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监测分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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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9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监测分析
分类号: X831
页数: 9
页码: 477-485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景德镇市环境监测分析包括监测类别、测析设备、监测手段、环境质量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环境监测 环境分析

内容

第一节 监测类别
  1975年10月,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正式成立。开始对景德镇地区大气、水体等各种环境要素质量状况;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和监视性监测。
  其监测类别分:例行监测(经常性);事故监测;污染源监测(监督性);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监测;环境治理工作效果评价监测等5大项。
  例行监测 是国家指令性任务,其监测项目频率以及结果统计均按国家统一规定要求实施。
  地表水监测 1975年,开始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共设监测断面12个。
  地表水每年按丰、平、枯水监测6次,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分析项目有:PH、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生物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氧化物、碑、汞、六价铭、铅、镉、铜、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色度、嗅等21个项目。
  大气监测 1976年,开始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1985年前在城区按功能分区,共设4个监测点,1985年增至7个。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每年按春、夏、秋、冬四季各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1982年前每天按6时、12时、18时、24时各采样一次,1982年开始改为每天按6时、10时、14时、18时各采样一次。样品均按《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监测项目有:总悬浮微粒(TSP)、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灰尘自然沉降量(降尘量)。
  降水酸度监测 1982年,开始对城区降水酸度进行监测。当年,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被列为全国酸雨监测网络之一,按酸雨一级站以及降水酸度测报技术要求共设3个监测点,即市气象台、市茶厂、市环境监测站。
  事故性监测 80年代,开展事故监测。其间,较典型的事有:
  1981年9月至10月间,由于江西黎明制药厂工业废水长期清污不分流,污水亦未净化,导致对附近农田作物造成危害,使得毗粼的西安村晚稻减产6万斤。经市环境监测站取样分析,其化学耗氧量(COD)浓度达2835毫克/升,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7倍;酚浓度为2.0毫克/升,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倍。
  1983年5月31日凌晨4时许,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第一灰场副坝内的灰水越过坝顶,导致灰坝缺口达11米宽,灰水漫过约40亩菜地流入昌江。座落在灰水排水口附近的观音阁自来水因沉淀池滤板堵塞停水,电厂亦被迫停机达15天之久。其黑水浸及下游数十里,河水遭到严重污染。市环保办、市监测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监测,测定被灰水污染的昌江河水中悬物农度为7451.7毫克/升,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13.9倍。
  1985年5月至12月,景德镇市华风瓷厂原料精制车间,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渠道,不仅渚塞了灌溉渠道,而且造成对临近的吕蒙乡古城村的农田和鱼塘的污染。经市环境监测站测定分析,其废水中悬浮物浓度为70676毫克/升,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140倍。
  污染源监测 1976年,环境监测站开始对区域内污染源进行监测,为配合市内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对各污染源、污染物进行了以水系分流域的污染源监测,按系统分行业的污染监测,以及按污染物性质的分类监测等全面的监测。
  水污染源监 测景德镇市辖区主要河流是昌江,年纳污水量为1953.1万吨,废水中主要有害物排放总量为4.310万吨。其中:悬浮物39110吨;化学耗氧量3294吨;生物需氧量655吨;六价铬0.189吨;铅0.5吨;酚0.7吨;氰0.2吨;石油类21.5吨;硫化物6.2吨;氟化物6吨;铜0.7吨;锌0.6吨。主要污染源是造纸厂、黎明制药厂、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焦化煤气厂、电瓷电器工业公司、皮革厂、各大瓷厂、昌河机械厂、859厂、740厂、999厂、523厂、景德镇陶瓷厂等。
  大气污染源监测 景德镇市年排放废气总量870507万标立方米,有害物质年排放总量为71748吨。其中各有害物质排放量分别为:烟尘30036吨、二氧化硫11963吨;氮氧化物9258吨;一氧化碳20589.2吨;氟化物0.45吨;铅2.58吨。
  主要污染源是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焦化煤气厂、水泥厂、电瓷电器公司、各大瓷厂、景德镇陶瓷厂、景德镇机务段、以及汽车(机动车)尾气。
  噪声监测 1979年,开始对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1981年,在城区采取0.5×0.5(平方公里)划分网络区域,进行全面性的环境噪声测定。
  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监测 进入80年代后,开始对污染源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监测。
  1983年12月,对市焦化煤气厂新建项目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水质中酚、氰化物、硫化物、PH、化学耗氧量、环境噪声、土壤中酚、氰化物等本底值,共取得监测数据75850个。
  1984年9月,对江西黎明制药厂新建车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质中PH、化学耗氧量、溶解氧、生物需氧量、悬浮物、环境噪声、土壤中氯化物等本底值,共取数据60600个。
  1985年10月,对市纸箱厂扩建项目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环境噪声等现状值,共取得数据3819个。
  环境治理工程效果评价监测 1975年,开始对市属各企业单位的窑炉、锅炉等治理工程进行效果监测。
  1975年12月170,对市景兴瓷厂倒焰园窑玻璃纤维布袋式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97.6%。
  1976年11月25日,对市制酱厂1.5吨锅炉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64.1%。
  1977年7月21日,对713厂4吨锅炉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经测定其除尘效率为64%。
  1978年5月31日,对红旗瓷厂4吨锅炉水池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76.6%。
  1979年1月22日,对昌河机械厂6.5吨锅炉挡墙喷水沉降室式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降尘效率为82%。
  第二节 测析设备
  采样设备
  大气采样设备 1976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当时,监测设备简陋,大气采样仅靠手工抽取。1978年,开始应用动力采样设备,先后采用北京武汉75型和CD型仪器;武汉QC—1型仪器。1981年,更新设备,启用上海大气采样器。1983年,按国家环境保护办公室推荐,采用青岛KB—6A型气体采样器和KB——120CD型空气采样泵。
  水质采样设备 1975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昌江流域地表水质监测,靠人工采样。1982年,开始采用重庆LSIO型旋浆式流速仪。
  分析设备
  1975年开始环境监测时,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分析仅靠玻璃器皿,只有一台72型分光光度计。1977年,购置冷原子汞蒸气测定仪。1978年,购置883型笔汞式极谱仪。1979年,购置SP——2305型气相色谱仪。1982年,购置WYX——402型原子收分光光度计。1985年,购置751——A型紫外分光光度计。至此,景德镇环境监测分析设备
  经逐年添置,日趋完善。
  第三节 监测手段
  70年代中期,景德镇市环境监测工作处于初创阶段,当时设备简陋,手段单一,仅以化学反应手段进行单项测定。进入80年代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设备更新、监测手段由单项发展到多项,由比较原始的化学分析为主,进入采用现代监测手段,即以仪器分析为主。
  第四节 环境质量
  大气
  景德镇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因受瓷业排放的窑烟及其他工业排放的废气和扬尘影响,降尘量月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6-8T/k㎡·月)。据1976~1985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降尘量月均值最低年度的1976年,月均值为14.87T/k㎡·月;月均值最高年度的1980年,月均值为21.20T/k㎡·月。降尘量最大值出现在1979年,高达256.00T/k㎡·月,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31~41.67倍。大气中,颗粒物(TSP)浓度年日均值亦屡屡超过国家标准(0.30mg/m³3),据1978~1985年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除1983年日均值为0.262mg/m³稍低于国家标准值外,其余各种日均超国家标准值。超幅最大之年的日均值为0.556mg/m³(1981),超过国家标准值83.33%。当年,颗粒物(TSP)浓度范围上限最大值达3.728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1.00mg/m³3的2.73倍。二氧化硫(SO2)浓度年日均值,时有超国家标准值(0.060mg/m³现象发生。在1976~1985年10年中,曾有3年(1976、1979、1984年)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超幅最大的系1979年,年日均值为0.087mg/m³3。当年,二氧化硫(SO2)浓度范围上限达0.995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0.50mg/m3)的99%。1982~1985年,酸雨最低PH值为3.26,最高PH值为7.98(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PH≤5、6酸雨检出频率平均为56.9%)。
  地表水 景德镇市区域地表水 质量,经1975~1985年对12个断面22个项目进行监测分析,认定福港(上游)吕蒙(下游)两个监测点具有代表性,在这两个测点的8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值中有化学耗氧量、氨氮、酚、砷、铅、铜6项浓度时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特别是酚、铜浓度超标现象比较严重。据此表明景德镇市地表水污染型主要为有机、重金属污染。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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