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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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92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志
分类号: X-125.6
页数: 14
页码: 475-48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宋代,景德镇自然环境,“其山川林木,望之郁郁疏秀,泉甘而土,亦美壤矣”。随着瓷业的发展,境内松木、槎柴(昔时瓷窑燃料)大量消耗。至元代,开始出现“山川脉络不能静于焚毁之余之迹象,故当时蒋祈在《陶记》中呼吁:“‘一里窑,五里焦'之谚语其龟鉴矣”!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瓷窑燃料沿用松、槎。境内森林资源消长呈衰减趋势。解放后,松、槎作为瓷窑燃料逐步被煤、重油、煤气所取代。然随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基本建设用材量却与日倍增。为保护自然环境,市各级人民政府长期坚持组织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到1985年,全市造林面积达147.02万亩,加上原有自然林,全境森林覆盖率达53.79%,为全国森林覆盖率最大,水土保护最好的市、县之一。诚然,境内不乏秀丽山川与甘泉肥土。然工业及城市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已引起人们普遍关注。为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市内于1973年建立环境保护机构,着手开展环境监测与治理工作,并逐年完善,现已初步开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环境 保护

内容

第一章 监测分析
  第一节 监测类别
  1975年10月,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正式成立。开始对景德镇地区大气、水体等各种环境要素质量状况;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和监视性监测。
  其监测类别分:例行监测(经常性);事故监测;污染源监测(监督性);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监测;环境治理工作效果评价监测等5大项。
  例行监测 是国家指令性任务,其监测项目频率以及结果统计均按国家统一规定要求实施。
  地表水监测 1975年,开始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共设监测断面12个。
  地表水每年按丰、平、枯水监测6次,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分析项目有:PH、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生物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氧化物、碑、汞、六价铭、铅、镉、铜、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色度、嗅等21个项目。
  大气监测 1976年,开始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1985年前在城区按功能分区,共设4个监测点,1985年增至7个。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每年按春、夏、秋、冬四季各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1982年前每天按6时、12时、18时、24时各采样一次,1982年开始改为每天按6时、10时、14时、18时各采样一次。样品均按《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监测项目有:总悬浮微粒(TSP)、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灰尘自然沉降量(降尘量)。
  降水酸度监测 1982年,开始对城区降水酸度进行监测。当年,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被列为全国酸雨监测网络之一,按酸雨一级站以及降水酸度测报技术要求共设3个监测点,即市气象台、市茶厂、市环境监测站。
  事故性监测 80年代,开展事故监测。其间,较典型的事有:
  1981年9月至10月间,由于江西黎明制药厂工业废水长期清污不分流,污水亦未净化,导致对附近农田作物造成危害,使得毗粼的西安村晚稻减产6万斤。经市环境监测站取样分析,其化学耗氧量(COD)浓度达2835毫克/升,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7倍;酚浓度为2.0毫克/升,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倍。
  1983年5月31日凌晨4时许,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第一灰场副坝内的灰水越过坝顶,导致灰坝缺口达11米宽,灰水漫过约40亩菜地流入昌江。座落在灰水排水口附近的观音阁自来水因沉淀池滤板堵塞停水,电厂亦被迫停机达15天之久。其黑水浸及下游数十里,河水遭到严重污染。市环保办、市监测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监测,测定被灰水污染的昌江河水中悬物农度为7451.7毫克/升,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13.9倍。
  1985年5月至12月,景德镇市华风瓷厂原料精制车间,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渠道,不仅渚塞了灌溉渠道,而且造成对临近的吕蒙乡古城村的农田和鱼塘的污染。经市环境监测站测定分析,其废水中悬浮物浓度为70676毫克/升,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140倍。
  污染源监测 1976年,环境监测站开始对区域内污染源进行监测,为配合市内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对各污染源、污染物进行了以水系分流域的污染源监测,按系统分行业的污染监测,以及按污染物性质的分类监测等全面的监测。
  水污染源监 测景德镇市辖区主要河流是昌江,年纳污水量为1953.1万吨,废水中主要有害物排放总量为4.310万吨。其中:悬浮物39110吨;化学耗氧量3294吨;生物需氧量655吨;六价铬0.189吨;铅0.5吨;酚0.7吨;氰0.2吨;石油类21.5吨;硫化物6.2吨;氟化物6吨;铜0.7吨;锌0.6吨。主要污染源是造纸厂、黎明制药厂、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焦化煤气厂、电瓷电器工业公司、皮革厂、各大瓷厂、昌河机械厂、859厂、740厂、999厂、523厂、景德镇陶瓷厂等。
  大气污染源监测 景德镇市年排放废气总量870507万标立方米,有害物质年排放总量为71748吨。其中各有害物质排放量分别为:烟尘30036吨、二氧化硫11963吨;氮氧化物9258吨;一氧化碳20589.2吨;氟化物0.45吨;铅2.58吨。
  主要污染源是景德镇火力发电厂、焦化煤气厂、水泥厂、电瓷电器公司、各大瓷厂、景德镇陶瓷厂、景德镇机务段、以及汽车(机动车)尾气。
  噪声监测 1979年,开始对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1981年,在城区采取0.5×0.5(平方公里)划分网络区域,进行全面性的环境噪声测定。
  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监测 进入80年代后,开始对污染源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监测。
  1983年12月,对市焦化煤气厂新建项目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水质中酚、氰化物、硫化物、PH、化学耗氧量、环境噪声、土壤中酚、氰化物等本底值,共取得监测数据75850个。
  1984年9月,对江西黎明制药厂新建车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质中PH、化学耗氧量、溶解氧、生物需氧量、悬浮物、环境噪声、土壤中氯化物等本底值,共取数据60600个。
  1985年10月,对市纸箱厂扩建项目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大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环境噪声等现状值,共取得数据3819个。
  环境治理工程效果评价监测 1975年,开始对市属各企业单位的窑炉、锅炉等治理工程进行效果监测。
  1975年12月170,对市景兴瓷厂倒焰园窑玻璃纤维布袋式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97.6%。
  1976年11月25日,对市制酱厂1.5吨锅炉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64.1%。
  1977年7月21日,对713厂4吨锅炉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经测定其除尘效率为64%。
  1978年5月31日,对红旗瓷厂4吨锅炉水池沉降室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除尘效率为76.6%。
  1979年1月22日,对昌河机械厂6.5吨锅炉挡墙喷水沉降室式除尘器进行监测,测定其降尘效率为82%。
  第二节 测析设备
  采样设备
  大气采样设备 1976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当时,监测设备简陋,大气采样仅靠手工抽取。1978年,开始应用动力采样设备,先后采用北京武汉75型和CD型仪器;武汉QC—1型仪器。1981年,更新设备,启用上海大气采样器。1983年,按国家环境保护办公室推荐,采用青岛KB—6A型气体采样器和KB——120CD型空气采样泵。
  水质采样设备 1975年,市环境监测站开始对昌江流域地表水质监测,靠人工采样。1982年,开始采用重庆LSIO型旋浆式流速仪。
  分析设备
  1975年开始环境监测时,对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分析仅靠玻璃器皿,只有一台72型分光光度计。1977年,购置冷原子汞蒸气测定仪。1978年,购置883型笔汞式极谱仪。1979年,购置SP——2305型气相色谱仪。1982年,购置WYX——402型原子收分光光度计。1985年,购置751——A型紫外分光光度计。至此,景德镇环境监测分析设备
  经逐年添置,日趋完善。
  第三节 监测手段
  70年代中期,景德镇市环境监测工作处于初创阶段,当时设备简陋,手段单一,仅以化学反应手段进行单项测定。进入80年代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设备更新、监测手段由单项发展到多项,由比较原始的化学分析为主,进入采用现代监测手段,即以仪器分析为主。
  第四节 环境质量
  大气
  景德镇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因受瓷业排放的窑烟及其他工业排放的废气和扬尘影响,降尘量月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6-8T/k㎡·月)。据1976~1985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降尘量月均值最低年度的1976年,月均值为14.87T/k㎡·月;月均值最高年度的1980年,月均值为21.20T/k㎡·月。降尘量最大值出现在1979年,高达256.00T/k㎡·月,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31~41.67倍。大气中,颗粒物(TSP)浓度年日均值亦屡屡超过国家标准(0.30mg/m³3),据1978~1985年监测资料记载,其间,除1983年日均值为0.262mg/m³稍低于国家标准值外,其余各种日均超国家标准值。超幅最大之年的日均值为0.556mg/m³(1981),超过国家标准值83.33%。当年,颗粒物(TSP)浓度范围上限最大值达3.728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1.00mg/m³3的2.73倍。二氧化硫(SO2)浓度年日均值,时有超国家标准值(0.060mg/m³现象发生。在1976~1985年10年中,曾有3年(1976、1979、1984年)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超幅最大的系1979年,年日均值为0.087mg/m³3。当年,二氧化硫(SO2)浓度范围上限达0.995mg/m³、超过国家标准值(0.50mg/m3)的99%。1982~1985年,酸雨最低PH值为3.26,最高PH值为7.98(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值PH≤5、6酸雨检出频率平均为56.9%)。
   (详见第483页1976~1985年景德镇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表)
   地表水 景德镇市区域地表水 质量,经1975~1985年对12个断面22个项目进行监测分析,认定福港(上游)吕蒙(下游)两个监测点具有代表性,在这两个测点的8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值中有化学耗氧量、氨氮、酚、砷、铅、铜6项浓度时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特别是酚、铜浓度超标现象比较严重。据此表明景德镇市地表水污染型主要为有机、重金属污染。
  (详见第484、485页1975~1985年昌江水系福港、吕蒙断面水质状况表)
  第二章 保护治理
  第一节 环境管理
  1973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同时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从此,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工作正式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年,成立景德镇市计划委员会“三废”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几经演变,到1984年,成立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之后,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工作经历3个阶段。
  创建阶段(1973~1979年),主要是成立机构,把环保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利用会议、报刊等各种手段提高全市人民环保意识。进行监测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先后对全市73个主要工矿企业排放废水、废气、废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开始进行典型治理。
  发展阶段(1980~1983年),机构逐步完善,设备不断更新换代。各大中型企业亦基本设置环保科(室),配备专职环保员,并有领导分管。其间,已开始采用较先进设备进行环境监测,并开展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治理。环保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开拓阶段(1984年以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一方面根据景德镇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地方条规,如《景德镇市固体废弃物管理条例》等。同时,在全市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至1985年,共出刊4种计94期,图片资料312幅,培训骨干近200人次。在市民环境意识得到增强的基础上,从战略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在工业布局上尽可能做到合理配置;在基本建设中把环保设施列入项目,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积极治理老污染源,搞好“三废”综合利用;加强环境监测,组成环境监测网;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建立起第一个“无黑烟区”,市内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得以抑制,污染源初步受到控制,局部区域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有所好转。
  第二节 自然保护
  系全国森林覆盖率最大、水土保护最好的市、县之一。但这并不等于境内水地流失已获彻底根治。据统计,全市年平均森林确量47.5万立方米,可年平均生产量即仅45.6万立方米。森林资源仍呈下降趋势。因此,导致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1955~1985年,每年平均减少耕地面积0.5%。土壤贫瘠化亦在局部地带已构成恶性循环。同时,随着市内工业发展,境内水质、大气受工业“三废”污染日益突出。南河水受工业废水污染严重,尤其是西河每年纳流大洲瓷土矿排放的尾砂约7万吨,造成长达12公里的西河河床淤满,河床提高,沿岸3万多亩农田受到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用水亦被污染。为保护自然环境,1985年,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30余万元环保资金,建成一座45万立方米的尾砂处理场,使矿废水尾砂经沉淀后排放,改善了水质,保护了生态环境,成为江西省水土保护的典型之一。
  第三节 污染治理
  70年代,市内开始将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1972年,景兴瓷厂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对园窑(烧煤)进行消烟除尘试验。历经6年,采用机械通风袋式除尘取得良好效果。1979年,根据国家环保办下达的治理煤烧隧道窑,新华瓷厂51米煤烧隧道窑,试用机械通风、玻璃纤维尘器除尘,经过3年的试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该两座隧道窑烟尘排放时均低于国家标准。1980年,全面推广民用型煤,进展顺利,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同时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宏观控制,微观指导,对严重的污染源分别进行治理。嗣后,在开展对污染治理过程中,全市大多数工厂企业工业锅炉普遍采用麻石水膜式、水激式、旋风除尘式等高效除尘器;电镀废水治理和电渡废水综合治理开始采用无氰电镀先进工业;陶瓷原料精制榨泥废水采取循环使用,对除铁、冲地面等废水进行治理;陶瓷烧炼逐步以烧油、煤的隧道窑取代污染严重的煤烧园窑,并利用余热集中供给热干燥箱(机)热量,以取代坑道式烧煤烘房;对发电机和高、低压鼓风机、行风机等噪声源则采取消声隔间、防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在开展工业(含医疗)“三废”的回收利用、综合治理方面,亦取得好的效果。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利用火力发电厂的粉煤灰制煤渣砖和用煤矸石作为釉面砖和地面原料等事例。特别是景德镇市焦化煤气厂建成投产和煤气作为陶瓷烧炼燃料在生产中推广应用,标志着景瓷烧炼燃料胜利实现第四次飞跃,她将还给景市城区一个蔚兰的天空。
  第三章 环保科研
  第一节 消烟除尘
  1974年,景兴瓷厂正式接受江西省文办科技组下达的“倒焰窑烟气净化”科研任务。历时4年余,通过采用重力降尘除尘、喷雾除尘、二次风消烟、燃油定格子砖高温区消烟和采用旋风干式除尘器、涂硅玻璃纸袋除尘器等多种除尘器除尘,氧化期除尘效率达97.00%;还原期除尘效率达85~94.8%。烟尘排放浓度为17.04~31.1毫克/立方米(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项目经江西省倒焰窑消烟除尘、净化技术鉴定委中会鉴定通过,并于1978年荣获江西省科学大会重要科技成果奖。
  1975~1976年,国家环保办、省环保办,先后下达在景兴瓷厂、新华瓷厂进行煤烧隧道窑玻璃纸袋除尘器除尘技术试验。并于1977~1978年先后拨给54万元试验经费。历经3年,均获成功。
  除尘工艺流程:强制通风——袋式过滤——反抽清灰——旋风除尘器——新的袋式除尘器。经试验,除尘效果良好。景兴瓷厂除尘效率达96.7~99.4%;烟尘排放浓度为2.0~5.6mg/m³(标);新华瓷厂除尘效率达98.58~99.25%,烟尘排放浓度为2.4~3.4mg/m³(标)。两厂煤烧隧道窑玻璃纸袋除尘器,均于1981年10月,经江西省环保办组织通过鉴定,并获江西省科技成果四等奖。
  第二节 废水治理
  景德镇市国防电子系统的电镀废水,陶瓷系统原料精制废水,系境内列入水质污染主要污染源。对此,有关部门和厂家先后进行废水治理,并取得成效。
  1979年,713厂电镀车间电镀采用无氰电镀,低铬纯化的新工艺,使排放的电镀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年,在该厂召开电镀废水达标排放现场会。嗣后,740厂、897厂、859厂、523厂、602厂等有电镀行业的企业,均推广采用这种新工艺,使景德镇市电镀废水得到比较全面的治理。
  1980年,陶瓷系统的宇宙瓷厂,轻化系统的美术瓷厂,在陶瓷原料、原料精制过程中,首先采用闭路循环的新工艺治理废水,使废水不外排或排出少量的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获得成功,并逐步得以推广。两厂因此均被评为1980年全市环保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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