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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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306
颗粒名称: 商业志
分类号: F727.56
页数: 35
页码: 377-41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景德镇的商业随着陶瓷制造业的兴旺而发展。自唐宋以来,景德镇瓷器就行销全国,远销海外。明清两代,由于瓷业发达,商业空前发展,贸易昌盛,商贾云集,有“十八省码头”之称。抗日战争期间,日机轰炸,不少商号关门歇业,商业萧条。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鼓励工商业者进行合法经营,私营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56年,胜利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1966年,公私合营商业逐步走上国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商业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层次和少环节流通的商业体制,个体、集体商业遍布城乡,呈现一派经济繁荣、商品丰富、市场活跃的新气象。
关键词: 景德镇市 陶瓷 制造业

内容

第一章 经济成份
  第一节 私营
  景德镇自唐宋以来,瓷器行销全国,远销海外。南宋时,有“陶业都会”之说。经营瓷器的瓷行、瓷庄以及为瓷业服务的瓷土行、柴行等,遍布城区。
  明清两代,景德镇商业空前发展。据资料记载:明末,祁门人潘轧成为“徽州瓷商魁首”;歙县人潘次居“居昌江,贾陶瓷,统一瓷器价格,赈济陶家”;婺源人洪宗旷“侨居景德镇,理陶业,尝舟载瓷往外江”;清乾隆、嘉庆年间,婺源人滕昌檀、黟县人苏源经商于景德镇。
  明代以来,城区十八桥商贾云集,形成商业闹市,有“十八桥赛洛阳”之说;青峰岭、小塘街一带,客栈众多,被称为“商旅之家”。浮梁县治,商号遍布四门,经济繁荣,古有“十里杏花村”之美名。境内的里村、湖田市、墩口市、臧湾市,湘湖街,昔日有“十里金街”之称。界田市、勒功市、桃墅镇、东埠街、流口市等市镇,亦是繁荣的商业集镇。
  道光至光绪年间,城区有瓷庄、茶庄、五金、绸布、百货、南货、文具纸张、屠宰、杂货等各类商号140余家,豆腐店30多家。古人云为:“其人居之稠密,商贾之喧闹,市井之错综,物类之荟萃,几与通都大邑等及”。
  民国期间,城区之中山路、中正路中心地段,成为商业中心,仅百货店、文化用品店、绸布店就有139家。其中:百货店62家,绸布店53家,文具纸张店24家。
  百货业以南昌、丰城、抚州、都昌、乐平等地人居多,主要经营棉纱、颜料、百货等;绸布业以徽州人居多,主要经营棉布、呢绒、绸缎等。南昌、进贤、抚州、丰城人经营的布店,主要是地产土布和布成衣,俗称“尺布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恒泰顺绸布店开业。民国9~17年(1920~1928),卢义泰、熊荣华、聂积泰、同成德、曾生记等绸布店相继开业。27~38年3月,有涂金启、金永隆等47家绸布先后开业。颇有名气的有信义、大顺、华昌、三友等绸布店;光绪二十三年(1987),邓吉昌书局开业。民国16~28(1927~1939),先后开业的有宝昌祥、金荣和、福元隆、义兴昌纸店、刘聚源笔店、胡开文墨店、永生笔店等。至此,景德镇文化用品商店有24家。其中经营笔、墨、砚等文具店及书店13家;经营纸张的有11家。
  民国14年(1925)5月,何杰仁兄弟分别开设德华油栈和何祥记煤油店,下设9个代销店,经营煤、汽、柴、润滑油等。至1949年,景德镇共有25家油盐店兼营煤油。
  清光绪年间(1875~1908),陈生泰五金店开业。宣统年间(1909~1911),李火成、王春和五金店开业,主要经营铜制品、白铁制品和少量钢铁。民国初期,五金行业发展到交通电器,并开始从百货业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五金交电业。9年(1920),五金大商号李和兴五金电料店开业。至解放前夕,共有五金店8家,电料店12家,五金电料店5家。解放后,有八一、友声、光明、景明、明远5家电料商号先后开业,并兼营电器维修业务。
  副食品俗称南货。景德镇的南货业盛于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经营的品种有山珍海味、南北杂货、食糖、糕点、面粉和土特产等。民国初期,军阀混战,不少商号关门歇业。唯婺源籍的协和隆、詹恒茂、稻香村、采芳村、董德发等南货店相继开业。至30年代,南货店日益增多,较大的南货店有30多家,黄烟店40余家,酒肆20多家。至建国前夕,城区的南货店仅剩15家。
  民国10年(1921),糖坊业兴起,形成以里市渡、三闾庙为饴糖中心。经营者以南昌、奉新等地人居多。主要生产米糖、饴糖等。
  民国26年(1937),景德镇有屠店80余家,日宰生猪40余头。多由抚州人经营。生猪由猪行提供,以地段分为上行和下行。上行分布在八卦图至求子弄一带,共有9家。猪源来自鄱阳、德兴、婺源、都昌等县。较大的猪行有金德禄、程聚源两家;下行分布在戴家弄以下,基本上是以乐平人为主。猪源来自余干、乐平、万年等县。较有名气的猪行有戴家下弄何英、小港嘴三毛、何如松3家猪行。民国27年(1938),景德镇屠业公会理事长黄景祥等人在樟树弄筹建屠宰场,将城区分散屠宰的生猪集中由屠宰场宰杀。后又在小江家弄开办屠宰场。嗣后,又陆续在大黄家下弄和八卦图各建一个屠宰场。基本上结束了分散杀猪的历史。抗日战争胜利后,城区屠店增加到108家。
  卖鸡行业有个民间组织称永勤社。需卖鸡者每人应交银元42元入社,谓之为“买新岗”,才能获得经营权。如请人代卖或与家人共同经营,则需交84元“买新岗脚”。鸡源主要来自鄱阳、乐平等地。如遇货源不足,只能分给一部分人卖时,其余人可以在当天的总营业利润中分得一些钱,行话叫做“分并钱”。
  食盐,据《浮梁县志》载:明清时期,历年饶州府奉提15000引(一引为400市斤),浮梁县派1602引,设县令主管,按丁亩派销,征集资金向饶州府领购。民国27年(1938),浮梁县成立盐业公会(后改为油盐酱磨业公会)。在县政府控制下,自筹资金向饶州按分配额领购食盐,月额不超过2000担。抗日战争期间,实行计口授盐。全县共有经营食盐店35家。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城区有10余家饮食馆,主要经营餐菜和面馆。光绪年间,饮食业略有发展。民国时期,饮食行业发展较快,城区有公和第一圃等41家饮食店。
  城区照相业共有6家,以受之、中映、爱群3家照相馆较有名气。
  浴池,有又新池、汇泉池两家。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业者和政界公务人员。
  理发业,城区理发店有14家。其中:白玫瑰理发厅、中央理发厅、红玫瑰理发厅、月宫理发厅、白牡丹理发厅等5家颇有名气。
  旅馆业,城区有9家饭店兼旅社。其中以中央饭店和花园饭店颇具规模,较有名气。
  蔬菜业,民国34年(1945),有蔬菜店和菜摊108家。以五间头的游义顺、绣球上弄口的熊连生、戴家弄芦隆茂3家名气较大,堪称“三大菜店”。水上设有流动点,专供船民蔬菜。蔬菜主要由近郊三闾庙、银坑坞、里村、小港嘴、四图里、青塘等地供应。其次来自鄱阳的冬瓜、乐平的辣椒和都昌的大蒜子等。
  木炭行和杂柴行业,与瓷业生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历史上颇具规模。民国时期,由浮梁县木炭业同业公会和柴业公会统一管理。烧制木炭以安徽太湖、湖北黄梅籍人为主;经营木炭以江西南昌、安徽祁门籍人为主。城区共有木炭行30多家,集中在陈家岭、花子弄、麻石弄、江家弄一带。主要经营烧炼瓷器用的白炭。以李春和木炭行颇有名气,每年经营木炭4000余担。群众生活用的关西炭(黑炭),由山区农民自产自销,在十八桥、杉树巷一带出售。柴行分为窑柴,千斤柴、扛斤柴三类,经营者以都昌籍人居多。窑柴行有9家,集中在戴家弄一带。其中都昌人曹定安开设的曹福兴柴行,于民国10年(1921)开业,年销窑柴2万担,杂柴3300担;千斤柴行30多家,集中在罗家坦,其中于成龙柴行开业于国民初年,年销千斤柴1920担。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湘籍军人在斗富弄办起6家柴行,主要经营扛斤柴,属小本经营,以维持生计。
  废品收购,民国期间成立“荒货会”,参加“荒货会”成员共有80余人,基本由南昌籍人垄断经营,外籍人不得参与。主要收购废旧金属,以米糖换物方式进行,所收荒货由换荒人自行分拣后,分别卖给铁匠、铜匠铺。解放后,成立换荒组,隶属于市窑柴经营部。1956年,划归市土产废品经理部。
  杂品果品行业,据民国26年(1937)《江西统计月刊》载:浮梁县城县共有杂货商号115家,南货京果商号50家。主要经营鞭爆、干咸菜、干咸鱼、水果、京果。解放前,俗称“土仪店”和“水果行”。1949年4月,城区有纸烛爆商号20家,主要经营纸张、鞭爆、香、纸扎等。香菇行3家;水果行10家,主要经营瓜、桃、李、梨等鲜货;干果商号10家和流动炒货摊贩30个。
  1949年,浮梁县私营商业有五金1户,水产9户,百货7户,花纱布10户,南货115户,黄烟30户,饮食153户,肉店20户,理发32户,药材31户,杂货126户,酿造糖坊53户,豆腐坊25户,各类摊贩148户,共计760户。
  1953年,城区有各类商号3701户(其中行商325户,摊贩2377户),从业人员5659人,资金269.73万元,营业额3742.56万元,占全市总营业额的60.96%。
  随着国营商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以及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私营商业歇业、转业日趋增多。1954年6月,城区共有私营商业3262户(其中座商821户,行商183户,摊贩2258户),比上年减少439户。1955年2月,私营商业有2454户,比1954年6月减少808户。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
  1978年,中共^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工商业迅速发展。
  197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改变过去对个体工商业“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政策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场需要,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当年有个体工商业127户。
  1981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个体工商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是年,个体商业增加366户,从业人员371人。其中有:商业211户,饮食业61户,服务业82户,维修业12户。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市工商管理部门排除“左”的思想干拢,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一系列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当年,个体商业发展到854户,从业人员880人。其中:商业424户,饮食业255户,服务业102户,修理业73户。
  1985年,个体商业增加到2716户,其中商业1564户,饮食业567户,服务业382户,修理业203户,共有从业人员3303人。
  第二节 公私合营
  1955年,贯彻“总的踏步,着重改造”的方针。2月26日,开始在屠宰业进行改造试点,实行并店代销。将7家屠店并为3个代销店。至3月30日止,城区34家屠店合并为16个代销店。6月底,代销店发展到29家。11月25日,34户布店合并为12个代销店。12月19日,百货业的永安、光大、泰记由经销转为代销店。至此,屠宰、绸布、百货三个行业,全面实行代销。
  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逐步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经过各业申请,中共景德镇市委以(56)会商字第001号文件批准,绸布、百货、药业(含国药与新药)3个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南货、五金电工器材、茶叶、杂货、油盐、酱磨、文具纸张、烟酒、饮食、服务、肥料、砖瓦、石灰等13个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划分,改造归口为:归口百货公司的行业有绸布、染布、百货、文具、五金电料共110户,从业人员381人(其中劳方165人),资金总额237510元;归口土产杂品公司的行业有食杂业、烛爆、砖瓦、石灰、肥料共134户,从业人员95人(其中劳方22人),资金总额50656元;归口福利公司的行业有饮食、照相、理发、旅社、浴室共44户,从业人员246人(其中劳方189人),资金总额297284元,归口食品公司的行业有屠宰业64户,从业人员155人(其中劳方82人),资金总额31308元;归口贸易公司的行业有南货、烟酒、茶庄、糖坊、黄烟,共94户,从业人员208人(其中劳方101人),资金总额114481元;归口蔬菜公司的有酱磨业,共25户,从业人员68人(其中劳方46人),资金总额65936元。
  浮梁县经过对资改造,共组建公私合营商业23个,合作商店25个,合作小组11个,挂合作牌子自负盈亏的夫妻店3个,代销店23个,推销店25个。嗣后,过渡到供销合作的百货、饮食业共71户,从业人员74人。1957年,过渡到供销社的私营商业169户,从业人员189人。
  第三节 国营
  景德镇市的国营商业,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1949年12月,建立浮梁专区贸易公司,下设景德镇市国营百货商店。贸易公司实行“一揽子”经营,包括粮食、油脂、木材、食盐、土产、布匹、百货等。1950年6月,成立中国百货公司浮梁分公司。1952年9月,浮梁专署与上饶专署合并,中国百货公司浮梁分公司改为景德镇市国营百货商店。11月,成立中国花纱布公司上饶分公司景德镇市公司。
  1949年10月~1952年12月,国营商业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确立国营商业企业对市场的领导地位。同时,扶助合作商业的发展,对私营商业企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进一步扩大商品流通。对地方工业、手工业采取加工、订货、收购、包销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掌握重要物资货源,加强社会主义商业在城乡市场的领导作用。国营、合作商业企业并不占优势,1951年末,国、合商业销售额,只占社会销售额的21.34%,其中合作社占0.19%。1953年,国、合商业商品销售比重很快上升,占社会销售额的79.1%。其中:批发比重为96.12%,零售比重为50.98%,基本上掌握了市场批发业务。
  1954年,市国营百货商店改为市百货公司。4月,成立蔬菜合作商店,下设28个合作蔬菜分店。6月,成立市食品公司。1955年9月,成立市文化用品公司。1956年3月,成立市饮食服务公司。4月,成立市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6月,成立市棉针织品公司。7月,中国花纱布公司上饶分公司景德镇市公司改为中国纺织品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10月,成立市土产废品经理部。至1956年底,国营企业有百货公司、文化用品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事业公司、贸易公司、食品公司、水产供销公司、福利公司、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医药公司、盐业公司、交通建材公司、瓷器批发站、景德镇茶厂。1957年,国营商业公司的商品零售网点39个,职工3593人。
  1958年3月,撤销专业公司,成立食品杂货经理部、肉食品经理部、百货经理部、工业器材经理部、土产废品经理部。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改为国营商店。 1961年6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恢复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集市贸易三条流通渠道。7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分设,恢复专业公司。并把小商小贩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划出,恢复合作商店(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商业遭受严重破坏。1968年,15个专业公司合并为8大公司。关闭了城乡集市贸易,又一次形成单一的国营渠道和独家经营的流动体制。农村则以公社所在地设置国营商店。
  1973年4月,肉类蔬菜公司分为蔬菜公司和食品公司。同时,将五金、交电、化工业务从百货公司划出,成立市五交化公司。
  1975年11月,为适应工业生产和方便矿区职工生活,成立市矿区贸易公司。为实行猪肉、牛羊禽蛋等食品的统一经营、统一调度、支持生产,12月,市革委决定以社(场)设食品站。
  1983年底,景德镇市国营商业企业有百货、副食品、饮食服务、蔬菜水产、食品、五交化、煤炭、商业储运、石油、土产、果杂品、农资12个公司及景德镇茶厂。
  第四节 供销合作集体商业
  供销合作商业 民国27年(1938),浮梁县有预备合作社6个,社员685人。次年,有各类合作社21个,社员1605人,计1836股,股金总额4952元(法币),其中兼营合作社3个,社员293人,339股,股金840元。
  民国29年(1940)2月,成立浮梁县船民消费合作社。民国30年9月,成立浮梁县合作社。景德镇有一、二、三、四镇合作社,其它各乡(镇)均成立合作社,共22个。
  民国31年(1942),浮梁县政府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处,以加强乡镇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
  民国35年(1946),浮梁县共有乡镇合作社18个,社员11018人,股金12088元(法币);县联社1个,社员18人,股金204221元;专营合作社51个,社员4932人,股金389265元。其中:茶叶生产远销合作社14个,信用合作社20个,瓷器运输合作社1个,柴炭运输合作社2个,砖瓦产销合作社1个。1949年4月,各类合作社先后关门停业或转业。
  1950年9月,成立市郊区农民合作社。次年,改称市郊区供销合作社,隶属浮梁县供销合作社。下辖里仁、小港嘴、河西、四图里、鸣山等5个分社。1955年,隶属关系改为省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市郊区供销合作社并入市商业管理局。市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经营粮、油(代购代销),食盐、酱油、布匹、日用百货、化肥、农药、小农具等商品为主,同时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
  1951年2月,在市总工会等部门的组织下成立景德镇市消费合作社,下辖工人、妇女、船民、军烈属、教育等5个消费合作社,其中以工人消费合作社经营的商品种类最多,规模最大。1957年,市消费合作社撤销,其经营业务并入市贸易公司。
  1951年6月,浮梁县人民政府设置合作事业管理科,主管全县供销、消费、手工业合作事业。当年,建立54个小型合作社,有职工288人,吸收股金49400元。8月,成立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次年初,正式成立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下半年,各基层社合并组建为湘湖、鹅湖、旧城、三龙、经公桥、江村、蛟潭、兴田、市郊区9个区级基层供销社。1954年9月,浮梁县合作社联合社改称供销合作社。下设农副土产废品、窑柴、农业生产资料、副食品日用品4个经理部,4个窑柴站和1家酒厂。
  1958年初,浮梁县供销合作社撤销,并入县商业管理局,基层供销合作社转为国营商店,将8个区基层社、8个门市部、55个分社,改为21个基层社、21个基层社门市部和75个分社。
  1961年,基层国营商店复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共有21个基层社,21个门市部,75个分社,118个分销店。共吸收社员股金25.38万元。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商业工作要由一条腿(国营商业)变为两条腿(国营、供销)的指示,成立市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9月,成立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辖农副土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和2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
  1963年1月,市联社将农副土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改名为农副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和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同时增设杂品食品采购供应站。12月,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了调整。竟成、南安、寿安供销社撤并为东郊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竟成供销社内;枫树山、罗家供销社撤销并为西郊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枫树山供销社内;三龙、黄坛供销社撤并为三龙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三龙供销社内;万寿山、福港、峙滩、兴田供销社撤并为蛟潭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万寿山供销社内;全民、储田、江村、九龙山、西湖供销社撤并为经公桥供销合作社,机构设在全民供销社内,新平供销社不变。除新平供销社门市部外,原以社(场)设立的20个门市部,一律称为基层直属分社;原以各基层社设置的分社,一律改为基层社直属分销店。
  1968年11月,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被迫撤销,下辖的3个采购供应站合并组建市生产资料公司。农村基层供销社改为16个基层国营商店,隶属市生产资料公司。农村集市贸易被关闭。食品购销站与基层国营商店合并。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派进一批“赤脚营业人员”,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解散,其从业人员少数转为国营商业职工,多数被动员回家务农。供销合作社的财产、资金并入国营商业,基层供销社和县以上供销社的利润上缴市财政,亏损由财政补贴,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
  1978年,市供销合作社恢复。农村16个基层国营商店复为2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保留国营商店性质。市商业局所属的土产、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复归市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市杂品果品公司。
  1983年9月,市供销合作社再次与市商业局合并,保留市供销社牌子,下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果品3个公司和22个农村基层供销社。10月,乐平县供销合作社和波阳鱼山、荷塘基层供销社划归市。
  1985年,市供销合作社下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果品3个专业公司和22个基层供销社,设有零售、饮食、服务网点300个,代购代销点160个,农村的分场和行政村所在地都设有商业网点。供销合作社共有职工2006人。拥有流动资金1730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流动资金1038万元,自有资金253万元,社员股金59万元。
  集体商业 1956年,根据国务院[1956]国资006号文件关于“蔬菜、豆干、燃料、鸡鱼蛋等行业组织合作商店,烟酒杂货、饮食等行业的部分小商小贩组织合作商店,服务业的洗染、理发组织合作社”的精神,开始组建蔬菜、家禽、豆芽、水产合作商店(集体商业的前身)。1958年,将蔬菜、家禽、豆牙、水产4家合作商店合为一体,组成合作商店。同时,组建景德镇市贸易公司烟酒杂货合作商店,饴糖合作作坊、米粉合作作坊等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至1964年,集体所有制商业系统有各类合作商业网点企业共有175家,职工1992人。
  “文化大革命”中,合作商店的网点收归国营专业公司,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只剩下几家网点,从业人员多是老弱病残。 1973年,根据中共中央[1973]7号文件和中共江西省委[1973]46号文件关于“对于已解散的合作商店,手工业……等集体所有制单位,要根据需要,逐步恢复一部份”的精神,商业系统抽调专门力量,进行落实集体商业政策,合作商店开始恢复。9月,组建解放桥、陈家街、落马桥3个合作商店。1976年初,市五交化公司着手组建合作商店,向社会招收待业青年和下放知识青年共31名,以陈家岭门市部作为五交化合作商店营业,定名为市五交化公司新建总店。4月,以龙船弄百货合作商店为基础,创办红星总店,由市百货公司将刘家弄百货店、戴家弄百货店、毕家弄百货店、新安巷百货店划归红星总店。7月,市食品公司设立市肉禽蛋合作商店,为独立的集体商业企业。1978年8月,正式成立中心店,同时,成立食品加工部,以熬炼猪油为主,兼加工生产腌、卤、腊肉等食品。
  1980年,城区设立长征、珠山总店和综合服务部;矿区设立立新、光明2个总店,共有职工500余人。1980年8月,红星总店分为红星、新兴两个总店。红星总店管辖刘家弄、戴家弄、华丽、为民、陶瓷学院百货店和红日门市部;新兴总店管辖新颖、新安巷、
  毕家弄百货店、新村百货商场、南门头售货亭、服装加工部。
  1985年6月28日,位于东郊的景德镇市第二百货商场开张营业,设百货、布匹、钢精、服装、玩具、绒线、床上用品、小针织、胶鞋、皮件、化妆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副食品、修理等专柜。
  截止1985年,商业系统所属集体商业共有各类网点198个,占商业系统网点总数的50%(不含供销商业),职工2371人,占商业系统职工总数的38%。
  第二章 行业
  第一节 百货
  1949年12月,成立景德镇国营百货商店。
  1950年6月,成立中国百货公司浮梁分公司。1951年9月,成立中国花纱布公司浮梁支公司。1952年10月,中国百货公司浮梁公司改称中国百货公司景德镇市国营百货中心商店。11月,浮梁花纱布支公司改称中国花纱布公司上饶分公司景德镇市公司。1954年底,市国营百货中心商店改为市百货公司。1955年9月,成立市文化用品公司,1956年6月,成立市针织品公司。7月,中国花纱布公司上饶分公司景德镇市公司改称为中国纺织品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1957年5月,文化用品、针织品、花纱布3家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为市百货公司。1958年3月,易名市商业局百货经理部。1961年3月,撤销经理部,恢复原名。1969年10月,百货与五金公司合并称工业品公司。1973年4月,百货与五金分设,恢复百货公司。成为主营针织、纺织、百货、文化用品4大类的专业公司。
  公司前身国营百货商店,创建时只有职工20人,经营规模很小。通过1956年的对资改造和1958年的合作商店归口后,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同时开展批发业务。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百货行业的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采取“以大带小”的形式,小店并入大店,或几家小店合并。1955年,合并的有14家,其中百货店7家,文具店4家,布店3家。公私合营商店,改原来自行进货为定向市百货公司批发进货。自1958年起,百货行业中的所有公私合营商店,相继转为国营商店。
  市百货公司国营门店有:小额商品零售商场、中山路百货商场、南门头文化用品商店、中山南路时新服装商店、燎原百货店、工农兵布店、朝阳百货店、小商品批发部、赞新棉布店、解放路欣荣经营部、景德镇百货商场、劳动保护用品商店等12家。
  1957年6月15日,新建景德镇百货商场投入营业一楼营业厅面积90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改为东方红百货商场,1979年恢复原名。商场设有15个营业柜组和1个家电维修部,经营百货、文具、针织、纺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和金银首饰7大类计8000多个品种,日客流量3万多人次。荣获“省级先进企业”光荣称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百货公司货源渠道遍及全国各地,与各地百货一、二级站(司)建立业务往来,在横向经济联系中,与全国180多家大中小生产厂家建立了业务联系。销售对象除本市城乡零售商店和供销合作社外,还向邻县的婺源、波阳、都昌和安徽祁门等县开展批发业务。1985年,商品购进比1965年增长9倍,商品销售比1965年增长2.37倍。
  改革开放以来,市百货公司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经营方式,并以上门访销、联营等销售形式,把工业品送到农村供销合作社。1981年7月,为方便迅速发展起来的集体、个体商业,使其采购商品不受批量和包装的限制,建立起小额商品批发部,实行店前开票,付款,店后提货的方便服务。小额商品批发部经营的商品有针织、纺织、百货、文化用品、家用电器等4000多个品种。从1982年开始,市百货公司每年按季度召开大型商品交易会,邀请农村供销合作社和零售商店参加,看样选购,洽谈业务,就地成交。仅1982年销售额就达311万元,创利10万元。1984年,参加4次大型商品供应会的全国各地代表达1484人,成交额565万元。
  1985年9月,市百货公司所属的小型国营零售门店全部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国营商业零售门点放开后,勃发生机,1985年,仅11家零售门点销售额就高达981万,创利45万元。
  1985年,市百货公司共有职工1027人,其中集体商业职工314人;拥有固定资产152万元,流动资金124.1万元;设16个职能科室、2个大型商场、2个中型商场、3个专业批发部、金属装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35个零售网点。
  第二节 五金交电化工
  1956年7月,成立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次年,改称中国五金机械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1958年3月,与百货、石油、煤炭公司合并,称工业器材经理部。1961年3月从工业器材部划出,成立江西省原燃料器材公司景德镇市公司。同年12月,原燃料和器材业务分开成立江西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景德镇市公司。1969年,并入百货公司,改名为市工业品公司。1971年,改称百货公司。1973年4月,从百货划出,恢复江西五交化公司景德镇市公司,归省公司管辖。1983年,该公司划归市商业局管辖。
  1956年以前,市五交化公司只有1个批发部。1958年,增设1个批发兼零售网点,即市五交化商场。1968年,6家公私合营五交化商店转入国营。1974年,在经公桥供销合作社建立五交化门市部。1981年以后,先后增设珠山中路、广场2个五交化商场和家电专业商店。1983年3月,分别成立五金、交电、化工3个批发部和批零兼营经理部。经营商品除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外,还有机电、汽车配件,黑色和有色金属材料、瓷用化工原料、小型家具和农机配件等,同时兼营家用电器修理业务。1985年,经营品种6000个,比1965年增加2000多个。
  松香、松节油是国防、轻化、电器、医药等工业的主要原料和外贸出口的重要产品,景德镇市农村有着丰富资料,前景广阔。1973年起,市五交化公司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支农工作来抓,先后帮助蛟潭区建立化工厂、帮助臧湾、万寿山建立松香、松节油、硝酸钾化工厂。到1980年,累计收购松香161吨,松节油52吨(1981年起收购业务移交市林业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五交化公司实行批发零售体制改革,改地产品包销为计划收购、自由选购、合同订购等多种购销形式,开展工商联营和商商联营等横向联合经营,地方产品大量增加。1984年8月20日,建立市五交化贸易中心。内设五金、家电、化工、地产品5个交易厅,有23家工厂展出地产品300余种。其中有昌江、昌化、曙光电瓷厂生产的低压电瓷;电瓷电器公司生产的高压电瓷;景陶瓷厂生产的“三角”牌面砖;市五金厂生产的小五金产品;市电子工业厂家生产的收录机、仪表仪器以及市氧化铁红化工厂,黄坛化工厂生产的化工原料等。1985年,市五交化公司共有职工266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89人。公司13个职能科、室。下辖五交化贸易中心、五交化商场、12个营业网点(其中集体网点3个)。
  第三节 石油煤炭
  1953年,国家将煤炭列为统配物资。1955年10月,成立国营上饶石油公司景德镇市批发部,开始对石油实行统一购销。1956年4月,成立市煤炭建筑器材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市煤炭。同年7月,上饶石油公司景镇批发部从上饶石油公司中分出,成立景德镇市石油公司,隶属于省石油公司。次年7月,与市煤炭公司合并,名为市燃料建筑器材公司。1958年7月,并入市工业器材经理部。1962年3月,石油、煤炭业务析出,成立市石油煤炭公司。1968年10月,石油煤炭公司撤销,并入市生产资料公司。1973年1月,石油煤炭业务从生产资料公司划出,组建市燃料公司。1981年6月,更名为市石油煤炭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5年5月,石油、煤炭业务分开,成立江西省石油公司景德镇市公司和市煤炭公司。石油公司直属于省石油公司,由市商业局代管。经营油料品种有煤油、汽油、柴油、润滑油、润滑脂五大类近百个品种。
  石油 1982年4月,万吨级历尧油库竣工投入使用,库容量1.5万立方。并备有铁路专用线2.3公里,建成水运码头1座,火车、油船可直抵油库装卸油料。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各种机动车辆大量增加,用油量逐年增加。1959年,石油销售量2622吨,1970年上升到12793吨。汽油由原来单一品种增到为70#、90#,同时供应润滑油,组织了高档的QC系列,并引进一定批量的听装润滑油供应市场。
  70年代初,陶瓷烧炼由煤炭向重油转变,市光明、宇宙瓷厂相继建成两座油窑。为了保证按时投产,市石油公司派员赴沪等地组织货源,确保了油窑投入使用。
  新中国成立后直到1983年,石油实行计划管理。1984年,逐步放开,石油市场出现多渠道竞争的局面。市石油公司为了稳定市场,每年都要自采计划外石油投放市场,以弥补计划调拨之不足。在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石油公司始终处于主要渠道的地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5年末,市石油公司下属单位有历尧油库、加油总站、石油加工厂、汽车队、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广场、河西加油站。共有职工304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99人)。生产营业总面积10768平方米。全年销售总额2988万,实现利税219万元。
  煤炭 1953年,煤炭被列为国家统配物资。1956年初,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公司成立,主要经营煤炭和建筑器材。公司成立后,经历合并、易名、分开设置。1985年,根据省商业厅的部署,与市石油公司分设,恢复市燃料公司。
  市燃料公司是经营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煤的专业公司,是一个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商业企业。公司内设有12个部门和职能科室,下辖有市煤制品厂,煤场、燃料总店及城区的煤店门市部等劳动服务单位,共有职工409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186人。生产、经营面积3.33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281.94万元,流动资金31.44万元。
  居民生活用煤。公司成立之初创建煤制品厂,煤制品为园形煤球,开始居民使用不习惯,销售十分困难。1958年年产30吨煤球都难以销售。1965年,公司对煤制品厂进行厂房改造,增添设备,实现半机械和机械,扩大生产能力,煤球质量显著提高和产量不断增加,年产量达到1300吨。1972年,公司开始推广使用蜂窝煤,它具有经济、卫生、方便等优点,深受居民欢迎。1975年,煤制品产量上升到17246吨。1982年,全面推广使用蜂窝煤,曾一度出现供不应求。公司为了解决群众买煤难的问题,对煤制厂安装10台蜂窝煤机一条龙生产线,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在城区增加供应网点,零售门店增加到12个,并在街道里弄设立6个代销点,同时可在零售网点进行预约登记,送货上门。为了保障群众生活用煤的需要,防止蜂窝煤外流,做好供应工作,实行凭票供应制度。根据居民户人口数分大、中、小户区别供应(5人以上为大户,供应150块;3~5为中户,供应120块;3人以下为小户,供应80块),按月按数供应,跨月作废,从而使居民生活用煤得到可靠的保证。当年,蜂窝煤产量达到47810吨。景德镇市在江西省境内首先实现蜂窝煤化的城市。蜂窝煤的普及使用,结束了景德镇城市居民生活燃料用柴的历史。
  工业生产用煤。公司成立初期,单一经营生活用煤。1958年,全市陶瓷企业进行“以煤代柴”的烧炼改革,改柴窑为煤窑,煤窑供应量剧增。公司一方面从外地调入计划内的煤炭,同时从邻近地区的董家山煤矿购进优质煤,满足工业生产用煤的需要。另方面派人走访用煤单位,对用户采取先发煤后收钱的办法,使煤炭销售量逐步扩大,当年销售5300吨煤炭。1964年,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用煤单位逐渐增多,煤炭销售出现紧张状况,公司为缓解煤炭供求紧张局面,拨出8~10万元用于扶助地方小煤矿建设,使小煤窑生产得到发展,有效地缓解煤炭供应紧张。此外,公司还从安徽省淮南煤矿调进优质煤,以弥补计划调煤的不足,保证陶瓷和其他工业生产用煤的需要。
  1965年,为解决工业生产用煤的调运、分配、供应,经省经委、省计委批准,规定工业生产用煤一律由公司统一管理;地方铁路沿线的煤场划给公司统一管理使用。从此公司全面担负工业用煤的供应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根据当时能源情况,提出工业用煤的三种计划管理形式,即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1979年,煤炭的矿价提价后,市场煤炭价未动,致使煤炭差价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国家财政补贴难以弥补市场煤炭供应的亏损。1984年以后,煤炭市场需求供应发生变化,工业用煤质量、品种要求严格,尤其是优质煤的需求量迅速扩大,公司积极大量组织购进计划外和地方小煤窑的优质煤,供应市场需求。
  第四节 副食品
  1949年12月,成立江西省贸易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1950年,改为浮梁专区贸易公司。1954年,改为景德镇市贸易公司。1958年3月,易名为食品杂货经理部。1960年12月,与肉食品经理部合并,称副食品经理部。1961年3月,恢复原名。1968年11月,成立市副食品公司。1971年1月,并入市工业品公司。1972年11月,从工业品公司析出,恢复市副食品公司。
  1984年,烟草专卖业务从副食品公司划出,成立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公司,归省管辖。1985年,市副食品公司管辖的食品厂、酒厂同时划出,升格为市商业局直属企业。
  市副食品公司经营网点共有87个,其中较大型的零售门店有珠山中路副食品商场、东郊商场、零售中心店等。经营品种有食糖、酒类、卷烟、糕点、糖果、罐头、蜜饯、乳品、调味品等。其中,60年代,食糖实行凭票供应,1980年以后,敞开供应。
  改革开放以后,全市经营副食品的个体户日益增加,达到1900多家。1984年9月,市副食品公司在所属的38家全民所有制零售门店,采用“包、带、联、租”等形式实行“国家所有、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经营体制,积极推行“四放开”改革措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5年,公司设职能科室11个,共有1089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421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94万元,自流动资金157万元。下辖城区总店4个(其中集体2个),工矿总店、矿区总店各1个,批发部4个,综合服务部1个,仓库4个,糕点作坊5个和门市部76个。营业总面积6768平方米。
  第五节 肉类蔬菜
  1954年4月,成立市食品公司。1958年3月,改名为肉食品经理部。1956年3月,成立市蔬菜水产公司。12月,并入市贸易公司蔬菜经营部和水产批发部。1958年6月,合办蔬菜水产批发部。1960年12月,肉食经理部并入市贸易公司。1962年2月,恢复市食品公司。1964年4月,蔬菜水产批发部改为市蔬菜水产公司。1975年8月,食品、蔬菜分家,分别称市食品公司和市蔬菜水产公司。1985年9月,市食品公司与肉联厂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肉类 1956年7月,市食品公司正式成立兽医检疫机构,配备专职兽医人员,开展对猪仓库、家禽繁殖场和屠宰场的畜禽进行检疫。1975年,公司成立防疫科,并在冷冻厂设立卫检股,家禽繁殖场设有兽医组。随后,陆续在29个食品站和食品总店配备兼职防疫检验员。
  1956年8月,在马鞍山建猪舍5栋,容量为2000头。次年,扩建猪舍5栋,活猪容量增加到4000头。1958年,在太白园兴建生猪仓库,后经过两次扩建,生猪仓库容量增加为5000头。1964年,在太白园建立屠宰场。1973年,冷冻库竣工投产,容量为1500吨。1976年,市肉联厂宰猪车间竣工投产,机械化自动流水作业线,结束了自古以来人工宰猪的历史。
  生猪收购。1954年6月至1985年,国家一直把生猪列入二类物资管理,生猪收购通过合同派购,实行计划统购包销体制。1956年,开始对生猪实行派养(规定与组织农民饲养生猪)、派购(规定其交售商品猪的任务)。由省食品公司统一安排购进计划。1964年以前,食品公司通过农村供销社组织落实,实行按“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1958年,改为“毛斤定等,毛斤计价”;1964年,改由农村食品购销站组织落实。1966年,农民交售每百市斤奖售75市斤粮食,4尺布票;后改为奖售化肥和煤油等物资。
  猪肉销售。从1956~1984年,国家将肉食品列为二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包销,猪肉销售纳入计划价格体系。猪肉销售价格进行多次调整。1962年,肉食品供应非常紧张,平均日销量仅13头,除一些特殊供应外,市场上基本无肉供应。1963年4月,开始实行猪肉凭证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二两半,平均日销量为91头;1967年生猪购销好转,居民定量随之增加,平均日销量增加到130头。1973年,年销售量起过10万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猪生产迅速发展,年销售量一直保持12万头以上。1984年,取消定量供应,年销售生猪14.5万头,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5年3月,取消生猪派购,肉食品购销全部放开。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竞争的局面,猪肉市场活跃,国营食品企业猪肉销售量逐年下降。
  1985年底,市食品公司有职工1022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447人)。下辖城市经营部、农村经营部、生化制药厂、食品加工部、牛羊加工厂、零售商场、曙光商场、零售网点101个。拥有固定资金153.5万元,流动资金60.5万元。
  蔬菜 1951年4月,在八卦图、火神庙、大黄家上弄设立3个蔬菜市场。1954年开始,蔬菜收购实行统购包销。1956年3月,实行划片收购。1965年,以生产队为单位签订“四定”包销合同(即包数量、包品种、包价格、包上市时间)。1970年,为减少中间环节,保持鲜菜质量,收购站设产销联络员,负责沟通菜农与菜店关系,组织菜农直接送菜到门点。1973年,实行保价包销。1977年,重点推广“六定三保”粮菜对口的政策(即定面积、定品种、定劳力、定上市时间、定质量,保证收购、保证全年总价格水平、粮食部门保证口粮供应)。1980年,实行“五定二保统购包销一奖制”(即定品种、定面积、定上市时间、定交售数量、定质量,按计划生产的保证收购,保证品种价格水平,完成五定好,平衡达到规定者,给予奖售粮)。1982年,在“六定三保”和“五定二保一奖制”的基础上,实行粮菜三挂钩,即上市量、平衡上市天数、品种。1984年3月,在斗富弄沿河建成蔬菜批发部,建于并开展经营蔬菜收购,批发业务。同时在里村、樊家井、太白园、里市渡、八卦图设立5个蔬菜交易站。1984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可以把细菜放开,但大路菜要保证”的指示精神,蔬菜购销坚持“大管小活”的原则,对白菜、水白菜、蕻菜、韭菜、菠菜、芥菜、茭笋、土豆、茄子、青椒、红椒、冬瓜、柄南瓜、丝瓜、黄瓜、豆角、田藕、芋头、甘兰、莴笋、大白菜、白萝卜等大路菜列为大管的品种,继续实行计划收购。其上市比重,一般不少上市总量的80%。其它细小品种,实行合同议价收购。1985年3月1日,蔬菜市场全面放开。
  1960~1962年,蔬菜供应较为紧张,每人日供应量仅4~5两,一度出现排队争购现象。为合理分配供应,根据每日进货情况,曾实行居民定点发牌供应的办法。1963年,蔬菜供应好转,恢复敝开供应。但有的水产品、豆制品,直到1985年,才全面敝开供应。供应品种除鲜菜和调味品外,还有水产品(主要有目鱼、明大鱼、剥皮鱼、昌鱼、带鱼等);干咸菜(主要有福建的笋干,湖南的黄花,云南、广州的木耳,浙江萧山的萝卜干、慈溪的干菜笋、四川涪陵的榨菜,吴江的大头菜以及本地的香菇等);粮豆制品(主要是豆干、豆冲、腐竹、豆粉丝、薯粉、淀粉等)。
  1985年,市蔬菜公司有职工1045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525人)。拥有固定资产155万元,流通资金37万元。下辖农副产品贸易中心、裕丰经理部、蔬菜批发部、汽车队和6个总店,共设零售网点71个(其中集体所有制网点43个)。
  第六节 饮食服务
  1956年3月,成立市福利公司。1958年,撤销福利公司,饮食服务行业由市商业局直接管理。1960年3月,成立市饮食服务经理部。1961年3月,改名为市饮食服务公司。1971年1月,撤销饮食服务公司,分别成立景南、景北区中心总店,除景德镇饭店和东方红饭店仍由市商业局管理外,饮食服务行业分别由两个区中心总店管理。1972年3月,撤销区中心总店,恢复市饮食服务公司。1979年4月,市饮食服务公司一分为二,分别成立市饮食公司和市服务公司。1984年4月,两公司合并,复为市饮食服务公司。主要经营饮食、旅馆、照相、理发、洗染、浴室、制冰、理发工具修理、面食半成品加工等;兼营印刷、照相器材、百货、陶瓷、文化用品等。
  饮食 建国初期,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饮食业仍不景象。1950年,人民政府实行扶助政策,支持工商业者经营,饮食业逐步得到发展。当年市区有80多家饮食店。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有60多家饮食店申请公私合营,采取小店并大店,全市共组成40家公私合营饮食店。对年久失修的老店进行修茸,部分饮食店更换新招牌,逐步恢复传统名菜、名点供应,营业额有所上升。1959~1961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行业用粮大幅度压缩,饮食行业受到很大影响,饮食店均处于半停业、停业状态。1972年,市饮食服务公司恢复。国营饮食店销售额达到254万元,创得3.93万元。1976年,将原大集体合作总店,易名向阳总店。1977年,增设新兴总店。1979年,向阳总店分为春光和迎春两个总店。1979年,国营饮食店销售额达307.22万元,创利10.22万元。1983年4月,市饮食服务公司对13个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全面承包。1984年4月,春光和迎春两个总店,共有门点27个。1984年9月,经市政府批转市经委、市商业局《关于国营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改革方案》,撤销饮食服务公司所属总店,以门店为单位独立核算。
  景德镇饮食业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清咸丰年间(1951~1861年),全镇饮食业就相当发达,因而形成了自己独特风格,有许多名菜名点。主要的有:
  凤凰戏牡:将退好毛的鸡(约1250克)取出内脏,再将猪肺(约500克)用冷水洗净,然后用开水泡掉血和腥味。用清汤3小勺,加香菇、猪油各1两,并配少许甜酒胡椒,与鸡一同放入砂钵内,用温火炖两小时,再把猪肺放入钵内炖透,放盐入味。吃时先将猪肺捞起放在大瓷盘内。再将鸡放在猪肺旁(摆成如凤凰在戏牡丹),倒入原汁汤即成。其特点是鸡肉酥烂,猪肺性味甘平,入肺经,《本草纲目》记载有补肺之功用。它是景德镇民间营养之佳品。素有地方名菜之称。
  船板肉:将猪肉(精肉、肥肉各250克)切成长方形的薄片,用少许甜酱、料酒、五香粉、味精入味片刻、然后将调制好的鲜米粉拌入肉上,上笼蒸熟即成。其特点是醇香扑鼻,肥肉油而不腻。
  清汤泡糕:(1)将猪肉剁成末,用水调成肉茸,加上适量胡椒、味精、桂花卤、把制好的清汤皮包上肉茸煮熟;(2)将干糯米粉(约400克)放在框内,抹平,放上拌匀的白糖、熟芝麻、桂花卤抹平,再撒盖上一层干糯米粉上笼蒸熟;(3)将煮熟的清汤放入盛有调味的汤碗内,再放上两块糕;清汤泡糕系传统风味小吃,咸甜兼之,具有甜而不腻,韧而不粘,香甜可口,回味无穷的特点。传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时到景德镇曾兴余品尝,感到甜、咸鲜味特别,称绝叫好,亲笔为小吃店书写了“金春馆”三字,从此“清汤泡糕”名气大振,一直相传至今而经久未衰。
  全家福:分别将肉皮100克、熟猪肚25克、肉圆50克、海参25克、鸡脯25克、墨鱼25克、火腿25克、瘦肉50克切成片状,菜芯修好,肉片放盐用置水生粉浆好。砂锅中烧热,下猪油25克,投入葱姜25克煸出香味取出,加入高汤、盐、味精、胡椒、料酒、浇沸后,放入肉皮、肚皮、海参片、香菇25克、墨鱼片、鸡脯片、火腿片、先烩片刻,再加肉片、肉圆、菜芯数颗、移至大火上烧烩。烩至上味后,将锅置火上,用水生粉勾薄芡,淋入鸡油25克即成。其特点是:一菜多味,质软嫩。美味可口,且香气馥郁。
  金镶玉:(1)豆腐500克放蒸笼上蒸一下,一半切成细丝,另一半先批成大片,后下热油锅煎呈金黄色,再切成细丝。虾米5克去杂物洗净。
  (2)炒锅烧热,下猪油25克,将肉丝40克煸散后,用料酒烹一下,下毛汤10克、肉皮丝40克、木耳25克、黄花段25克、熟笋丝25克、葱姜末15克、豆腐丝、酱油10克、精盐、虾米5克和适量料酒、味精,烧沸后即用水生粉30克勾芡,淋上明油,撒上胡椒粉即可。其特点是包泽美、素、质地软嫩、味鲜热烫。
  珠山包子:(1)将甜面酱30克加上麻油30克、酱油40克、味精5克、姜末5克、上笼蒸透;(2)猪肉300克洗净,绞成肉,放入盆内,加烂洒30克、骨头汤125克搅成肉酱后,再加上蒸好的甜面酱和成酵面发好,对入适量的碱粉拦匀,另用200克精粉和成冷水死面团,将两团面和匀,搓成长条;按40克一个摘齐子,擀成圆形皮子,包30克克馅,齐齐口掐出14~18个折,上笼用大火蒸6~8分钟即可。其特别是:味鲜美,皮薄馅足,热汤可口。
  服务
  旅馆 1956年,在南门头建立国营沿江旅社。1962年1月,景德镇饭店落成,主楼7层,两翼5层。至1985年,市饮食服务部门管辖的旅社共有12家,床位1860张。年接待旅客36万余人次。此外,还有规模较大,设备完善的景德镇宾馆、瓷都宾馆、百花饭店、景江饭店、华光饭店、瓷城饭店、翠云饭店等10余家。
  照相 1979年,创办景德镇照相馆,一直为黑白照。1984年初,景德镇照相馆和受之照相馆组织摄景人员赴沪、穗等地学习彩照扩印,并自筹资金购进彩扩设备,开展照相彩扩业务。1984年,照相营业额直线上升,达到45.73万元,比1983年提高了3.3倍。1985年,有国营照相馆4家。随着改革开放深入,照相业有了新的发展,个体照相馆不断增加。
  洗染 旧时,劳动人民生活水平底,穿着艰难,为了节约、美观,习惯把穿旧褪了色的衣服送去洗染,整旧为新,洗染业生意兴旺。建国后,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穿着讲究,旧衣送染日益减少,洗染生意逐渐清淡。到1985年,洗染店相继停业改行。
  浴室 1956年,新建沿江旅馆附设浴室部开业,初时生意兴隆。1965年,饮食服务公司综合服务大楼落成,又建了一个大型浴室。由于设备完善,服务质量高,收费合理,兼有特级修脚师为顾客修脚,治疗脚疾,深受人们赞誉,招来了很多顾客,邻县的波阳、婺源、乐平等县有不少慕名而来。1970年以后,随着住房条件和机关企业职工福利的改善,一般机关,企业都设有浴室或洗澡间,居民家庭装有热水器洗澡等设施,浴室业生意日趋清淡。1972年以后,浴室年营业额仅2万元左右。1985年降至1.47万元,入不敷出,于1986年停业。
  1985年,市饮食服务公司共有职工1304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424人),拥有固定资产395万元,流动资金85万元,服务网点83家。下辖劳动服务公司,4个行业管理委员会。公司设5科3室。经考核被评为技术职称的有:厨师、点心师、餐厅服务员56人(其中特级厨师2人,一级厨师7人,三级厨师33人;点心师5人,餐厅二级服务员4人);摄影师1人,三级摄影师5人;特级着色技师2人,二级着色师1人,三级着色技师3人;二级暗室修整技师1人,三级暗室修整技师2人);理发师13人(其中特级理发师1人,一级理发师2人,二级理发师3人,三级理发师7人);特级修脚师1人。
  第七节 农业生产资料
  1952年,浮梁县供销合作社设农业生产资料科,首次供应化肥(琉酸铵)5万斤。1954年,浮梁县供销社成立农业资料经理部。1958年,市、县国营、供销商业合并,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并入市工业器材经理部。1961年,成立市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不久,改称市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1968年10月,农资、石油、煤炭、五交化、土产合并,成立市生产资料公司。1973年1月,恢复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化肥、农药、农药器械、中小农具等。
  随着塑料工业崛起,自1973年始,市农资公司积极组织塑料雨披投放农村市场,深受农民欢迎,结束了自古以来农民雨天劳动头带斗笠身穿蓑衣的历史。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属于政策亏损。1963~1981年,累计亏损183万元,年平均9.13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政策逐步放开,市农资公司改善经营,对化肥、农药等大宗商品采取直接调运,降低费用等措施,自1982年起,逐年扭亏为盈,至1985年累计盈利46.62万元,年平盈利11.55元。
  1972~1985年,累计供应化肥156988吨,农药6675吨,石膏7388吨,农药器械25255吨,中小农具211300件。
  1985年,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共有职工59人,行政设3个科室,下辖1个专业门市部和大桥、历尧两个仓库,拥有仓库14幢,总面积6551平方米。
  第八节 土产果杂品
  土产 1956年10月,成立市土产废品经理部。1957年5月,市干鲜果经理部并入,仍称原名。1961年3月,改名市土产废品公司。9月,划归市供销社管辖,更名为市农副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1968年11月,市供销合作社撤销与杂食品站合并,成立市土产杂品公司。1971年1月,与农资、石油、煤炭、五交化公司合并,称市生产资料公司。1972年11月,从生资公司划出,成立市土产公司。1980年5月,成立贸易贷栈。1985年8月,成立市废旧物资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分立帐薄,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主要经营农副土特产和废旧物资。
  市土产公司经营地方土特产有棉麻菸、油脂油料、化工原料、造纸原料、食品、薪炭及木制品、竹及竹制品等7大类共110多个品种。
  为开发市内农副土特产的生产资源,进一步搞活土特产经营,市土产公司自1965年开始至1985年共发放扶持资金14.44万元,扶持生产品种有白腊、紫胶、生漆、乌桕、棕片、蓖麻、山苍子、蜂蜜、五倍子以及笔杆、皮木油加工等。
  废旧物资收购 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由市土产公司担负。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工业下脚断料和社会废旧物资逐年增多,70年代以前,主要是收购杂铜和废钢铁。70年代中期以后,收购品种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原料、针织纤维、造纸原料、玻璃制品、畜产品等七大类86个品种。1975年,回收总额95.37万元,1985年,回收总额增加到202.79万元,比1975年增长103%。
  1982年,创办废旧金属加工厂。从“三废”原料中提炼出黄金350克.白银679公斤,品位在98%以上,产值35万元。1985年,提炼黄金182克,白银近200公斤,实现利润1.72万元。
  1985年,市土产公司共有界工430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141人);拥有流动资金37.46万元,固定资产116.74券元;公司设职能科室6个;下辖土产棉麻、土产物资、废旧物资(信托)、昌江4个经营部、汽车队、华孚商场和5个批发部,21个零售网点,10个土产、柴炭、废品收购点、22个废品代购点。
  果杂品 1978年10月,成立市日杂果品公司,经营日用杂品、茶叶、果品等商品。1980年,日杂果品公司改为日用杂品公司和茶叶果品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分户建帐,统一管理的体制。1986年,合并复原名。
  1983年下半年,实行多种经营,经营项目增加到26大类2000多个品种.,含五金、家电、百货、纺织品等,并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业务往来。
  1985年,对零售商店全部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经营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职工积极性,年底上缴利润55.19万元。全公司共有职工246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26人);拥有固定资金47万元,流动资金27.2万元;下辖日用杂品、茶叶果品、综合3个经营部、7个批发部和15个零售商店。
  信托 旧时称旧货典当。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旧货委托社,隶属市土产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是接受旧货委托销售。委托社按销售价从中收取8%手续费。受委托的旧货有衣服、家具、钟表、自行车、人力车、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小型生产工具等。
  第九节 食盐
  1953年8月,成立中国盐业公司鄱阳批发处景德镇推销组。1954年7月,成立中国盐业公司景德镇市批发处,负责浮梁县、鄱阳县的第十一区,婺源县的第六、七、八区的食盐供应。1956年,成立市盐业公司,隶属省盐业公司。以后,曾并入市百货公司和市副食品公司。至1973年恢复。1984年,成立江西省盐业公司景德镇公司。按商品区划分管婺源县公司、乐平县公司。经营品种有海、湖、矿井盐、粉碎盐、再生盐。供应人民生活用盐和工、农、渔业生产用盐。并为防治甲状腺肿病提供加碘盐。
  国家对食盐经营实行微利让税政策。1978年,食盐零售价较50年代下降46%。1962年,农村山区零售最高限价为每市斤0.19元。1964年,降为每斤0.17元。1978年以后统一城乡零售价为每市斤0.15元。
  国家对工农业生产用盐实行减、免税政策。据1974~1985年统计,共供应免税用盐40150担,免税加工用盐155482担,免税农业用盐807担。
  景德镇市历来经销青、淮盐、由水路联运,经鄱阳中转抵景,途中环节多费用高。皖赣铁路通车后,1977年始,改销闽盐。初经贵溪中转至市。1979年,改为乐平中转。1981年,又改由鱼山中转。1984年,由火车直达景市,从而减少运输费用。
  1985年,市盐业公司共有职工46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13人);下辖服务部、仓库、综合门市部、小包装加工厂。辖销范围为景德镇市城乡和婺源县5个乡、波阳县2个乡。零售网点367个。其中城区34个,市农村125个;婺源33个,波阳29个,工矿区12个,个体零售点134个。公司拥有储盐仓库3幢。面积3240平方米。
  第三章 商办工业
  第一节 制酱
  1951年10月,建立市人民酱制厂。1956年,改称市制酱厂,隶属市贸易公司。1964年4月,划归市蔬菜水产公司。1968年11月,隶属市肉类蔬菜公司。1975年8月,复归市蔬菜水产公司。1985年1月,升格为市商业局局属企业。
  市制酱厂设有酱油、酱菜、调味品、食醋、罐头、金工6个车间。主要产品有:三伏秋油,各种酱菜,特级、一、二级酱油,鲜醋,调味品等。产品主要销往九江、南昌、武汉、黄石等地。盐渍蕌头、盐渍刀豆已跻身于国际市场,1983年,销往日本15吨。1985年,出口量达38吨。“玫瑰”牌什锦丝和桂花生姜,1982年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第二节 酿酒
  1957年,建立景德镇市酒厂。1958年,划归市粮食局管理。厂址由太白园迁至东郊茅家坂。1959年,划归市商业局管辖。1974年,改归市副食品公司管理。1985年1月,升格为市商业局直属企业。
  1967年,响应政府节约用粮号召,用代用品生产液态白酒。1979年,用糖化酶代替麸曲酿制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将传统的酿造工艺“曲二母三操作”中的“曲”、“酒母”两套工序省去,节约厂房500平方米,提高出酒率25%。1980年,食用酒精技改成功,填补了景德镇市酒精生产的空白。
  市酒厂设大曲、机动、勾兑、灌装4个车间,主要产品有:景德大曲、景德佳酿、景德灵芝白酒、三花酒、纯米酒等。景德大曲及龙珠阁牌系列酒受到市民欢迎,产品畅销上海、福建、河南、安徽、浙江、黑龙江等地,并进入人民大会堂。
  市酒厂的拳头产品景德大曲,以优质大米为原料,人工制曲,老窖发酵,精心酿造,密封贮存而成,属浓兼香型大曲。她以“清彻透明,入口甘甜,醇和浓郁,后味悠长”的特点。获1984年省商业厅优质产品奖。
  第三节 豆制品生产
  1959年,由贸易公司下属的豆干合作商店、豆干加工厂两家集体企业,合并组建国营景德镇市豆制品厂,隶属市蔬菜水产公司。1985年,升格为市商业局直属企业。
  建厂初期,用传统生产方式,产品品种少,生产能力低。1964年,进行生产工艺改革,采用电动石磨磨豆,离心机滤浆、蒸气烧浆,木榨成型一条龙半机械化生产线,生产能力提高。生产的豆制品有:豆腐类、炸制类、酱卤类、千张类四个系列产品。
  第四节 副食品加工
  1956年1月,成立市公私合营食品厂。1959年3月,转为地方国营,先后与浮梁县供销联社糕点加工部、市黄烟联营厂、市机面厂、市饴糖厂合并,改称市食品厂。1974年划归市副食品公司。1975年,曾一度分为市食品一厂、市食品二厂。1978年6月,两厂合并,复名市食品厂。1985年1月,从市副食品公司划出,升格为市商业局局属企业。
  市食品厂以悠久的传统生产技术,进行副食品加工,其产品以玉露糕、玉带糕、麻仁鲜肉月饼、重油秃酥月饼、绿豆糕、趸糖、交切糖品质为最佳,深受消费者好评。80年代初,经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了饮料、炒货生产。并与上海、杭州、南昌等地协作,引进先进工艺技术,生产出一批颇受消费者喜爱的适销对路产品,其中有与江西医学院共同研制生产的草珊瑚糖,被评为国家优秀新产品。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商品购销
  国营商业 解放后,城乡市场形成国营商业(含供销社)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商业体制改革,发展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多渠道经营,封闭式商品流通改变为开放式。国营商业的商品购销由统购包销改为统购统配、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批代销、联营联销等多种形式。并发展国合联营、批零联营、特约经销、商商联营、工商联营、联购分销、代购代销等多种新的购销形式。与此同时,专业公司设立贸易贷栈和贸易中心,开展信托业务等各种购销方式,促进了国营商业购销业务的增长。
  国内纯购进总值 解放初期,仍以私营商业为主,1953年,国营商业仅40.8万元。随着国家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国营商业的发展,到1958年上升到744.8万元,增长17.3倍。1966年,上升到1147.8万元,比1958年增长54%。1979年纯购进总值为2735.9万元,比1966年增长1〜3倍。1985年,纯购进总值完成4792万元,比1979年增长75%。与此同时,由于猪肉、蔬菜市场放开,给商业系统农副产品购销业务带来一定影响。1985年,农副产品购进总值为249.5万元,比1984年下降53%。仅生猪就少收18021头,香菇少收1252担,分别下降81%和60%。
  省外调入总值 1985年为4203万元,比1957年和1966年分别增长1.6倍和47%。
  国内纯销售总值 1949年仅有一家国营商店,市场基本由私营商业控制,国营商业当年仅完成21万元。1957年,国营商业的纯销总值达202万元,比1949年增长95.1倍,年平均递增7.7倍。1966年为3669万元,比1957年82%。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可供商品不断增加,国营商业的纯销总值开始突破亿元大关,并且出现逐年上升的势头。1985年,纯销总值完成10596万元,比1979年9824万元增长7.9%。36年来,国营商业的纯销总值增长53.6倍,平均年递增率为19%,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新流通体制的出现,景德镇市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发展,促进了国营商业批发业务的日益扩大。国营商业售给集体、个体商业总额1978年为746万元,1985年达2951万元。增长近3倍,年平均递增22%。
  调给省外总值 1985年为537万元,比1957年和1966年分别增长1.17倍和61%。
  年末库存 1985年为3634.2万元,与1966年和1984年相比,分别增加2倍和26%,较1978年则下降9%。
  主要商品供应量 吃的方面:食糖1985年销售2888吨,比1949年和1957年、1978年分别增长11倍、6.7倍和93%。蔬菜、猪肉禽蛋供应在市场放开以前,都是连年增长,1980年蔬菜为48.56亿斤,生猪为14.24万头,家禽为7.28万只,鲜蛋为1.51万担。市场放开后,购销渠道增多,国营商业供应逐年相应减少;穿的方面:纯棉布供应,在1966年以前逐年增长;当年达到343.15万米。随着化纤产品的兴起和人民对穿着的改变,纯棉布销售趋于下降,1985年为225.43万米,比1966年下降34%;而化纤布销售则连年上升,1985年销售153.63万米,比1977年的45.75万米,增长2.36倍;呢绒1952年仅销售0.65万米,1980为8.72万米,到1985年销售量达17.89万米,比1952年增长108倍;日用工业品:由于新产品不断进入市场~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购买力逐年提高,日用工业品供应量逐年增加,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消费结构起了新的变化,高、中档耐用消费品的销售经久不衰,进口和国产名牌商品,家用电器都十分畅销。1985年,国营商业销售量为:自行车14084辆,电视机4186台(其中彩电2245台),收录机1973台,电扇7525台,洗衣机2503台,电冰箱1076台,缝纫机2408架,手表33528块;饮食服务业:1985年与1979年相比,国营饮食业减少营业额91.9万元,下降28%,年平均递减5%。但随着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国营服务业的营业额出现连年递增的好势头。1985年比1978年净增营业额146.1万元,增长1.4倍。年平均递增16%,创历史最好水平。
  供销合作商业 景德镇市供销合作商业在安排好农村市场,发展农业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供销商业的主渠道作用,购销业务不断增长。
  国内纯购进总值 1950年农副产品收购3.1万元,1957年上升到277.08万元。这一时期,主要是以收购木材、茅竹、桐油、鲜笋、干咸菜、畜产品、废旧物资等为主,工业品类购进数极少。1961年纯购进383万元(其中农副产品购进361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比1957年下降23%。以后,木材、茅竹的经营业务划归林业部门,农副产品购进开始逐年减少,但工业品购进却逐年增长。1964年,工业品购进完成165.3万元,1978年达484万元,比1964年增长1.93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业品市场繁荣,工业品下乡工作越做越细,工业品购进额在纯购总值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1985年,纯购进总值完成1462万元。比1978年的741万元增长22%,与1950年相比增长346倍。其中工业品购进额完成1051.3万元,比1978年增长117%;农副产品购进210.7万元,比1961年、1978年相比,分别下降42%、41%。
  国内纯销偿总额 1950年,供销合作商业纯销总额仅5.87万元。随着供销合作商业的发展。1957年,完成纯销额414.4万元,比1950年增长69.6倍。1978年,完成纯销总额2731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购买力连年增长。1985年,供销合作商业纯销总额达4515.3万元,比1978年增长65%,创历史最好水平。
  第二节 经营效益
  国营商业 1985年,年度流动资金平均余额6211万元,比1976年增长96.45%;流动资金周转为137天,比1978年快7天,比1981年慢37天;每百元商品销售额占用流动资金38元,比1978年少2.13元,比1981年多10元;商品纯销售额为16270万元,比1977年增长64.05%。比1984年下降0.58%;商品流通费总额为1275万元,比1977年加275万元;费用率为7.84%,比1977年下降22.22%,与1981年比较上升5.7%;实现利润201万元,比1983年增长46.72%,比1981年下降50%;经营利润率为0.95%,比1983年相比增长6.3倍,比1977年比较下降82.67%;全员人均劳效为4.59万元,仅低于1982年5.33万元,比1974年相比提高53.55%。
  供销合作商业 1985年,市属22个基层供销社共吸收社员股金59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3.4%,比1952年7.8万元增长6.6倍;实现利润122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比1979年60万元翻一番;经营利润率增长48%;资金利润率增长48%;费用水平较1979年降低10%;资金周转天数加快31天;全员人均劳效为2.89万元,比1979年增长14%。
  第三节 经营网点
  1985年,景德镇市国合商业(含集体商业)共有工业品批发部21个,农副产品采购供应单位25个,零售网点531个,饮食网点60个,服务网点42个,其它营业12个,储运4个,加工企业11个。共有职工8216人(不含商办工厂1527人)。
  国营商业 解放初,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始设立国营商业的管理和经营机构,市场开始出现国营商业网点。1953年,国营商业有经营机构12个(其中零售和饮食服务网点5个),职工387人随着对资改造和公私合营转改以及国营商业自身的发展,到1965年国营商业经营机构146个(其中零售饮服网点133个),职工2286人,比1953年分别增长11倍、26倍和4.9倍。1978年,国营商业经营机构175个,零售和饮食服务网点149个,职工4125人,比1965年分别增长20%、12%和8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业实行体制改革,市场开始出现“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份、多渠道、多层次、减少流通环节)的好形势,集体商业兴起,部分国营门店划给集体商业,医药、盐业、外贸、烟草等专业公司相继划出。截至1985年,国营商业有工业品批发单位12个,农产品采购单位21个,各类商品零售和饮食服务网点149个,职工3839人。
  供销合作商业 1956年,浮梁县联社设立农副土产废品、窑柴、农业生产资料、副食品日用品4个经营部,基层供销社9个,零售网点106个,职工394人。1960年,供销商业共设基层国营商店18个(其中:公社国营商店11个,垦殖商店5个,工矿商店2个),职工总数761人。1967年,设基层供销社22个,零售网点118个,职工698人。1978年,供销合作商业共有基层社26个,零售、饮食、服务网点186个,职工1556人。
  1985年,共有专业公司3个,基层供销社22个,批发机构7个,农副产品收购机构2个,贸易货栈1个,废旧物资收购机构2个,零售、饮食、服务网点300个;代购代销店160个,使农村每个分场所在地和每个行政村设有供销网点。供销商业共有职工2006人,其中基层供销社1365人,占总数的65%。
  集体商业 1957年,合作商业系统共有各类合作商业网点175个,占全市商业网点总数的45%。其中:合作商店69个,饮食网点23个,服务网点83个,职工1197人,占商业职工总数的37%。1966年,商业系统的合作商店全部撤销,门店转入国营商业,从业人员除老弱病残者外全部下放农村。1973年,合作店开始恢复。1974年,恢复合作商店16个,职工304人。同时合作商业改为集体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体商业进入迅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在商业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新流通体制,集体商业,零售网点逐年增多,职工队伍不断扩大,截至1985年,集体商业有经营网点192个(其中饮食服务网点37个)职工2371人。1979〜1985年,集体商业营业额收入16386.5万元,创利323.4万元,积累公益金154万元。
  第四节 商品储运
  1958年,市商业局建立太白园仓库群,对市内商品实行统一储存和保管。至1985年,仓库建筑面积17000多平方米,拥有库房43幢。
  1959年,成立市商业汽车运输队。初建时,只有1辆汽车、40部板车和6辆马车。1961年,改名为市商业储运处。1963年,与江西省商业汽车队挂钩,成立省商业汽车队景德镇分队。至此,板车、马车被淘汰。1969年与粮食局汽车队合并,称市商业汽车运输连0.1972年,粮食与商业分开,复为商业汽车运输队。1978年,成立经济警察中队,负责仓库群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1979年9月,商业汽车队与太白园仓库群全并,成立市商业储运公司。有汽车20辆。
  景德镇市商品输入原以水路为主,外来货物多由船运河边码头卸货。凡长江沿岸及上海的商品经鄱阳湖运抵市区;浙江、广州等地商品集中在鹰潭,由景德镇、鄱阳、万年、黄金埠等航运公司承运抵市。干旱时,昌江水浅、大船不能运抵市区,则停泊在皇岗,由汽车将货物运入市区。
  1980年,皖赣铁路通车后,商品改由铁路运输。市副食品、土产、农资、储运等公司在南站(历尧)建立中转仓库,办理中转业务。仍有少数商品通过水路进入(主要是九江)。1983年九江方面的货物改由铁路运输后,商业部门的货物由水路运输的历史结束。
  市商业储运公司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中转运输和商品储存。经营部门有商业汽车运输队、汽车配件总部、汽车修备厂等。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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