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8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99.275.6
页数: 3
页码: 471-473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机构包括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管理所、义务房管小组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房地产 管理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管理局
  1950年2月4日,成立景德镇市会社祠公有财产整理委员会(简称市整委会)。1951年5月,市整委会划归市政府财政科。1953年10月6日,市整委会易名为市公产管理委员会。1954年9月,市公产管理委员会改名为市政府房地产管理科,负责办理全市房地产契税、地政及交易业务。1956年9月18日,成立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设秘书股、财会股、管理股和施工所。并成立市房地产公司,管理房屋出租、保养、修建等工作,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1962年2月,市房地产管理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城建局。1963年12月30日,市房地产公司从市城建局划出,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同时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仍与市房地产管理合署办公。1968年6月,成立市房管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撤销市房管局,市房地产公司同市房屋修建公司合并,仍为市房地产公司,故市房管局革命委员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革命委员会,复归市城建局领导。1971年1月,市房地产公司撤销,分别成立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隶属于市景南、景北两区。全市公房分别划给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管理。1972年4月20日,撤景南房管处、景北房管所,恢复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建工局领导。1973年6月,成立市房地产管理局,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合署办公。1983年11月,市房管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1986年11月,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
  第二节 房屋管理所
  50年代末,始设麻石弄、太白园、石狮埠、苏家弄4个房屋管理所。1962年2月,随着市房地管理局改为市房地公司和隶属关系的变更,将麻石弄、太白园房管所合并为昌江房管所,苏家弄、石狮埠房管所合并珠山房管所。1965年,恢复麻石弄、太白园、苏家弄、石狮埠4个房管所,撤销昌江、珠山房管所。1966年12月,调整各房管所的设置。将新华南路及东郊地区划为第一房地产管理所;红旗南路办事处辖区划为第二房地产管理所;新华北路办事处辖区为第三房地产管理所;红旗北路办事处辖区划为第四房地产管理所。1969~1970年,4个房管所分别以连称谓。1971年1月,市直管公房划归景南,景北两区管理,分别成立景南区房管处和景北区房管所。同时撤销4个房管所。1973年7月,恢复太白园、昌江(原名麻石弄)、石狮埠、珠山(原名苏家弄)4个房管所。1974年7月,设置东郊房屋管理所。1977年12月,成立局属企业用房管理组。后改名为企业用房管理所。
  太白园房管所 座落中山南路156号。管辖地段北起珠山中路、沿中华南路下折至戴家弄以南为界,南到天宝桥、西瓜洲,东起马鞍山西麓沿解放路下,西至沿河东路、跨太白园、周路口两个街道办事处,共23个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1036幢,老式低矮房屋多,建筑面积14.79万平方米,居住面积5.83万平方米。住户3768户。1985年租金收入19.6万元。1973年设6个房管段,1985年设5个房管段,有职工50人。
  昌江房管所 座落市大十字弄2号。管辖地段北起珠山中路,南到戴家弄以北,东起中华南路,西到官庄,共有26个居委会。直管公房2199栋,建筑面积23.26万平方米,居住面积7.64万平方米。设4个房管段,有职工78人,1984年租金收入12.54万元。
  珠山房管所 座落胜利路48号。管辖地段南起珠山中路,北至风景路,东始广场北路、西至中华北路。跨珠山、新村两个街道办事处,共24个居委会,直管公房564栋,建筑总面积12.96万平方米,居住面积5.11万平方米,新楼房较多居5个房管所之首。共有居户3202户。1985年设5个房管段,有职工37人。
  石狮埠房管所 座落中山北路141号。管辖地段北起观音阁,南至珠山中路,东起薛家坞,西至东风坦,三闾庙、石岭。直管公房1234栋,总建筑面积15.64万平方米。
  超龄房较多。共有住户3433户。1985年设6个房管段,租金收入10.56万元,共有职工40人。 东郊房管所 座落朝阳八卦山1栋。管理地段西起马鞍山、延至东郊黄泥头。1976年增拨夜叉坞地段,80年代增管白坞生活区。共有5个居委会。直管公房98栋,大多数为新住宅楼。建筑总面积6.9万平方米。1985年设3个房管段。租金收入5.29元,有职工10人。
  企业用房管理所 座落工人新东路27栋附1号。负责管理市属各企业租用的直管公房。1980年,管理直管公房1011栋。1985年,按行业设瓷业、商业管理段各2个,轻化工业、文教卫生管理段各1个,共管理直管公房978栋,总面积25.62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131.07万元。共有职工16人。
  第三节 义务房管小组
  1954年,市公产管理委员会依靠租户中的工人和基本群众,按地段设公产管理代表。1955年,在各居民委员会选出义务房管员105名,以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房管小组。1963年,调整义务房管机构,重新按居委会选出义务房管员156名。1973年7月4日,市革委会工交办公室批转市房管局《关于建立群众管房委员会的报告》,各居委会建立群众管房委员会。群管会成员由群众推荐,公社党委审查批准,报房管局备案。从8月1日起,由群管会集体收租。为关心义务房管员的生活,各房管所在每月收缴的房屋租金总额中提取2.5%(1972年为2%),划拨给居委会,由居委会研究分配。1979年,群管会发展到100余个,群管干部400余名。由于充分发挥群管会的作用,5个民用房管所的租金收入超额完成,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5.7%。1982年,市房管部门制定《新住宅楼管理工作细则》。并发动群众,开展“新楼房文明管理”的管房活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阅读

相关机构

太白园房管所
相关机构
昌江房管所
相关机构
珠山房管所
相关机构
石狮埠房管所
相关机构
东郊房管所
相关机构
企业用房管理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