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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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0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经营
分类号: F425.1
页数: 4
页码: 348-3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建筑业经营管理情况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方式的统计概况。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建筑业 生产经营

内容

景德镇在新中国成立前,建筑业的经营方式分为点工、宾主承包、转包、招标承包、合伙承包。点工,是泥木工上门维修房屋,按日按工取酬方法。宾主承包,即包工头凭与顾主的关系承接建筑工程。转包是泥木店老板接到大型工程,自己力量不能承担,把部分小工程转包给小包头,大包头从中抽取利润,并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招标承包是基建单位在众多的建筑厂商中依据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标准,择优选定承包者的一种招标方法。民国28年(1939),浮梁县立中学工程以招标方式承建,有7个营造厂商参加了这个工程的投标竞争。解放初,泥木工人自发组织起来合伙承包工程,进行生产自救。所承包的工程包工不包料。
  1950年,市人民文化宫工程采用招标承包方法,包工不包料。是景德镇市建国后第一个招标工程。主持招标的是市人民政府建设科,标底依据当时本地的习惯定额。马鞍山粮食仓库及办公楼是由8名泥工合伙承包建造的。实行共同劳动,共同分工管理,民主分配。1961年6月,市人民政府颁发《景德镇市管理营造厂商暂行办法》,规定营造厂商登记手续,将营造厂商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并规定厂商承包工程的范围(甲级除外),其余等级的厂商承包工程不得超过自己的资金10倍。还规定不得无照包工、偷工减料、勾结招标、行贿受贿等不正当的包工方式。
  1950年2月,市建筑工会和市劳动部门组织成立3个劳动供应站和3个中队(即沙泥工中队、油漆工中队、锯板中队),将分散的建筑工人逐步吸收到劳动供应站和中队,工人不再单独合伙承接工程,由组织出面集体承包。承包工程要进行估价订合同,按照当时的习惯定额估价,工程为包工不包料。合同规定开工时间,保修期限等条款。砌窑砖墙为10个泥工1平方丈,做一般的木屋架5个工1列;工人等级分甲、乙、丙、丁正副八级,乙方向甲方收取工费,沿用建国前以大米折算工钱的办法,以副甲级为标准,每个工日以15斤大米折算金额。
  1953年底,市建筑工程公司成立,施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管理纳入计划管理范围。由于引进苏联的建筑业管理经验,把建筑业看成基本建筑的消费部门,忽视施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加上计划管理的约束,经营自主权很小。“一五”计划期间,因技术管理力量薄弱,计划任务饱满,从江西省建筑工程公司调入部分技术人员进市建筑公司;另外到上海招聘了一批技工。采取包工包料,少数工程包工不包料的经营方式。至50年代中、末期,市建筑工程公司实行建筑工程全面承包的方法,即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实行包设计、包工、包料,负责组织安排建设过程中的一切实施活动,建设单位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到期验收。
  1958年,基建体制改革,改变基建程序,下放基建项目审批权。为适应瓷业发展的需要,成立建窑现场指挥部。单纯强调完成施工产值,不计工本,不搞核算,采取实报实销的经营方式。在三年整顿时期,市建筑工程公司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企业经营管理有所好转。完成施工产值959.37万元,盈利74.7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全部遭到否定,把公司、工区、场、所,编成团、连、排,用军事化手段指挥生产,不计盈亏、吃国家救济粮。至1976年共亏损604万元。1978年以后,市建筑业的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恢复。建筑工程实行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工资除计件工资外,还实行计时加奖励工资,实行利润超额分成或利润包干。1980年5月4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物资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扩大国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市建筑业的经营管理推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和投标承包经济承包方式。
  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1981年11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安装企业抓经济包干创全优工程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四包一定”(包工期、质量、材料、造价,定奖罚)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一般民用建筑4%,一般工业建筑5%。连同材料量差质差一次性包干。工期提前竣工授奖,拖延受罚。这种包工方式受甲乙双方欢迎。市第一建筑公司和市住宅建设公司有62.5%的工程实行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所承建的火车站、中国人民银行、电机厂、外贸公司等工程,都按合同规定各有奖罚。
  投标承包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同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改革的规定》,推行招标投标承包。市人民政府根据市情,实行建筑施工企业的归口管理。成立建筑工程管理处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管理处根据《景德镇市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与市计委、市建设银行组成评标小组,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市主要施工企业都参加了投标竞争。是年,投标承包的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占当年施工面积的7.、2%。根据竣工决算的二个中标项目平均降低造价8%,工期比定额工期缩短10%。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招投标工程建筑瓷厂原料车间,建筑面积2126平方米,工作量24.29万元,中标单位是市工业建筑公司。1985年,市施工企业参加招标承包施工单位工程19个,占当年施工单位承包总数的22.5%,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工作量549.16万元。
  施工预算定额 1953年以前,景德镇市建筑行业没有统一的预算定额。施工单位承建工程,维修房屋均采用包工不包料或点工方式。工程造价的估算,由承建单位(乙方)根据以往的经验提出工作预算,加上一定比例的间接费,得出总造价。结算时只调整施工中的增减部分。1954年,国家计委颁发《一九五四年度建筑工程设计预算定额(草案)》,景德镇市施工企业执行此定额。由于定额项目不全,分项子目不清,使用不方便,且定额水平偏低,造价偏高。次年,国家建委编制《一九五五年度建筑工程设计预算定额(草案)》,定额水平较原定额提得过高,定额的规定有的不够明确,项目划分有的又太细,施工企业在执行中感到困难。1956年,国家建委经过全面修订和补充,再次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市施工企业执行此定额后,效果较好。1958年,施工企业在继续执行国家建委定额的同时,还执行《江西省建筑工程简化预算定额》,建筑材料价格部分以发票为凭证调整价差,填写估价单。1960年,江西省建委以大跃进的“高指标”为参考基数,编制下发《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明显高出国家建委编制的定额。是年9月16日,市人委发出关于贯彻《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省建委颁发的《重点建设地区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市建筑材料实际价格与“重点建设地区材料价格”差额部分,根据不同工程类型测算出各种结构类型价差系数,乘以直接费,分别列入工程预算总造价(差价不计算间接费),由建设单位负担。各种结构系数为:简易结构增加6.66%,砖木结构增加9.66%,混合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增加11.41%。这期间,由于受“大跃进”左的思潮影响,人为地以提高定额水平,来降低工程造价,引起施工企业强烈反映。市唯一的一家国营建筑工程公司由1954~1959年连年盈利转为下降,乃至亏损。1960年比1958年下降80.24%,1961年亏损35.57万元。1965年,江西省建工局制定下发《江西省建筑工程简化预算定额(修订本)》,市计委通知只在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中实行。由于定额水平仍高于1957年国家建委编制的定额,执行仍感困难。
  “文化大革命”中,预算定额一度停止。到1973年,江西省建工局制定颁发《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同时,市建委编制了《景德镇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在此基础上,市建委第一次组织力量编制《景德镇市一九七三年度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自此,施工企业不再编制工程估价单,直接套用《估价表》中的市区基价,提高了预算工作效率,施工企业执行后反映良好。由于材料价格不断变动,1980年,市建委在编制《景德镇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基础上,又一次编制《景德镇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对1973年定额中常用缺项进行了补充,一直执行到1983年。是年,市计委颁发1984年《景德镇市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和《景德镇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搞好企业内部经济承包起到了良好作用。
  1984年,建筑市场开放,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房屋造价相应提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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