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乡抽样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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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1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乡抽样调查
分类号: C811
页数: 3
页码: 20-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建国初期城市居民生活调查、农民生活调查、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调查主要指标统计。
关键词: 景德镇 城乡居民 抽样调查

内容

城市居民生活调查 1957年建立城市职工家庭生活调查(又称职工家计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966年,开始中断。1980年,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重新恢复。是年12月,按照“划类选点”的方法选择50户有代表性的职工家庭为调查户,从当月起开始记帐。1984年7月,市统计局对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性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家庭的人口数和就业人口数;家庭的现金收入;家庭的贵重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和需求量;居住条件等。同时,职工家庭生活调查改为城市住户家庭生活调查,调查对象由过去单纯的职工户扩大到非职工户,调查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扩展到居委会,调查内容由现金收支增加到包括实物收支。9月,成立景德镇市城市抽样调查队,为局属副县级事业机构,定编8人,下设住户调查和物价调查两个科。11月,市城市抽样调查队采用“划类选点,等距抽样”的科学方法,以当年7月份一次性调查资料为基础,抽选出100户城市居民家庭为经常性调查户,从1985年起记帐。当年,100户调查家庭基本情况是: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06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2.21人,就业面为54.4%,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84人,平均每人生活费收入520.2元,平均每人生活费支出505.77元,平均每人居住面积6.54平方米。
  农民生活调查 50年代后期,曾着手进行农村典型社员家庭收益分配情况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1977年,逐渐恢复。当年在全市抽选50户农户作为年终一次性调查户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社员家庭基本情况和副业生产情况”,“社员家庭收支情况”,“社员家庭主要生活消费品的消耗量”等。1982年9月起,开始建立农村农民家庭生活抽样定点调查工作制度,根据全市各社(场)上报的1979~1981年3年的平均收入排序,按随机原则,等距抽取60户农户,每10户配备辅助调查员1人,调查员根据调查户记帐情况加工整理,按月、季、年汇总逐级上报。1984年调查记帐户,调查蛟潭区、鹅湖区共70户,调查内容除分季节的播种面积、品种、产量外,主要有现金收支状况、多种经营情况、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等,共11个表种,640个汇总指标。1985年6月景德镇市郊区(不含乐平)被确定为全省农村抽样调查点。据此,市统计局成立了“景德镇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并按国家和省的统一方案要求,抽中洪源、经公桥、蛟潭、臧湾、寿安、旧城、鲇鱼山等7个乡为农村抽样调查点。
  80年代以来,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他领域也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1982年5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革委第八次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第一次采用抽样方法对全市早稻产量进行调查,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抽调的10多名干部组成早稻产量抽样调查队,分赴抽中的7个社(场)进行实割实测调查工作。据调查结果测算:全市早稻平均亩产597.6斤,总产1.23亿斤,比上年增产1082万斤,增长9.69%。此外,还先后进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残疾人抽样调查、非交通运输部门汽车抽样调查等等。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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