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业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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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1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专业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81
页数: 3
页码: 8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1950年以来的粮油市场管理、瓷器市场管理、茶叶市场管理、木竹市场管理、运输市场管理、文物市场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市场管理 粮油市场

内容

粮油市场管理 粮油系国家列为统购统销的一类物资。为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稳定粮油市场,确保人民生活的需要,1950年,市人民政府公布加强粮油市场管理办法。明令严厉打击贩卖粮油的不法奸商。同年,成立中国粮食公司浮梁支公司,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粮油经营方针,做好粮食征购工作,统一粮食调度,保证军粮民粮供给,平抑粮价,稳定粮食市场。在粮油统购统销年代,市工商管理部门配合市粮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粮油统购统销的指示精神,明确规定,在粮油统购期间,不论集体或个人的粮油,一律不准进入集市贸易,凡进入集市贸易的粮油,由国家粮食收购部门按统购价格收购。严禁买卖粮油票证,严禁以粮油或粮油票证交换物资,违者予以没收。坚决打击非法买卖粮油和粮油票证的投机倒把活动。凡集体或个人自食有余的粮油,只能卖给国家粮油收购部门,严禁投入市场或进行黑市交易。
  瓷器市场管理 据载,景德镇瓷器,自唐代就远销朝鲜、日本、欧洲。至元代,已销往世界各地。明末清初,市内逐步形成瓷器专业市场——瓷器街。当时,全国各地驻景瓷商共有8帮,并联合设立驻景瓷商八帮公所,代为本乡瓷商购销瓷器服务。民国时期,成立全国旅景瓷商联合会,后改为全国旅景瓷商公会。
  解放后,瓷器市场日益繁荣。为加强瓷器市场管理,1950年,由市人民政府工商科主持成立景德镇市瓷器交易所,并公布《景德镇市瓷器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经营瓷器贩卖业行商,以及从事瓷器加工彩红上下洲店,领市人民政府营业许可证公私瓷厂、客商、行栈等,均得向交易所申请经营入所交易。1952年,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活跃初级市场的六条措施,进一步打开瓷器销路。当年召开的全市第一届物资交流会,参观瓷器展览的达3万多人次。大会成交总额中,瓷器占50.89%。1957年,市人民委员会公布《景德镇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单位或私人在景购运瓷器出市,须向市场管理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凡未经市场管理委员会查验盖章者,一律不准运瓷出市。
  1978年,景德镇市正式对外开放。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瓷器市场随之日益扩大。为搞好新形势下的市场管理,1982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先定点、后登记的市场管理办法,对个体瓷器商贩进行逐个登记。审查发证。至1985年底,全市共发展瓷器个体工商户326户,其中个体瓷器小作坊58户,个体瓷器商贩232户;从业人员584人,其中作坊155人,商贩455人;资金总额156.82万元,其中作坊62.17万元,商贩94.65万元;瓷器专业市场3个,经营瓷器600~700个品种。
  茶叶市场管理 浮梁盛产茶叶。唐代白居易《琵琶行》诗言,“前月浮梁买茶去”,可见当时浮梁茶叶市场颇具盛名。尤其是浮梁功夫红茶,更是名扬天下,民国4年(1915年),曾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牌。解放后,景德镇市茶叶市场进一步发展。为加强茶叶市场管理,1973年,市革命委员会批转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市商业管理局《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的联合请示报告》。1975年,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商业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和生产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内各茶叶产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努力增产红茶,积极向国家多交售红茶。同时规定,茶叶属计划收购物资,各生产单位所产红茶、红毛茶,一律交售国家,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不得以茶易物,自行运销;没有生产任务的零星产茶单位,亦应持所产茶叶制成红毛茶,就地向茶叶收购站交售,不得自制绿茶、自订价格,自行出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产茶区和社员群众中擅自采购茶叶;凡违反茶叶购销政策和市场管理规章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对于从事茶叶投机倒把活动者,坚决予以打击。
  木竹市场管理 市内浮梁县盛产木、竹。为加强木、竹市场管理,保护木、竹资源,保证国家建设的需要,市人民委员会先后于1957年和1962年,公布《景行镇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市容的几项规定》,均按国家木竹管理政策,将木、竹列为二类物资,实行计划收购。尔后,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革命委员,每次下文,明令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进行木竹交易。并持续开展打击套购木竹的投机活动。1973年3月,查获××县××公社××大队等11个单位,在市域乡村套购木材669.28立方米,分别给予平价收购、补税、罚款等处理。为配合市场管理,严格进出口物资检查,1978年,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土产、林业等部门联合成立景德镇市港口联合检查站。负责对水上各进出口船舶、木竹排筏进行检查,加强木竹(包括成品、半成品)柴炭市场管理。
  砂石市场管理 随着基本建设的发展,对砂石的需求量日益增多。70年代中期,由于管理工作未能及时跟上,市内砂石市场一度出现混乱。有的私设地下包工队、地下工厂、雇工剥削;有的偷税漏税、行贿走私;有的任意抬价,牟取暴利;有的单位代开发票,非法收取“管理费”。为改变这种状,1975年,市革命委员会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建局、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砂石市场管理的联合请示报告》。嗣后,根据报告精神,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及市砂石厂联合成立景德镇市砂石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市的砂石生产与供销。同时加强砂石经营财务管理,实行全市砂石市场凭专用统一发票结算、付款,作为报销凭证。还配合加强砂石市场管理,打击投机活动,开展了对砂石生产队伍的整顿,在整顿中,经市砂石办公室,对全市砂石的生产人员进行审查,清退了砂石生产单位雇佣的外流人员和下放对象。
  运输市场管理 为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6个部门《关于整顿和加强民间运输市场管理的联合通知》精神,1975年,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短途运输市场管理的通告》,对市内运输市场作出4项规定:(1)凡市内从事装卸、搬运、起重等短途运输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短途运输业务必须贯彻“先国营、后集体,先专业、后副业”的管理原则,各副业队车辆和人员,不得争货源、争市场;(2)整顿清理短途运输市场。所有从事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经市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发给许可证,其运输工具、车辆由短途运输部门发给营运牌照,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搬运装卸活动。未经批准的无证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运输市场;(3)短途运输费结算,实行全市短途运输专用统一发票,否则,不予结算、拒付营运费、不予报销,并责成税务、银行和各单位财务人员监督执行;(4)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止其车辆运行、扣缴行车、牌照和罚款等处理。同时明令取缔地下运输,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的投机活动。
  文物市场管理 1 97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文物商业市场管理,控制文物外流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家关于文物管理有关规定,强调一切出土文物、革命文物,概归国家所有,不得进入商业文物市场;凡流散在市内的文物(包括瓷器、陶器、玉器、书卷、碑、贴、金、铝、铜、锡器,犀角、象牙、竹、木、刁削等),一律由市文物商店收购,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收购;未经市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证明,一律不准私运出口。按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予以制裁;对保护文物和检举贩卖文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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