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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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10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调查
分类号: C829.23
页数: 7
页码: 16-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的统计调查情况,包括专业统计报表、重大国情普查、城乡抽样调查等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统计调查 统计报表

内容

第一节 专业统计报表
  建国初期,市内统计业务分属有关主管部门:人口统计由民政部门进行,商业统计由商业局负责办理。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为适应计划经济管理的需要,开始在全市建立有组织、有领导的统一协调的统计工作,及时建立并逐步健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统计调查。在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下,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工业、基本建设、贸易、交通、劳动工资、城市公用事业、人口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制度。1957年,开始建立职工家计调查制度。
  1958年的“大跃进”中,出现不按国家统计制度,任意修改统计方法,滥发统计报表的状况,重要统计数字浮夸失实。 1962年,恢复正常的全面报表制度。1965年,开始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当年,年报共28种,其中农业年报7种,工业年报6种,交通年报1种,基本建设年报3种,物资年报1种,劳动工资年报3种,财贸年报7种;定期报表15种,其中农业、工业各3种,基建、物资各1种,财贸5种,劳动工资2种。
  1966年,根据国家统计局(66)统管字第7号通知精神,取消统计年报制度。当年,年终重要的统计资料,均只按定期报表来推算。1967年,定期统计报表只是保留农业、工业、基建、物资、劳动工资等方面一些主要的进度指标。1970年,政府统计报表制度逐步恢复。到1977年底,得到恢复的年报制度有农业、工业、基本建设、商业、物价、劳 动工资、物资等7个专业。
  1980年,执行的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扩展到农业、农村经济调查、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商业、物价、劳动工资、物资、市县基本情况卡片等11个专业,计年报99个表种,定期报表43个表种。1982年,开始建立国民经济平衡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建设统计扩大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1989年8月,开始报“部、省属全民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月度统计报表”、“全民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快报”和“重点集体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快报”3种月报。三季度开始报“集体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报”。至此,一个覆盖全市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工业生产、效益统计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为完善效益考核,促进工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90年,具体执行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年报达15个专业,计139种,定期报表12个专业95种。其中年报分布为:农业23种,工业8种,交通2种,固定资产投资14种,物资5种,商业14种,旅游3种,劳动工资11种,农村住户调查8种,农村经济7种,城市住户调查9种,物价调查7种,市县基本情况2种,平衡19种,科技7种。
  第二节 重大国情普查
  人口普查 建国以来,遵照中央指示和全省统一部署,景德镇市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其中前两次普查的具体组织工作以公安部门负责为主,后两次普查以统计部门负责为主。1953年,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是为准备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查清选民人数。调查项目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4项。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确定为1953年6月30日24时。普查结果是:景德镇市总户数为59913户,总人口204424人,其中男性111083人,女性 93341 人;汉族 204347 人,占 99.96%。
  1964年,开展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当年6月30日24时。普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本人成份、文化程度、职业、与户主关系等8项。普查结果是:全市总户数77976户,总人口321231人,其中男性173580人,女性147651人;汉族人口321022人,占总人口的99.93%,回、满、僮、蒙等7个少数民族人口合 计 209 人。
  1980年,国务院决定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确定1982年6月30日24时为登记的标准时间。是建国以来调查规模大、项目多、并且首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的一次大型社会调查。这次普查登记项目共有19项,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11项。普查从1981年6月开始准备,到1982年9月结束,历时一年多,普查数据由省电子计算站全面录入汇总。普查结果是:全市共有121046户,506955人,比1964年普查总户数与总人口分别增长55.23%和57.82%;其中男性268346人,女性238609人。普查结束后,编印出《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
  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项目由第三次普查时的19项增至21项。景德镇市从1989年9月成立普查机构到数据处理结束,历时两年零8个月,抽调普查工作人员6000多名,其中普查员4053人,普查指导员1047人。这次普查的全部数据资料均由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录入汇总,汇总计算结果,1990年6月30日24时(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全市(含划入本市的乐平县和原波阳的鲇鱼山乡、荷塘垦殖场)共有315357户,计1343463人,其中男性703069人,女性640394人;家庭户313123户、1306490人,集体户2234户、36973人。根据电子计算机全面汇总结果,编印出《江西省景德镇市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资料》分上、下两册,共计1334页。上册包括概要、人口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行业6个部分;下册包括婚姻、家庭、生育、死亡人口4个部分。
  工业普查 1950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命令,对公营、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调查(后称第一次工业普查)。普查项目包括企业概况,动力、生产及运输设备,主要原料及燃料耗用量,地基、厂房建筑物及工场间,矿采情况,职工工作时间及工资,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修建工程等8项。普查时点为1949年底。景德镇市共抽调干部105人、工人100余人组成普查工作队开展调查工作。由于当时统计资料整理工作不健全,没有留下普查结果的数据。
  1984年7月,国务院决定以198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1984年12月,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普查办公室,办公室成员22人,全市共调集2000余名专、兼职干部职工参加普查工作,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列入普查范围。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库存,新产品和产品产量,工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工业技术经济指标,能源消费量,劳动工资,财务成本,工业品价格,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开发等14种综合表、800多个指标。根据普查资料汇总结果,编印出4册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性工具书——《景德镇市1985年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其中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综合,生产、销售、库存,技术进步,劳动工资和职工素质,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费和库存,财务成本,经济效益,国家、企业、个人分配情况,工业产品价格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利用,工业普查主要成员、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工业普查大事记等11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详细反映景德镇市工业企业基本概貌和工业经济发展变化。
  普查结果表明:在全国1985年的工业普查中,景德镇市列入普查的全部(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占地总面积为25323624平方米。按隶属关系分:中央企业17个,占地796604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1.46%;省属企业9个,占地764039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0.17%;市属企业193个,占地622436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4.58%;区乡属企业215个,占地168383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65%;乐平县乡属企业144个,占地180898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14%。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企业169个,占地2167488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5.59%;集体所有制企业408个,占地362714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4.32%;全民与集体合营企业1个,占地216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09%。按企业规模分,大型企业9个,占地583904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3.06%;中型企业17个,占地5052981平方米,占总面积19.95%;小型企业552个,占地1443159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6.99%。578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当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110454.7万元,物质消耗70559.6万元,工业净产值39895.1万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6610.7万元,利润税金总额16076.4万元,全年支付职工工资总额15646.9万元。
  此外,还有1952年12月组织开展的农业普查,普查登记的项目有农业户数、农业人口、农业计税人口、耕地面积等6项;1985年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办法》,对全市城镇和独立工矿区全部房屋的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登记项目有43项。
  第三节 城乡抽样调查
  城市居民生活调查 1957年建立城市职工家庭生活调查(又称职工家计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966年,开始中断。1980年,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重新恢复。是年12月,按照“划类选点”的方法选择50户有代表性的职工家庭为调查户,从当月起开始记帐。1984年7月,市统计局对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性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家庭的人口数和就业人口数;家庭的现金收入;家庭的贵重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和需求量;居住条件等。同时,职工家庭生活调查改为城市住户家庭生活调查,调查对象由过去单纯的职工户扩大到非职工户,调查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扩展到居委会,调查内容由现金收支增加到包括实物收支。9月,成立景德镇市城市抽样调查队,为局属副县级事业机构,定编8人,下设住户调查和物价调查两个科。11月,市城市抽样调查队采用“划类选点,等距抽样”的科学方法,以当年7月份一次性调查资料为基础,抽选出100户城市居民家庭为经常性调查户,从1985年起记帐。当年,100户调查家庭基本情况是: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06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2.21人,就业面为54.4%,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84人,平均每人生活费收入520.2元,平均每人生活费支出505.77元,平均每人居住面积6.54平方米。
  农民生活调查 50年代后期,曾着手进行农村典型社员家庭收益分配情况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1977年,逐渐恢复。当年在全市抽选50户农户作为年终一次性调查户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社员家庭基本情况和副业生产情况”,“社员家庭收支情况”,“社员家庭主要生活消费品的消耗量”等。1982年9月起,开始建立农村农民家庭生活抽样定点调查工作制度,根据全市各社(场)上报的1979~1981年3年的平均收入排序,按随机原则,等距抽取60户农户,每10户配备辅助调查员1人,调查员根据调查户记帐情况加工整理,按月、季、年汇总逐级上报。1984年调查记帐户,调查蛟潭区、鹅湖区共70户,调查内容除分季节的播种面积、品种、产量外,主要有现金收支状况、多种经营情况、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等,共11个表种,640个汇总指标。1985年6月景德镇市郊区(不含乐平)被确定为全省农村抽样调查点。据此,市统计局成立了“景德镇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并按国家和省的统一方案要求,抽中洪源、经公桥、蛟潭、臧湾、寿安、旧城、鲇鱼山等7个乡为农村抽样调查点。
  80年代以来,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他领域也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1982年5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革委第八次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第一次采用抽样方法对全市早稻产量进行调查,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抽调的10多名干部组成早稻产量抽样调查队,分赴抽中的7个社(场)进行实割实测调查工作。据调查结果测算:全市早稻平均亩产597.6斤,总产1.23亿斤,比上年增产1082万斤,增长9.69%。此外,还先后进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残疾人抽样调查、非交通运输部门汽车抽样调查等等。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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