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420020210001197 |
颗粒名称: | 税务志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41 |
页码: | 181-221 |
摘要: | 赋税起源很早,奴隶社会因田制赋的“贡、助、彻”,系早期单一农业土地收益税制的雏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品市场经济的逐步扩大,赋税结构由原来单一的农业赋税制,发展到对工商征税的复税制。春秋战国时期,有盐铁之征。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始税商贾及车船。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浮梁县出茶700万驮,税金15万余贯。数千年来,税赋制度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历经变革。解放后,人民税收制度,为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多次进行调整和变革。1958年农业税废除原来的累进税制,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进一步改革工商税收制度,在国营企业推行两步利改税,从税利并存,过渡到全税制,使税收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杠杆。1985年,市内开征的工商税种有12种,实现工商税收共计7715.25万元。 |
关键词: | 景德镇 税务 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