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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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235
颗粒名称: 审计志
分类号: F239.256
页数: 8
页码: 259-266
摘要: 本志记述的是景德镇市市内审计工作始于50年代初。1952年,市人民政府设财政科,配有专职财政监督干部,兼办审计工作。直至80年代,审计工作才日益健全。1983年,正式成立市审计局,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项目有财政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和其它审计。审计方式有就地审计、报送审计、委托审计、联合审计和调查审计;审计期限分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审计内容分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厂长(经理)责任审计和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审计监督范围有分管的市属部门、单位,还有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审计的中央和省属企业单位。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审计志 审计科

内容

第一章 审计机构
  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关
  1952年,市政府财政科设专职财政监察干部2人,其中1人兼办审计工作。1955年以后,财政监察和财经纪律大检查代替了审计工作。
  1983年10月9日,景德镇市审计局成立。翌年,局内设秘书科、财政金融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综合审计科。
  1986年,相继成立昌江区、珠山区、鹅湖区、蛟潭区审计局。为了便于开展工作,4个区审计局同时挂分局牌子,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
  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1984年,根据景府(1984)76号文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报告》,市直各部门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1985年8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至1987年底,市直属部门已建立内审机构或配备人员的有14个单位,专职或兼职的审计人员22人。此外,有些企业事业单位也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内审人员。
  第三节 社会审计组织
  社会审计组织是一种社会性的民间审计组织,属于国家审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景德镇市已建立2个社会审计组织。
  1986年10月,成立景德镇市振兴社会审计咨询服务所,行政上属市民革领导,业务上受市审计局领导。同期筹建景德镇市审计事务所,行政和业务均由市审计局领导。
  第二章 财税金融审计
  第一节 财政审计
  1984年11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84)252号文件,指定市审计局牵头,财政局、税务局参加,抽调干部组成两个审计组,对南昌县和湾里区198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复审。景德镇市1983年度的财政决算,则由省政府指派萍乡市审计局组织人员复审。
  1986年8月,市审计局对乐平县1985年度的财政决算就地进行审计。经过审计,认定该县的财政状况比较良好。乐平县财政局在生财、聚财、用财以及在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经济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对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第二节 税务审计
  1987年6月,市审计局对乐平县税务局执行税收计划、税收政策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通过审计,肯定该局1986年超额完成年度税收计划,并实现“三超”(超任务、超上年、超历史)的成绩。执行政策方面,基本上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审计中也查出了一些问题,并责成改进。
  第三节 金融审计
  1984年9月,景德镇市审计局对市农业银行洪源营业所、信用社1983年度的运输专业户贷款,粮管所、供销社、信用社的存贷款利率及计息,洪源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试审。通过审计,肯定了该所、社在支持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农业生产、扩大商品流转、搞活农村经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在执行金融政策、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专业户贷款发放偏松,有的贷款效益差,难以及时收回;利率使用和计息有差错;信用社的逾期贷款增加,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等。审计组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5条改进意见,促进了这些所、社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1986年8月,市审计局对工商银行景德镇市支行及所属3个办事处和储蓄部、信托部1985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通过审计,查明该行的四项经济指标均完成较好,帐表、帐证、帐帐基本相符,反映如实。对所属的行、处、部进行财务大检查,查出问题及时作了处理。在审计中也发现有的单位违反规定摊提费用,有的单位未经批准购买控购商品等现象,对此,审计人员提出了改进意见。
  第三章 行政事业审计
  第一节 就地审计
  1984~1985年,对行政事业主要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通过就地审计,查出有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犯法的问题,将罚没收入和规费收入挪用于建宿舍、办公楼以及请客送礼,滥发奖金、实物等。对于这些问题,有的进行批评教育,有的给予经济制裁,有的则予以通报。
  第二节 调查审计
  1984~1985年,通过对老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审计,了解到景德镇市的“扶老资金”的使用情况良好,绝大多数扶助项目形成生产能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促进老区建设的发展和改变贫因落后的面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乡村对老区建设资金管理不严,有挪用乱支现象;个别项目没有发挥投资效益,工程结束没有投入生产;有些项目的资金下拨较晚,影响投资建设。
  第三节 报送审计
  1986~1987年,主要采取报送审计的方式,一级会计单位基本实行了定期报送审计。
  通过报送审计,查出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10个方面的问题:(1)巧立名目,以购办公用品和下发拨经费的名义发纪念品、购货券和实物;(2)未经控购办批准,擅自购买控购商品;(3)将事业费或专款借给所属的大集体办企业和经商;(4)用公款请客送礼;(5)以修缮名义,乱挪资金搞基本建设;(6)不按规定,自立规章,滥发各种补贴奖金;(7)会议伙食补贴超标准,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支大;(8)往来款内容复杂,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9)收费不入帐,私设小钱柜;(10)学会、协会挤占行政事业费数额大。对上述10个方面问题的及时揭露,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遵守法纪,管理加强。
  第四章 企业审计
  1984~1987年,市、县两级共审计各类企业230户。按行业划分:工业企业33户、交通企业7户、商业企业103户、粮食企业30户、建筑企业8户、物资供销企业15户、农林企业9户、其他企业25户。
  通过审计,查出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应作未作收入;应缴未缴税利;截留隐瞒利润;乱挤乱摊成本;滥发奖金和实物;以修理名义搞基本建设;专用基金使用不当;擅自购买控购商品;超越权限报损;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于上述问题,审计组在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宽严适度的处理,从而维护了国家的财经纪律,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审计组在对市电瓷电器公司的审计中,发现该公司所属的昌江电瓷厂、昌化电瓷厂、专机铸造厂、昌平电瓷厂、综合服务厂等5户集体企业,占用国营企业流动资金188万元。审计结果引起公司领导及有关方面的重视。
  第五章 其他审计
  第一节 基本建设审计
  1986年,景德镇市审计局开展基本建设项目调查审计,完成审计项目15个,查出效益问题金额65万元。
  1987年,景德镇市审计局开展自筹基建资金来源的事前审计,完成审计项目38个,纠正了有的资金来源不当的问题。
  同年,景德镇市审计局对景德镇陶瓷厂的改、扩建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计。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工程延长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第二节 厂长(经理)责任审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自1987年开始,市、县审计局开展了对厂长(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任期目标是否达到;盈亏是否真实,有无潜在亏损;国家资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通过审计,摆明情况,作出评语,为组织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第六章 审计成果
  1984~1987年,市、县(区)两级审计局共审计547个机关团体和国营企事业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934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37万元,为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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