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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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3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体制
分类号: F271
页数: 4
页码: 179-1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景德镇市企业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概况,分别介绍了行政机构、企业形式、管理形式三方面内容。
关键词: 景德镇 乡镇建设 企业体制

内容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977年4月25日,景德镇市农村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暂定行政编制6人,局内部未另设职能机构。同时,各公社也随着成立工业办公室。7月23日,景德镇市农业机械局成立,与市农村社队企业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秘书科、农机管理科、社队管理科、供应销售科4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暂定14名,后增加事业编制10名。1982年,景德镇市农村社队企业管理局下辖景德镇市社队企业供销公司和景德镇市砂石生产管理处两个单位。1983年11月9日,根据市委(1983)62号文件,市农机局、社队企业局撤销。1984年9月7日,成立景德镇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秘书科、经营管理科、计统财务科和科技教育科4个职能科室,配备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5名。接着,昌江区、蛟潭区,鹅湖区各自成立乡镇企业管理局。此后,社队企业易名为乡镇企业。
  第二节 企业形式
  景德镇市的乡镇企业,在不断发展中逐步形成乡办、村办、户办、联合体等多种经济形式。
  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 1979年,景德镇市社队企业供销公司成立,属大集体性质,1981年5月转为全民所有制。1985年,市社队企业供销公司易名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同年,市昌江区、鹅湖区、蛟潭区分别成立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或乡镇企业供销经理部。
  1985年,景德镇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有直属企业1个,职工51人,总收入13万元,税金3万元。乡(镇)供销经理部及其所属部门企业25个,职工158人,销售收入192万元。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所属城镇街道企业7个,职工203人,总收入75万元,税金9万元。
  乡村办企业 50年代中期,农村组织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社设立了副业队或组。1958年,农村的一些社队集体开办一批小型的工业企业。1965年,全市(不含乐平)社队企业工业总产值160多万元。1977年,全市社队企业800多个,总产值3000多万元。1983年,市社办企业192个,职工9281人,社办工业总产值1627万元,利税269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596万元,流动资金468万元。同年,队办工业企业产值2803万元,利税25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64万元,流动资金86万元。1984年,“公社”和“大队”易名为“乡”和“村”,乡村两级企业已达1548个,企业人数36400人,总收入9299万元,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8606万元。其中乡办企业378个,职工19920人,总收入5225万元,总产值4992万元;村办企业1170个,职工16480人,总收入4074万元,总产值3614万元。1985年,乡村两级企业已发展为1904个,企业人数37443人,总收入11955万元,总产值10042万元。总收入在1千万元以上的乡有乐平县的涌山乡,昌江区的竟成乡;总收入在1百万元以上的村有乐平县的涌山村、昌江区的后街村、樊家井村、河西村、小港嘴村、青塘村、前街村、昌江村。在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批总产值较高的乡、村。1988年,总产值超过50000万元的有昌江区竟成乡,村办企业产值超过200万元的有沿沟村、樊家井村、后街村、小港嘴等10个村。
  乡办企业 是最早发展的乡镇企业、属全乡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是乡镇的主要经济来源,亦是乡镇企业的主体。村办企业在1978年以后有较大发展,至1984年以后,已成为乡镇企业的主体部分。
  户办企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民个体企业迅速崛起,他们利用专业技术和本地资源组织生产,或个人经营,或以户为单位经营,具有资金筹集快,建厂生产快,经营见效快,转产掉头快等优点,是农民快速致富的一条路子。乐平县后港乡农民程和水,全家6口,2个劳力,1980年立足粮食转化加工,办起米糖厂,成为“万元户”。1988年又投资7900元,办起冰棒厂,一户两厂,总收入达3.6万元。有的农民已在家庭工厂的基础上,办起联户企业。西湖乡茶宝村5户农民也于1985年,自筹资金和贷款共4100元联合办起木竹工艺制品厂;临港乡汪家村4户农民联合办起石灰厂,实现产值4.5万元;乐平县后港乡毛家村,有生产豆芽的传统。里村54户中有48户加工豆芽出售,仅此一项纯收入达47000元,每户平均收入近千元,成为有名的“豆芽村”;寿安乡户办企业及联户企业的产值已达到172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29.2%,成为乡镇企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4年以后,农民个体企业发展较快。1985年,个体企业11650个,企业职工16407人,总收入3472万元,总产值3076万元。
  联合办企业 为了促进乡镇企业更快发展,相继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已经出现的联营形式有:
  一、与外地企业联营。如洪源乡与绍兴酒厂联合,生产绍洪老酒。后港乡与江苏启东建材厂合资,兴办了后港乡联营机砖厂;
  二、与国营厂矿联营。如竟成乡农机厂与制冷设备厂联合,在所有制和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乡农机厂对内作为制冷设备厂的一个车间,为其进行机械加工。
  三、国营厂矿向乡镇企业扩散产品。如740厂给南安乡扩散一个产品,年产值达140万元。1984年,713厂将一个电子产品扩散给蛟潭乡外蒋村装配,收到较好的效果。
  此外,在乡镇企业之间也出现了一些不同形式的联营。一是农村各行业、各企业包括户办企业之间的联营。如农商联营、工商联营、工农联营、集体企业与户办企业之间的联营;二是城乡之间的联营。包括陶瓷、机械、电子、建材、二轻等工业,城乡联营,以大带小,以小补大,国营大厂与乡镇企业挂钩,大厂帮设备,帮技术,乡镇企业出厂房、出劳力、出产品,利润合理分成。还以大厂为骨干,以名优产品为核心,组织同行业的乡镇企业进行“一条龙”的协作生产;三是跨地区的联营。通过联营,把产品打出去,并从外省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多种形式的联营,以自愿为基础,自愿参加,进出自由,互惠互利,尤其是跨地区的联营,有开明的姿态和优惠的条件,不断增强了吸引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1985年,景德镇市乡镇合营企业7个,其中:一、与全民所有制单位联营的企业3个,企业人数227人,总收入69万元,总产值(80年价)68万元。其中与外省、外县合营单位1个,企业人数17人,总收入4万元,总产值(80年价)4万元》二、与城镇集体所有制合营的企业单位1个;三、乡、村合营企业1个,企业人数240人,总收入60万元,总产值(80年价)60万元;四、与侨胞或外商合营的企业单位1个,企业人数206人,总收入64万元;五、与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合营企业3个,企业人数350人,总收入306万元,总产值(80年价)256万元。
  第三节管理方式
  景德镇市乡镇企业管理体制,是为适应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而逐步建立起来的。1986年,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全市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行政管理乡一级对乡镇企业的管理。持别是对乡办企业的管理基本上是采用行政办法。
  乡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实质是以政代企,企业的干部由乡里任命。职工由乡里安排,产供销计划由乡里定,利润上交乡政府。乡政府对企业利润的提取一般都在60%以上。1985年,全市乡镇企业纯利631万元,上交乡政府416万元,占纯利的65.9%。有少数企业利润全部上交。
  归口管理1984年以前,市乡镇企业归农口管理。1984年和1985年恢复和成立了县(区)乡镇企业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的乡镇企业主管部门。1985年初划归经委口。其它县区,有的归农口,有的归经委口。
  经济计划管理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计划等部门对乡镇企业主要是采用经济手段管理。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对于新办企业、技改投资贷款、税收减免、扶助金发放、物资分配等基本无权过问,均由其它部门决定。
  行业管理全市已参与乡镇企业行业管理的部门有陶瓷、煤炭、建筑、运输、农机等。
  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乡镇企业管理体制,但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乡一级管理上和其它管理部门制度上的不完善,管理办法上的不协调等,还有待于今后逐步加强、完善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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