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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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50
颗粒名称: 电力工业志
分类号: TM64
页数: 33
页码: 196-2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设有发电、供电、用电的章节。
关键词: 景德镇 电力工业 发电厂

内容

景德镇电力工业始于民国8年(1919),由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创办。装机容量100千瓦,输出电压2.2千伏,配有5~10千伏安变压器10台,木杆线路2公里,约2000盏照明灯,供大街商店和地方官绅家庭照明,没有工业用电,电费为包灯制。36年1月,因锅炉损坏乏资修复停产。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市先后建成里村、柳家湾和景德镇火力发电厂,并在广大山区发展小水电。1983年1月,景德镇地区的发、供电,经南昌电网并入华中大电网和湖南、湖北、河南三省连成一片。1985年,全市火力发电年发电量由1949年的18万千瓦时增加到66334万千瓦时,装机容量10万千瓦;农村建成小水电站67座,装机总容量4003.7千瓦;厂矿自备发电机91台,装机总容量29464千瓦;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3条,总长度61.06公里,35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6条,总长度241.14公里,年供电量26775万千瓦时。
  第一章发电
  第一节火力发电
  电厂
  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民国8年(1919)初筹建于景德镇。当时,景德镇有两个筹办电灯公司的集团,一个以吴钫(外地股东)和吴瑶笙(又名吴简庭)(本地股东)为代表和上海英国怡和洋行挂钩,集资10万银元,在雷公山脚下建成,取名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个与日本商人挂钩,在观音阁外临河建厂。两个筹建集团都以活塞式蒸汽机为原动,机,容量100千瓦。依当时约定,一个地方只办一个电厂。吴钫、吴瑶笙等人眼看正规建厂赶不上对方,即从上海购来一台40马力柴油发电机,用晒衣服的竹杈挂上临时线路,抢先发电申报。同年6月26日,中华民国交通部立案经理唐浩镇,资本额24万元,装机容量600马力。民国18(1929)年11月23日,经中华民国建设委员会调换执照,新照43号,经理吴简庭,经营性质商办。设备有英式拨伯葛卧式水管锅炉,配上水泵管道,双立缸活塞150马力蒸汽机,100千瓦三相50赫芝交流发电机组及直流励磁机、凝结器和配电盘,输出电压2.2千伏,配电变压器10台,1台为5千伏安,9台为10千伏安,配电电压220伏,输电线路以一股12号裸铜线作高压输电线,杉木电杆总长2公里。厂内开挖水井2口,供锅炉用水,无软水除杂设备。公司有职员16人。供电范围仅大街商店和地方官绅家照明,没有工业用电,电费为包灯制。供电时间每日18时至24时,停电以锅炉呜放汽笛为号。燃料除本地的松木窑柴外,大部依靠外地。民国21年10月,被列为民国20年度三等电厂。由于发电成本增高,加上官绅欠赖电费,公司渐渐入不敷出,36年1月,终因锅炉损坏乏资修复而停产。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景德镇军事管理委员会一方面通过当时的商会动员236户商号集资4518.75元,另一方面组织公司老工人修复锅炉,整好线路,于当年9月1日重新发电。1950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第一次发放股息,一担米股份14万元(新人民币14元),得股息2万元。会上宣布改组公司,转为公私合营,改称为景德镇电灯公司,当年发电量13.74万千瓦时,并向市财政科上缴了利润。1951年7月,增立式双缸活塞蒸汽机1台,发电机容量120千瓦,发电装机容量220千瓦;一条至浮梁军分区(今市第一中学)直径为12号裸铜线的2.2千伏高压输电线路。次年6月,国家拨款扩建,更名为景德镇市电厂。1954年改烧煤炭。1956年新增1台480千瓦柴油发电机和1条至曹家岭2.2千伏高压输电线路,职工增至121人,当年发电量28.96万千瓦时。1957年总装机容量700千瓦,年发电量204.4万千瓦时。1958年里村电厂建成投产后,设备外调,原址改为电厂供电营业所。
  里村电厂 原称景德镇电厂,筹建于1955年。1958年5月1日竣工投产,安装英产1100千瓦汽轮发电机1台,当年发电量259.5万千瓦时。1960年购进捷克CKD公司1650千瓦冲动反混合凝汽式发电机组2台。
  1963年,柳家湾电厂建成投产,安装上海新明机器厂1500千瓦单缸冲动凝汽式发电机组1台,1964年,柳家湾电厂并入里村电厂后,称发电所。至此,里村发电厂装机总容量5900千瓦,当年发电量1760万千瓦时,固定资产原值7268万元,净值650.8万元,职工总数396人。
  1965年1月23日,经省计划委员会批准,景电并入乐电(乐平电厂),交接工作于当年7月完成。里村发电厂和柳家湾发电所成为乐平电厂的两个发电所。1968年7月5日,乐平电厂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军事建制,里村、柳家湾为第四连。1969年10月,里村、柳家湾两发电所从乐平电厂分出,合称里村电厂,柳家湾仍为其下属发电所,1973年,柳家湾发电所发电机组拆迁里村电厂,大部分人员随机并入,少数人员留守,所址改为乐平电厂供电所下属35千伏柳家湾变电站。
  1979年5月1日,里村电厂与新建的景德镇发电厂合并。11月17日,成立里村分厂。当年职工总数270人,年工资总额21.2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21.6万元,净值365.1万元,年发电量为1341.5万千瓦时,发电量累计平均成本为231.53元/千瓦时。12月,省电力工业局同意里村电厂发电机组报废。1983年2月23日,原址改为景德镇发电厂里村留守处。
  景德镇发电厂 系水利电力部部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江西省电力工业局主管,是南昌电网骨干电厂之一,位于景德镇市竟成乡青塘村东侧,占地面积99870平方米,建筑面积64866平方米,装机容量10万千瓦,所装2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系全省第一批高温高压发电设备,分别于1976年4月和1977年7月并网发电。
  建设景德镇发电厂的动议始于60年代末,根据江西电力系统“四五”规划,到1975年赣东北地区最高负荷达17.9万千瓦,除乐平电厂外,仍需新建一座火力发电厂。1968年初,江西省电业管理局、江西电力设计院和水电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联合,于6月提出《江西赣东北地区选厂报告》,经江西省革委会、江西省军区司令部和水电部批复同意在乐平县共产主义水库西侧的何源村。1971年9月,省水利电力局提出选择有利于快速施工的新厂址,经水电部调查组踏勘,认为王家村优于何家源。
  王家村位于城区正北昌江一U形河湾内侧,附近山地多谷,相对高度约40~60米,是理想的储灰场。厂区两侧距上下游河沿约1公里,便于上游取水下游排水,可以河弯作冷却池,大部分是海拔40~45米的荒坡地,适当挖填平衡,能确保洪水最高水位38.25米以上,占用农田较少,地质条件可满足建厂要求。同时,同都昌、湖口、九江等地区联网也很便利。
  厂址改为王家村后,赣东北电厂筹建处改为景德镇电厂筹建处。1972年4月,华东电力设计院完成《景德镇发电厂(一期)工程扩大初步设计》,设计方案为三列式布置,主厂房固定端朝西南,设计地面标高为39米;配电装置设在主厂房东南,使出线顺直,煤场置于厂房西北,运煤铁道与黄泥头地方铁路接轨,经厂区东南绕至东北角引入煤场。主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构架,内煤仓双框架布置,除氧层跨距7.5米。煤仓层为9米,厂房柱距7米,汽机房横向布置共10档,锅炉为露天布置,主蒸汽系统取单母管切换,制粉系统为钢球磨中间储仓制,水力出灰留有综合利用条件。烟囱高100米,内径5米,机炉集中控制室为220—H型,化学水处理为一级除盐系统,电气主结线为单元制,出线电压为110千伏和35千伏,循环水取河道冷却直流供水系统,主结线选取2台6万千伏安3圈主变压器,35千伏电压线5路,其中至河西、樟树坑各1路,东郊2路,备用1路;110千伏电压线5路,其中至银坑坞与乐平联接1路,至九江1路,至德兴2路,备用1路。
  1972年4月破土动工,土建工程由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担,1973年10月,在主厂房西发现水平洞穴。为査明洞穴分布情況,在厂区内补充地质勘探,共挖探坑116个,钻孔33个,发现有卵石填充的垂直洞穴166个,地下水平洞穴47个。经鉴定,其洞顶将逐渐坍塌上移,危及主厂房基础安全。经采用混凝土补洞的方法处理,完成总工作量不及1/10,且新老混凝土结合面的密度程度均未达到质量要求。考虑到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1974的2月暂停施工。8月,厂房基础处理施工方案确定,1975年2月,完成全部处理工作。1976年底,完成主厂房土建任务和贮灰场工程。
  第一期工程装有2台同类高温高压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生产设备有上海锅炉厂制造的SG—220—100/540型锅炉2台,上海汽轮机厂制造的N50—901型汽轮机2台,上海电机厂制造的QFS—52—2型发电机和SFS—600/110型变压器各2台,以及配套的辅助设备。整个厂区占地93933.8平方米(不含灰场),主厂房采用框架结构,面积为10315平方米,所据空间达25499立方米。
  生产
  运行规程 景德镇发电厂自投产起,运行人员划分为4个运行值,每值下设燃运,锅炉、汽机、电气、化学5个运行班,实行四班三运转,每月由3个班交替工作,交接班时,由双方签字履行正式接班手续。值长对各岗位全面检查2次,运行班长对各岗位全面检査2~3次,其他值班人员按照自己的工种职能范围依岗位巡回路线检査,以发现设备缺陷,事故隐患。
  一般情况实行单元制运行方式。即131号炉、131号汽轮机、发电机配套运行或132号炉、132号汽轮机、发电机配套运行。如遇非单元制检修时,便通过主蒸汽联络母管实现交叉制运行方式,即131号炉、132号汽轮机、发电机配套运行或132号炉、131号汽轮机、发电机配套运行。
  景德镇发电厂地处电网末端,为避免单机运行时无功出力不足造成电压偏低,或在电网发生故障和瓦解时保持自备电,并兼顾节约的原则,依据水电部华中电业管理局《周波异常处理方法》和南昌电网运行规程,结合厂主结线的具体情况,确定运行方式。
  单机运行方式,131号(或132号)发电机变压器组通过110千伏1组母线与系统并列运行,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35千伏侧单母线运行,接载地区负荷及厂备用电源,当系统周波46赫兹时,接东风线低周解列装置自动动作,当系统周波仍然下降时,与系统解列,带35千伏地区负荷和厂用电。
  双机运行方式。131号发电机变压器组通过110千伏1组母线与系统联网,132号发电机变压器组通过110千伏I组线开关及110千伏1组与系统并列,并带泗洲庙负荷。1-2号主变中性点接地,35千伏侧单母线运行,其地区负荷及厂备用电源由2号主变35千伏侧供电,停用东风线低周减载,当系统周波下降至48赫兹以下时,将6千伏1段倒至高压备变供电,周波降至46赫兹时,不经请求中调,立即手动解列一台机组,以确保厂用电。
  1980年起,在机组启动过程中采用滑参数启动方式,亦称联合启动,即启动锅炉时,同时启动汽轮机,这种启动方式,时间短、汽水损失小,经济性强且受热部位膨胀均匀。
  运行分析采用专业分析和综合分析,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运行岗位、车间、厂部三级分析制,运行岗位以日常分析为主,车间和厂部以定期综合分析和不定期专业分析为主。
  设备检修 设备检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重大缺陷或因燃料特性、设备更改工程未完班组不能及时解决的,需要车间、生产技术科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列入年度大修,第二类是指经一般停机、停炉、停电能解决的。第三类是指一、二类以外,对材料、备件、资金影响较小的零星缺陷。岗位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及时报告班长,班长视设备缺陷类别,将一、二类缺陷立即汇报值长,并逐级上报,三类设备缺陷由值长填写缺陷通知单,经运行技术员现场核实后,移送检修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备管辖范围,组织力量消除。
  大修是检修工作的重点,一般以化学、燃运、热工等8台主要设备为主。大修前45天内由副厂长(总工程师)召开准备会,施工期间成立大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安排检修时间。
  煤炭供应 运煤专线为一条762毫米轨铁道,全长11.5公里,1975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供应点主要是涌山矿区,该矿煤质较差,且装车高度不足(76厘米上下)。据统计,1976年的亏吨率为8.6%,1977年10.48%,1978年为11.27%。经化验,其发热量低于矿方托收质量,质价差为5~6级,仅此一项每年损失300万元以上。1979年,与矿方交涉,双方按国家标准测定矿发煤炭的比重,并将装车高度提高至82~85厘米,亏吨率下降为2.97%。1982年底,实行入厂煤按国家规定程序全面检查。1983年8月增加汽车进煤,年进煤量为7~10万吨。整个煤源中沿沟矿为瘦煤,占总进煤量的46%,仙槎矿为焦煤,占总进煤量的11.70%,涌山矿为无烟煤,占总进煤量的29.29%,1984年1月,实行电厂化验煤炭质量、核定煤价。同年5月,经矿方同意,派出人员驻矿,双方共同取样化验。此后到货计划逐年达到100%,亏吨率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煤检质量符合部考核标准。
  安全监察 1976年开始执行“两票”(检修工作票和运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维护切换制),并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工作制和各级技术人员负责制,不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研究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车间安全员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分析全厂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状况,提出问题,制订改进措施。每日召开一次生产碰头会,布置当天生产任务和重大消缺工作。1978年始,每年对生产班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不定期地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
  根据季节特点,每年进行2~3次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抓整改落实。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在规定时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列入大、小修计划或反事故措施之中,逐步付诸实现。针对气候特点,组织事故预想,防止运行设备异常时出现束手无策的局面。每月出《安全情况通报》1期,沟通安全信息,表扬好人好事,提出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举办安全学习班,安全技术智力竞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每星期五下午规定为安全活动日。1980年起,在生产区(35千伏高压室前)设立大型安全记录牌一块。
  “三废”防治 废气防治。该厂锅炉原配除尘为洗涤水漠式除尘器,其筒体内衬为小块瓷板用胶泥粘贴,运行后脱落严重,烟道为切向引出,烟气泄漏严重。1982年10月,其筒体内衬改为花岗岩石内衬、切向引风改为轴向引出,在筒体前加装了喷嘴,是为文丘里水膜除尘器,除尘器改装后,经1985年1月测定,每小时标准烟气流量为212071立方米,其中烟气含灰粉量为每小时99.8公斤,除尘效率为99.08%,烟尘中的有害物质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均符合国家标准。
  废水防治 锅炉冲渣水、化学酸碱水、冷却水,各种机械密封滑润产生的废水等,经过油水分离池分离后与生活污水汇集排入昌江。昌江,为该厂取水之源和排比接纳体,又是景德镇市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曾在水泵房、冲灰管口、一灰场排水口等处,取样分析了昌江水源的13个项目,进灰场前的冲灰水中悬浮物达3100毫米/升,氟化物达25毫米/升,超标1.5倍。灰水经灰场沉淀自然吸收后,排入昌江可稳定在国家规定的“三废”排放标准之内,对市区昌江段影响甚微,厂内生活饮用水系直接从循环水分支抽取,未经任何处理,经测定大肠杆菌超标,厂部投资10万元,建造水处理装置。
  废渣治理 燃料燃烧后的灰、渣,经水混和后由灰浆泵送入储灰场进行沉淀,余水则排入昌江。投产后对废渣含量成份进行了取样化验,其中二氧化硅为49.21%,三氧化铅为23.58%,氧化镁为1.7%,氧化镁为1.4%,氧化钾为2.33%。
  噪声防治 噪声产生主要原因为:锅炉开停炉及事故情况下的向空排气或安全门动作的气流声;汽机防护门及各种疏水抽气排气的气流声;汽机本体、励磁机、磨煤机、风机及各种转动机械的振动声,其中向空排气和安全门动作汽流的噪声高达102分贝,致使运行人员操作场所的噪声超标。1982年起,陆续在锅炉控制室、灰浆泵房、4号皮带间加装了隔音材料和建立了必要的隔音室。各年测试其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1983年又加装了消肖声器,噪声下降30分贝。根据国家颁布的《城市环境噪声标准》要求,按生产区、生活区均匀分布点,选择在无雨和三级风以下的天气,连续24小时监测,获得原始数据14400个,经数理统计分析,生产区主控楼全天平均值达78分贝,夜间平均值达76.1分贝。
  1983年5月31日凌晨4时,第一灰场副坝内的灰水越过坝顶,致使灰坝决口达11米宽,灰水经约40亩菜地流入昌江。座落在灰坝排水附近的观音阁自来水厂因沉淀池滤板堵塞停水,电厂被迫停机15天。第一灰场建于1976年4月,主坝已分别两次加高,副坝溃坝前灰面离坝顶只有1市尺多,第二灰场于1975年设计完毕,因土地征用受阻,迟迟不能如期开工。加之5月底的暴雨,灰水及雨水剧增,造成副坝溃坝,直接和间接地给电厂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给昌江河造成严重污染。
  事发后,省、市及水电部领导非常重视,国务院副总理李鹏指示,组成国务院调査组来市调査,对一灰场副坝进行严肃认真的事故分析,采取了紧急补救措施,由梁幵轩副省长指示二灰场土地征用先施工后落实费用。6月14日恢复生产发电。
  第二节 水力发电
  1958年秋,在勒功乡勒功村河坝上安装简易木制水轮机,带动3千瓦发电机,景德镇市农村小水电建设才开始起步。经测试市区小水电蕴藏量10.21万千瓦,可供开发量8.67万千瓦,1985年已开发应用小水电站67座,共有水轮发电机84台,总装机容量4003.7千瓦,供16个乡(镇),113村(队)528个自然村,23494户用电。
  1959年11月~1967年共建小水电站6座,总装机容量161千瓦。1968年发电量为9.79万千瓦时,建站资金部分由国家投资,大部分自筹。1968~1976年主要是积极发展水轮泵发电站和推广单机容量12千瓦以下的微型水轮发电机组。1977年后分批购进微型发电机68台,总装机容量485.5千瓦,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第一批购进的款项全部由市水电局承担。第二批购置款由市水电局承担60%,建设单位承担40%。这一项措施促进了微型水电站建设的发展,也适应了边远山区的需要。如地处赣皖边界的西湖乡合源村,由43个自然村落组成,221户村民零星分布在20平方公里山区,电网送电或柴油发电机发电成本显然不合算,而每个自然村落都是依水而居,只有利用当地各自山中长流不息的泉水,发展微型水电站才是解决村民用电最有效的办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合源村独户、联户共兴办微型水力发电站90座,总装机容量124.76千瓦。金竹山乡集源、楚冈两村兴建微型水力发电站18座,总装机容量52.5千瓦,1977~1985年主要兴建单机容量100千瓦以上水力发电站,1981年3月,梅岭一级站全面竣工,紧接着,三墩、梅岭二级、金竹山蛇形、经公桥大港、港口、江村中洲、黄坛大洲、湘湖玉田、西湖西湾等装机容量100千瓦以上的电站相继建成,与之相配套的高低压输电线路也同时动工架设。
  梅岭水电站 位于瑶里乡汪湖村境内,属乡办电站,有集雨面积10.5平方公里的10万立方米调蓄库容,设计装机容量900千瓦。分两级开发,一级站属坝后式电站,利用水库135米水头落差,从隧洞出口到厂房压力涵管为钢板焊接结构,全长320米,内径450毫米,出口分2个叉管,1969年11月建,1978年1月竣工。置有2台机组,装机容量4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为172万千瓦时,二级站在梅岭村附近,距一级电站南1公里的下游,引水为一级站发电后的尾水,盘山开挖和浆砌840米的渠道,尾端修建1口前池,从前池到厂房的压力涵管亦为钢板焊接结构,全长215米,内径500毫米,出口分2个交叉管。1978年10月始建,1981年8月竣工,设计水头107米,置有2台机组,装机容量500千瓦,年发电量219万千瓦时。
  三墩水电站 位于瑶里乡的三墩村,属鹅湖区办电站,这座电站是东河流域梯级开发的主要工程之一,整个工程均由市水电局技术人员设计和施工,电站设计装机4台,总容量1000千瓦,年发电量580多万千瓦时,工程从1978年11月始建,1981年3月完成第一期工程,装有2座机组共500千瓦,投资147万元,主渠长4.49公里。引梅岭、白石塔、罗源三条支流,集雨面积96.3平方公里。引水流量3.5立方米/秒,支渠1.98公里,引长明集雨面积23.15平方公里的来水,引用流量0.9立方米/秒,总集雨面积109.45平方公里,引用流量4立方米/秒。建有渡槽3座。最大的为瑶河飞渡,槽身全长240米,短形断面,底宽2.4米,槽高2米,设计流量3.5立方米/秒,跨河段5跨度,每跨度30米,主拱圈为22交截面胁拱。拱上设双支排架,拱式启与两岸的连接启采用排架支跨,拱墩为钢筋混凝土“N型”柱墩结构,最高13米,使庞大的槽身平稳搁置。其次是双河渡槽,槽身全长90米,其结构与瑶洞飞渡相同。支架在施家田建有1座浆砌拱式渡槽,槽身全长45米,断面1.2米,设计流量0.5立米/秒。渠道通过2座隧洞,一座是安慰岭隧洞,全长70米,流量3.5立米/秒;一座是风东岭隧洞,全长135米,流量4立米/秒,最后到前池,蓄水量为108立方米,厂房设有4台机组,从进水到出口共分4条管道,水头落差30米,均采用钢板焊接涵管,每条涵管42米,内径360毫米。
  大洲水电工程 位于黄坛乡境内,距景德镇市城区50公里,水库栏截西河干流水,电站设计装机2台800千瓦。1966年开始勘测,1969年9月完成设计,10月开工,同时成立工程指挥部,拨款30万元,抽调大批下放干部,集中全市3000余名基干民兵成立民兵团,两个月完成第一期水库大坝清基工程,第二期水库大坝土方工程任务由农村各社场无偿分摊,限期完成土方任务,直接受益地黄坛公社抽调120余人,大部分为下放知识青年,组成指挥部直属连,负责工程杂务事项,民工费用回各自生产队记工分,充抵各生产队的义务工日,每个民工工日工分值仅为0.4元左右。1970年3月,完成水库大坝大部分土方任务,水电装机等工程尚未进行,工程停工。
  1977年,黄坛乡在此改建,1979年7月竣工投产。设计3台机组,分别为75千瓦机组1台,160千瓦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395千瓦,年发电量150万千瓦时。工程建筑引水渠道1条,全长270米,高2米,宽4米,渠道坝高3米,长36米,前池1口,调蓄水量280立方米,利用水头落差16米,从进水到出水涵管每条长度为23.6米,采用钢板焊接,75千瓦压力涵管内径为500毫米,160千瓦两条涵管内径为800毫米。第一台75千瓦机组,1979年7月9日投产运行;2台160千瓦机组,1980年10月12日投产运行。用电户有机关厂矿企业59个,民用户1360户,经济收入年产值为52000元。1985年有职工16人,其中电工12人。
  大港水电站 位于经公桥乡的大港村。属乡办电站。1969年冬动工兴建,有混凝土浆砌石坝1座。采用非真空溢流堰坝型,平均坝长65米,坝高5.5米。引水渠宽3.2米,长340米。拦西湖、桃墅、坑口三河水,集雨面积272.24平方公里,引用流量5.2立方米/秒。设计水头4.6米,为迳流式电站,装机2台,共175千瓦。1979年1月投入运行,送经公桥乡机关、乡办企业和经公桥大港等村照明与动力用电,工程总投资2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万元,银行贷款6万元,乡自筹6万元。1985年电站职工7人,年发电量15万千瓦时。
  玉田水电站 座落在南河支流的玉田水库坝后。由市水电局直接兴办,设计装机325千瓦。有750万立方米调蓄库容的坝后式电站,利用水库水头发电,发电涵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2米,出口分3个叉管,1个用于灌溉,2个用于发电。装机2台,一台125千瓦,一台200千瓦,1978年11月始建,1982年9月并入国家电网。1983年起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电站有职工9人,至1985年,累计发电量230万千瓦时。
  港口水电站 港口电站位于经公桥乡的港口村,属港口村民委员会办,引用西湖、源港两条支流的来水,集雨面积209.99平方公里,1983年10月25日始建,1984年元月竣工。建有浆砌块石滚水坝一座,坝顶长66米,坝高4米,引水渠1条,长75米,利用发电水头5.5米,已装机2台150千瓦,投资34万元,供全村350多户用电。
  蛇形水电站 位于金竹山小源村的山谷中,引用桃岭水,集雨面积为3.38平方公里,由金竹山乡政府兴办。1979年3月开工,建有浆砌石滚水坝2座,东主坝顶长25米,坝高5.5米,引水渠道1条,长320米,西坝坝顶长8米,坝高1.5米,引水渠1条长110米,两条渠汇合处建有前池1口,调蓄水量45立方米,引用流量0.24立方米/秒。从前池到机房的水头落差69.69米,压力管采用钢板焊接结构,管径400毫米,长140米,出口分2个叉管,装机2台,共110千瓦,投资9万元,1985年职工8人,年发电量10.5万千瓦时,年平均收入1.45万元。
  樟树坑水电工程 1957年11月11日,江西省计划委员向国家计划委员会报送浮梁县昌江樟树坑水电工程设计任务书,1958年8月国家水利电力部武汉水电设计院完成樟树坑水电工程设计及编制工程概预算,总造价7712.5万元,淹没农田8万亩,迁移人口27095人,淹没公路40公里;预计工程效益,水力发电装机容量12.96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3.5亿千瓦时,可供景德镇市、德兴、乐平等地用电。
  1958年5月28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樟树坑水电工程施工总指挥部,人员由上饶专署抽调。6月20日,省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一次会议将工程列入国家和省直接投资兴办的水电建设项目。7月1日正式幵工,波阳、余干、婺源、上饶、广丰、德兴、铅山等县市17000名民工参加施工,当时开工项目有水库主坝,副坝、溢洪道,引水隧洞及电站。
  1959年6月13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为贯彻全国缩短基本建设的精神,对樟树坑水电工程作出暂停施工的决定。8月22~27日,全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会议,确定樟树坑水电工程缓建。1961年3月1日至4日,省水利电力厅召开全省大型水利水电基本建设会议,确定樟树坑水电工程停建。
  樟树坑水电是以蓄水发电为主的枢纽工程,位于景德镇市昌江上游周家港与韩坑之间,距景德镇市城区23公里,水库拦截昌江河干流水,控制流域3315平方公里。工程从开工到停建共拨款1000万元,实际支出660万元,库区迁移3000多人。许多村庄,房屋被拆毁,大片山林被砍伐,1万余亩农田抛荒,一年后,移民陆续迁回原地。
  第三节 自备发电
  自备发电用于无国家大电网源的地方或因电力不足、停电以及不能断电的行业单位。自备发电机随各自使用单位,自成系统、各自运行,它一般与外网供电至本单位后相配套,统一由单位管电部门管理,其人员班次,发电燃料(柴油)等由单位自行安排解决。在发电安排上,由市经委三电办公室协调,当电网供电指标有限时,要求有关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机顶峰发电自用,不许与电网争电。
  1977年,市区共有自备发电机108台,总容量9538千瓦。1978年景德镇市的工农业生产突飞猛进,用电量受整个南昌电网制约缺口较大,用电量与需求量的矛盾已日趋紧张,各个厂矿相继添置了自备发电机,以弥补电网供电不足。到1985年总装机容量达29464千瓦,相当于市区电网供电能力的一半以上。
  第二章 供电
  第一节 调度
  三级调度 景德镇地区电力供应调度依照网调、中调、地调三级划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省以及葛洲坝电力发电、供电统一由国家水电部华中电网管理局电力调度指挥调度运行(商称网调),网调设在湖北武汉市;江西南昌电网电力发、供在服从网调统一调度下,设江西省电力工业局电力中心调度所(简称中调,中调设在南昌市;景德瑱地区电网内的发、供电主要由南昌中凋调度指挥运行,地区成立电力调度所,简你地调,设在景德镇供电局内。
  地调中心 1977年以前,景德镇地区的电力发电、供电调度分为四个时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由当时景耀电灯股份有限公司自发自供,独网运行,直接给用户供电,没有专门的调度机构,由发电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供电负荷的预测和发电出力的调整;(2)1965年乐平电厂建成投入运行前,景德镇地区的里村电厂、柳家湾电厂分别按孤立电网调度运行;(3)1965年至1972年由乐平电厂主控室兼管调度工作,直接对景德镇、乐平地区的省内小电网调度运行。这一时期内,景德镇地区小电网并入赣中电网。乐平电厂的发电运行由南昌省中调指挥调度运行;(4)1972的4月至1976年12月,赣东北供电局成立调度指挥机构,在江西省中调指挥下,对景德镇、乐平地区的供电进行调度运行。
  随着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地区电网的逐渐形成与扩大,1976年11月5日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在原赣东北供电局景德镇供电所基础上成立江西景德镇供电局,系南昌电网下属局。1977年1月1日起,景德镇供电局地区电力调度与赣东北供电局分开。直接由省中调指挥。景德镇供电地区电力调度在供电局生产技术科下设调度班,工作地点设在35千伏黄泥头变电站。1979年10月25日,调度班随局搬入珠山西路5号新建办公楼内,1982年1月11日,景德镇供电局设置调度通讯科(后改为所),继续按省中心调度所命令,对景德镇地区(不含乐平)电力供应进行调度运行。1983年1月26日,南昌电网并入华中电网运行。
  景德镇地区电力调度管辖的范围是:(1)省中调许可,地区调度管辖范围是110千伏银坑坞变电站110千伏母线线路,110千伏主要中性点刀闸、电压互感器等设备。上述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35千伏、10千伏所有低周减载装置;(2)地区调度直接管辖范围是景德镇电厂35千伏所有出线,乐平电厂35千伏接涌线,各35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站用电、所有35千伏、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上述电气设备的开关、刀闸、接地刀闸、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地区各用户35千伏变电站,与系统并网的共产主义水库、玉田水电站等并网水电站的开、停机等,调度人员每天和驻南昌的省中调及景德镇供电地区各发、供电值班点保持联系,指挥景德镇地区供电的调度运行。
  电网运行景德镇供电地区成立供电局前,单独电网运行时通讯依靠邮电部门的电话进行联系,并入乐平电厂和赣中电网时,变电站和各电厂的联系除借助邮电部门电话外,逐渐采用载波通讯手段。成立供电局后,在黄泥头变电站设临时地区电力调度中心,以黄泥头变电站为载波中心站,开设了与地区各电厂和变电站载波通讯联络的通道,调度中心迁至供电局办公大楼后,载波中心亦就近移至河西变电站,再从该站铺设电缆至调度室。1987年才开始运行装置的安装调试,实现了供电地区负荷总加和地区间联络潮流分布监视。景德镇地区电网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调度,一般按年、月、日方案执行,遇重大节日和整个大电网系统特殊情况,或地方政府紧急要求,另外编制特殊运行方式。运行方式的编制主要依据地区最大用电量日负荷和月预计用电量计划,主要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安排,系统各输电线路限、停电拉闸顺序表。其中各输电线路限电、停电拉闸顺序表根据国家各个时期各类用电保证供电的要求程度制定,如煤矿井下用电,市政生活主要用电等一般在拉闸顺序表中排列在后;如遇农村抗旱排涝等,则农用电调整靠后。调度值班员在接省中调需限电压用电负荷命令,或根据地区电网运行情况需限制部分用电负荷时,一般依据停电拉闸顺序表中靠前的输电线路次序,指令有关变电站值班人员执行一条至数条线路拉闸停电命令,直至压到地区电网稳定运行允许的用电负荷以内,停电倒闸操作一般在上午9时、晚7时。景德镇地区因地区电网较小,对整个南昌电网运行周波波及比较小,一般保持在50周/秒±0.5周/秒左右。电压合格率考核主要选择35千伏、10-6千伏输电线路首末两端进行定期测试,一般在35千伏士5%,10(6)千伏±7%范围内。但在景德镇电厂停机期间,地区电压偏低。供电可靠率主要考核各类拉闸限电情况。
  第二节 线路
  线路架设
  10千伏线路 全市10千伏配电线路总长400余公里,其中主干线路159.78公里;农村10千伏输电线路149.84公里,其中水泥电杆1408根,杉木电杆593根。
  1、梅岭电站线路:梅岭一级站至寺前,1976年10月始建。全长24.9公里,有水泥杆325根,导线为LGQ-50型,沿途设有变压器12台,1570千伏安。1978年1月,输电运行通电,供39个自然村1996户用电。
  2、三墩电站线路:从三墩至鹅湖滩、臧湾、创业、天保等乡(场),1979年3月始建。全长46.5公里,有水泥杆582根,导线LGJ-50、LGJ-35型。沿途设有变压器36台,2370千伏安。1983年陆续延伸通电,供鹅湖区所在地机关单位、企业和鹅湖滩乡、臧湾乡、天保乡创业垦殖场等大部分农户用电。
  3、蛇形电站线路:从蛇形至小源、桃岭。1979年始建,全长7.6公里,有木杆95根,导线LGJ-25型,沿途设有变压器6台,165千伏安,1981年陆续通电,供金竹山所在地小源村和5个自然村等350户用电。
  4、大背坞电站线路:从大背坞至仓下村。1983年7月始建,12月通电,全长3.2公里,有水电杆43根,导线为LGJ-35型,沿途设有变压器2台,50千伏安,供马家、仓下等2村农户用电。
  5、大洲电站线路:从大洲电站至福丰、板坑、港口、东港、中堡,1979年7月始建。全长25.6公里,有水泥杆276根,木电杆45根,沿途设有变压器12台、960千伏安。1980年10月通电,陆续扩展到较远的东港和中堡村,除南溪、吴家2个村委会外,全乡有6个村委会1360户和国营大洲瓷土矿以及乡村企业单位36个均从水电站供电。
  6、大港电站线路:从大港电站至经公桥、港北、神坛等,1978年8月始建。1979年元月竣工投产运行,全长15公里,有木电杆60根,水泥杆150根,沿途设有变压器1台,750千伏安,供经公桥乡机关和5个自然村用电。
  7、中洲电站线路:1980年9月始建,1981年12月竣工通电。主出线有2条,一条从中洲至江村乡所在地,全长5公里;一条至沽演,全长6公里,共有木电杆137根,水泥杆8根,沿途设有变压器12台,890千伏安,供江村茶场,农机厂等乡办企业和1570户村民用电。
  8、亭岭下电站线路:有2条,一条从电站至西湖乡所在地,全长2.54公里,一条至柘坪,全长1.2公里。1983年6月始建,1984年元月竣工,共有水泥电杆29根,木电杆24根,沿途设有变压器3台,320千伏安,供西湖乡机在单位、茶场等企业和周围农户456户用电。
  9、长征电站线路:从长征至峙滩,1979年10月始建,1988年11月竣工通电。全长4.5公里,有木电杆93根,供峙滩乡所在地峙滩村和长征村用电。
  10、港口电站线路:1983年10月始建,1984年1月竣工通电。全长7.8公里,有水泥电杆38根,木杆96根,供港口村950户用电。
  35千伏线路 1963年12月,为联络乐平电厂、柳家湾电厂、里村电厂,将乐平电厂电力输送至景德镇市,第一条35千伏接涌线建成投入运行,由乐平发电厂(接渡)至涌山变电站,全长34.92公里,同时35千伏黄涌线建成投入运行,由黄泥头变电站经柳家湾电厂
  (变电站)至涌山变电站,全长19.19公里。分为黄柳线,柳涌线2段。1968年,为配合国防三线工厂迁入市郊,分別由黄泥头变电站引出35千伏线路2条,即黄七线至七黎变电站,主供七四0厂、黎明制药厂用电,线路全长13.734公里,黄樟线至樟树坑变电站,主供八九七厂用电。1985年改为景樟线,另又从景德镇发电厂直接出线中途搭接,原黄樟线前端暂不用,景樟线全长16.63公里。
  1975~1977年,为配合景德镇发电厂的建设,使景德镇发电厂电力外送联网,35千伏银画黄线,由银坑坞变电站经画盾楼变电站至黄泥头变电站,先后建成投入运行,线路全长7.19公里。1977年4月,35千伏景黄线动工,7月竣工。由景德镇发电厂至黄泥头变电站,全长8.64公里,它是景德镇供电局承担的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总造价18万元。
  1982年4月,由景德镇发电厂至河西变电站35千伏景西线建成投运,全长5.7公里。1985年,建成2条35千伏线路即西银线,由河西变电站至银坑坞变电站,全长4公里;樟峙线,由樟树坑变电站至峙滩变电站,全长26.16公里。至年底,35千伏线路外环供电形式基本形成,共有35千伏线路9条,132.36公里。
  110千伏线路1975~1977年,先后建成110千伏银风线和景银线。110千伏银风线,由银坑坞变电站至乐平东风变电站,是景德镇市第一条110千伏高压线路,全长14.18公里;110千伏景银线,由景德镇发电厂至银坑坞变电站,全长11.78公里。1985年12月,110千伏景泗线建成投运,由景德镇发电厂至乐平泗洲庙,全长35.09公里,至此,景德镇110千伏外接联网,共有110千伏线路3条,总长61.05公里。
  线路运行
  巡视 高压输电线路由于电压等级高,造价大,一般采取走直线,并尽量避开城镇等人口密集区,逢山跨山,遇水过河,交通诸多不便,巡视维护工作难度较大。
  35千伏及以上线路杆塔采用水泥杆或铁塔为基础。按水利电力部颁布《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定期巡视周期为每月1次,特殊巡视和故障巡视则根据情况决定,夜间巡视一般每年进行1~2次。线路巡视多为2人结伴,1980年以后,采取班组集体乘车出动。为解决巡线到杆位的何题,管理部门还不定期在线路杆塔上放上特殊际记,巡视人员取回,以进行严格考核和管理。平时线路巡视的主要内容为;导线、杆塔外观完好情况,杆塔、拉线甚础情况;导线同围树木、杂草离导线安全距离情况等。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特殊情况,即组织人员逐基登杆检查导线,绝缘子、接头和连接部位情况,以发现或消灭事故和隐患。输电线路下方沿线路走向和自然山间路径,均开挖一公尺左右宽的巡线道,线路杆塔下方均平整场地,巡线道每年清理一次,雇当地农民作业。
  护线 1980年前,输电线路靠电力部门的专业力量维护,自然损坏和外力破坏得不到及时处理。1981年12月,在全市城乡广泛进行保护输电设施的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护线活动。通过乡村各级政府,聘用当地农民为兼职护线员,负责地段内路过的一条或数条输电线路。凡发现危及线路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报告者,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资和精神奖励。管辖地段线路安全运行状况良好者,每年也适当给予奖励。景德镇供电地区共聘用群众兼职护线员20余人,每年由供电局付给费用。
  检修 线路设备维护检修主要是:杆塔扶正,横担等铁附件除锈刷漆,更换修补导线、拉线、帮桩、保护桩,以及修剪树枝拆鸟巢,加固杆塔基础等。线路维护检修中还包括发生事故检测接地电阻,更换绝缘子,针对事故情况采取加装接地线以改善防雷接地电阻等,110千伏银风线和35千伏黄涌线途径朱溪和涌山等雷区,多年来经常发生输电线路杆塔、导线直接遭受雷击和绕击事故,数次造成地区供电网络系统与景德镇电厂解列。1985年,在这两个地区所有输电线中杆塔下加装了接地线以改善防雷接地电阻,并吸收外地经验,在朱溪重雷区段的输电线路杆塔上加装了2公里藕合地线。维护措施完善后,这些地段未发生雷击和绕击事故。110千伏景泗线1985年在杆塔的主接地极增设了四面辅射的接地线。
  带电作业 景德镇地区1970年进行简单带电作业的尝试。1977年专门成立带电作业班,能作业的常规项目有:线路部分,更换35-110千伏直线,耐张线杆瓷瓶,火花间隙侧量零值瓷瓶,处理35-110千伏导线缺陷,进行导线补强,调整防震锤等;变电部分,更换阻波器,拆搭藕合电容器引线及母线搭头等。1985年开始,进行35千伏-110千伏避雷器带电测试,推广这项新技术后,35千伏-110千伏避雷器可在正常运行中带电测试。其准确、灵敏度均能满足要示,母线电压互感器也可连续运行,使电量能不中断计算,继电保护动作可靠性提高,减少了工作量和停电操作次数,提高了供电可靠性。
  第三节 变电
  变电站 110千伏银坑坞变电站,座落在南郊银坑坞村境内,占地面积10563平方米。1970年建成,1974年6月改建。该站是景德镇地区与南昌电网连结的枢纽变电站,主要变压器容量2×31500千伏安,连接银风、景银两条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西银、银画线、化肥厂专线、八五九厂专线4条35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外供10千伏市区一线(珠山中路以北),市区二线(珠山中路以南),市区三线(市区南郊)以及冷冻厂专线。
  黄泥头变电站 座落在东郊茅家坂,占地面积5846平方米。1963年12月建成,1983年2月改建。它是连接景德镇电厂与乐平电厂的一个枢纽点,转供35千伏柳家湾变电站、涌山变电站、兰田变电站、浮南矿变电站、画眉楼变电站的枢纽变电站。主要变压器容量2×20000千伏安。连接景黄、银画黄、黄涌、黄兰4条35千伏高压输送电线路,外供东郊地段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
  七黎(兰田)变电站 座落在湘湖乡一无名山沟内,占地面积970平方米。1968年建成,是内迁三线工厂七四0厂和黎明制药厂用电需要的配套建设,故称七黎变电站。主要变压器容量3600千伏安,主供七四0厂、黎明制药厂和湘湖乡农村用电。该站地处偏僻山坳,交通和地理位置影响了供电负荷的增加,同时因主供电单位黎明制药厂搬迁,七黎变电站失去存在的价值,1988年报废停止运行的同时在七四0厂内新建兰田变电站,主要变压器容量1×4(4000+1×1800千伏安,原七黎变电站外接外供输送电线路全部改为该站供电,鹅湖、瑶里等乡,水力发电也通过该站与大电网联网运行,丰水期间向电网送电。
  樟掛坑变电站 座落在新平乡樟树坑八九七厂旁边山沟内,占地面积2313平方米。1968年建成,建站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当时内迁的三线工厂八九七、七一三、六0二厂用电需要,主要变压器容量1×2000千伏安,1987年増容改建至1×2500+1×2000千伏安。
  连接35千伏景樟、樟峙线,由景德镇电厂出线,外供八九七厂(万平无线电厂),景德镇啤
  酒厂,新平、蚊潭等乡用电。
  涌山变电站 座落在乐平县涌山乡涌山煤矿沿沟一号井边上,占地面积2878平方米,由煤炭部门与煤矿配套承建,1966年7月投运后移交电力部门管理,主要变压器容量1×6300+1×3200千伏安,连接两条双回路35千伏输电线路,一条接涌线由乐平电厂出线,一条黄涌线由黄泥头变电站经由柳家湾变电站出线,主要供涌山、沿沟、仙槎地区煤矿
  和其它工农业生产用电。
  柳家湾变电站 前身为柳家湾电厂,1963年由煤炭部门建成。1965年4月改建为变电站,向柳家湾地区工厂和寿安乡工农业供电。主要变压器容量1×1800千伏安。1977年后,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2692平方米,与其相配套的为路过递接的35千伏黄涌线。
  河西变电站 座落在西郊金鱼山边上,占地面积4321平方米,1982年4月建成投入运行。主要变压器为2×1000千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连接35千伏景西线、西银线,外供市区四线,西郊一、二线和西郊至黄坛乡南溪村,吴家村沿线农村用电,以及洋湖水厂水泵房,4321厂专线用电。
  变电运行 变电运行班次有四班三运转和两大班轮值两种,110千伏变电站以四班三运转形式:即值班人员分为四大班,每班2名值班员,一个班为学习班或工作、休息班,进行政治、技术学习或站内设备清扫维护、轮休等,两天为一个周期进行倒班,35千伏变电站全部实行两大班运转形式。35千伏变电站出线如有工业,城镇照明负荷,则控制室要求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以监视变电站设备的运行状况,记录运行数据,按地区调度员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对运行中的设备,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夜间闭灯巡视,每月进行一次集体巡视,对大修前和检修后的运行设备,还须进行特殊巡视。
  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员分为主值和副值。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发现缺陷或异常情况,作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定期试验切换正常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定期抄报各种表计负荷数据,认真执行调度命令。填写倒闸操作工作票和进行倒闸操作,由主值发令,副值复诵,按现场设备编号进行核对,主值监护,副值操作的工作程序逐项履行,并做好详细记录,检修人员到站内工作,事先须办好工作票,经过签字批准;检修前,值班员会同检修人员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检修后值班员签字验收。调度电话命令重要的设备操作时,调度员和值班员双方除文字记录外,还配备了录音电话。
  变电站主要记录有:运行日志,一次设备工作日志;二次设备工作日志,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继电保护动作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事故跳闸记录、调度命令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反事故演习记录、培训记录、政治学习、考勤记录等。1984年企业整顿后,对变电运行设备进行复查,各变电站的一次主接线图进行重新核对、更正,增设了设备巡视路线图和继电保护整定配置图,进一步强调“两票三制”,实行了“两票”合格率“千次操作无差错”等与变电运行人员奖金挂钩的劳动竞赛,并规定实行了各变电运行班组每周六下午安全活动日,每月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等制度。
  设备维护 一般在每年的春、秋两季进行定期设备检修和预防性试验,春季检修主要以防雷、继电保护校验,设备预防性试验为主,秋季检修则以消除设备缺陷,以防冻、防污为主,变电站主要变压器大修3~10年1次,小修每年1次;油开关按电压等级不同,一般大修3~5年1次,小修每年1次,电流与电压互感器小修每1~2年1次,隔离开关大修每4年1次,小修1~2年1次;蓄电池、硅整流器、交直流盘及其回路系统大修每4年1次,小修1~2年1次。1977年开始,变电站设备检修实行了集中管理,在银坑坞、黄泥头两个枢纽变电站重点进行了设备大修,共查出事故隐患点30余处,重大事故隐患点7处,及时进行了处理。1978年完成了涌山、七黎、柳家湾、樟树坑变电站的设备重点大修任务,使景德镇地供电地区所属变电站走上正常运行轨道。对变电设备的管理还坚持开展每年春、冬两季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消灭事故隐患。各变电站的维护工作按照以站为单位,自行消化,特殊情况下配合检修同时进行站内设备检查,分为一、二、三类,划分到人,设专职维护人,各主要设备挂上分类铭牌,标明类别,上次检修时间、维护人等,要求消灭三类设备,主设备完好率达85%以上。
  绝缘监督 主要试验设备有150千伏、100千伏、50千伏试验变压器,Q51高压电桥,QJ-35变比电桥、直流单臂双臂电桥,以及各种监视所需仪表。由景德镇供电局变电工区高压试验班负责,由于高压试验人员的努力,高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未发生过绝缘损坏事故。
  化学监督 由专门化验班组人员负责,1981年对涌山、樟树坑、柳家湾、七黎4个变电站共5台主要变压器用油进行了江西省首例带电油再生,再生油13吨,节约费用2万多元。
  仪表监督 分别由变电、用电的专职班组负责。配有0.2级以上标准仪表、仪器10多台,0.5级试验用仪表40多台,仪表测试设备3台。按运行规程对运用中仪表进行周期校验,自身校验的标准仪表则定期送上一级部门检验,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防雷监督 由负责送电线路人员兼职管理。主要根据地形和雷害特点,在线路上方架设防雷地线和杆塔下敷设接地电网,以改善接地电阻,达到引雷入大地,避免线路遭受雷击的目的。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也同此原理。
  继电保护1977年,配备了专门班组管理,随着供电网络的改善,将原以整流型和电磁型、感应性原理为主的继电保护装置逐渐更换,1982年形成比较先进的晶体管形原理构成的继电保护系统。110千伏级的送电线路保护增设了1套晶体管理C型距离零序保护和重合闸装置。35千伏黄泥头变电站安装了1套BKC型集中控制及“四合一”保护设备,1983年8月投入运行以来,被保护设备未出现事故。
  第三章 用电
  第一节 用电管理
  用电结构 景耀电灯公司期间所供电力仅为城区主要商铺和官绅住宅照明用电,没有工业用电。景德镇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的需要,用电逐渐普及,用电量逐步增加,用电结构亦发生变化。
  1951年景德镇市用电量13万千瓦时,全部为生活照明。1952年增长到21万千瓦时,仍为照明用电。1957年,用电85.8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3.912万千瓦时,占16.21%,仅供应两瓷厂的工业用电。1958年用电量增长到312.1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发展到供应34个厂矿,用电量为143.725万千瓦时,比1957年的工业用电量增长了9.33倍。1965年用电量1482万千瓦时,1972年为6166.9万千瓦时,1973年为8400.8万千瓦时,1974年为7729.4千瓦时,1975年为9475.9万千瓦时,1976年为8493.7万千瓦时。1977年景德镇地区单独设立供电局,有了地区用电调度权后,用电量才第一次突破亿千瓦时大关,以后景德镇市用电量逐年增长。1983年,突破2亿千瓦时,1987年突破3亿千瓦时。
  1977年工业用电量占整个用量的77.5%,1978年占78.4%,此后都保持在80%左右;城市居民生活照明1977年占整个用电量的12.5%,1978年占13.19%,1979年占7.15%,1983年达到10.72%,以后一直保持在10%左右。
  1979年,陶瓷工业加工配套的电力陶瓷烤花炉为342座,总容量8709.4千瓦,为国营和大集体瓷厂所拥有。随着集体、个体企业的发展,1985年增加到846座,总容量27692.6千瓦,1987年达到1403座,总容量38138.7千瓦。陶瓷烤花炉的允许用电时间一般为深夜23时至次日7时,避开了白天工农业用电和傍晚照明用电高峰。
  用电监察 景德镇供电地区的用电监察工作始于1954年景德镇里村电厂,期间设一名用电监察员,负责城区的用电监察。1963年开始在营业所的装接班内设用电监察员2~3人。1977年4~7月,组织用电营业普查,对普查中发现违章用电、窍电行为作出罚款和追补电费的处理。此后,每年分别组织1~2次用电营业普查,堵塞用电漏洞,减少电费损失。1983年,用电管理所内设用电监察班,建立健全了抄表卡、设备容量卡和用户档案卡。
  电能计量 1954年,景德镇供电地区设立校表室,采用灯炮校验法,即实负荷校验。这种方法既浪费电力,效率又低。1964年,采用虚负荷校验法,即用一块较标准表和所校验表进行对比试验,1965年,购置相应的稳压电源、瓦特表和试验的配套设备,采用瓦秒法卡时间的校验方法。1966年,自制单机校验台和走字台,逐步淘汰了瓦秒校验法,电能计量工作走上了正轨。1978年对全市所有用户进行计量装置普查,对100千伏安以上容量用户,进行2次电度表周期校验,在国防军工企业安装无功电度表,实行力率奖惩办法。1982年对全市大宗用户半年进行一次电度表现场校验,对低压动力和照明电度表进行定期校验。1984年,对电能计量人员开始进行“五率”考核,即校验率、轮换率、调前合格率、故障差错率、电量差错率。1985年校表班改为电能计量室。全市运行中的电度表总数7595块,运行级别根据电压等级的不同,分为0.5级、一级、二级、三级,表计分为四类,一类为年100万千瓦时以上的高压冇功,无功电度表;二类为10万千瓦时以上的,三类为10万千瓦时以下的高压有功、无功电度表,四类为低压和其它电度表。各种表的种类分为单相电度表,三相三线,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分时计量表和高、低压电度表,最大需量度。
  第二节 营业
  申报安装 1978年11月,景德镇供电局制定了《供电服务工作‘一口对外’的初步方案》,规定营业报装的具体工作统一由下属用电管理所业务接洽处,“一口对外”实行“内转外不转”,规定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的批准权限:50千瓦及以下的高低压用电由用电管理所办理;50千瓦以上的或需架设专用线的由省电力工业局审批。其中接受申请和办理供电手续,均经过用电管理所。
  1984年10月,供电局制定《营业报装工作细则》,对用户供电报装、供电方案、审批权限、变更用电设计、安装验收与接电等作了规定。要求高压方式供电的用户办理用电营业报装时应提供电气设计说明、用电负荷组成分布图、用户性质及保安电力容量,设备功率因数计算、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方式等;低压方式供电的用户只要求提供有关负荷组成及用电设备清单,100千瓦以上用户还应提供设备功率因数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农村电力排灌站100千瓦以上用户应提供水利勘察设计书,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农村乡办企业100千瓦以上用户应提供主要产品产值,用电负荷组成及性质、设备功率因数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100千瓦以下的农村专用变压器,在申请用电报告上应有乡场电管站的签证,城市在公用配电变压器上用电的个体工商业户,凭工商营业许可证办理报装手续,居民大型楼房用电,应提供电气设计图纸。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的批准权限,仍按1976年11月的规定,其中增加了照明用户单位或房管部门统建住宅申请。新装或增加容量,由用电管理所业务班核实,居民新装用电或原住户过多分户新装由用电管理所批准,短期临时用电由用电业务查勘人员核定用电容量、用电时间、预收电费后办理用电手续。
  用电价格 民国36年以前,景德镇市电价只有照明电价,分为包灯和租灯两种。包灯者自出进线材料费,一盏15瓦灯每月交1角钱,租灯者每月交2元钱,灯炮为15瓦,没有计量电度表。1950~1958年,实行由市政府定电价。1958年后,开始实行国家统一电价,单一制(非工业、普通工业动力用电)电价按供电电压等级分为每千瓦时,0.11元、0.108元、0.105元3种;二部制(大宗工业用电)电价按供电电压等级分为每千瓦时0.063元、0.06元2种,并附加用电设备或自用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瓷土加工用电优待电价每千瓦时0.10元;生产合成氨等化肥优待电价每千瓦时0.048元。居民用电照明仍为包灯制,每瓦每月0.10元,即俗称的15支光灯泡每月1.50元。1970年开始,居民用电照明逐步取消包灯制,按居民住房情况,一般每10户以内由用电管理部门配一总电度计量,每千瓦时0.25元,每月计加收10%城市附加费。1983年,省人民政府通知,调整赣东北地区电价,照明电价每千瓦时0.25元,调为0.20元延续至今。对有一定供电区域和供电线路的涌山乡,实行趸售电价,即俗称“批发价”,每千瓦时0.0864元,农业排灌用电电价每千瓦时0.035元。同时,取消瓷业用电优待电价。
  1976年,水电部颁布新的电热价格。景德镇市执行由此制定的赣东北地区电价,同时执行国家在50年代制订的《功率调整办法》。1983年,景德镇供电局制订《景德镇地区电价管理办法》,对原实行的生产合成氨等化肥用电优待电价,按照先进水平核定产品耗电定额,在定额范围内仍实行优待电价,超过部分按其它工业用电价计收。对利用地下人防工事开设旅馆、商店、娱乐场所的用电,按照其实际用途,分别按照明、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计价,对实行大宗工业用电电价的用户,其生产车间的各种空调设备用电按原价,其它场所和其它用户凡空调设备(包括窗式、柜式空调机、冷气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用电,均按照明用电计价。
  1983年12月,水电部为鼓励和提高用电设备功率,重新颁布《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1984年,景德镇地区开始执行。
  1985年景德镇地区开始停止增加趸售用户,并不准原用户扩大容量,新增加的农村地区用电,由供电双方协商,根据各类用电比例实行综合电价。下半年对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即每日7~11日,19~23时,用电高峰时电价为正常电价的170%,23时至次日7时,用电低谷时电价为正常电价的40%,其它时间用电仍为正常电价。按照省电力局通知,实际执行高峰电价,每千瓦时加收0.04元,低谷电价每千瓦时减少0.04元。
  电费收缴 电费收缴,采用先用后收的形式。景耀电灯公司期间,设1名收费员,挨家挨户上门收费。50年代,城市居民用电,仍由收费员上门收取电费,工矿企业、商店和事业单位,在银行设立帐户的,采用按电度表计费,通过银行托收划拨,即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收取电费。60年代以后,城市居民用电收费、由上门收改为坐收,即由抄电度人员每月上门抄写电费收据三联单,将其中一联交用户,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持缴款单到设在南门头十字路旁的营业室交纳电费,边远农村仍由收费员上门上费,每月的抄表日期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动,大宗工业用户一般为每月25日后几天,必须现场抄表,不许误抄、漏抄、估抄。电费管理考核的标准是:电表实抄率、电费回收率、抄表差错率、复核差错率、收费差错率,其中电费回收率主要的考核指标,要求在下月5号、下季度8号,下年开始月10号前分别按月、季、年度100%完成。
  景德镇供电地区的电费回收工作,1981年后,每年都达到了100%。“文化大革命”中,如“大中学校红卫兵总指挥部”一度占据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办公大楼、“雷锋造反兵团”占据市陶瓷销售公司办公楼等所用的电费,以及1978年前后农村拆社并乡等机构变动,造成个别乡村企业和管理组织不存在,用电发生后电费收缴无主认帐等原因,历年来积压“呆帐”达32万元,由国家冲销。
  第三节 城市用电
  配电网络 景德镇城市配电网络自民国8年发电开始,到1965年逐步延伸形成,当时全部为6千伏杉木电杆线路,单股裸铜线,通过配电变压器以380伏、220伏电压送到中小企业和居民用户。1965年,对城市和郊区配电线路进行更新改造,城市配电线路电压全部改为10千伏,电杆换成10米、12米、15米水泥杆,主导线换为钢芯铝铰线(LGJ)。1974年,银坑坞变电站更新改建后主供城区电源为银坑坞变电站,黄泥头变电站和里村电厂。1982年4月,河西变电站建成投运,部分城区供电转移至该站。公用配电变压器,按照供电线路延伸和用户负荷需要,分布于城区主要街道和郊区马路旁,配电变压器以三相四线380伏低压线路,一般同10千伏线路杆塔在下层敷设,再分别以380伏或220伏绝缘铜(铝)导线穿街走巷到各用户总电度表中。城市配电网络共有10千伏线路11条,总长67.68公里,城区和市郊共有公用配电变压器49台,12075干伏安。
  城网管理 城市10千伏配电网络,分别由景德镇地区电力调度中心(简称地调),供电局送电工区和供电局用电管理所管理。
  10千伏配电线路由地调掌握运行。地调控制调度10千伏配电线路的运行,遇有事先安排的检修或事故停电,亦由地调指挥各变电站操作线路的停电或送电。各有关变电站接调度命令后,或发生事故报告调度后,根据当班调度的命令,操作开关、刀闸,掌握控制配电线路的运行。
  供电局送电工区负责10千伏配电线路的维护管理。城市10千伏配电线路易发生的事故多为树枝或异物掉在线路上,引起线路相间短路或单相接地,造成变电站线路开关跳闸。历年来,此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半数左右。另一类事故为行道车辆的碰撞,以及线路下房屋的改造等。10千伏线路延伸下中小用户的专用变压器或用电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的亦直接影响到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多年来逐渐加强管理,定期每年雷雨季节前要用户将变压器的避雷器送检校验;为防止树枝影响,个别线路换成了绝缘导线,同时加强巡视检查,划分责任区落实到班组个人。
  城市公用配电变压器和至用户的380、200伏低压铁板线路的维护管理,由供电局用电管理所负责。公用配电变压器的设置,变压器容量的大小配备,由用电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报供电局安排落实。变压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正常巡视检查,三相出线负荷平衡调整,停送电等,均由用电管理所维护班管理。变压器易出故障,多为用户低压铁板线路短路引起变压器跌落式保险断开,或直接冲击变压器上方连接10千伏线路的隔离开关烧毁,造成线路停电,或由于电压过高,三相用电不平衡,变压器内部油质变化等引起变压器故障,严重的会引起变压器冒烟烧毁,为保证城区正常供电,供电局除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外,还常年配有备用变压器,以应临时更换之需。
  景德镇市城市老区的380、220伏低压铁板线路,1958年开始发展,至1966年前后形成规模。城区居民用电的铁板线路,近年来日久老化,线路末端电压低等问题已越趋严重,供电局每年均安排资金用以小部分居民铁板线路的更换,城市新区如新村东路、新村中路、沿河西路、东二路等10千伏和380伏、220伏线路的延伸架设,一般由所在地建房的城市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集资,统一由供电局规划落实。
  城市公用配电变压器和公用低压380伏、220伏铁板线路的抢修,由供电局配备人员每日24小时值班,设有专门外线联系电话。
  三电工作 景德镇市三电工作始于1969年。1970年景德镇市供电地区实行“四合一”环形供电(工厂与工厂用电合一,工厂与居民用电合一,工厂动力与照明用电合一,工厂电网与农村电网合一)。1972年成立由市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的调荷节电小组,调整各类用电负荷、节约用电。1973年:将群众管电工作纳入调荷节电范畴,根据全市用电情况,按照配电线路的划分,分区段成立“群众管电小组”。1974年,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市革命委员会将调荷节电小组改为“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小组,由市计划委员会直接领导,1977年将三电小组更名为三电办公室,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市经委和供电局联合组成的市三电领导小组。1978年,全市各条10千伏配电线路分别成立线路管理委员会,由三电办公室领导。1984年按全国统一口径,“三电”概念确定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景德镇供电地区的计划用电工作,在不同时期采取了各种措施。电力指标分配方案,由三电办公室根据省三电办公室下达的指标,结合景德镇市具体情况,每月下达一次,指标分配的原则是:保证重点,择优供电,兼顾一般。方法是条块结合,分段管理。国家重点企业,由省“点名带帽”直接下达用电指标;市属企业用电指标由市经济委员会和供电局制定,市三电办公室下达;农业用电指标根据不同时期实际情况安排。市三电办公室和各线路管理委员会,对各企业的用电指标经常进行考核、检查,在地区电力调度中心的配合下,“谁超限谁”,使计划用电工作得以实施和完善。
  1972年调整全市日用电负荷,根据各类企业的用电规律,调整上下班,午休和各班次间的作息时间,全市各企业统一调整了厂休日。1978年,在全市各企业普遍开展用电一查四定工作。一查清家底,用电设备、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负荷变化规律、转供户的容量及负荷等;四定即:定用电时间、定用电量、定负荷、定单位产品电耗。同年底,对全供电地区50%的可控制用电负荷实行凭证定量供电。1979年对各企业的生产班次作了统一规定,凡一班制和两班制生产企业,必须避开早峰(每日7时至9时)或灯峰(19时至21时)生产,三班制生产的企业,必须增开深夜班。1980年开始,逐步对部分企业安装电力负荷定量器定时开关,共安装41台,控制电力负荷17760千瓦,占全市用电总负荷的40%左右。1985年开始执行峰谷电价,以经济手段保证计划用电的落实。
  第四节 农村用电
  水电应用 1958年,勒功乡勒功村简易木制水轮机带动3千瓦发电机首次发电照明。11月,玉田水库木制水轮机带40千瓦发电机发电照明。1959年12月,黄坛乡港口村竹垄水电站20千瓦发电机供全村100多户照明和加工粮食,以后分别陆续在鹅湖乡南泊村,西湖乡府前村等地兴建5~12千瓦小型水力发电站供当地用电。这些小型、零星分布在边远山区的电站,分别独立自成发、供、用电体系。1976年,农村水电装机总容量1498千瓦,部分乡村有了电灯照明,电力排水、灌溉、碾米、粉碎等综合利用。随着梅岭、玉田等中小型水电站的建成和投入运行,市区农村小水力发电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除照明和农用外,部分电力已应用到工业和丰水期发电时反馈到国家电网上,1982年9月,玉田水库电站通过七黎变电站并入国家电网。
  1985年市区建农村小水电站67座,共有水轮发电机84台,总装机容量4003.7千瓦,发电440万千瓦时。
  电网供电 1961年5月,竟成公社分别兴建里村电厂至新厂、三河、青塘的农用配电线路和沿途电力排灌站;7月,寿安公社建柳家湾至朱溪、月山的配电线路和3座电力排灌站,南安公社兴建黄泥头至湘湖、浮南矿至东安、灵安的配电线路和两座电力排灌站,8月至11月,洪源、罗家、三龙、黄坛等4个社场兴建从三河至南溪的农用排灌配电线路,并在沿西河两岸建立8座电力排灌站,解决了近40000亩农田的灌溉。1977年7月,市水利电力局拨款8万元,兴建樟树坑至百湖滩农业排灌配电线路,沿昌江河建6座电力排灌站。
  1979年,景德镇供电地区农村供电范围已达4个区,19个公社,其中直接供电3个区17个公社,转供趸售供电1个区2个公社,6~10千伏农村配电线路总长2044公里,社队拥有配电变压器163台,总容量8700千伏安,电动机共4879.5千瓦,电力排灌受益农田6万余亩。1985年全市农村共有高低压送配电线路3627公里,其中,35~66千伏高压送电线路69.8公里,3~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1584.3公里,低压线路1972.9公里。配电变压器1188台,总容量78232千伏安,电力排灌农田23.52万亩,全市55个乡已全部通电。并建成电网直供的农村35千伏变电站4座,全市农村拥有柴油发电机82台,总容量1833.2千瓦,1985年发电120万千瓦时。
  农电管理 农村用电管理,以各自供电方式的管理为主,水电站装机容量在300千瓦以上的玉田、三墩水电站属国营性质,管理人员由国家支付工资,电费和其它收入以及支出按国家统一规定;其它中小电站和其供电范围内的用电管理,由各自所属乡村自营自管,尚未纳入国家电网统一管理。在国家电网供电范围内,农村用电按国家规定,由供电部门和乡村管理。1963年至1964年5月,国家对机电排灌投资共6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16万元。两年来实际完成投资额52万元,用于电力排灌基建资金45万元,用于机械基建资金7万元,共建电力排灌站26座,总装机容量549.5千瓦。
  1965年5月21日,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水电局,财政局《关于确定机械电力排灌管理体制报告》。1、昌江大桥头,宝石电力排灌站全部由国家投资兴建,为国营电力灌溉站;2、竟成公社所属的9座电力排灌站,装机容量158千瓦。三龙公社所属6座电力排灌站,装机容量107千瓦,国社均有投资,为国、社合营灌溉站;3、罗家垦殖场的3座电力排灌站,装机容量56千瓦,划给该场管理并为国营站;4、洪源公社,枫树山林场等地的电力排灌站,虽有国家投资兴建,但不符合联营条件,应为社(场)营电力排灌站。
  1973年4月,市农水局管理的6~10千伏农村电力排灌配电线路和其维护人员向赣东北供电局景德镇供电所作产权、人权移交,电力排灌仍保持管理体制不变。原分属两个系统管理的农村供电统一纳入国家电网内,景德镇市的农村供电管理开始走向“一家管电”的轨道。
  1974~1981年,供电部门对所有接管的农村配电线路陆续进行了更新改造和调整布局,6千伏线路升压为10千伏,杉木电杆换成水泥电杆。
  农村用电多年来普遍存在着缺乏电器知识的现象,人畜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屡有发生。1978年4月5日,福港公社石鼓大队毛滩村已安装好变压器和进户线未通电时,新平公社旧城大队一位到此探亲的男青年,手执变压器跌落式保险,直接欲合在高压已通电的变压器上,被10千伏高压电击倒摔下地停止呼吸,当时围观的村民几十人竟手牵手再触其身体,欲将电引开,该青年身亡。
  1981年,景德镇供电局在洪源乡举办全市第一期农村电工安全培训班,参加培训170余人,结业时对考试合格者发给《农村电工执照》,同年,在全市6个社场分别组建了农电管理站。1982年10月27日,全市农村小水电管理会议在三墩电站召开,12月21日,市水利电力局颁发《农村小水电经营管理实施办法》,同时,改供电局直收电费为各农电管理站代收电费,并负责各自管辖的农村低压线路维护、农村用电安全等,电费计量点也大部分改为分支线出线点高压计量箱计费。
  1984年,着重对农电管理站进行整顿改革,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对平均电价、电费回收的时间、供电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用电、线路损耗等指标进行了核定承包,并同时对部分农电线路进行了改建或新建。建立和健全了农村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对农村用电管理站和人员总结评比、农村电工培训制度等,农村安全用电状况有了较大改观,设备事故率连年下降。全市共设21个乡农电管理站,拥有合格农村电工1610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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