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备发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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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5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自备发电
分类号: TM31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景德镇市因电力不足自备发电机统计情况。
关键词: 景德镇 水电站 发电机

内容

自备发电用于无国家大电网源的地方或因电力不足、停电以及不能断电的行业单位。自备发电机随各自使用单位,自成系统、各自运行,它一般与外网供电至本单位后相配套,统一由单位管电部门管理,其人员班次,发电燃料(柴油)等由单位自行安排解决。在发电安排上,由市经委三电办公室协调,当电网供电指标有限时,要求有关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机顶峰发电自用,不许与电网争电。
  1977年,市区共有自备发电机108台,总容量9538千瓦。1978年景德镇市的工农业生产突飞猛进,用电量受整个南昌电网制约缺口较大,用电量与需求量的矛盾已日趋紧张,各个厂矿相继添置了自备发电机,以弥补电网供电不足。到1985年总装机容量达29464千瓦,相当于市区电网供电能力的一半以上。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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