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业税征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21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农业税征管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2
页码: 220-2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1949-1981年的农业税征管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农业税 征管

内容

1949年,全市农业税的征收,以自然村为单位,各农户将应缴的“公粮”按规定日期送往指定地点,粮库验收后,开给收据交村公所,由村公所到区政府换取收粮证书,粮库第二联随库存旬报送交市政府财粮科。全市的农业税征收由市政府财政科统一管理,实行统收统支。农业税征解支拨业务手续,由财粮科粮秣会计具体负责办理,实行夏秋两季征收,全年任务一次结算。这一办法至1985年未变。
  1950年,“公粮”征收以村为单位集合,以乡为单位缴粮。为便于群众纳税,简化入库手续,已经缴粮或纳折征品,均到粮库征收组直接领取或换取正式公粮收据,代业主缴粮或受雇缴粮,与自交粮分开报解结算。农业税的征收结算,由市政府财政科负责。
  1951年,根据《中南区征收农业税报解暂行办法》的规定,从当年夏征开始,按任务大小向各区派2名财政驻库员,负责办理换据,签发检斤表和登记造册工作。各区驻库员每月与仓库会计结算当日帐目,填开农业税收据,逐笔登记在农业税征解分户登记册上。每乡立一帐户,每日一小计,5日一合计,编制农业税征解及报表和农业税征收粮食等实物品类月报表,按乡装订成册,每册附上农业税收据清单,送区政府盖章后,呈交市政府财政科。财政科汇总后每5日向省政财局报送一次。从当年夏征起,中央粮和地方粮的保管严格分开,分别入库在报解上,中央粮由市政府粮食科注帐,地方粮由市政府财政科注帐。
  1952年,根据《中南区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暂行征解统一会计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市政府财政科为全市农业税征收机关,财政科将征收的实物解缴商业部门或粮食部门时,视同入库。以中等稻谷为全市农业税征的帐面本位。粮食以市斤为单位,有特殊记帐单位的实物依其规定的单位记帐。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农业税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夏征以9月30日入库为终期,逾期作为秋征。秋征以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终期,逾期作为下年度收入,以“上年尾欠”科目列帐。从当年起,景德镇市初步建立健全了农业税征解会计制度。
  1956年,农业税的结算制度相应作了变更。“公粮”入库以农业社为单位。农业税征收年度自当年起改为历年制。在1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农业税作为本年度农业税收入,逾期作为尾欠。同时取消了旬报制度,在征收结束后编造决算表报解到省。公粮价款采取10天一结算,就地入库的办法,代金由乡汇解到市金库。上缴给省的“公粮”与附加分别报解,由财政科将价款汇省。
  1958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征购粮统一入库、依质论价、分别结算”的办法。全年征购分作“预送预售”和“秋征秋购”两期入库,农业税款也分作两期扣缴。按照“先征后购”的原则进行结算。在秋征入库前,乡人民委员会将分配给纳税单位的全年应缴税款,造具清册,通知粮库扣缴,并与粮库共同签章,上报市财政局和粮食局。
  1959年,全市农业税结算办法,根据省财政厅的规定,采用历年制,分为三个阶段,自1月1日至2日底为上年收入结算期;自3月1日起至9日底止为预送期,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秋征期。各基本核算单位,将粮库(站)所开的“商品入库凭单”和缴给银行营业所的现金收据,到公社进行结算后,由公社填制农业税征收清册,作为纳税凭证。市财政局在每月终了5日内,根据经粮食局、市金库核对签章的“农业税对帐单”编制农业税征解月报表3份,并附对帐单,自留一份、报省财政厅2份。省、市农业税附加随同“公粮”一并入库,列入农业税征解月报表上报省财政厅审核。此办法一直实行到1980年基本未变。
  景德镇市农业税的征收品种,主要是稻谷、茶叶、竹木等。自建国以来,坚决贯彻“先征后购,先送公粮、后送购粮、分别结算”的原则,保证全市按时完成国家分配的征收任务。农业税的征收结算,农业合作社以前以户为单位、合作化后以农业社为单位,人民公社化后,以生产队为单位。
  1981年,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后,全市的结算单位由原来的1000多个猛增到5万多户。农业税的征收结算办法有两种:户缴队结。即粮库(站)收到各户缴纳的粮食后,将入库单自存联交户主,结算联交乡财粮员,由财粮员将入库单集中后对生产队统一结算农业税;户缴户结。由乡财粮员根据农户缴纳农业税的结算单直接向户主结算农业税。或者由乡财粮员上门征缴结算农业税。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