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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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2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分类号: F239.66
页数: 2
页码: 261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景德镇市1984年至1987年底部门审计科(室)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审计科 审计人员

内容

1984年,根据景府(1984)76号文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报告》,市直各部门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1985年8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至1987年底,市直属部门已建立内审机构或配备人员的有14个单位,专职或兼职的审计人员22人。此外,有些企业事业单位也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内审人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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