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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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1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企业收入
分类号: F275.4
页数: 2
页码: 122-1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建国以后的企业收入大幅增长。
关键词: 景德镇 企业收入 建国后

内容

建国以后,由于重视经济建设,大部份财力用于发展工业、交通、农林、商业等国营企业,企业收入即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比重仅次于工商税收。但是,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不同时期均有所变化。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企业收入仅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92%。“一五”时期(1953〜1957),企业收入达329.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6.84%。1958〜1960年,从报表上反映企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因而1961年的企业收入比I960年下降88.57%。1963〜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企业收入只有2000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30.88%。“三五”时期(1966~1970年),企业收入赤字610万元。“四五”时期(1971〜1975年)后两年,企业收入出现赤字620万元。“六五”时期(1981〜1985)企业收入4627.9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12.6%;比以前所占比重下降。这主要是(1)1983年上划了一批利润大的企业;(2)“五五”时期的专项贷款在本期归还;(3)实行利改税后,以税代利。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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