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机构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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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105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机构企业
分类号: F426.9
页数: 6
页码: 343-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建筑业机构企业的统计概况,主要介绍了管理机构、建筑企业、设计院等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景德镇市 建筑业 机构企业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初期,景德镇泥水匠民间组织,名曰鲁庆社,是泥水匠会友聚会议事的场所。民国15年(1926),改为泥水匠工会。这是景德镇建筑业第一个工会组织。20年11月,木店业工会成立。25年,泥水匠工会经过整顿易名为景德镇泥水匠职业工会。30年1月,泥水匠职业工会进行第一次改选,更名为浮梁县泥水匠业职业工会务。隶属于浮梁县商会。
  民国24年(1935),江西省政府实施新县制,浮梁县政府内设第三科,掌管教育和建设事项。26年6月,增设第四科,专管建设。29年复名为建设科,主管农业、林业、桥梁、公路等建设事宜。除一些临街建筑需要申请建设科批准外,其它有关建筑方面的事务概不过问。
  解放后,成立景德镇市建设局。1949年10月20日,市建设局改为市人民政府建设科,掌管全市总体规划和建筑业。
  1950年,成立建筑工会,其中设木匠业分会3个,泥水匠分会3个。1954年10月,成立中共景德镇市委基本建设委员会。1955年3月,市人民政府建设科改为市建设委员会。1956年4月8日,成立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局。1958年5月23日,市城建局与建筑公司合并,成立景德镇市建筑工程局,主管建筑行政及领导国营建筑企业承接施工工程。5月26日,成立景德镇市基建劳动力供应站,专司建筑工人的劳动调配。
  1960年8月,市建筑工程局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并,成立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局。1968年l0月,市城建局撤销。次年11月18日,恢复市建筑工程局。1973年2月28日,市建筑工程局易名为城市建设局。1975年,成立市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1979年1月6日,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和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共市委决定将市城建局所辖的景德镇陶瓷厂、市第一、二建筑公司、市水泥厂、市砖瓦厂、市砂石管理处、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划出,成立建筑工程局。负责组织全市的建筑安装和建筑材料生产。1983年11月2日,市建筑工程局改为市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公司。1984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建筑业进行归口管理,由市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公司统一领导。并成立了建筑工程管理处和质量监督站,隶属于市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公司。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开始对全市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发照登记注册和清理审查等工作,审查批准乡镇企业建工队进城承包工程任务,以及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颁发地区性建筑管理法规等。从而逐步完善和健全了建筑企业的管理。
  第二节 建筑企业
  新中国成立前,景德镇没有一家正规的营造厂,更没有建筑设计单位。只有从事房屋维修和简易工程建筑的泥木店6家。新中国成立后,相继组建了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现择有代表性建筑企业分述如下:
  市营造公司1951年初,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建设科抽调干部并拨出款项组建营造司。4月,正式成立营造公司,属公营性质,公司地址设在珠山路38号,直接归市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由建设科管理。内设工程技术股、业务股、总务财务股。工程技术股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方面的设计和施工;业务股主要负责工程业务的接洽、工程合同的签订;总务财务股负责财务收支与工程结算等。共有干部24人。次年4月,浮梁军分区将建成石灰厂移交给市营造公司管理。8月,市营造公司改名为市建筑公司。1953年5月,市建筑公司与上饶市信江建筑公司合并,成立上饶建筑工程处,公司人员全部迁往上饶市。
  建筑工人劳动供应站 1950年12月,成立景德镇市建筑工会。下设3个中队。为了发展生产,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统一管理,经建筑工会决定,在3个中队的基础上成立3个建筑工人劳动供应站(简称“劳动站”,下同)。嗣后,又成立了锯板中队、油漆中队和砂泥中队。各劳动站下分若干个泥木工小组,每组I0余人,由组长负责全组的现场施工管理。1952年,成立劳动总站,归口市劳动局。总站主管各劳动站和中队的生产和任务。1953年底,市建筑工程公司成立,劳动总站大部分人员转到建筑公司,劳动总站随即撤销。
  景德镇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成立于1953年12月16日,名为市建筑工程公司。1970年4月,改称市建筑一团。1972年2月,更名为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市建工建材公司。1985年,有人员197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99.3万元。主要机械设备126台,总功力4645马力。下辖5个施工队,12个基层生产单位,至1985年底,累计完成施工面积127万平方米,产值1.25亿元。被批准为房建二级企业。
  30多年来,市一建筑公司一直承担景德镇市的重点工程和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主要工程有:工人文化宫、陶瓷馆、里村发电厂、群英堂、景德镇饭店、长途汽车站、部陶研所、陶瓷学院、瓷用化工厂、自来水厂、体育馆、新华书店、光明电影院、新宾馆、洋湖水厂、火车站、科技馆、东郊电影院以及第一流现代化华风瓷厂和焦化煤气厂等工程的建设。
  景德镇市窑炉建筑安装公司 1957年,由轻工部、江西省轻工业厅及陶瓷工业公司有关人员组织窑改委员会,研究以煤代柴窑炉改革。1960年,以窑改委员会为基础,成立筑炉队。同年,筑炉队与建筑工程公司合并,并将建筑工程公司三工区改为窑炉工区。1961年11月,窑炉工区从建筑公司分出,并与“挛窑店”合并,正式成立市陶瓷窑炉修建队,从事窑炉的砌筑和修建,成为国内第一家陶瓷窑炉建筑安装专业队伍。1962年,窑建队改称市筑炉工程处。1979年,更名为市陶瓷建筑安装公司。1984年,定名为窑炉建筑安装公司。1985年,有人员30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拥有固定资产109万元,年施工安装能力可达100万元工作量。公司下设3个工程施工处和11个职能科室。1985年被批准为窑建二级施工企业。
  景德镇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属市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隶属市建工建材公司。成立于1965年11月4日,原名市合作建筑公司。其前身为劳动局下属的一个建筑工程队。1970年4月,合建公司改称为市建筑二团。1972年2月,更名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设3个工区,7个基层生产单位,16个行政科室。1985年,有人员171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4人。拥有固定资产净值259.22万元,施工机械332台(件),总动力3873马力。被批准为房建二级企业。截至1985年底,共完成施工产值6641.5万元,竣工面积54.9万平方米。承建的主要工程有:八九七厂、七四〇厂、昌河飞机制造厂、市木材厂、红光瓷厂厂房、物资局金属仓库、人民瓷厂联合厂房、市邮电大楼、百花饭店、市粮食局综合大楼、市少年宫等。其中:市少年宫、环卫处住宅楼、粮食局综合大楼、景陶瓷厂釉面砖车间分别被评为部、省、市优质工程。
  景德镇市住宅建设公司 其前身为市劳动局调配站的房屋修缮站。大精简时,修缮站撤销。1962年4月,重新成立,名为市房屋修建站。1965年9月,改为市房屋修建公司,下设3个施工队。1971年1月,房屋修建公司撤销。1973年恢复。1974年3月再次撤销。1977年1月,市房管局决定重新组建市房屋修建公司。1978年11月,易名为住宅建设公司,隶属市房地产管理局。经批准为房建三级企业。
  景德镇市农垦系统建筑工程公司 其前身为臧湾垦殖场综合厂泥木工车间。1980年3月,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景德镇市农垦系统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市林业局。1985年,共有人员5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人。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3.91万元,施工机械27台(件),总功力465千瓦。经批准为房建三级企业。
  景德镇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属市珠山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前身为1965年3月组建的珠山泥木工调配站。1969年6月,更名为珠山修建工程队。1972年12月16日,经景北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在珠山修建工程队的基础上成立景北区建筑工程公司。1981年9月,改为珠山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4月,定名为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共有人员7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7人。拥有机械设备145台(件),总功力1072马力,经批准为房建三级企业。
  景德镇市房屋修建公司 属集体所有制单位,隶属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于1978年12月,原名为市房屋修缮公司。1980年1月,与景南区建筑工程公司合井。1982年4月,易名为市房屋修建公司,下设一、二、三、四队、综合队、预制加工厂、地基公司和材料科。1985年,共有人员515人,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7.4万元,机械设备96台(件),总功力824千瓦。被批准为房建三级企业。
  蛟潭区建筑工程公司 属集体所有制单位。其前身为景西区建筑工程队,1979年6月19日,正式成立景西区建筑工程公司,隶属景西区工交局。1980年景西区改为蚊潭区,建筑工程公司亦随之更名为蚊潭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共有人员280人,拥有固定资产26.1万元;机械设备36台(件),总功力636千瓦,被批准为房建四级企业。
  鹅湖区建筑工程公司 属集体所有制单位,隶属鹅湖区。其前身为1976年组织的鹅湖区圆木厂一个小型建工队。1978年10月,建工队从圆木厂分出,直接归鹅湖区经委领导。1979年11月,在建工队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景东区建筑工程公司。次年,改为鹅湖区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底,共有人员22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9.8万元,机械设备35台(件),总功力214.5千瓦,被批准为房建四级企业。
  第三节 设计院
  市建筑设计院 隶属于市建工建材公司。其前身为景德镇市城建局设计室,成立于1956年7月,初期仅有2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分设建筑、结构、电气、估算、测量、业务组。1958年,改为建工局设计室。1960年,复为城建局设计。1965年,设计室合并到建筑工程公司。1970年4月,市建筑公司设计室、城建局规划组、测量队合并,成立市建工局综合设计室。1973年,为城建局设计室。1978年,改为市建筑设计室。1980年1月,定名为市建筑设计院。1985年底,共有人员7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1人、助理工程师6人、技术人员4人。设有建筑结构设计,水、电、暖、空调设计及预算、地质钻探、地基处理及测量、建材、结构试验室、勘察、劳动眼务站以及6个技术管理科室。设计的光明电影院、红光瓷厂成型车间、古陶瓷博览区总体设计、少年宫等工程,获江西省设计奖;市体育馆、邮电大楼、火车站等工程,获得省设计鼓励奖。
  景德镇市陶瓷工业设计院 其前身为省瓷业公司设计室。1966年7月,江西省轻工业厅将轻化工业设计院陶瓷工艺组6人划给省陶瓷工业公司,在省陶瓷工业公司基建设备科内成立设计组。1968年底,技术人员全部下放农村,设计组解散。1973年,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组建“二矿一厂”设计室,1976年,设计室撤销。1978年,国家批准兴建华风瓷厂,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和市人民政府决定再次组建设计室,承担华风瓷厂的工艺、设备设计。1982年1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市陶瓷工业设计院,是国内唯一的陶瓷工业专业化的设计单位。设有陶瓷工艺、陶瓷设备、陶瓷窑炉、土木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自控仪表、工程概预算、技术经济、土建电算、地质勘察、晒图复印等专业以及9个技术管理科室。1985年,有人员10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3人、助理工程师35人、技术员18人。不仅能承担大中型日用陶瓷工厂设计,而且还可承担电瓷、特种陶瓷行业工厂的整体设计和单位工程设计。年设计生产能力可达50多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4.7万元。形成一支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陶瓷专业设计院。
  除此以外,截至1985年,景德镇市的设计单位还有:市城建局设计室、市房地产管理局设计室、市林业局农林勘察设计队、市水电局水利水电设计室。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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