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销合作集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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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1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供销合作集体商业
分类号: F727.56
页数: 3
页码: 385-387
摘要: 本节记述的景德镇市民国27年到1985年供销合作,1986年到1985年集体商业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供销合作 集体商业

内容

供销合作商业 民国27年(1938),浮梁县有预备合作社6个,社员685人。次年,有各类合作社21个,社员1605人,计1836股,股金总额4952元(法币),其中兼营合作社3个,社员293人,339股,股金840元。
  民国29年(1940)2月,成立浮梁县船民消费合作社。民国30年9月,成立浮梁县合作社。景德镇有一、二、三、四镇合作社,其它各乡(镇)均成立合作社,共22个。
  民国31年(1942),浮梁县政府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处,以加强乡镇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
  民国35年(1946),浮梁县共有乡镇合作社18个,社员11018人,股金12088元(法币);县联社1个,社员18人,股金204221元;专营合作社51个,社员4932人,股金389265元。其中:茶叶生产远销合作社14个,信用合作社20个,瓷器运输合作社1个,柴炭运输合作社2个,砖瓦产销合作社1个。1949年4月,各类合作社先后关门停业或转业。
  1950年9月,成立市郊区农民合作社。次年,改称市郊区供销合作社,隶属浮梁县供销合作社。下辖里仁、小港嘴、河西、四图里、鸣山等5个分社。1955年,隶属关系改为省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市郊区供销合作社并入市商业管理局。市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经营粮、油(代购代销),食盐、酱油、布匹、日用百货、化肥、农药、小农具等商品为主,同时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
  1951年2月,在市总工会等部门的组织下成立景德镇市消费合作社,下辖工人、妇女、船民、军烈属、教育等5个消费合作社,其中以工人消费合作社经营的商品种类最多,规模最大。1957年,市消费合作社撤销,其经营业务并入市贸易公司。
  1951年6月,浮梁县人民政府设置合作事业管理科,主管全县供销、消费、手工业合作事业。当年,建立54个小型合作社,有职工288人,吸收股金49400元。8月,成立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次年初,正式成立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下半年,各基层社合并组建为湘湖、鹅湖、旧城、三龙、经公桥、江村、蛟潭、兴田、市郊区9个区级基层供销社。1954年9月,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改称供销合作社。下设农副土产废品、窑柴、农业生产资料、副食品日用品4个经理部,4个窑柴站和1家酒厂。
  1958年初,浮梁县供销合作社撤销,并入县商业管理局,基层供销合作社转为国营商店,将8个区基层社、8个门市部、55个分社,改为21个基层社、21个基层社门市部和75个分社。
  1961年,基层国营商店复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共有21个基层社,21个门市部,75个分社,118个分销店。共吸收社员股金25.38万元。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商业工作要由一条腿(国营商业)变为两条腿(国营、供销)的指示,成立市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9月,成立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辖农副土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和2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
  1963年1月,市联社将农副土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改名为农副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和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同时增设杂品食品采购供应站。12月,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了调整。竟成、南安、寿安供销社撤并为东郊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竟成供销社内;枫树山、罗家供销社撤销并为西郊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枫树山供销社内;三龙、黄坛供销社撤并为三龙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三龙供销社内;万寿山、福港、峙滩、兴田供销社撤并为蛟潭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万寿山供销社内;全民、储田、江村、九龙山、西湖供销社撤并为经公桥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全民供销社内,新平供销社不变。除新平供销社门市部外,原以社(场)设立的20个门市部,一律称为基层直属分社;原以各基层社设置的分社,一律改为基层社直属分销店。
  1968年11月,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被迫撤销,下辖的3个采购供应站合并组建市生产资料公司。农村基层供销社改为16个基层国营商店,隶属市生产资料公司。农村集市贸易被关闭。食品购销站与基层国营商店合并。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派进一批“赤脚营业人员”,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解散,其从业人员少数转为国营商业职工,多数被动员回家务农。供销合作社的财产、资金并入国营商业,基层供销社和县以上供销社的利润上缴市财政,亏损由财政补贴,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
  1978年,市供销合作社恢复。农村16个基层国营商店复为2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保留国营商店性质。市商业局所属的土产、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复归市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市杂品果品公司。
  1983年9月,市供销合作社再次与市商业局合并,保留市供销社牌子,下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果品3个公司和22个农村基层供销社。10月,乐平县供销合作社和波阳鱼山、荷塘基层供销社划归市。
  1985年,市供销合作社下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果品3个专业公司和22个基层供销社,设有零售、饮食、服务网点300个,代购代销点160个,农村的分场和行政村所在地都设有商业网点。供销合作社共有职工2006人。拥有流动资金1730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流动资金1038万元,自有资金253万元,社员股金59万元。
  集体商业 1956年,根据国务院[1956]国资006号文件关于“蔬菜、豆干、燃料、鸡鱼蛋等行业组织合作商店,烟酒杂货、饮食等行业的部分小商小贩组织合作商店,服务业的洗染、理发组织合作社”的精神,开始组建蔬菜、家禽、豆芽、水产合作商店(集体商业的前身)。1958年,将蔬菜、家禽、豆牙、水产4家合作商店合为一体,组成合作商店。同时,组建景德镇市贸易公司烟酒杂货合作商店,饴糖合作作坊、米粉合作作坊等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至1964年,集体所有制商业系统有各类合作商业网点企业共有175家,职工1992人。
  “文化大革命”中,合作商店的网点收归国营专业公司,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只剩下几家网点,从业人员多是老弱病残。 1973年,根据中共中央[1973]7号文件和中共江西省委[1973]46号文件关于“对于已解散的合作商店,手工业……等集体所有制单位,要根据需要,逐步恢复一部份”的精神,商业系统抽调专门力量,进行落实集体商业政策,合作商店开始恢复。9月,组建解放桥、陈家街、落马桥3个合作商店。1976年初,市五交化公司着手组建合作商店,向社会招收待业青年和下放知识青年共31名,以陈家岭门市部作为五交化合作商店营业,定名为市五交化公司新建总店。4月,以龙船弄百货合作商店为基础,创办红星总店,由市百货公司将刘家弄百货店、戴家弄百货店、毕家弄百货店、新安巷百货店划归红星总店。7月,市食品公司设立市肉禽蛋合作商店,为独立的集体商业企业。1978年8月,正式成立中心店,同时,成立食品加工部,以熬炼猪油为主,兼加工生产腌、卤、腊肉等食品。
  1980年,城区设立长征、珠山总店和综合服务部;矿区设立立新、光明2个总店,共有职工500余人。1980年8月,红星总店分为红星、新兴两个总店。红星总店管辖刘家弄、戴家弄、华丽、为民、陶瓷学院百货店和红日门市部;新兴总店管辖新颖、新安巷、
  毕家弄百货店、新村百货商场、南门头售货亭、服装加工部。
  1985年6月28日,位于东郊的景德镇市第二百货商场开张营业,设百货、布匹、钢精、服装、玩具、绒线、床上用品、小针织、胶鞋、皮件、化妆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副食品、修理等专柜。
  截止1985年,商业系统所属集体商业共有各类网点198个,占商业系统网点总数的50%(不含供销商业),职工2371人,占商业系统职工总数的38%。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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