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质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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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环境质量
分类号: X51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本节记述的景德镇市环境质量包括大气、地表水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环境监测 环境质量

内容

大气
  景德镇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因受瓷业排放的窑烟及其他工业排放的废气和扬尘影响,降尘量月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6-8T/k㎡·月)。据1976~1985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降尘量月均值最低年度的1976年,月均值为14.87T/k㎡·月;月均值最高年度的1980年,月均值为21.20T/k㎡·月。降尘量最大值出现在1979年,高达256.00T/k㎡·月,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31~41.67倍。大气中,颗粒物(TSP)浓度年日均值亦屡屡超过国家标准(0.30mg/m³3),据1978~1985年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除1983年日均值为0.262mg/m³稍低于国家标准值外,其余各种日均超国家标准值。超幅最大之年的日均值为0.556mg/m³(1981),超过国家标准值83.33%。当年,颗粒物(TSP)浓度范围上限最大值达3.728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1.00mg/m³3的2.73倍。二氧化硫(SO2)浓度年日均值,时有超国家标准值(0.060mg/m³现象发生。在1976~1985年10年中,曾有3年(1976、1979、1984年)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超幅最大的系1979年,年日均值为0.087mg/m³3。当年,二氧化硫(SO2)浓度范围上限达0.995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0.50mg/m3)的99%。1982~1985年,酸雨最低PH值为3.26,最高PH值为7.98(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PH≤5、6酸雨检出频率平均为56.9%)。
  地表水 景德镇市区域地表水 质量,经1975~1985年对12个断面22个项目进行监测分析,认定福港(上游)吕蒙(下游)两个监测点具有代表性,在这两个测点的8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值中有化学耗氧量、氨氮、酚、砷、铅、铜6项浓度时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特别是酚、铜浓度超标现象比较严重。据此表明景德镇市地表水污染型主要为有机、重金属污染。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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