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大国情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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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1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重大国情普查
分类号: C811
页数: 3
页码: 1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建国以来的重大国情普查,其中包括人口普查、工业普查的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人口普查 工业普查

内容

人口普查 建国以来,遵照中央指示和全省统一部署,景德镇市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其中前两次普查的具体组织工作以公安部门负责为主,后两次普查以统计部门负责为主。
  1953年,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是为准备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查清选民人数。调查项目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4项。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确定为1953年6月30日24时。普查结果是:景德镇市总户数为59913户,总人口204424人,其中男性111083人,女性93341人;汉族204347人,占99.96%。
  1964年,开展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当年6月30日24时。普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本人成份、文化程度、职业、与户主关系等8项。普查结果是:全市总户数77976户,总人口321231人,其中男性173580人,女性147651人;汉族人口321022人,占总人口的99.93%,回、满、僮、蒙等7个少数民族人口合计209人。
  1980年,国务院决定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确定1982年6月30日24时为登记的标准时间。是建国以来调查规模大、项目多、并且首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的一次大型社会调查。这次普查登记项目共有19项,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11项。普查从1981年6月开始准备,到1982年9月结束,历时一年多,普查数据由省电子计算站全面录入汇总。普查结果是:全市共有121046户,506955人,比1964年普查总户数与总人口分别增长55.23%和57.82%;其中男性268346人,女性238609人。普查结束后,编印出《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
  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项目由第三次普查时的19项增至21项。景德镇市从1989年9月成立普查机构到数据处理结束,历时两年零8个月,抽调普查工作人员6000多名,其中普查员4053人,普查指导员1047人。这次普查的全部数据资料均由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录入汇总,汇总计算结果,1990年6月30日24时(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全市(含划入本市的乐平县和原波阳的鲇鱼山乡、荷塘垦殖场)共有315357户,计1343463人,其中男性703069人,女性640394人;家庭户313123户、1306490人,集体户2234户、36973人。根据电子计算机全面汇总结果,编印出《江西省景德镇市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资料》分上、下两册,共计1334页。上册包括概要、人口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行业6个部分;下册包括婚姻、家庭、生育、死亡人口4个部分。
  工业普查 1950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命令,对公营、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调查(后称第一次工业普查)。普查项目包括企业概况,动力、生产及运输设备,主要原料及燃料耗用量,地基、厂房建筑物及工场间,矿采情况,职工工作时间及工资,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修建工程等8项。普查时点为1949年底。景德镇市共抽调干部105人、工人100余人组成普查工作队开展调查工作。由于当时统计资料整理工作不健全,没有留下普查结果的数据。
  1984年7月,国务院决定以198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1984年12月,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普查办公室,办公室成员22人,全市共调集2000余名专、兼职干部职工参加普查工作,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列入普查范围。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库存,新产品和产品产量,工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工业技术经济指标,能源消费量,劳动工资,财务成本,工业品价格,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开发等14种综合表、800多个指标。根据普查资料汇总结果,编印出4册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性工具书——《景德镇市1985年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其中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综合,生产、销售、库存,技术进步,劳动工资和职工素质,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费和库存,财务成本,经济效益,国家、企业、个人分配情况,工业产品价格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利用,工业普查主要成员、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工业普查大事记等11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详细反映景德镇市工业企业基本概貌和工业经济发展变化。
  普查结果表明:在全国1985年的工业普查中,景德镇市列入普查的全部(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占地总面积为25323624平方米。按隶属关系分:中央企业17个,占地796604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1.46%;省属企业9个,占地764039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0.17%;市属企业193个,占地622436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4.58%;区乡属企业215个,占地168383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65%;乐平县乡属企业144个,占地180898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14%。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企业169个,占地2167488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5.59%;集体所有制企业408个,占地362714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4.32%;全民与集体合营企业1个,占地216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09%。按企业规模分,大型企业9个,占地583904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3.06%;中型企业17个,占地5052981平方米,占总面积19.95%;小型企业552个,占地1443159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6.99%。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当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110454.7万元,物质消耗70559.6万元,工业净产值39895.1万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610.7万元,利润税金总额16076.4万元,全年支付职工工资总额15646.9万元。
  此外,还有1952年12月组织开展的农业普查,普查登记的项目有农业户数、农业人口、农业计税人口、耕地面积等6项;1985年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办法》,对全市城镇和独立工矿区全部房屋的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登记项目有43项。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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