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流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2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流通
分类号: F820.4
页数: 2
页码: 232-233
摘要: 本节记述的景德镇市货币流通包括现金投放 、现金回笼、非现金流通等情况。
关键词: 货币流通 现金投放 现金回笼

内容

货币流通是货币在交换过程中同商品不断换位的运动,是同商品流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民国22年(1933年)以前,景德镇地区流通的货币主要是金属硬币。民国22年法币流通后,纸币流通越来越盛行。到民国38年(1949年)初,由于通货膨胀严重,纸币在景德镇几乎没有地位,“满街银元、铜板叮响,米条满天飞”。这就是解放前景德镇货币流通的真实写照。
  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下,将货币流通划分为转帐结算和现金两个领域。对各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基本上采取由银行转帐结算的方式,现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国家同集体经济或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结算的起点为30元,3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允许使用现金。截止1985年底,景德镇地区的货币流通90%以上是通过银行实行转帐结算的。 现金投放现金投放是支付职工工资和对个人的其他支付,占现金投放总额的50%左右。单位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各单位的管理和事务费用,也包括购置零星物资的支出;采购支出,包括对农村集体经济或个人采购农副产品的支出,以及对工矿产品,手工业和废旧物资收购等的支出;信用支出,包括储蓄存款户到期取现和信用社对个体劳动者,农民发放贷款,商业部门对专业承包户支付预购定金等;财政支出,主要指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财政支拨,以及对农村的抗灾,救济拨款,还有国家券到期对持有者的还本付息等。
  现金回笼 现金回笼是从社会上的现金回到银行,主要从商品销售收入,又称“商品回笼”。这是指国家和集体商业、企业出售商品所得的现金收入。回笼的现金占收入总额的70%;服务事业收入亦称“服务回笼”。主要包括车船运输、文化教育、公用事业、房租、邮电和饮食服务等劳务方面的现金收入,这是非商品性回笼;信用收入又称“信用回笼”。主要是城乡居民交存银行、信用社储蓄,农村集体经济和城乡个体劳动者向银行、信用社归还贷款等现金收入;财政收入亦称“财政回笼”。主要指财政税务机关向个体户或个人征收各种税款、规定费以及发行国库券等现金收入,现金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甚小。
  非现金流通 非现金流通是国营生产企业、建设单位及物资供销企业之间,由于生产资料购销活动而形成的货币流通,是货币在国营经济内部的运转;国营工业同商业企业以及商业企业内部各环节之间消费资料的购销活动所形成的货币流通,也是国营企业内部的货币运转;国营企业与城市集体经济之间相互提供商品和劳务而形成的货币流通;国营企业、供销社及农村集体经济单位之间,由于商品购销而产生的货币流通。
  此外,财政预算收支,单位资金调拨和解缴,以及信贷收支单位。
  在货币流通总量中,非现金部分约占90%,现金部分仅占5%左右,在现金流通总量中约有80%掌握在城乡居民手里,20%掌握在单位中。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