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行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7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行规
分类号: D923.8
页数: 4
页码: 775-7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的各行业生产行规,分别记述了开业、雇工·解雇、生产作息。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瓷业 行规

内容

开业 各行业的开业,除商业行帮要向政府颁取“官帖”外,其他各业均得向所属行帮缴纳一定数目的入会金,1926年后,改由同业公会和商会办理。
  窑户在开业前,得向该行帮总组织(五府街师傅)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有窑户使用招牌、营业项目、生产能力和经该组织介绍的装坯头及工人的帮属;按生产能力缴交“写车簿”费(一般是两个利坯工,缴交四至五块银元),再领一本盖有五府十八帮长方形木印的红格帐簿(即“写车簿”)后,方可开业。开业后,要改换招牌,必须再办“写车簿”手续,否则,就不能变更招牌和经营项目。
  匣业户开业,除子承父业可不改招牌;不是行内可开业外,其他行内开业,必须是经三年学艺正式出师的。外行开业,要在酒馆里办“吃新江”酒,把所有会做匣钵的师傅,包括失业在家,转业务农和内行老板在内,方准开业办厂。
  开设洲店,必须是学过六年徒,正式出师的都昌籍人。
  开设茭草行,必须要有固定的瓷客业务关系,方准开业。
  雇工·解雇 窑户老板,只雇请一位有经验的“把桩”师傅,其余各脚统由把桩自雇,老板不得过问,一般是开业前或年终定事。把桩受雇后,要向老板缴纳一笔数目可观的“买位子”钱,一般是五六百银元至一千银元。受把桩雇用的上至“架表”,下至“一夫半”,都得按其等级位置向把桩交纳一定数目的“买位子”钱。这些钱到时将原款退回,无利息。
  柴窑户解雇把桩的做法叫做“马咬砖”,当柴窑户要解雇把桩时,不需直接对话,只要到窑里,把架表工用的垫脚凳子(也叫“三脚码”)放在窑砖上,便是“马咬砖”。窑工便会立即告诉把桩,把桩就会上窑户家结清账目,到窑里付清窑工工钱,第二天便将所雇各脚人手带走,另行就业。这种做法就是行话所说的“一条龙进,一条龙出”的做法。
  槎窑雇用与解雇窑工,一般由把桩介绍,但窑户也可以自己请人手。解雇窑工,只需请把桩和上三脚师傅到酒楼吃酒,说一下就可解雇某位窑工或改组全窑。一般在农历七月半和歇手前进行。
  圆器业老板雇工,只请装坯、选瓷、挑担的和一位技艺好、有组织生产能力的“做头”(工头)师傅,其余“地下人工”(即打杂、做坯、利坯、剐坯、刹合坯)六脚,在1至2个利坯工的圆器作坊,由做头师傅去雇请;在3个以上利坯工的圆器作坊,做头的只雇请每脚中的一人为“板板得”(工种的负责人),每脚其他人手,又由“板板得”去雇请。如各脚人员不足,或带徒工、或由“板板得”雇请“拗统得”(一般是年轻,技术不够成熟的工人),做头的不得插手过问。做头的请“板板得”,多由人介绍,在茶馆吃泡茶定事。做头的雇请人工,老板要付给跑路的“鞋子钱”,一般为一至二担米。圆器作坊雇用和解雇的对象范围都有定规,老板只能解雇做头的,但不能直接解雇“板板得”和坯坊的其他人工,同样,做头的只能解雇“板板得”,而不能解雇他所雇的人手;也有另一种做法,即老板解雇做头的,则他所雇用的人随之解雇,同理,做头解雇“板板得”,他所雇用的人也随之解雇。圆器业有农历七月半“变工节”和农历十月二十六“人工节”,作为进退工人的日子,特别是“人工节”,坯房老板要备酒请工头决定去留,并定好“选瓷”、“装坯”和“挑担”工人。留用的工人,可向老板预支工资,有“扯八中”规矩,即头年预支8元,下年扣回10元。装坯工和做头的,也可以任意将其工作岗位转让给其他帮的工人接替,行话称之为过帮,窑户不得干预。这就是行话所说的“窑户不可卖工人,工人可以卖窑户”的意思。
  不得私占或拿用私人物品,厂里的任何东西,连一只酒杯,一段废料板,甚至已验过数,不在数内匣钵里的瓷件,俗称“掩麻雀”的,一经发现,都得交回,一经查出,当以盗窃处以行规。首先是把犯者衣被财物由街师傅拍卖,请本帮师傅在酒楼吃光为止,然后“砍草鞋”(开除),驱逐出镇。
  琢器业坯房定事多在年终“歇手”(停工)后,继续雇用或解雇工人均由老板作主。所有各脚工人,均被老板请到茶馆。在茶馆里,老板以不同的吃茶方式来表示。留用的按惯例吃杯清茶,每人两根油条。老板照例说:“下年请帮忙。”解雇的,另外加其他点心。这时,老板一再说:“辛苦了,随意多吃些点心。”或者说:“下年生意不好……”这就表示辞退,彼此心中有数,就算结束了雇佣关系。
  匣业每年农历五月、八月、十二月为雇用期间,留用师傅,要请到茶馆吃“留人茶”,每人泡茶一碗,油条4根。如果请厂外师傅,则需经人介绍,亦要吃茶。至于“加厂”(扩大生产),小器厂只能请本帮师傅,如本帮师傅缺少,都、抚帮可请饶帮师傅,而饶帮则不能请都、抚帮师傅,大器厂也不能跨帮雇人,如需跨帮雇人,劳资双方必以一方“过帮”,并付过帮费,资方过帮是5块~20块银元,工人为4块银元,由资方负担。匣厂在定事时,不请吃“留人茶”,便是解雇。
  红店雇工无定期,老板可自雇,也可由人介绍,或工人自找上门。受雇师傅先在老板家画好一件瓷器,被认为合格,则通知雇用。
  红店画红工每天上工,均由老板事先放好瓷件于其画桌上,如上工未见画桌上有瓷件,则为解雇。
  瓷行请看(汇)色工有“三天一套”(即进门就得付三天工资)的规矩。
  窑里请挛窑店(专门建窑,修窑的行业)师傅,需先一天派管事去请,并说定在哪家餐馆吃早餐,用哪些点心和菜肴,要不折不扣遵办。次日早上,管事再去挛窑店陪师傅们一道去指定酒馆或茶楼吃早餐。中午,将饭菜送到窑上,备有鸡、肉、鱼等十大碗丰盛席款待。晚上在窑户家中用餐,菜肴也是十大碗,一直到工作完成。同时,每天下午收工,不管外面是否天黑,窑户必派管开窑薄的和下港的二人手持未燃火把,立窑两侧侍候,每位师傅出窑,两侧侍候的人要给每位师傅两支火把带回店。槎窑户请抹泥店师傅的规矩也大致相同。
  生产作息
  匣业 小器厂的生产日,规定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份均做三天,休息一天,其余月份是做四天,休息一天,只能少做天数,绝对不准多做天数。每天做匣数量不限,做多做少都可以,但不准打夜班。
  大器厂的生产日,每年农历二十五日起手到五月初四日歇手为上季;五月初七日起手至七月十四日歇手为中季;七月十七日起手至十一月底为下季。根据需要最长可延到十二月十五日歇手。规定是做四天至六天休息一天,最少必须做四天,最多不准超过六天,原有过农历八月初一要打夜班,1945年后改为利匣可打夜班,其他工种不能。
  圆器业 坯房是农历二月十五“花朝起手”(开工),腊月十三“歇手”(停工)。其中,清明、农历五月十三、中秋、冬至各休息一天,端阳和七月半“变工节”各休息三天,其他时间,工人必须按照习惯规定的产量去生产。农历五月十三虽然是镇上工人“趟街”的习惯日子,但自行“趟街”是要补上日产量的。平时,必须按定额完成生产量,如某脚(工种)“拖坯”(未完成任务),必须向“打代锤”(选瓷徒工)“讨(领)油”,点灯打夜班。
  在生产繁忙时,老板可以请“做头”的商量,向工人付双倍酒水钱和另加每人四两肉(16两制),即所谓“买清明、冬至”,要求工人在常规休息日内进行生产。在腊月十三日停工后,如还需要生产,老板在得到工人的同意下,可以再“拖尾巴”(延长生产日),每天给每人四两肉和一些“耳朵”(佐料)钱,在这期间,各人手工资增加75%~80%。但拖尾巴,最多不得超过五天。
  生产中的质量问题,由做头的全面负责,如果毛病多了,选瓷工亦可向工人提出,但老板不能向工人直接提出,否则工人可以停工不干,一直到老板打爆竹赔礼才复工。但老板和选瓷工可把工人不合格的产品,送到坯房,请大家研究,这种做法,在行业中称之“放排”或“吃蒸菜”。
  琢器业农历二月十五开工的称“长窑”。二月十五前开工的叫“春窑”,春窑期间老板只供“薄坯饭”,工人工资可以打折扣。一般是腊月二十四停止生产,生产期间有三次休息,农历三月、五月和七月各休息一次。琢器业的生产有定额,除做坯工外,其他各工种人手不得到外厂做工。按例规,制瓷行业的“起手”和“歇手”,窑户老板都要备酒菜款待工人。琢器行业窑户一年三次起手酒,即三月、五月、七月各一次。老板要在酒楼请酒,每桌五大盘,每人两大碗面,不吃面的可换别样,但只能要两大碗。
  满窑店 每次去柴窑摆桩子,每窑由师傅(该业称某老板)带领未出师学徒和学徒各一人去窑里工作,师傅是从下派上的。如生产繁忙时,连当家的一老板(师傅)也应带人出工。收工返店时,如某一老板未返,则早完工的老板中,排在后位的老板均得去代替在自己之上满窑未归的老板做事,以下依此类推,直到老板依次返店,排在最后者最后收工。
  柴窑 一般在清明前后才开始烧窑,每窑装、烧、开一般是三至四天,无固定的休息时间,元宵节前,如窑户存坯多,也会烧“春窑”,其烧炼费比平时要高。农历二十四,有烧一次“撞火窑”的惯例,烧炼费是按搭坯的数量一次结清的,烧窑工要另加补贴(即所谓的包子钱)。

知识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景德镇千余年来的瓷业历史和现状,反映了景德镇瓷业的经济、文化和工艺,是第一部集景德镇瓷业资料之大全的专业地情资料性巨著。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