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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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
分类号: F727.56
页数: 5
页码: 379-383
摘要: 本节记述的景德镇市私营城区有瓷庄、茶庄、五金、绸布、百货、南货、文具纸张、屠宰、杂货等各类商号140余家,豆腐店30多家。食盐、浴池、理发业、旅馆业、蔬菜业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私营 经济

内容

景德镇自唐宋以来,瓷器行销全国,远销海外。南宋时,有“陶业都会”之说。经营瓷器的瓷行、瓷庄以及为瓷业服务的瓷土行、柴行等,遍布城区。
  明清两代,景德镇商业空前发展。据资料记载:明末,祁门人潘轧成为“徽州瓷商魁首”;歙县人潘次居“居昌江,贾陶瓷,统一瓷器价格,赈济陶家”;婺源人洪宗旷“侨居景德镇,理陶业,尝舟载瓷往外江”;清乾隆、嘉庆年间,婺源人滕昌檀、黟县人苏源经商于景德镇。
  明代以来,城区十八桥商贾云集,形成商业闹市,有“十八桥赛洛阳”之说;青峰岭、小塘街一带,客栈众多,被称为“商旅之家”。浮梁县治,商号遍布四门,经济繁荣,古有“十里杏花村”之美名。境内的里村、湖田市、墩口市、臧湾市,湘湖街,昔日有“十里金街”之称。界田市、勒功市、桃墅镇、东埠街、流口市等市镇,亦是繁荣的商业集镇。
  道光至光绪年间,城区有瓷庄、茶庄、五金、绸布、百货、南货、文具纸张、屠宰、杂货等各类商号140余家,豆腐店30多家。古人云为:“其人居之稠密,商贾之喧闹,市井之错综,物类之荟萃,几与通都大邑等及”。
  民国期间,城区之中山路、中正路中心地段,成为商业中心,仅百货店、文化用品店、绸布店就有139家。其中:百货店62家,绸布店53家,文具纸张店24家。
  百货业以南昌、丰城、抚州、都昌、乐平等地人居多,主要经营棉纱、颜料、百货等;绸布业以徽州人居多,主要经营棉布、呢绒、绸缎等。南昌、进贤、抚州、丰城人经营的布店,主要是地产土布和布成衣,俗称“尺布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恒泰顺绸布店开业。民国9~17年(1920~1928),卢义泰、熊荣华、聂积泰、同成德、曾生记等绸布店相继开业。27~38年3月,有涂金启、金永隆等47家绸布先后开业。颇有名气的有信义、大顺、华昌、三友等绸布店;光绪二十三年(1987),邓吉昌书局开业。民国16~28(1927~1939),先后开业的有宝昌祥、金荣和、福元隆、义兴昌纸店、刘聚源笔店、胡开文墨店、永生笔店等。至此,景德镇文化用品商店有24家。其中经营笔、墨、砚等文具店及书店13家;经营纸张的有11家。
  民国14年(1925)5月,何杰仁兄弟分别开设德华油栈和何祥记煤油店,下设9个代销店,经营煤、汽、柴、润滑油等。至1949年,景德镇共有25家油盐店兼营煤油。
  清光绪年间(1875~1908),陈生泰五金店开业。宣统年间(1909~1911),李火成、王春和五金店开业,主要经营铜制品、白铁制品和少量钢铁。民国初期,五金行业发展到交通电器,并开始从百货业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五金交电业。9年(1920),五金大商号李和兴五金电料店开业。至解放前夕,共有五金店8家,电料店12家,五金电料店5家。解放后,有八一、友声、光明、景明、明远5家电料商号先后开业,并兼营电器维修业务。
  副食品俗称南货。景德镇的南货业盛于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经营的品种有山珍海味、南北杂货、食糖、糕点、面粉和土特产等。民国初期,军阀混战,不少商号关门歇业。唯婺源籍的协和隆、詹恒茂、稻香村、采芳村、董德发等南货店相继开业。至30年代,南货店日益增多,较大的南货店有30多家,黄烟店40余家,酒肆20多家。至建国前夕,城区的南货店仅剩15家。
  民国10年(1921),糖坊业兴起,形成以里市渡、三闾庙为饴糖中心。经营者以南昌、奉新等地人居多。主要生产米糖、饴糖等。
  民国26年(1937),景德镇有屠店80余家,日宰生猪40余头。多由抚州人经营。生猪由猪行提供,以地段分为上行和下行。上行分布在八卦图至求子弄一带,共有9家。猪源来自鄱阳、德兴、婺源、都昌等县。较大的猪行有金德禄、程聚源两家;下行分布在戴家弄以下,基本上是以乐平人为主。猪源来自余干、乐平、万年等县。较有名气的猪行有戴家下弄何英、小港嘴三毛、何如松3家猪行。民国27年(1938),景德镇屠业公会理事长黄景祥等人在樟树弄筹建屠宰场,将城区分散屠宰的生猪集中由屠宰场宰杀。后又在小江家弄开办屠宰场。嗣后,又陆续在大黄家下弄和八卦图各建一个屠宰场。基本上结束了分散杀猪的历史。抗日战争胜利后,城区屠店增加到108家。
  卖鸡行业有个民间组织称永勤社。需卖鸡者每人应交银元42元入社,谓之为“买新岗”,才能获得经营权。如请人代卖或与家人共同经营,则需交84元“买新岗脚”。鸡源主要来自鄱阳、乐平等地。如遇货源不足,只能分给一部分人卖时,其余人可以在当天的总营业利润中分得一些钱,行话叫做“分并钱”。
  食盐,据《浮梁县志》载:明清时期,历年饶州府奉提15000引(一引为400市斤),浮梁县派1602引,设县令主管,按丁亩派销,征集资金向饶州府领购。民国27年(1938),浮梁县成立盐业公会(后改为油盐酱磨业公会)。在县政府控制下,自筹资金向饶州按分配额领购食盐,月额不超过2000担。抗日战争期间,实行计口授盐。全县共有经营食盐店35家。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城区有10余家饮食馆,主要经营餐菜和面馆。光绪年间,饮食业略有发展。民国时期,饮食行业发展较快,城区有公和第一圃等41家饮食店。
  城区照相业共有6家,以受之、中映、爱群3家照相馆较有名气。
  浴池,有又新池、汇泉池两家。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业者和政界公务人员。
  理发业,城区理发店有14家。其中:白玫瑰理发厅、中央理发厅、红玫瑰理发厅、月宫理发厅、白牡丹理发厅等5家颇有名气。
  旅馆业,城区有9家饭店兼旅社。其中以中央饭店和花园饭店颇具规模,较有名气。
  蔬菜业,民国34年(1945),有蔬菜店和菜摊108家。以五间头的游义顺、绣球上弄口的熊连生、戴家弄芦隆茂3家名气较大,堪称“三大菜店”。水上设有流动点,专供船民蔬菜。蔬菜主要由近郊三闾庙、银坑坞、里村、小港嘴、四图里、青塘等地供应。其次来自鄱阳的冬瓜、乐平的辣椒和都昌的大蒜子等。
  木炭行和杂柴行业,与瓷业生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历史上颇具规模。民国时期,由浮梁县木炭业同业公会和柴业公会统一管理。烧制木炭以安徽太湖、湖北黄梅籍人为主;经营木炭以江西南昌、安徽祁门籍人为主。城区共有木炭行30多家,集中在陈家岭、花子弄、麻石弄、江家弄一带。主要经营烧炼瓷器用的白炭。以李春和木炭行颇有名气,每年经营木炭4000余担。群众生活用的关西炭(黑炭),由山区农民自产自销,在十八桥、杉树巷一带出售。柴行分为窑柴,千斤柴、扛斤柴三类,经营者以都昌籍人居多。窑柴行有9家,集中在戴家弄一带。其中都昌人曹定安开设的曹福兴柴行,于民国10年(1921)开业,年销窑柴2万担,杂柴3300担;千斤柴行30多家,集中在罗家坦,其中于成龙柴行开业于国民初年,年销千斤柴1920担。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湘籍军人在斗富弄办起6家柴行,主要经营扛斤柴,属小本经营,以维持生计。
  废品收购,民国期间成立“荒货会”,参加“荒货会”成员共有80余人,基本由南昌籍人垄断经营,外籍人不得参与。主要收购废旧金属,以米糖换物方式进行,所收荒货由换荒人自行分拣后,分别卖给铁匠、铜匠铺。解放后,成立换荒组,隶属于市窑柴经营部。1956年,划归市土产废品经理部。
  杂品果品行业,据民国26年(1937)《江西统计月刊》载:浮梁县城县共有杂货商号115家,南货京果商号50家。主要经营鞭爆、干咸菜、干咸鱼、水果、京果。解放前,俗称“土仪店”和“水果行”。1949年4月,城区有纸烛爆商号20家,主要经营纸张、鞭爆、香、纸扎等。香菇行3家;水果行10家,主要经营瓜、桃、李、梨等鲜货;干果商号10家和流动炒货摊贩30个。
  1949年,浮梁县私营商业有五金1户,水产9户,百货7户,花纱布10户,南货115户,黄烟30户,饮食153户,肉店20户,理发32户,药材31户,杂货126户,酿造糖坊53户,豆腐坊25户,各类摊贩148户,共计760户。
  1953年,城区有各类商号3701户(其中行商325户,摊贩2377户),从业人员5659人,资金269.73万元,营业额3742.56万元,占全市总营业额的60.96%。
  随着国营商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以及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私营商业歇业、转业日趋增多。1954年6月,城区共有私营商业3262户(其中座商821户,行商183户,摊贩2258户),比上年减少439户。1955年2月,私营商业有2454户,比1954年6月减少808户。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
  1978年,中共^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工商业迅速发展。
  197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改变过去对个体工商业“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政策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场需要,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当年有个体工商业127户。
  1981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个体工商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是年,个体商业增加366户,从业人员371人。其中有:商业211户,饮食业61户,服务业82户,维修业12户。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市工商管理部门排除“左”的思想干拢,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一系列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当年,个体商业发展到854户,从业人员880人。其中:商业424户,饮食业255户,服务业102户,修理业73户。
  1985年,个体商业增加到2716户,其中商业1564户,饮食业567户,服务业382户,修理业203户,共有从业人员3303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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