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地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地建设
分类号: F326.13
页数: 3
页码: 153-1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朝到1985年景德镇市蔬菜基地建设的情况。景德镇市发展蔬菜生产的调查与工程建设,建设菜园子,丰富菜篮子,保证了市场的供应。
关键词: 景德镇市 蔬菜基地 基地建设

内容

景德镇蔬菜种植起源很早,且随着陶瓷行业的兴衰而发展变化。清朝中期,菜地大致分布在景德镇近郊。清末,城镇人口迅速增长,蔬菜需求量增加,菜地面积也随之扩大。民国时期,除近郊继续发展成片蔬菜地外,在远郊乡村也有零星分布。
  解放初,城市工业迅速恢复,人口逐步増多,对蔬菜的需求量逐渐增加。1954年,市郊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指示制定出蔬菜生产计划,拟在区内8个乡发展蔬菜生产。并成立蔬菜生产合作社3个,计菜农878户。
  1955年6月,景德镇市郊区国营农场建立,在湖田坂种蔬菜200亩。1958年,竟成公社三河生产大队扩大蔬菜地700余亩。
  1958年,因东风瓷厂、红星瓷厂扩建厂房,在樊家井和杨家坞征用成片菜地,使蔬菜种植面积减少。为了满足市民对蔬菜的需要,1959年,竟成公社根据中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扩大菜地面积和提高单产的办法,以增加蔬菜上市量。当年,在曙光、银坑、新厂、三河、昌江、青塘、河西、石岭等生产大队,将水田改种蔬菜1323亩,旱地改种蔬菜1798亩,扩大种植马铃薯200亩、甘兰100亩、洋葱30亩、大白菜200亩、冬瓜50亩。
  1959年,由于当时水利灌溉条件差,交通不便利,菜农难以维持,在大改之后又逐渐还原种稻和其他农作物。
  1960年,里村、银坑、小港嘴、昌江4个大队共改水田为菜地4591亩。
  1962〜196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景德镇市蔬菜生产和基地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1963年8月,市郊蔬菜生产基地竟成公社大致划分为:樊家井、小港嘴、昌江、青塘、河西、三河6个大队,以蔬菜生产为主;新厂、银坑、石岭以粮为主,辅以生产蔬菜;童街、前街、后街等3个大队实行菜粮并举。
  1968年,西郊垦殖场十八渡分场划归竟成公社管辖,成为新的蔬菜基地。同年,市蔬菜公司投资6000元,支援银坑大队及樊家井大队的猪婆山岭生产队大改菜地,使其由原来的以种粮为主改为以种菜为主。1965~1969年,在水利设施,交通等条件不断改善之后,水田改的菜地也逐步稳定下来。
  1971年,为了确保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做到淡季不淡、旺季不烂,提高单产、北菜南种、夏菜秋种等措施,组织蔬菜均衡上市,另一方面竟成公社一方面采取将石岭二亭下、新广等4个以种粮为主的大队改种蔬菜。1974年,河西大队里冲坞生产队水田改菜地40余亩,实际面积达60余亩。1975年,十八渡划归枫树山垦殖场,场属各蔬菜分场共有菜地60余亩。
  随着景德镇市城区向东郊延伸,东郊一部分菜地为基建所占用。1976年,后街生产大队有蔬菜地550亩,后被竟成人民公社建停车场、市公共汽车公司、市电瓷厂征用60余亩,1979年修建铁路时一次性征用160亩。为满足市区人民蔬菜的需要,1977年,中共市委、市革委决定:从罗家垦殖场划出旸府滩分场,从枫树山林场划出十八渡分场、园林分场组建国营景德镇市西郊垦殖场,作为景德镇市一个新的商品蔬菜生产基地。经过8年的土壤改良,1000亩稻田被改为菜地。
  为缓解因城市建设征用菜地和城市人口增长蔬菜供不应求的矛盾,1980年,中共市委、市革委进一步采取保护和发展蔬菜基地的措施:1、西瓜洲、湖田坂、三河、青塘、老鸦滩、银坑、孙家垅等几大片菜地为长远性蔬菜基地,不予被征用;2、有计划将竟成公社新厂大队的唐家坞和李家坳生产队,罗家垦殖场的石岭分场,古城公社的官庄大队、石岭大队、二亭下大队的鲤鱼洲生产队以及南安公社黄泥头大队的新田坂生产队改为蔬菜生产基地。但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大潮中,征用菜地的势头未能有效地遏制。同年,竟红瓷厂征用菜地27.8亩,皖赣铁路征用菜地117.4亩,市供电局征用菜地100亩。1982年,西郊红砖厂征用菜地12亩。1985年,西郊饭店征用菜地19亩,吕西公路扩建征用十八渡分场菜地20亩。至同年底,全市只有菜地9877亩,仅为1961年343831亩的28.73%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阅读

相关地名

景德镇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