粗茶叶一罐,徒弟用大花壶烧开水供应。夏天,有热水洗澡,十月初一日起,徒弟用大器匣钵替每位师傅烧好火炉一个。
  画红工人的伙食由老板供给,开饭时端送的每人一份蔬菜谓之“窑菜”,分菜制始于窑厂,以后各业沿袭,故称窑菜。每餐的窑菜,都是快下市的青菜,品种单一,份量少且没油水。每月的初一、十五、初八、二十三都“打牙祭”(即加餐),每人四两(16两制)猪肉。加餐肉一般都是做酱爆肉,其汤用于煮水豆腐。八人两斤肉,共桌而食。每逢大节前夕,老板需请工人师傅进小馆子,如同吃起手茶一样,主要谈找账或预支工资,其次谈节日酒席,商量是折酒还是办酒。如果折酒,不分师徒每人20枚铜元。因办酒不容易,行规对菜的品种、数量有严格规定,不能有一点差错,因此每逢节日大都是折酒。传统节日上元、端午、中秋和中元四个节日,都照例开设酒席,发给应时的食品,如粽子、咸蛋、月饼、雪梨等。
  匣业工人的膳食由老板供给,按例规每五天每人有一两肉,全年共有七次加餐,每次六个荤,其中有六次上酒楼,由工人自由点菜。早晨吃粥,大家共吃一个腌菜或豆豉。中餐和晚上,每餐两个人共一碗青菜,叫做“窑菜”。每月初一和十五,每人半块豆干。每月五次加餐,每次每人五两猪肉(16两秤)。端阳至七月半,每天下午增加一餐稀饭。
  按照行规,农历三月、四月、六月、十月的十五日至二十日,要给工人加餐。早晨,到茶馆吃泡茶,油条吃多吃少不限。中午,每人五两肉,另按一担半匣钵的价值给菜钱,每厂(四个人)共吃,叫做“发使用”。
  在三节时雇用工人也有规矩:经介绍人介绍,劳资双方谈妥后,要到茶馆“吃泡茶”定事,之后又改为吃清汤包子或到酒馆吃酒(吃多少不限,由工人点菜),但叫法仍沿袭旧规叫吃泡茶。
  端阳、中元(七月半)、中秋三节,都是早面晚酒。早面配有四个菜:炒肉片、炒猪肝、虾米炒蛋、什锦酱菜,端阳每人另有二个咸蛋。晚酒有海参、银鱼、香菇鸡、粉丝、肉丸、红烧肉、虾米糊、咸鱼、青菜、蛋汤共十个菜,酒后有四色细糕点下茶,中秋每人另加一酥一饼。剩余酒菜第二天吃,老板要给钱买水豆腐。中元、中秋二节都是吃牛肉炒粉,端午节和平常一样吃饭。
  年终歇手时,也要发使用。与三月、四月、六月、十月发使用的区别是:早晨没有泡茶油条吃,只发吃茶钱。
  瓷行中的把桩工人,大多数是临时雇用,俗称“挑报担”,伙食吃自己的。汇色工人的伙食,头首原来每天只供两餐,伙食较差。自民国21年“打派头”后,每年农历三月初一至八月十五日,中午增加一餐稀饭;七天吃一次肉,每人四两(16两制)。茭草行对茭草工,每天供应三餐饭,有吃三机米的规矩。如吃一机米,要补差价给工人,并向工人说明。除此之外,每个劳动日还要另加两升米酒钱。茭草业的学徒,由师傅供给膳食,只有做工时,才可享有两升米的酒钱。
  住 景德镇历史上的瓷工大多数是只身来镇谋生的,居住条件极为简陋。坯房工人一般住在坯坊烘房上面,冬天窑户发给草垫,夏天则用料板铺在楼下睡。个人用品用废旧匣钵装盛,放在自己座位旁。个别有家属的工人,便在近郊或沿河,用废窑砖、匣桶或窑渣叠成墙,屋顶用篾折、破蓬布或用修成瓦状的匣钵片盖顶。窑户直接雇请的人,才能住在窑户家里。匣业单身汉工人住在平架间楼上,无门无壁,低矮伸不直腰。
  用 景德镇人历来好用瓷器用品。景德镇人所用的瓷器种类甚多,凡当地出产的瓷器品种,多数能在镇民家中见到。其中饮食器皿有碗、盘、杯、碟、盏、酒具、茶具等种类,各类又有不少器形花色,其大小、花色、形状、用途不一。装饰用瓷有花瓶、帽筒、瓷菩萨、花钵、瓷板画、水浅等种类;厨房用品有瓷盆、筷筒等种类;文化用品有笔筒、笔架、镇纸、水盏等种类;生活用品如夜壶、瓷坛、瓷罐、瓷缸、灯盏、灯台、烛台、香炉;瓷器玩具有动物、禽鸟、瓷偶、口哨等种类,各种花色品种不胜枚举。各家各户,凡能用瓷器来替代的均用瓷器作为代用品,每一镇民家中的桌上,橱内,床底等处几乎都是瓷器。
  景德镇人好用瓷器有数种原因:一是瓷器为当地特产,且是本行本业,购买容易,价格便宜;二是瓷器品质优良,且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三是好用瓷器蔚为风俗,家家如此,人人如此,用瓷爱瓷已成风尚;四是镇民与瓷工热爱瓷业,以产瓷为荣,引制瓷而自豪。因此,常购进一些价廉物美的瓷器,用来作为馈赠亲友的礼品;五是通过购瓷、用瓷,能获得各行业瓷器产品的质量,数量、品种等信息,可以分析、比较和促进。
  景德镇镇民用瓷还有一个特点,即日用瓷不用瓷器精品,好用粗品次品,有诗为证:
  (清·凌汝锦;《昌江杂咏》之二)
  “百种佳瓷不胜挑,霁红霁翠比琼瑶;
  故家盆盎无奇品,不羡哥窑与定窑。”
  其原注:“邑产瓷器,而士绅所用者不尚精工,犹见风俗淳古。”既然士绅之家尚用粗瓷,而百姓之家可想而知。此地尚用粗瓷与次品,一是“风俗淳古”,崇尚俭省;二是瓷器质脆易破,次品粗瓷价格较低,破碎损失不大,且能常用新瓷;三是上瓷精品摆在家中,往往存留不住,被来往亲朋好友看中要走,镇民自觉得是当地特产,来得容易,也就不作计较,或干脆把好瓷作为礼物,自己就用一点粗瓷罢了。

知识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景德镇千余年来的瓷业历史和现状,反映了景德镇瓷业的经济、文化和工艺,是第一部集景德镇瓷业资料之大全的专业地情资料性巨著。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