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瓷业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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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71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瓷业行帮
分类号: K892.28
页数: 13
页码: 763-7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的瓷业行帮,分别记述了景德镇地域帮会、产业行帮、商人行帮。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瓷业 行帮

内容

第一节 地域帮会
  会馆 据邑志载:“新平冶陶,始于汉世”,此后不断发展,至宋代已跻身于全国名窑行列。北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浮梁县成为望县。大观二年(1108),景德镇辖三洲一镇,人口达6.1万人。宋室南迁后,瓷业进入大发展时期,从而吸引了不少外地商贾和匠民旅景业瓷或定居。据《夷坚志》载:“波阳萸冈民黄廿七,作小商贾。绍兴元年(1131)到景德镇贩瓷器,过湖口,往岳庙烧香。”又“饶州市民张霖,居德化桥下,贩易陶器,积以成家。”《唐原李氏家谱》亦云:其先人李德远,在绍兴年间因“有志于景德镇之陶业”,以“景德镇为业陶都会”,遂“迁于镇市之老关帝庙下而居焉”。
  元代,战乱频繁,北方瓷窑衰落,惟景德镇瓷业蓬勃发展。蒋祁《陶记》曰:“景德镇陶窑,昔三百余座。”出现了“村村陶埏,处处窑火”的兴旺景象。各地来此谋生,经商的人口增多,到至元庚寅年(1290)人口已达192148口,较南宋咸淳己已年增加了40.2%。元泰定元年(1324),辖匠户400户,较至元十五年(1278)设立的浮梁瓷局所辖匠户数翻了四倍。
  明代,随着陶瓷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陶瓷制作技艺的日益精湛,瓷业分工越来越细,以至达到“一器之成,过手七十二”的细致程度。同时,一些自由商人和小业主的原始资本积累增多,开始陆续出现大型手工作坊。陶瓷各行业瓷器制造技术的专一化和较大规模的手工工场的出现,导致了瓷业与农业分离,民窑从郊区向镇区集聚,它们招雇独立手工业者进行生产,“四方远近,挟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趋之如鹜”。“饶州七县以及南昌、都昌等地的人,杂聚窑业,佣工为生”。相继又有抚州临川、丰城、吉安、余江等地的人来景德镇谋生。明代御器厂的设立,加速了瓷业都市的发展,拓宽了瓷业生产的规模,仅御器厂“大小工匠约百余,奔走力役不下千计。”嘉靖二十一年(1542),景德镇从事瓷业的人数已达十万余。万历年间,“镇上佣工每日不下数万余”。当时,景德镇的人口有土著居民;制瓷工匠世家;官窑征派的“上工夫”、“砂土夫”等杂役;各地商贾;外地来镇的佣工。
  清代,景德镇瓷业发展到鼎盛时期,瓷业高度发展带动城市百业兴旺。景德镇因此商贩云集,工匠来八方,匠夫不下十余万。行商业瓷的客籍人越来越多。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先后以地域、乡族关系结社或组织旅景同乡会、同业会等,并建立自己的会馆、书院、公所等活动中心。
  景德镇在明代就建有老“都昌会馆”,但多数会馆建于清代。据《景德镇陶录》图载:清嘉庆二十年(1815),镇区有景仰书院1所,有徽州、南昌、苏湖、饶州、都昌、临江六所会馆。
  民国15年~19年(1926~1930)增建了祁门、丰城两会馆。据解放初调查,民国末期镇区有会馆、书院、公所二十七所,除本籍人所建三个会馆外,外籍人所建会馆详见下表:
  会馆是行业洽谈工作、商量业务和往来接待的场所,也是行会内部联络乡谊、进行行会活动的中心。会馆有的以县为单位,如都昌会馆;有的以府为单位,如徽州会馆;有的由毗邻地区合建,如由泾县、太平、宁国等县合建的宁国会馆,由苏州和湖州合建的苏湖会馆;还有以省为单位的,如湖南、湖北、山西、福建等省的会馆。景德镇的这些会馆,有的是外地工商行帮的机构,有的是同业性的组织,多数是纯同乡性的组织,由于各会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故盛行一时。会馆的宗旨一般是为了防范异乡人和行外人的欺凌,为同乡和同业内部的利益服务。会馆都报请立案,得到官府保护,其首领称总会首,会首(后多数改为理、监事制,称为理事长,理事、监事)职责掌管会产,立祭祀,处理调解同乡、同业间的纠纷。会馆会首往往都是由当地豪绅把持。有的在总会首之下,又按行业、按姓氏设有会首,如都昌有二十四姓会首,以六姓为一届,每年轮流掌管会馆会产、会务及其他事项,会馆的理事会、监事会、会首会、董事会,一般没有例会,但有关会首人选,每年祀神祭祖会、与外县或外省纠纷、财产结算等,需经过会首(或理监事、董事)开会议决。会首之下设一名管账先生(多数不用本县人),一个收租者,还有一个斋公?司看门、烧水、打杂。会馆收租息集中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的二季三节进行,即年前节后。遇有久拖不交者,会首则随同多人上门催交。会馆经费来源于基金捐款、常年捐款、临时捐款三种,基金捐款由同乡自愿凑集,包括房屋、田产及大宗款项的特殊捐款,如福建会馆天后宫,就是因为一经销古陶瓷豪商海中遇险,化凶为祥,为酬谢、祀奉海神“天后娘娘”捐款建的。常年捐款的不多,但会馆的常年经费主要靠房产、田租的租息收入,如新安书院(徽州会馆)有田产若干、房屋136幢,每年收租息万元左右。临时捐款是入会者在会馆建起后交1元至10元不等。平时,会馆不离人,要到会馆喝茶者,有的会馆规定先交一元茶水费,也有自带香烟瓜子来的。都昌会馆每天中午开一餐饭,会首及当班人可用膳,但规定不能超过二斤肉,青菜和豆腐汤。来要求调解纠纷者几乎每天都有,一般二三起,多则五六起,旧时凡有纠纷者均由会馆先行调解,判别是非,确定偿罚,亏理者有的认茶水账,有的罚以摆酒或鸣鞭爆赔礼,一般纠纷亦能合理解决,非不得已,不进官府。
  1950年2月,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对全市会馆进行全面清理,并成立了“景德镇市公有财产整理委员会”下辖十三个临时整理委员会,由市会社公有财产整理委员会对会馆公产进行彻底清理,各个会馆均列为公有财产予以接管,并利用各会馆分别办起了教育事业和其他事业,旧的会馆宣布结束。
  帮系 明清时期,景德镇瓷业蓬勃发展,促进了百业兴旺,造就了广阔的就业市场,提供了许多谋生、发迹的机遇。活跃的海内贸易市场吸引了众多的外地商贾来景德镇经营瓷器;繁忙的陶瓷运输行业,招来了波阳、都昌等水乡的船民;尤其是陶瓷生产行业,是一个容纳各种劳工的谋生天地,残疾人可以磨料、女的可以画坯、少的可以学徒。于是,依靠已站稳脚的同乡亲友,亲帮亲,邻帮邻,进入到各行各业谋生。一种按乡域与行业自然结合的势力逐渐形成与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乡域群体势力壮大起来,形成对部分行业的垄断;同时一些较小的乡域势力亦联合起来,集成抗衡力量,以谋求在景德镇的最大利益。瓷业不断发展,客籍人越发增多,“陶户与市肆当十之七八”,土著居民十之二三,浮梁土著人在陶瓷行业中反而受到排挤,形成了喧宾夺主的局面。至清代,景德镇从陶瓷生产至贸易整个行业中,已形成都昌、徽州和这两地以外的人组成的三大帮系,即都帮、徽帮、杂帮。
  都帮纯属在景德镇业瓷的都昌人,据江西历史学会1962年调查:都邑冯、余、江、曹等姓是旅景人数最多且较早者,有不少南宋时期已迁居景德镇,以后发展到二十四姓,四十八姓,及至七十余姓之多。故有“十里长街半窑户,赢他随路唤都昌”之谚。明末,曾建有老都昌会馆(金兰社)。清初,重建了新会馆,下设古南书院、芳信社、福缘社。并订有约章,二十四姓中每六姓为一帮,共分四帮,每年更换帮会首脑轮流管理。会馆以都邑的冯、余、江、曹四大姓为首,联合张、王、刘、李等各姓,总理都帮一切。故有“冯、余、江、曹大似天,张、王、刘、李站两边”之说。都昌人绝大多数经营圆器业和烧窑业,由此发展到三窑九会、四窑九会,聚集着都昌大、中、小窑户千余家,控制了整个烧窑业和圆器业,至清代已形成景德镇瓷业上的垄断地位,是三帮中最大的一帮。
  徽帮是徽州府所属歙县、休宁、绩溪、祁门、黟县、婺源(1949年5月划入江西)六县旅景人士结成的帮会,其中以黟县人数最多。据史籍载:祁门人潘辄,在明末为“徽州瓷商侩首”;歙县人潘次君“贾昌江,居陶器,统一瓷器价格,赈济陶家”等。清代,徽商在景德镇的活动进一步扩大。道光年间,徽州人集资建会馆,詹永樟“随父客景德镇,督建徽州会馆。”徽帮中绝大多数人经营商业,包括瓷土、颜料、窑柴、瓷器等。清末民初之时,亦垄断了景德镇的金融业,当时,景德镇有钱庄、钱店七八十家,办理全国各地银元汇兑,便利于各地瓷商来镇购买瓷器。据民国26年的《江西统计月报》载:旧时景德镇的十里长街,鳞次栉比的店铺有1221家,其中70%以上是徽州人开的,正如过去人们所说:“无徽不成市”。
  都帮和徽帮以外的行帮统称杂帮,主要包括抚州帮、南昌帮、丰城帮、吉安帮、奉新帮、饶州帮、安仁帮以及各地旅景瓷商计二十六帮。他们所属行业,主要是陶瓷琢器业,琢器窑户绝大多数是抚州人,亦有少数丰城、新建、南昌、安仁等地人。故杂帮内以抚州、丰城、新建等籍的琢器窑帮为大帮,杂帮内经营窑业的亦称“窑帮”,由于圆器窑户和烧窑户都是都昌人,称都帮,琢器窑户行业就改称窑帮,而其他各地人乃属杂帮,因此又有杂帮和窑帮之分。民国初年,全镇琢器窑户有700多家,其中抚州帮经营的达600多家。在琢器窑帮中,抚帮又是大帮,占主导地位,而丰城、新建、安仁等籍窑户总数不到100家,被称之为琢器行业中的“杂帮”。杂帮包括外地瓷商,虽然人数不多,但财力很大,杂帮中瓷商是较有势力的一派。杂帮还包括了陶瓷服务行业的瓷行、看色、茭草、红店、包装、搬运、木箱、篮篓、花篾等,范围很广,财力和人数亦相当,与都、徽二帮势均力敌,鼎足而立。
  第二节 产业行帮
  长期的瓷业生产过程中,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景德镇瓷业各行业业主和瓷工们,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和传承技术,更为了使自己的行业立足于社会,并力求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于是,瓷业主和瓷工们便纷纷自愿结合起来,组成与自己行业与地位相适应的行帮。瓷业各行帮依托都、徽、杂三大地域帮中的各自势力,又具有本行业的专业性、技术性,是与陶瓷各行业相对独立而又连锁成整个生产、贸易过程的民间职业集团。
  景德镇陶瓷各行各业甚至生产小组都有自己的行帮团体,较早见于资料的有明代“风火仙”组织,清嘉靖年间的“陶庆窑”等,至清末,大致按八业三十六行分类,在八业中都有手工业主行帮,但除窑帮外,大多数手工业主和工人共一行帮;工人行帮则按瓷业三十六行分类组合。民国15年(1926),在国共合作下,进行了各项政治改革,成立了各产业工会,同时各行业行帮均改为“×××业同业公会”,但帮会积习根深蒂固,某些陋规劣习依存。解放初,将原带有帮会性质的三个同业公会,改组为圆器同业公会和烧窑同业公会,两个公会统一由瓷业联合会领导(后合并为工商联)。1953年,开始实行公私合营,至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同业公会至此已改造成为人民服务的团体。
  手工业主行帮 景德镇瓷业分工细,行业多。从大的方面说有掘瓷土业、匣钵业、烧窑业(柴窑和槎窑)、制瓷业(又分圆琢器两大类)、彩瓷业(旧称红店)、看色业、包装业以及为瓷业服务的其他主要行业。详细划分,有八业三十六行:1.烧窑业。有窑厂、满窑、砌窑(挛窑与补窑)三行;2.制瓷业。有脱胎、二白釉、四大器、四小器、冬小器、饭闭、灰渣器、古器、七五寸、满尺、描令十一行;3.彩瓷业。有画四大器、画脱胎、画灰器、画描饭闭四行;4.匣钵业。有砖山、大器匣、小器匣三行;5.包装、搬运业。有茭草、看色、打络子、削杀利蔑、打货篮、挑瓷把庄、下驳、挑窑柴、搬运九行;6.下脚修补业,有彩红、洲店二行;7.瓷业工具业。有模型、坯刀二行;8.为瓷业服务业。有轿行、马行二行。这些行业的业主都各有自己的行帮组织,如匣业中的“道路众”,茭草业的“九仙八大位”;洲店的“破碗公司”等等。这些手工业主行帮大部分是和工人同一行帮的,而这些行业中的窑帮,则是由小业主和厂主为基础组成的,具有垄断性的手工业主行帮。
  窑帮是瓷器制作与烧炼行业的业主帮会总称。明嘉庆年间,烧柴窑的窑户组成了“陶庆窑”行帮;烧槎窑的窑户组成了“陶成窑”行帮;之后,造古器业的业主组成“允成窑”;造灰可器的业主组成“裕成窑”。这四窑中,烧柴窑的陶庆窑财大势大,独树一帜。而其他三窑则以清末以前就已经营大致相同品种的小业主和厂主为基础分别组成“九会”,并冠以社名。即脱胎器业的“玉庆社”;二白釉业的“永庆社”;四大器业的“同庆社”;四小器业的“义庆社”;饭闭业、酒令盅业的“合庆社”;满尺业(满尺盘)的“福庆社”;七五寸业的“古庆社”;冬青器业(冬小器)的“集庆社”;博古器业的“聚庆社”。陶成窑和陶庆窑,还在属下分别成立了保槎公所和保柴公所,配有武装丁警。这三窑九会与陶庆窑并列,实质上为四窑九会。
  窑帮中绝大多数人系都昌籍人,是经营圆器业和烧炼的窑户,而窑帮中还有琢器“同仁窑”,系抚州人经营,为了区分,又称前者为“都帮”。“同仁窑”琢器,是由制造大件的“保庆社”,粉定器的“隆义社”,官盖的“长庆社”,滑石器的“长青社”,淡描的“信义社”,古坛的“复议社”和作小件的“集庆社”组成的,他们中绝大多数系抚州人,仅少数南昌人和丰城人等,故习惯上又称他们为“抚帮”,但大多数人称这些抚帮中的窑户为“窑帮”。在琢器窑帮中,还有针匙业的“同福社”,雕削业的“合兴社”等会社。
  窑帮的三窑九会问世时间早,组织严密,地位显赫,是窑帮的重要支柱,掌握了一切经济命脉。三窑九会负责人的职位,分为值年(总老板)、副值年(副总老板)、头首若干人(一般参与事务者)组成。任职限期规定一年,当年4月~5月接任,下年同期交卸。下届值年、副值年以及头首,由上届值年和副值年商量指定。会内事务除由会员讨论决定外,值年和副值年还可商量决断重大问题。
  三窑九会是手工业主帮会,其行为是为了维护帮会的最大利益,其重点活动是:
  镇压打派头。勾结贿赂官府,采取高压手段,责令工人复工;或者收买工头,软化罢工斗志,带头复工;或用小恩小惠唆使不明真相的人先行复工,与打派头者造成内讧,挑拨工人与工人的关系;甚至出动武装抓人,强迫复工。
  劳资协商。一般由资方指定劳方代表,以较少的利益软化和瓦解劳方,迫使劳方就范。
  砍草鞋。串联“街师傅”,对个别打派头为首者制造借口,开除其工作权利,并串通会员采取一致行动,永不雇用,直到其驯服为止。
  禁春窑。硬性规定提早停工,以减产抬高瓷价,增加利润。
  挂扁担。对外来瓷商、帮会或某号,在价格上有争执或质量检查过严时,实行集体或个别制裁,不准与对方交易,即使收到预付瓷款,都一律不准产品出厂,直到其赔礼道歉,答应条件,才得“开扁担”照常交易。
  囤积居奇。以此达到统一提高瓷价、以次充优、以坏冒好,欺骗顾客,增加非法利润。
  临时性禁窑。在原燃料涌到时,硬性规定十天一禁,或半月一禁,以便杀价进货或抬高烧坯价。
  勾结大中户剥削小手工业户。施行大鱼吃小鱼的手段,使得琢器业发展滞缓,有的品种或技艺甚至绝迹和失传。
  替官府派捐筹款。对欠税拖捐者,派武装进行催讨,有时竟进行押缴。而头面大户,反而免派或少派。
  解决会员内部业务纠纷。不是以公正为是非标准,而是视会员势力大小偏袒一方,欺压另一方。
  1926年,在国共合作下,进行了各项政治改革,成立了产业公会,三窑九会改成了各同业公会,设有主席和委员,后改称理事长和理事。“四一二”政变后,在其同业公会名称上又冠上陶成、允成、裕成三窑字样。
  1949年5月后,陶成、允成、裕成三个同业公会改组成圆器和烧窑同业公会,由瓷业联合会领导(后合并为工商联)。1956年,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些带有帮会性质的团体随之消失。
  工人行帮 瓷业工人在景德镇瓷业高度发展的明清时期,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以生产行业甚至工种为范围,先后组织了各种帮会。至清末民初,这些帮会大致上按瓷业中的三十六行分类组合。其中,有些是间接服务于瓷业生产的帮会,少数是纯服务性行业帮会,但主体还是瓷业生产行业的帮会。三十六行中工种极多,名目繁杂。成型制作方面有管事、做坯工、印坯工、利坯工、画坯工、剐坯工、刹合坯工(上釉)、装坯工、打杂工等;烧窑业有把桩工、驼坯工、架杪工、收兜脚工、〓匣工、打杂工、小火手等;匣钵业有做匣工、利匣工、打杂工、帮工、车土工、槌土工;在直接服务于瓷业的行业中,有汇色、茭草、把桩等工种。
  琢器、粉定业中的工人行会以工种为单位,均称为社。做坯工行会名洪源社,利坯工行会名兴义社、雕削工行会名义胜社,画坯工行会名乐礼社,草鞋帮行会名聚英社。这五个社都有房产收租,财政由副老板管理,而总老板则由五行街师傅会议推聘本行业的资方老板担任。粉定行业,每年农历四月初一起按各业各姓在抚州会馆依次进行集会。圆器业中的灰可器工人的行会叫坯帮,有散班子和头帮之分,散班子由普通工人组成,头帮由数名做头多的组成,又叫大做头的,遇有行内事务,由他们出面和街师傅商量处理。匣业的帮会名道路众,分“大器厂道路众”和“小器厂道路众”两行会。“小器厂道路众”由“头首”十人组成,每年轮换,并有“跑红单”一人,负责行帮事务,每年农历三月十六在饶州会馆集会一天。而“大器厂道路众”,则分都(昌)帮、抚(州)帮、饶(州)帮,各帮每年选总老板一人,副老板一人,头首每姓一人负责处理各帮事务。每年农历四月十六为“都帮”集会日,十七为“饶帮”,十九是“抚帮”,四月十八是三帮匣户老板的集会日,地址在新社公庙。
  窑业,装小器业和烧大器业瓷工在佑陶灵祠(即俗称风火仙)共建“风火仙”组织。其中,窑业工人还组成“童庆社”,每年冬季各窑由把桩师傅主持搭坯窑户收集款项,举行“暖窑神”活动。装小器的瓷工组成了“五府十八帮”,刻有木质“五府十八帮”长印,并在佑陶灵祠对面戏台上设有装小器工人集会议事的地点。所谓五府,即工人的籍贯,是旧时本省的南昌府、饶州府、抚州府、南康府和九江府。十八帮,则是该行业划分出的18个小组。每帮(组)有头首数人(又名街师傅),管理帮内事务,每年农历四月初一到十八,在都昌会馆,每天一帮依次集会。各帮人数多少不一,以初一帮为最多。
  1926年11月~1927年7月,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景德镇市总工会成立,瓷业工人废除旧的行帮体系,建立了洲店、管事、舂土、仁车、把桩、茭草、看色、坯刀、匣钵等工会,并在烧窑业中,建立柴窑、槎窑两工会,琢器业中建立雕削、针匙、粉定器、大件等工会,圆器业中建立古器、脱胎、二白釉、四大器、四小器、灰可器等工会。同时在圆器业按行业分地区成立过12个基层工会,琢器业按行分地区成立过11个基层工会。但在景德镇“都乐惨案”后,市总工会被迫解散,各行业中的封建行帮势力重新抬头,直至景德镇解放。
  第三节 商人行帮
  商行
  白土行瓷土运到景德镇,一般都由白土行转手。白土行都领有牙行官贴,并向政府缴纳牙税,在成交额中提取2%~3%的佣金。民国9年《景德镇陶业纪事》中说:“白土行亦仲贾商之一。瓷土抵镇,必经该行之手,而转售于需用之各窑户。亦有自行囤积,而随时贩卖者,其余土商所取之手续费料,约为百分之二三云。”1949年前夕,景德镇三十余行中,小户居多,除少数大户到产区收买矿石,租用设备、劳力生产瓷土,运抵镇销售外,一般是代客买卖,收取卖方佣金3%。在此行业中,浮梁籍人经营此业者,多为大地主。民国初期,瑶里的釉果,几乎为当地一位姓吴的大地主所操纵。
  窑柴行 清同治前期,柴客从各地运进窑柴直接卖给烧窑户,柴钱以钱庄的期票付给。柴客急需现金,必须贴现,即100元期票兑换约93元的现金。窑柴滞销时,有的窑户赊账,柴客来镇索取欠款不方便,只好在柴棚里落脚。柴棚就是挑窑柴把头的家,柴客常委托把头推销窑柴,双方均获利益。于是,一些精明的把头通过官府领取牙贴,挂起了窑柴行的招牌。以后,窑柴行陆续取代了窑柴棚,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窑柴行有利可图,便迅速发展起来,由最初的几户增至几十户,但经营秩序混乱,帮派之间,为争夺利益,相互排挤,常进行殴斗。民国五年(1916),为调和矛盾,三帮协商成立“保柴公所”,当时政府批准三条协定交“保柴公所”监督执行。即:柴客愿卖谁家就卖给谁家,不得高于市价拉客;柴客在何家贷了款,柴由该家买,别家不得私下代卖,任何人家不得用窑柴为薪。自此窑柴经销有章可循。
  抗战前期,景德镇有柴窑108座,柴行约80余家,每年供应窑柴200万担以上。抗战期间,柴窑被日机炸毁四五十座,窑柴行维持营业的不到40家。抗战胜利后至解放前夕,大小窑柴行有70多家,云集在中渡口至毕家弄地段,戴家弄也开设有10多家。这一时期,都昌人开设的柴行20多家,祁门人开设柴行2家,而绝大多数柴行为抚州、南昌、鄱阳、吉安、浮梁等杂帮籍人开设。
  船行古代景德镇有“昌江通衢”之称。瓷用原料、燃料和瓷器产品,主要靠水上运输,最多时达3 000条船的运力。城区有三闾庙码头、里市渡码头、中渡口码头、湖南码头、曹家码头、窑柴码头、米船码头、灰粪码头等八个码头。水上运输业务都由船行、船帮、行会、协会等组织所把持。清代,就有鄱阳、祁门、浮梁、都昌四帮,后成为六帮公所。民国20年(1931),曾成立船行商业同业公会。32年(1943)有12个船帮(上河8个,下河4个),共拥有木帆船3250只。私营船行先后达23家,各地商人需船运货出镇,必须经过船行。
  瓷庄 景德镇生产瓷器工序多,周期长。外地瓷商来镇采购瓷器,费时费力,难以在短时期内购足所需品种,而且交通不便,运输费用大。因此,一些较大瓷商在景德镇购置或租赁行屋,派员坐庄采购,组织包装发运,货齐备则开船运送。这种办法,即减少破损,又节约了流转费用。
  瓷庄不必捐帖,但只能自己派员采购,不得接待其他瓷商。
  在镇开设瓷庄的,以湖北、广东、天津、南昌、新建、抚州、乐平等籍人为多。较有名气的有广东帮的广同兴瓷庄,天津帮的兴隆瓷庄、同泰祥瓷庄等。
  瓷器行瓷器行是为外地商人代买、落仓、包装和托运瓷器的商行。开设在闹市区的弄堂之中,以当铺弄、迎瑞弄、老弄口、江家弄、小黄家弄、太和弄、富商弄、财神弄、董家岭、五间头等地最为集中。据统计,解放前夕,镇内有瓷行近百家。
  行内只有老板、管事、学徒、炊事数人。老板主管全盘业务,接待外地瓷商,处理经济往来。管事协助老板处理日常事务、管账,代客或陪客采买瓷器,与把桩、汇色、茭草、打络子、箩行、船行等行业的头首联系有关业务。
  瓷器行的经营者,多半做过瓷商,熟悉行情,语言通晓,因而各籍瓷商都落在本籍人开的瓷行之中。瓷商落行还有一个“以老带新”的规矩,即某瓷商一经落了某瓷行,经过第一次代购瓷器后,便是“老宾主”了。第二次再来购瓷,如果落在他行,该行则被视为“挖墙脚”,别行也会拒绝。
  瓷器行把瓷商称为“瓷器客”,对客敬若上宾。有关瓷器的采买、包装、运输等,无须瓷商劳神,瓷器行会一一保质保量完成。
  瓷器行向窑户、红店采购瓷器,除钱货两清的交易结算外,还有以下几种:
  期货 瓷器行需要的花色品种和数量,厂家现货不足时,瓷器行提出要货清单,交窑户及红店生产,定期交货。先由瓷器行预付一笔定金,签订合约,期满交货结算。这种订货交易,以红店较多。
  赊销 瓷器行急需采购一批瓷器,或在运输时要配足吨位,须向窑户要货,但瓷器行暂时无钱支付,要求赊销时,认为是老客户,有信用也会同意办理赊销。
  议销 有的窑户因适销产品不足,滞销产品又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同老买户瓷器行商议,要求帮助推销,货款可延迟半月至一月结算。瓷器行为了照顾宾主关系,也有同意采购或推销的。
  瓷器行向瓷商收取的报酬叫“佣金”,按买瓷器的总金额提成,一般收2%。另外,代收包装、运输等开销。瓷商在景德镇购瓷,也必须经过瓷器行、把桩、汇色、茭草、打络子五个行业,这是世袭下来的规矩,否则,便受到行会的干涉。瓷商落行后,对茭草等工人也不能自由选择,必须照章办事,瓷器行和瓷商都不与这些工人直接发生劳资关系。瓷商如果不落行,自租堆栈,那么就必须挂瓷行的执照,方能买瓷。
  此外,还有炭行、颜料店、修模店、小商贩等一些从事瓷业方面商务活动的商家。民国末期,全镇经营炭行的有五十余家,年销量约十五六万担;颜料店有十多家,供售国产与进口颜料;小商贩经营的多是滞销瓷或是有“毛病”瓷器,一般是用估堆的方法买进,然后分类或修整,再以低价卖出去。
  商帮 明末清初,来镇的瓷商共有宁(波)、绍(兴)、关东、鄂城、广东、桐城、苏湖八帮,其中以宁、绍、关、广四帮购买力最大,并在苏湖会馆(现六小)联合设立瓷商八帮公所。
  ,民国初年,由于商务总会的成立,八帮公所改称“全国旅景瓷商联合会”。北伐战争以后,又改称“全国瓷商旅景公会”,会址均设在花园里。这一时期,旅景瓷商以各籍或邻籍联合为单位,计有二十五个帮,即:四川、西南、关东、广东、苏湖、宁绍、桐城、新安、南昌、内河、古南、康山、扬州、过山、金陵、丰城、湖北(省会)、同庆(鄂城葛店)、同信(武汉)、马口(汉川、马口)、麻黄(黄陂、麻城、黄安)、三邑(阳新、大冶、通山)、良子(鄂城良子乡、良湖乡、孝感县)。其中湖北一省就有同庆、同信、马口、麻黄、三邑、良子、孝感七个县或乡的支帮,由于资产雄厚,所以在整个帮会里享有与省级帮会同等地位。这二十五个帮又属都、徽、杂三帮中之杂帮。
  据《江西陶瓷沿革》所载:民国十九年前有二十六个客帮,即天津帮、广东帮、关东帮、同信帮、同庆帮、黄麻帮、马口帮、三邑帮、良子帮、孝感帮、过山帮、湖南帮、河南帮、奉天帮、宁绍帮、川湖帮、桐城帮、丰西帮、粮帮、扬州帮、金斗帮、南昌帮、九江帮、内河帮、古南帮、康山帮,以后又有增加。
  据《景德镇陶瓷史稿》载:民国36年(1947),景德镇有客帮瓷商二十五帮。
  根据1954年的调查资料,建国前客帮瓷商有三十三帮(详见附表),这些帮沟通了景德镇与外地的联系,也操纵着景德镇瓷器的运销。
  外地瓷商在景德镇设置瓷行瓷庄的几乎遍及全国各大中城市。有独家设庄,也有几家合伙开行的,总数上百家。由于店主的籍贯地区不同,形成了自然帮派。
  湖北同庆帮中的秦祥兴、义昌祥,桐城帮中的顺泰祥、王庆丰等,都在上海开设瓷器店。上海自清道光年间开作商港后,已成为远东第一大商埠,中外商贩云集,水陆交通非常发达,经济信息又极灵通,这给瓷商扩大经营提供了优越的客观条件。他们经营的各种粗细瓷器,除门市零售及批发业务外,如秦祥兴、顺泰祥等还兼做洋装生意,在香港、南洋、美国、加拿大等地都有联络点,经销各种精美细瓷。
  浙江宁绍帮采购的瓷器,以蓝边器、灰可器为主。他们除在宁波、绍兴设店零售和批发外,大部分销往温州、台州、宁波、绍兴四府的县镇。
  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帮,以及南通、扬州帮,采购的多属二白釉、灰可器、蓝边器,除本店门市和批发外,主要对象是邻近各县的广大农村。
  广东帮和昆明帮采购的瓷器,有普通日用瓷、高级细瓷和艺术瓷,除在本省零售和批发外,还外销至香港、南洋和美国等地。
  湖北的马口帮,在重庆开设瓷器店的有祥源、徐祥盛、陶新、胡明泰等。祥源瓷店在景德镇五间头设庄,由曾宪和负责采购;徐祥盛瓷店在小黄家上弄设庄,由王景荣坐庄采购;陶新瓷店在戴家弄设庄,由胡盛谦采购;胡明泰瓷店在富商弄设庄,由胡仕学负责工作。另有周春堂、罗笙楷、喻寿记,他们分别在大黄家弄、董家岭、五间头开设瓷器行,为重庆、汉口等地的客商买卖瓷器,收取行用。他们采购的瓷器品种,以正德器为主,兼有普通日用瓷及灰可器,都由水路运往鄱阳湖,经长江上运至汉口和重庆。
  景德镇商会 清光绪年间,浮梁县设有支密局,后改为保甲局,管理兼过问商务。1909年,康达、吴简廷、陈庚昌等人发起组织景德镇商务总会,经清政府农工商部批准成立,并颁发了“景德镇商务总会之关防”,一般核准其章程八十三条。首批会员为四十一人,是当时景德镇工商界之大户,其中都帮十四人,徽帮十五人,杂帮十二人,而杂帮中之浮梁籍仅一人。景德镇商务总会实行董事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会董二十余人,常务会董十五人。由徽、都、杂三帮平均选出,不得超数。1927年后,改委员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执行委员二十余人仍由三帮平均选出。1935年开始后至1949年解放,实行理事制,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二人,常务理事十五人,理事二十余人,均由三帮平均选出。
  1927年前,只有大窑户、大钱庄和棉布、百货、油盐等行业以及各瓷行、各省驻镇瓷商入会。1927年后,由于组织了各同业工会,大小行业均加入商会。名义上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利,但由于惯例,都、徽、杂三帮平均分配名额,小行业中当选委员或理事者少见。

知识出处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中国瓷都·景德镇市瓷业志 市志2卷 (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景德镇千余年来的瓷业历史和现状,反映了景德镇瓷业的经济、文化和工艺,是第一部集景德镇瓷业资料之大全的专业地情资料性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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