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扶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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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100009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济扶持
分类号: F287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景德镇市对茶叶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茶叶企业布局和规划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供市场信息专业指导技术培训方面、探索和创新茶叶区域品牌销售渠道、茶叶质量检测和标准化服务方面呈负相关。
关键词: 景德镇市 经济扶持

内容

民国时期,茶农得不到真正的经济扶助。茶商要得到银行和茶叶公司的贷款,须先认缴省茶叶公司的股金,才有权获得贷款。民国36年(1947),浮梁县茶叶社商共有40户(其中茶叶合作社18户,厂商22户),认缴股金9507万元(法币)。按每担茶3万元一股计算,以80%作为贷款数,由省公司收取月息六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茶商向银行贷款,还要茶叶公司及其办理机构担保,并负担比公司更高的利息。
  50年代,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发展茶叶生产,发放无息贷款,帮助垦复茶园,1950~1954年,共发放茶叶无息贷款19.88万元。其中:1950年4.62万元,1951年5.62万元,1952年1.9万元,1953年4.12万元,1954年3.62万元。
  1955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关于大力发展茶叶生产的指示》,提出6项具体措施,其中一项为经济扶持。1956年3月28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指示,规定在红茶生产前发放预付定金,每担预付16元。同时,为照顾茶农在收茶季节临时雇人采茶的实际需要,凡出售(预售)干毛茶100斤的,平均增加供应大米29斤。以后在不同的时期对毛茶的收购,除付给预购定金外,并按收购量奖售给不同标准数量的化肥、粮食和棉布等物资。
  1936年4月,市人民政府为大力发展茶叶生产,在景祁公路边的勒功乡杨家坂建立国营浮梁县茶场。从开辟新式茶园到建立初制厂和精制厂,国家投资200多万元.1963年,国家在罗家垦殖场建立茶叶基地,用于茶园建设和初制设备的投资共130多万元。70年代前后,臧湾和万寿山等国营垦殖场,分别建立茶园和初精制加工厂,均从不同渠道得到国家财力支持。
  1975年,市内聘用10名农民茶叶技术员,分赴主要茶区指导茶农生产,由国家支付培训费和工资。至次年4月,国家支付全部开支6000元。
  1975~1980年,贯彻1974年全国茶叶基地建设会议精神,加快茶叶发展步伐,国家要求景德镇市在1980年实现茶叶产量5万担。6年中,国家拨款共31.2万元,其中省农业厅拨幼龄茶园抚育款12.7万元,市财政拨种茶款18.5万元。
  “六五”期间,市财政对茶叶发展扶持资金拨款达211.5万元,省农业厅拨款12万元。其中用于新垦茶园26万元,幼龄茶园抚育费55.8万元,用于初制厂和精制厂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140多万元.
  新平茶场是市直接抓的机械型重点茶场,1980~1985年,市财政和农业局共投资17.1万元。其中用于机耕、机灌、初制加工设备13.4万元。用于茶园抚育4.1万元。
  1985年,臧湾垦殖场筹办茶叶精制厂,市财政支付10万元支农周转金,3年为期,不计利息,投产后归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景德镇市志-第三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分农牧渔业志、林业志、水利志、茶业志、蔬菜志、乡镇企业志、电力工业志、电子工业志、机械工业志、轻化工业志、建筑材料志、建筑业志、医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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