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审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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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23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审计机构
分类号: F239.256
页数: 2
页码: 261-262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景德镇市审计机构包括政府审计机关、部门审计科(室)、社会审计组织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

内容

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关
  1952年,市政府财政科设专职财政监察干部2人,其中1人兼办审计工作。1955年以后,财政监察和财经纪律大检查代替了审计工作。
  1983年10月9日,景德镇市审计局成立。翌年,局内设秘书科、财政金融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综合审计科。
  1986年,相继成立昌江区、珠山区、鹅湖区、蛟潭区审计局。为了便于开展工作,4个区审计局同时挂分局牌子,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
  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1984年,根据景府(1984)76号文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报告》,市直各部门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1985年8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至1987年底,市直属部门已建立内审机构或配备人员的有14个单位,专职或兼职的审计人员22人。此外,有些企业事业单位也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内审人员。
  第三节社会审计组织
  社会审计组织是一种社会性的民间审计组织,属于国家审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景德镇市已建立2个社会审计组织。
  1986年10月,成立景德镇市振兴社会审计咨询服务所,行政上属市民革领导,业务上受市审计局领导。同期筹建景德镇市审计事务所,行政和业务均由市审计局领导。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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